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礼、圣洗圣事(Baptism, Baptismus)

「洗礼」一词,来自希腊文的动词,原意是「浸入水中」,後来竟成了教会的术语,指示圣洗圣事。

一、旧约时代:

我们知道洗洁礼(见「洗涤」条)在以民的宗教上占着十分重要的位置。梅瑟法律上明命在许多宗教的仪式举行之前,要先行沐浴(出29:4; 30:19, 20),或者为获得法律上的洁净,亦应洗濯(肋14:8; 15:16, 18),甚至所用的器皿亦不例外(肋11:32, 40; 15:5-7等)。後期的经师更在此之外加上了许多其他繁杂的洗礼(谷7:1-5)。在耶稣时代的前後,亦有一种施行於新皈依以民宗教者的洗礼。

在其他的古老民族历史上,亦有洗礼的存在,而这些洗礼与某些神河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巴比伦的幼发拉的,埃及的尼罗,印度的恒河等,人们都信在这些神河中沐浴能使人得福、康健及常生。在中国自古亦有「叁日浴儿」的习俗,通称「洗叁」或「洗儿」礼。总之,这一切都在表示世界上古今中外的人类,都有一种认为水是洁净象徵的倾向,但这一切洗礼的存在及实施,都与伦理没有多大关系,而 是一种法律上,象徵性的或心理上的洁净而已。

二、若翰的洗礼:

若翰的洗礼创新的纪元(谷1:2; 若1:31),它不是旧约法律洗礼的延续,也与当时新皈依教徒的洗礼不同,因为它是准备默西亚选民的洗礼,是真正使人作补赎及获得罪赦的洗礼(路1:17; 玛3:11),是内在的革心的洗礼,是使人有实际行动的洗礼(路3:10-14)。旧约对若翰这种新的洗礼已有所预言(依1:6; 则36:25; 匝13:1; 咏51:9),圣教会视若翰的洗礼是圣洗圣事的先声及准备,所不同者, 在於教会的圣洗是因圣神及水而使人重生(宗8:38, 39; 10:47; 谷1:8; 宗1:5; 11:6; 见2:38; 19:2-7)。

叁、新约的洗礼:

(甲)它的建立:

耶稣自己以领受若翰的洗礼而揭开他传教生活的序幕,四大圣史都十分重视这一段事迹,都将它笔之於福音(玛3:13-17; 谷1:9-11; 路3:21等;若1:29-34)。耶稣因此而「完成全义」(玛3:15),意思是耶稣扮演「上主仆人」的脚色,承担起普世人类的罪恶(路2:21-39; 迦4:4);故此他的受洗与苦难圣死是分不开的,他甚至称他的苦难就是他的洗礼(谷10:38; 路12:50)。耶稣受洗後天开了,天主圣神降在他的头上,天主圣父自天上隆重的向世人公布他就是天主圣子,是默西亚救主(若1:33)。圣教会自古以来相信耶稣藉他的洗礼,同水的接触而赐与水一种神力;也就是说耶稣在那一刻建定了圣洗圣事。虽然它的实施是在耶稣因着自己的苦难圣死及复活,而获得全部的绝对胜利之後,那时宗徒们才正式以天主圣叁的名号,来付施圣洗圣事。宗2:38; 8:16; 10:48; 19:5载有「以耶稣基督之名而付洗」的事,这并不是说与前者之方式不同,而 是为别与当时若翰的洗礼方式。耶稣复活後以他的全权(天上的,地下的)正式命令宗徒们往训万民,给他们付洗(玛28:18-20)。谷16:15, 16,更清楚的指出信德及受洗是人类得救的不二法门(参见若3:5; 伯前3:20, 21),宗徒们也的确照耶稣的吩咐作了,给那些信他们道理的人付了圣洗(宗2:37-41; 8:12, 13, 35-38; 9:10-18; 10:44-48等)。

(乙)洗礼的效果:

它是「天主的工程」,是天主圣叁的作为(弗5:26; 格前12:13),所以能赦免人的罪过(宗2:38; 10:43; 罗8:1; 格前6:9-11; 哥2:13; 铎3:5; 希10:22)。但它并不是一种魔术的作用,因为领受它的主要条件是洗心革面(宗2:38; 3:19; 5:31; 11:18; 17:30; 22:16; 26:20),是信任耶稣及他的道理(谷16:16; 宗2:41; 4:4; 8:6; 10:43; 16:31; 18:8; 罗10:8-10; 迦3:26; 弗4:5)。因着它人可以参与耶稣圣死(入水)及复活(出水)的奥迹(罗6:3-11; 哥2:12; 20:3, 9),得享新的生命(罗6:4; 哥3:1-15; 格前10章;格後3:18; 4:16),死於罪恶偏情(罗6:6; 弗4:22-24; 哥3:9),再不受梅瑟法律的约束(罗7:6; 迦2:19), 为天主而生活(罗6:11),成为天主的子女(若一3:1; 迦3:26, 27; 铎3:5-7),圣神的宫殿(迦4:5, 6; 罗5:5; 8:9, 15, 17; 格後3:3),获得圣神的印证(弗1:13; 4:30; 罗4:11; 格後1:21, 22),作为末日复活的保证(罗6:5, 8, 11)。

圣洗使人与基督结合(罗6:5),「穿上基督」(迦3:27),在基督内变成新人(弗2:15; 4:24; 哥3:10),完全属於基督(格前1:13; 3:23; 15:23; 迦3:29; 5:24),在基督内生活成长(弗2:5-7; 哥3:3; 斐3:10; 伯前3:21)。

藉着圣洗人参与一个得救的团体 圣教会,基督的妙体(格前12:12, 13, 27; 宗2:38, 41, 47; 5:14等)。它犹如割损礼使人属於天主的百姓(哥2:11-13),因着它再没有社会阶级的区别,因为同是一个奥体的不同肢体(迦3:38; 哥3:11)。

(丙)圣洗的预像:

按新约的指示,圣洗的预像有二:其一是洪水灭世(伯前3:21),其二是以民过红海的事迹(格前10:1, 2)。耶稣肋旁流出的血及水,无疑地也是在暗示着圣洗及圣体圣事:为此人为进入天国及享受天国的永福,必须经过圣洗圣事的大门及藉圣体神粮的滋养(谷16:18; 若6:53)。

(丁)婴儿的受洗:

这是誓反教徒们脍炙人口的辩论题材,关於这个难题,我们除了答以这是天主教会自古以来传统遗教之外,在圣经上找不出正确清楚的答案。

四、死人受洗:

保禄在格前15:29提及当时有代死人受洗的风俗,以证复活的存在。但由圣经的其它部份,我们对这种习惯的来源及它实施的多寡,毫无所知。圣保禄本人也仅一次提及它的存在,教父中却有金口若望谓玛尔强(Marcion)的弟子,有代死人受洗的措施,但被迦太基(Cartago, 397)大公会议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