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Preaching, Praedicatio)

本文可分六节来讨论:(一)根据语言学解释宣讲的概念:(二)宣讲与旧约;(叁)宣讲与新约;(四)宣讲的题材;(五)宣讲与派遣;(六)宣讲的效果。

一、根据语言学解释宣讲的概念

「宣讲」,在旧约和新约中,不论我们注意到此字作动词用,指「宣讲」,或作名词用,指「宣言」,即所宣讲的事物,或作名词用,指「宣道者」或「宣讲者」,叁者都是相当主要的字眼。语根是名词「宣讲者」(Kerux);由这名词生出动词和抽象名词「宣讲」,即「传言」、「报信」(Kerusso, Kerygma)。

希伯来文旧约,约有九个动词含有「宣讲」的意义,希腊文圣经也同样约有九个字,思高译本使用的,有告诉、通知、传告、宣布、宣扬、宣告、讲述、传报、报导等。

在本题内,我们只注意含有宗教概念的叁个词,即「宣讲者」(名词),「宣讲」(动词),「宣言」或「宣讲」(名词)。

「宣讲者」,在古代希腊文是指国家的使者,或在竞技场中宣布谁是胜利者,或有时也指神明的使者,赫尔默斯神(Hermes=Mercurius)。

圣保禄在弟前2:7; 弟後1:11自称为「宣道者」;或「宣讲者」。可是他说他之所以成为宣道者或宣讲者;并非出於自立;而是天主选立他为宗徒;为教师;为宣道者。圣伯多禄称诺厄为「宣讲正义的诺厄」(伯後2:5);不仅因为他相信了天主的话;而且也因为他宣讲了天主的正义;使堕落的同时代的人归向天主(参见希11:7)。

「宣讲」(动词)在新约中;先後记载了凡叁十馀次。如果仔细考查这些经处;可以推知「宣讲」不等於教训、谈论、解释;而是一种「声明」、「宣布」(Proclamatio);更不等於「推论」、「讨论」;而是一种由天主;或由上界来的「宣告」。这个动词与「报告」、「传报」(euangelizo, angello);颇相类似。

「宣讲」(名词)或「宣言」(Kerygma)见於新约凡九次;包括谷的简短结语在内。此字作名词用;指宣布的行为和宣讲的道理(玛12:41; 谷16的简短结语;路11:32; 罗16:25; 格前1:21; 2:4; 15:14; 弟後4:17; 铎1:3)。这种「宣讲」,不但包含宗教道理,而且按圣保禄的声明,等於天主的话,天主的布告,「……因为你们由我们接受了所听的天主的言语,并没有拿它当人的言语,而实在当作天主的言语领受了……」(得前2:13)。

二、宣讲与旧约

在天主的选民中,君王是本着「法律」治民,至於解释「法律」却是司祭的职务,先知则「传告」天主的旨意,就因为先知传告的是天主的旨意,所以先知的话是天主的话,即天主藉他的仆人 先知,所公布的自己的旨意。从用字方面来讲,先知们常用的「神谕」(Massa)、「上主的话」、「上主的断语」,几乎等於新约中的「宣讲」。为表示宣讲的行为,先知们惯用「宣布」、「呼喊」、「疾呼」、「传报」、「报告」等动词(依61:1; 41:27等处)。

除了达及则、岳的一些部分外,其他先知书记载的几乎全是「神谕」,即「宣讲」。申及史书也载有不少这样的「宣讲」。

叁、宣讲与新约

从宗徒大事录看来,公元一世纪中叶,在罗马帝国境内,到处有自称为基督的宗徒、使徒或仆人的人。他们不但不停宣讲福音,而且也宣布天主藉基督赐与人的各种属神的恩惠。这些人的使命不外是「宣讲」和「作证」。宗特别记述伯多禄及保禄 基督教会最伟大的宗徒 的行为,同时也将他们的「宣讲」的几端道理的纲领保存下来,如宗1:16-22; 2:14-36; 3:12-26; 4:8-12; 7:1-53(斯德望的宣讲),10:34-43; 11:4-17,(以上除7:1-53外,全是伯多禄的宣讲),13:16-41; 15:7-21(伯多禄和雅各伯的宣讲),17:22-31; 20:18-35; 22:1-21; 24:10-21; 26:1-29; 28:25-28,(以上除15:7-21外,全是保禄的宣讲)。

