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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耶稣的身份和使命 福音描述的耶稣,不是一个平凡的人。他多次自称为「人子」(玛8:20; 9:6; 10:23等;参见「人子」条),或者时称自己为「子」(玛11:27; 24:36; 若3:17, 35等),称天主为「我父」(玛7:21; 10:32-33; 12:50等)。他来是为完成一个伟大的使命,关系众人的使命,但使人惊奇的是他自己说的「人子来,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并交出自己的生命,为大众作赎价」(玛20:28)。他在人前一出现就显出一种特殊的权威,他的言语和行为给一切遇见他的人,莫不留下大的影响(谷1:18, 20, 22, 27, 28等);但他的本国人竟不接纳他(若1:11; 5:43; 3:11, 32),甚至他的大多数门徒也离开了他(若6:60, 66)。他早就知自己必要为人所弃舍,被人钉死(玛16:21; 17:22-23; 20:18-19);但他的工作不会失败,他的使命必要完成。他确实知道,当他「被举起」的时候,就要「吸引众人来归向」他(若12:32; 8:28)。 无论从那一方面来看,在耶稣的人格及使命里隐藏着一种人不可解的神秘。圣经的着作者用信仰的眼光,自己察出,并给我们多次揭露出一些他的神秘。 I、耶稣是人 宗徒们宣讲福音时,特别 重将耶稣的真实人性指出来,目的在於证明:耶稣在人性内替众人事奉天主,并因苦难、死亡、复活,成了全人类的救主。但提到耶稣的人性时,他们总不会忘记他是「由上而来的」(若3:31)。 他是「成了血肉」的人,即取了因罪过而脆弱的人本性,住在世人中间(若1:14);在各方面相似自己的弟兄,亲自经历试探,忍苦受辱,为能同情他们的弱点, 是没有罪过(希2:17-18; 4:15; 若8:46)。「他与人相似,形状也一见如人」(斐2:7),「他带 罪恶肉身的形状当作赎罪祭」(罗8:3)。为了说明他与全人类的关系,并显示出他是众人的救主,路3:23-38将耶稣的族谱追溯至亚当。保禄称他是赐人新生命的「最後的亚当」(罗5:14-19; 格前15:22-45)。 因了他的人性,他成了人人的「兄弟」;为使人对天主怀着依恃的心,他又成为众人仁慈的中保(希4:16若一2:1, 2, 28; 3:21, 22)。 四部福音多次提及耶稣在人性内所得的经验:他忍饥受渴(玛4:2; 谷11:12; 路4:2; 若4:7; 19:28);他因行远路及服事人而疲倦(玛8:24; 谷4:38; 路8:23; 若4:6);人的痛苦使他大动慈心(玛9:36; 15:32; 20:34; 谷6:34; 8:2; 路7:13),使他伤心流泪(若11:33-38; 路19:41);人的伪善和硬心,叫他悲伤愤慨(谷3:5; 玛21:12-13; 23:13-33; 若2:15-17);他想到自己的使命行将完成,衷心欢乐(路10:21; 22:15; 玛11:25-27; 若11:15; 12:23);但苦难的时辰一到,他却心神烦乱(若12:27; 13:21),忧闷恐怖(玛26:37; 谷14:33),他奋斗勉力制胜内心的慌张(路22:44; 希5:7);最後在十字架上受了他人性内的极大痛苦,感到自己为人和天主圣父所弃舍(玛27:46; 谷15:34)。 耶稣的人性作了人人的至高理想模 :他一切生活及言行的中心是天主圣父,他与圣父的关系,超过一切与人,甚至与他母亲的关系(路2:49; 谷3:33-35; 8:32; 若2:4)。天父的旨意就是他一生的标准(玛4:4-10; 若4:34)。寻求天主的光荣,是他一切行为的终向(若8:50; 17:4, 6),他向跟随他的人要求以绝大的决心寻求天主的国,承行天主的旨意(玛6:33; 谷3:35; 路9:62; 14:33)。 