根据新约(关於旧约,见「先知」),「宣讲员」是洗者若翰(玛3:1; 谷1:4-7; 路3:18; 宗10:37; 13:24),吾主耶稣(玛4:23-25; 谷1:14, 15; 路4:43; 8:1; 希2:3)。吾主耶稣连在死後,也给那些在狱中的灵魂宣讲过」(伯前3:19; 参见伯前4:6:「也正是为此给死者宣讲了这福音」)。当耶稣尚在世时,他的宗徒和门徒也做过福音的宣讲者(玛10:7; 谷3:14; 6:12; 路9:2-6; 10:1);耶稣升天後,宗徒们和门徒们奉主命,仍做福音的宣讲者(谷16:15; 宗5:42; 8:4, 5; 12:10, 42; 14:7; 15:21; 得前2:9; 迦2:2; 格前1:23; 15:1, 2, 11; 罗10:8; 弗3:8; 哥1:28; 弟後4:2; 若一1:3, 5等处)。

四、宣讲的内容

将天父藉基督,在基督内所作的救赎人类的慈爱事业,宣告给世人,是「宣讲」的一主要论题。「宣讲」,按其本质来说,是没有改变性的;但为适应时代的环境和需要,宣讲者有时注重一项论题,有时注重另一项论题。洗者若翰按前叁福音的作者,是宣讲天国即将来临,默西亚快要出现,劝人悔改,接受洗礼,准备自己迎接默西亚,获得罪赦(玛3:1-12; 谷1:4-8; 路3:1-17; 宗10:37; 13:24);可是按第四部福音的作者,他的宣讲特别着重为耶稣及耶稣的使命作证(若1:7, 15, 19, 34; 5:33-35)。

耶稣也宣讲天国,但他同时声明,由於他的来临,天国已告来临;他也劝勉世人悔改,但他更迫切要求人民相信他所讲的「宣讲」。他的福音,简略的说,是「时期已满,天主的国临近了,你们应悔改,信从福音」(谷1:14);详细地说,耶稣宣讲天国、福音、天主的福音、天国的福音外(玛4:23; 谷1:14; 13:10; 14:9; 路4:43; 8:1),还讲「道」(谷2:2; 4:33),还指明旧约的预言如何在他身上一一应验了(玛11:4-6, 10-15; 路4:16-21; 24:25-27, 44-47; 若5:39, 45-47)。

十二宗徒和七十二门徒的宣讲,在主耶稣尚在世时,就有与主所宣讲的一样的内容(玛10:7; 谷6:12; 路9:2; 10:9-11);在主耶稣升天以後,在本质上虽仍然相同,但 围自然不免要扩大,因为他们现在宣告的是救恩史的至高至深的奥理:耶稣的死亡和复活。详细地说,宗徒们在耶稣升天後,仍旧宣讲天国(宗20:25; 28:31)、福音(谷16:15; 迦1:11; 格前15:1; 哥1:23)、天主的福音(得前2:9; 格後11:7)、真道(宗8:4; 弟後4:2; 伯前1:25)、福音的道理(宗15:7)、天主的圣道(宗8:25)、天主的奥义(格前2:1)、信仰(的道理)、(迦1:23)。他们以自己为福音的仆人(弗3:7; 哥1:23),为真道服务的人(路1:2),新约的仆役(格後3:6)。他们的宣讲以耶稣为天主的国和救恩史的中心(宗8:12; 28:31)。他们宣讲纳匝肋的耶稣(宗2:22; 8:35),以他为默西亚(宗2:36; 5:42; 若20:31),是「主」(宗2:36; 10:36; 格後4:5; 斐2:11);是天主子(若20:31; 宗9:20; 格前1:19)。