论到他对人的关系:他「来服事人,并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谷10:45; 路22:27; 若13:13-15; 斐2:7)。他认识人的软弱和错处(玛7:11; 若2:24-25; 6:64),除非有人心硬,他常宽恕一切罪人,并要求门徒慷慨宽恕得罪他们的人(玛18:22; 5:40; 6:12, 14, 15)。他怜悯穷人,受劳苦的人(路6:20, 21; 玛11:28),罪人和社会所遗弃的人(谷2:5, 15; 玛11:19; 21:31, 32; 路7:48)。他爱自己的仇人,并要门徒们以友爱对待仇敌。 为他,一切诫命和法律,综合起来,都归於一条诫命,即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玛22:37-40; 7:12)。 再者,耶稣真正人性的感情,连在他对一切受造之物的爱护上也流露出来(譬如对天空的飞鸟,玛6:26; 8:20; 路12:6, 4; 对羔羊,若10:2-16; 路15:4-6; 对田间的百合花及青草,玛6:28-30等)。另外,他讲的譬喻,证明他与整个自然界和谐相好;关於人生处世及各种事业,也都很熟悉(玛13:1-52; 20:1-16; 21:33-41; 24:32-25:46; 谷4:1-32; 路12:16-59; 14:7-16:31; 若10:1-21等)。任何人,连那些不承认耶稣是天主子的人,读福音时,都会意识到:他在人情道义及博爱上,是众人理想的模 。 II、耶稣是默西亚 初兴的教会即称耶稣为「基督」,亦即承认他是默西亚。从起初,即从圣神降临那一天,门徒们就声明耶稣是犹太人所期待的那位「受传者」(宗2:36)。这是他们一切宣讲和着书立论的一个重要主题(若20:31),也是那原来反对耶稣是默西亚的保禄,从归化以来,讲道的内容(宗2:36):证明旧约论默西亚的预言,在耶稣身上完全应验了(格前1:20; 迦3:16, 17, 24; 罗10:4)。 我们在此再问:是否「历史中的耶稣」,在教会开始兴盛後,才成了「信仰中的基督」?这学说是现代许多圣经批判学者所主张及确认的意见。但这意见对吗? 按福音记载:门徒从起初跟随耶稣时,就以他为默西亚,换言之,就因为他是默西亚,他们才跟随了他(若1:37-49; 路24:21; 宗1:6);不过,当时他们对默西亚的概念,是依据犹太民众所怀的希望而世俗化的。民众中有许多人听见耶稣具有权威性的教训,又看见他施行的奇迹,便开始臆度他是默西亚(若4:29; 7:31, 40-42),称他为「达味之子」(谷10:47, 48; 玛9:27; 12:23; 15:22)及「以色列的君王」(若6:15; 12:13)。就连犹太人的首领中,也有些人以耶稣为默西亚,不过不敢明认他,因为怕法利塞人(若3:2; 12:42; 9:22)。 宗徒们对耶稣的期望日渐殷切,所以当民众失望离开耶稣的时候(若6:60-66),他们依然跟从他,而且伯多禄还代表他们明认他是默西亚(谷8:29; 路9:20; 玛16:16; 若6:68, 69)。不过他们对耶稣的这种信念,仍不出犹太民族的世俗希望的 畴,即以默西亚为掌握世俗权力的君王。 为此,耶稣自己谨言慎行,在传教时,不愿公开显露自己身为默西亚的使命(若6:15; 玛12:16; 16:20; 谷8:30; 9:9; 3:12等),因为他愿意躲避任何政治的活动。他看民众和门徒们怀有的世俗的期望,是来自魔鬼的诱惑,这诱惑要阻碍他完成受自圣父的救世使命(玛4:1-14; 16:23; 路4:2-13; 谷8:27-34)。 在最後一年中,耶稣为了准备自己的门徒才把自己使命的秘密, 露一二(玛16:16, 17; 谷8:29-30; 路9:20-21);但同时,又严禁他们,不要对任何人说他是默西亚(玛16:20)。耶稣为了避免默西亚的名称,而同时却可指出他为默西亚的真使命,多次自称为「人子」(谷8:31; 9:31; 10:33-34; 14:62);又把旧约论「上主仆人」的预言,贴在自己身上(路4:17-21; 玛11:4-6; 路22:37),说明他来是为救罪人(玛9:13; 路19:10),怜悯穷人,使劳苦的人得到安息(玛5:3; 11:28-30),作那些无人照管的群众的「牧人」(玛9:36; 谷6:34; 若10),且为大众舍掉自己的性命(玛20:28)。他也要求门徒走自己所走的苦路(玛10:37-39; 16:24; 谷10:38; 路14:26-33),并许下他们将来要分享自己的光荣(玛19:28, 29; 路22:29, 30)。 直到最後,在受难以前,耶稣才容许民众庆祝他为「达味之子」,「以色列的君王」(玛21:9; 谷11:9-10; 路19:38; 若12:13-15)。受审的时候,他在大司祭跟前,明认自己是默西亚(谷14:61-62; 玛26:63-64; 路22:67-70);又在比拉多跟前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君王」(玛27:11; 谷15:2; 路23:3; 若18:33-37),不过,他同时也清楚声明,他的使命是不带世俗政治性的(若18:36-37)。 耶稣复活後,门徒们才开始了解他为默西亚的真使命(路24:26, 46),并且从圣神降临以後,他们还将这使命的意义给犹太人讲明(宗2:36; 5:42; 8:5; 9:22等)。他们引用旧约的预言为证,证明默西亚必须受苦而死,才得进入他的光荣(宗2:23-36; 3:15-18; 8:28-35; 17:2, 3; 26:22, 23);证明他复活了,而且坐在圣父的右边(宗2:33; 5:31; 7:55);证明他不但是以色列的救主及君王,而且还是「万民的主」(宗10:36; 2:21, 39; 玛28:18; 谷16:15; 路24:47)。 蒙召作外邦宗徒的圣保禄,特别着重这最後一节的意思,宣讲耶稣默西亚,为一切罪人受难而死,死而复活(罗5:6-8; 格前15:3),为使全世界的人与天主和好(格後5:18-19)。原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默西亚,是保禄宣讲的中心题目(格前1:23; 2:2):因了他的死而复活,一切统属於他的权下(格前15:25-28,弗1:20-23);他是生者和死者的主(罗14:9);他为默西亚君王,直到他光荣的再度来临(格前15:23,得前2:19; 3:13),即「直到把一切仇敌屈伏在他的脚下,才把自己的王权交於天主父」(格前15:14-28)。 新约公函和默示录,同样讲述耶稣为默西亚的道理:他经过苦难,进入光荣(伯前1:11; 若一5:6; 默1:5, 18; 5:5-14);他建立了自己「永远的国」(伯後1:11);他是「受光荣的主」,「独一的主宰」(雅2:1; 犹4),「地上万王之元首」,「万王之王,万主之主」(默1:5; 19:16);那明认他是默西亚(若一4:2; 5:1; 若二7),因而被称为「基督徒」的人(伯前4:16; 宗11:26),在世上就成为他的「国度」(默1:6; 5:10; 伯前2:9);他们像他一样,在世上必经过苦难(伯前2:21; 4:1, 13, 14),但在他将来光荣显现的时候,必要与他为王(默3:21; 伯前4:13)。 III、耶稣是天主圣子 根据圣保禄的讲论,基督徒是「生活在对天主子的信仰内」(迦2:20)。基督徒用最崇高最光荣的尊称,称基督为「主」,或「天主子」,以表明自己的信仰。 谁若无偏见地读新约经书,就必然承认,初期的教会用这两种尊称,指出耶稣的真天主性。但按照所谓新时代的许多批判学家,此种信仰是因门徒们的热心兴奋,在教会内逐渐形成的。依他们的意见,耶稣自己并没有怀着天主性的一种自我意识,更没有证明自己的天主性。为此,必须详细研究这信仰的来历和根基。 1、教会从起初就有的信仰 甲、宗徒大事录作证:根据宗徒大事录所载,在圣神降临当天,伯多禄立即在犹太人跟前宣道,声言耶稣是坐在天主右边的「主」,是他遣发了圣神来,是他赦免人的罪过(宗2:33-38);他并且称耶稣为「生命之原」(3:15),承认他是唯一的救主(4:12),为「生者与死者的判官」(10:42, 43)。