他们特别宣讲的是耶稣的死亡、复活与升天(宗2:22-36; 3:12-18; 13:23-37; 格前1:18-23; 15:1, 8, 11; 弟前3:16; 伯前1:12),以及赖耶稣的宝血与复活之功勋,而获得的罪之赦。他们也报导异民和选民 以色列 同由耶稣获得救恩(路24:47; 宗2:38; 3:19-25; 格後5:19; 罗1:16),死人的复活(宗4:2; 5:30-32; 格前15:12-19),耶稣的再度来临(宗3:20; 弟後4:1; 伯後1:16)。宗徒们不但报导耶稣生活的事迹,而且他们 尤其保禄 还揭露耶稣生活的奥理,特别是他的死亡和复活的奥理(罗5:8; 弗1-3等处)。此外,宗徒们也屡次提到耶稣的整个生活是为应验旧约的预言(宗2:16-35; 3:21-26; 罗1:1, 4; 16:26; 伯前1:10-12)。

「宣讲」有时也称为「教训」,因为就内容来说,两者原具有同样的成分:天国、耶稣救赎世界、耶稣再度来临;但就提供的方式来说,两者之间是具有分别的。一般说来,「教训」是根据圣经来解释信德的道理,「宣讲」是直接庄严报告天主的启示,和天主的旨意。

此外,「教训」有时不免要「辩论」(宗17:2; 18:4),「证明」(宗18:25),「讲解」,「作证」(宗28:23)。或许按原始圣教会的环境,可以说「宣讲」是宗徒的 就如相沿至今,仍是圣教会的 最重要的使命,因为天主为达致救赎人类的宗旨,所采用的最奇异办法,就是「宣讲」(格前1:21)。既然「宣讲」的关系是这样的重要,这「宣讲」应该是正式的、确实的、公开的,就是说「宣讲」是与正式的「派遣」分不开的。如果「宣讲」不是出於派遣,就不是传报福音,而是近於鼓吹的宣传(Propaganda)。

五、宣讲与派遣

全部圣经充满派遣的意义,并举出许多出使的实例。天主的使者是天使;天主的朋友即圣祖,如亚巴郎、先知们,特别是天主圣子,耶稣基督(若4:34; 5:23-26; 6:29, 44, 57; 7:18; 17:3, 8, 18等处)。天主派遣了圣子,是要他给人讲述天主及天主的奥理(若1:17, 18),又要他自作牺牲救赎人类(若10:18; 12:27)。为使他完成这使命,天父赐给他全权;为此,耶稣於复活後派遣他的宗徒去教训万民(玛28:2),赐给他们圣神说:「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样派遣你们。……你们领受圣神: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你们存留谁的,就给谁存留」(若20:21-23)。「宣讲」天国的福音,因耶稣之名赦人的罪,赐给人圣神的恩惠,是多麽神圣的责任,这除非有正式的神恩和派遣不可。事实上,原始的圣教会是藉着按手礼正式派遣她的使者,这些使者同时也是圣神甄选的人(宗13:1-5; 14:22; 格後8:19; 弟前4:14);这样,「在内」和「在外」的人,即已成为信徒,和尚未成为信徒的人,就会十分清楚知道,谁是或谁不是耶稣的教会的真正使者。按这原理,便不难明白圣保禄的话,他说:「人若不信他,又怎能呼号他呢?从未听到他,又怎能信他呢?没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没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讲」呢?……所以信仰是出於「报导」,「报导」是出於基督的命令……」(罗10:14-18)。

六、宣讲的效果

「宣讲」是天主为拯救世人所采用的最有效力的方法。圣保禄「宣讲」十字架的道理,因为十字架是天主爱世人至矣尽矣的表现,因而十字架成了「天主是爱」的最显明的象徵。保禄讲说:「原来十字架的道理,为丧亡的人是愚妄,为我们得救的人,却是天主的德能……」(格前1:18-25)。「天主的德能」,即等於说「天主的力量」,或「神圣的力量」。因此,可以了解为什麽圣保禄说:「我若传福音,原没有甚麽可夸耀的,因为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格前9:16)。

见见证、言、教训、宗徒、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