「因耶稣的名」,即依赖他的神权,伯多禄行奇迹(3:6, 16)。宗徒们又「以大德能」给「主耶稣」作证(4:33)。教会内诸信徒呼号耶稣的「名字」(9:14),恭敬他为「主」,并不怕因信仰之故而殉道(7:59, 60; 9:10-17)。同样的信仰,也可由其他新约经书看出来(雅2:1; 伯前1:3; 3:22; 伯後1:11, 17; 犹4:25),尤应注意的,是下列数书的作证: 乙、对观福音作证:前叁部福音,包含初期教会的宗徒教理讲授,所以也证明当时教会对耶稣已有的信仰。根据这叁部福音,若翰洗者曾向犹太人声明,那位要来的默西亚比他自己还大(玛3:3-12,谷1:2-8,路3:4-18)。在耶稣由若翰受洗的时候,有声音来自天上,称耶稣是天主的「爱子」(玛3:13-17,谷1:9-11,路3:21-22)。耶稣在山上显圣容时,又有同样声音发自天上(玛17:5,谷9:7,路9:35)。 按路1:32记载的,天使在预报耶稣诞生时,已称他为「至高者的儿子」。诞生的耶稣,被天使又称为「主默西亚」(路2:11)。据玛1:21-23,生於贞女的耶稣,就是先知曾预言的「厄玛奴耳」,即「天主与我们同在」(依7:14)。如果有人不承认耶稣童年史的历史性,至少,总得承认初期教会在此童年史内所表示的信仰。 有时附魔的人和魔鬼(玛8:29,谷5:7; 3:12,路4:41),或惊奇耶稣权柄的人(玛14:33),称耶稣为「天主子」;不过,在此等机会上,天主子这名称,乃指耶稣是天主派遣而来的人,或默西亚。 伯多禄在斐理伯的凯撒勒雅明认耶稣为「默西亚,永生天主之子」(玛16:16)。伯多禄在此是否明认耶稣的天主性,或 信他是默西亚?这是悬而未决的问题。如果将玛16:16,同16:20; 谷8:29; 路9:20对照起来,大概可以说,伯多禄信耶稣为天主派遣来的默西亚,是负有超性使命的使者,因为当时伯多禄还不会认出耶稣天主性的奥迹。 丙、保禄书信作证:批判学者或者要反驳说,福音和宗徒大事录,较为晚出,故不能表出最初的信仰。那麽,让我们来看看新约最早的着作 圣保禄的书信吧!保禄原属法利塞人党派,他曾严厉地迫害过「主的门徒」(宗8:3; 9:1, 21; 斐3:6),以为他们的信仰,反对犹太教的惟一神信仰。但他在神视中,看见复活的「主」的光耀,且蒙受了天主「圣子」的启示以後,就被归化,且成为「主」的最热诚的门徒(迦1:11-16; 宗9:5, 6; 22:8-10; 26:15-18)。从那一天起,他立即开始宣讲耶稣是天主子(宗9:20)「传扬他曾经想消灭的信仰」(迦1:23),时在公元後大约叁七年,即耶稣死後七年。此处应特别注意的是:保禄虽然蒙受了启示(迦1:12; 格前11:23; 格後12:1-7),但他从开始也确实知道自己宣讲的福音就是教会已经宣讲的福音(迦1:23; 2:2; 格前15:3, 11; 罗6:17)。 保禄在写於五○至五一年间的得撒洛尼前後二书里,多次称耶稣为「主」,又说教会是建立「在天父及主耶稣基督内」(得前1:1; 得後1:1)。他将旧约内以民等待的「上主的日子」(参见「上主的日子」条),看作主耶稣再度来临大显光荣的日子(得前2:19; 3:13; 4:15-17等)。 保禄在其他书信里,更清楚地表现出耶稣的天主性:称他为「主」(共计六二次),或「天主子」(十六次),或「大能的天主子」(罗1:4)和「光荣的主」(格前2:8);耶稣因复活升天,偕同他的人性,进入天主的光荣,坐在天主的右边(弗1:20; 希1:3);他的「名字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屈膝叩拜他」(斐2:9-10);明认「耶稣是主」,即天主,这是基督徒信仰的宣示,也就是人为得救的必要条件(格前12:3,罗10:9)。保禄为了表明「天主子」,此称呼为耶稣不但是一种尊称,而且也指出他在天主性内与圣父的相合与共融,因此又称耶稣为天主「自己的儿子」(罗8:3, 32,迦4:4),或天主的「爱子」(哥1:13; 弗1:6)。又说:「他虽具有天主的形体,……与天主同等……却使自己空虚,取了奴仆的形体,与人相似」(斐2:7),他取了「罪恶肉身的形状」(罗8:3),为使人「因着他的生命得救」(罗5:10),并「获得义子的地位」(迦4:5)。 由此已可看出,据保禄的看法,这位来救赎人类的基督,在诞生以前就已存在。保禄又更深悟基督的奥迹说:「他在万有之先就有,万有都赖他而存在」(哥1:17; 格前8:6),他「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因为在天上和地下的一切,可见与不可见的……,都是在他内受造的,一切都是藉着他,并且是为了他而受造的」(哥1:15-16; 希1:2)。「他是不可见的天主的肖像」(哥1:15; 格後4:4; 希1:3),在他内「住有整个圆满的天主性」(哥2:9)。 丁、圣若望的着作作证:基督在创世以前就已存在的这端道理,在若望的着作里,更为明显。基督被称为天主的「圣言」(若1:1-14; 若一1:1-2; 默19:3),若望以此名称,讲明基督是天主派遣来的唯一的启示者(若1:18; 3:32; 14:6等),因为 有他认识天主,因为他与天主圣父同在,他自己就是天主(若1:1-3, 18; 17:5, 24; 若一1:2),是「真实的天主」(若一5:20),是天主的「独生者」(若4:14, 18; 3:16, 18; 若一4:9)。他取了人性,为给人显示天主的光荣(若1:14; 2:11; 11:40),因而也给人带来恩宠及真理(若1:14, 16)。他是「生命的圣言」,他身为「永生的生命」(若一1:1; 5:20);他来,是为赐与人永生的圣宠(若3:16; 5:24; 6:40, 47; 10:28; 11:25等)。 2、耶稣的复活是信仰的基础 由上述新约诸书引用的话,足以证明教会从起初就明认耶稣为天主;但也得承认,在耶稣生前的时候,门徒们对他所怀的观念,还是含糊不定的。他们曾看见耶稣施行的神迹,於是开始信从了他,以为他是天主派遣来的默西亚(若2:11, 23; 3:2; 4:53; 6:69等)。不过,一遇到耶稣的苦难惨死,连他们的这种软弱的信心,也受到重大的打击。 是耶稣的复活,才使他们明白而且坚信耶稣是「主」,是「大能的天主子」(若20:28; 宗2:36; 17:31; 罗1:4; 14:9; 斐2:9-11; 弗1:20-22; 伯前1:21)。 3、耶稣明认自己是天主子的亲口证言 信徒们根据复活的事实,在圣神的光照下,才开始回忆和了解耶稣在生前讨论自己所说的话,遂对他天主性的奥迹,愈思维,愈深入。这种事实,另外根据若望的着作可以证明: 甲、若望福音的证言:若望在他的福音上,不断的注意提出耶稣天主性的自我意识,譬如:耶稣多次说明,他自己与圣父是分不开的(5:23, 26; 6:46; 7:29; 10:15, 38; 14:10, 11, 20; 17:10, 21-23),甚至又说:「我与父原是一体」(10:30),「谁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14:9)。从最後这两句话,也可以看出「父子」这两个字,不足以表达天主圣父与耶稣亲密一致的关系,不过 是出自人生关系的比较合适的类推说法而已。圣父把一切交在他手中(3:35; 17:2),耶稣行的,也就是圣父行的(5:17, 19, 30, 36; 10:37-38),耶稣讲的话也是圣父的话(3:34; 7:16; 8:26, 28, 38; 12:49-50; 14:10)。 耶稣就人性来说,比父小(14:28; 10:29);他是奉父派遣而来的(5:36-37; 10:36; 12:49),他遵守父的话,执行父的命令,使父受光荣(8:50, 54, 55; 17:1),父因此而受的光荣,也就成为「子」的光荣(5:23; 17:1);他经过苦难死亡,然後「往父那里去」(若16:28);他复活以後,要在人性内享受那他为圣子在世界未有以前所享有的光荣(17:5, 24)。 若望在福音和书信内,一百二十多次称天主为「父」,常是为表示天主与耶稣的特殊关系。复活以後,耶稣又称天主是他的门徒们之父,而且清楚地分别称:「我的父」及「你们的父」(若20:17)。 根据若望福音,犹太人对耶稣「使自己与天主平等」(5:18; 10:33)这点,毫不怀疑,为此蓄意要杀害他(5:18; 7:1, 30; 10:31)。 乙、对观福音的证言:在前叁部福音里,我们找不出这样清楚的证言。耶稣在宣道时,总不称自己为「天主子」, 有几次称自己为「子」(玛11:27; 路10:22; 玛24:36; 28:19; 17:24-27),但却多次称天主为自己的父(玛11:27; 15:13; 16:17; 18:35; 26:39, 42等),当他称天主是人的父时,又常说「你们的父」,或用类似的说法,以说明他自己与父的特殊关系(玛5:48; 6:4, 8, 9; 谷11:25; 路12:30等)。 在对观福音里,耶稣论自己的直接证言虽然不多,但在记载的言论和施行的神迹中,常显出耶稣的天主性来,在马尔谷福音里尤其如此。 耶稣自知并且证实自己有赦罪的权柄(谷2:5-11);有征服及驱逐撒殚的能力(谷3:22-27; 玛12:28);他的话正如天主的话「不会过去」,绝对必要实现(玛24:35,依40:8);他表明自己高於法律,自己就是法律的创立者(玛5:21-48; 谷2:28; 10:1-12);他再叁预言自己必要受苦而死,但同时也明知自己将来要「在他父的光荣中,同诸天使降来」(谷8:38; 14:62等)。 耶稣的这种自我意识,另外在他受公议会的审判时,显示出来:他明认自己为「默西亚,天主子」。纵然大司祭不会明白这名称的深意,但从耶稣的回答上,他深知耶稣是在明言自己有至高的惟独属於天主的权威(谷14:61-64; 玛26:63-66; 路22:67-71),因此,判定他因说了「亵渎」的话,应受死刑(参见谷2:7; 玛9:3; 路5:21)。 初期教会的信仰,固然基於耶稣的复活,但也以耶稣生前的所言所行,作为确凿的根据。 五、天主子基督与基督徒的关系 新约的着作者,在明认耶稣为「主」、为「天主子」的时候,并不用教义神学的方式,来讨论唯一天主性与父及子两位位格的问题,他们注重的是,耶稣是天主子而作了人类的救主。由於耶稣是天主子又是人,所以,惟有他能作天主与人中间的中保(弟前2:5),及人类的救主,因此,他也可以藉着自己的德能,赐与人永生的恩宠,使他们成为天主的子女(若1:12),「成为有分於天主性的人」(伯前1:4),正如圣若望说的,基督徒的新生命,是在天主「自己的子内」的生命(若一5:11, 20; 参见若14:20; 15:4-7; 17:23)。 信徒们与主基督的这种神秘结合,是圣保禄在书信里常讲论的主题。他不断用「在基督耶稣内」,或同样的辞句和说法,来表明信徒生活的奥妙事实:基督是这新生命的泉源,也是这生命的唯一支持者和养育者(罗6:11, 23; 8:1-2; 格後5:17; 迦2:20等)。 众信徒因领受圣洗而「归於基督」,「在基督内都是一个身体」(迦3:27-28; 罗12:5; 格前12:12-13; 弗4:4),此身体就是教会(弗1:23; 哥1:18, 24),所以保禄可以称信徒们是「在基督耶稣内的人」(罗8:1,格前1:2,弗1:1等)。 实际属於基督的人,就「在他内行动生活」(哥2:6),在他内「喜乐」(斐3:1; 4:4),「勤劳」(格前15:58),「应付一切」(斐4:13);「在基督内死」(格前15:18,得前4:16),将来在他内也要「复活」(格前15:22,得前4:16)。 由於身体与首不可分离,故保禄可以说:信徒业已同基督「复活」,业已在基督内「坐在天上」(弗2:6),他们的生命,「已与基督一同藏在天主内」(哥3:3)。为保禄,「生活原是基督」,因此他说:「基督生活在我内」(斐1:21,迦2:20)。 见福音、对观福音、耶稣童年史、耶稣苦难史、宗徒教理讲授、年历、人子、默西亚、天主、上主的仆人、来临、中保、圣教会、义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