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29
6-29节这一大段证明:一、天主的恩许决不因犹太人的背叛而落空,因为「真以色列人」并不是来自血统的关系,而是来自「恩许」。依市玛耳和依撒格按血统说,都是亚巴郎的儿子,可是天下万民获得祝福,是来自「恩许之子」依撒格,而不是来自依市玛耳(创21:12; 18:10)。为此按恩许作亚巴郎後裔的, 是天主的子女, 是「真以色列」(见4:9-22)。二、天主「拣选」人,享有完全绝对的自由,并不在乎人的功过,孪生兄弟厄撒乌和雅各伯的史事便可为此作证:二人尚未出生,天主就已拣选了幼弟(创25:23;拉1:2-3)。叁、天主随意「拣选」人,决无不义之处,因为天主有主宰人类的绝对全权;保禄只用了天主向梅瑟(15节)以及向法郎(17节)所说的话,来证明天主如何能利用善人和恶人达到自己的目的,完成自己的计划(15节见出33:19,17节见出9:16);并为加强此点,遂引用了旧约中多次所设的比喻(耶18:6;德36:13;依29:16; 45:8-10;智15:7):制造品不能向制造者反问,为何把自己造成这样或那样;同样,人也丝毫没有权利责问天主:为何施恩与此人而不施恩於我。「应受毁灭的器皿」是指顽抗拒信的以色列,「蒙怜悯的器皿」是指那些从犹太人和外邦人中,蒙天主拣选而信仰基督的信徒。保禄为证明此点,徵引了两位古先知的预言:以欧2:25; 3:1证明天主的旨意,是叫外邦人进入基督的神国;以依1:9; 10:22证明犹太人也要进入基督的神国,但为数极少;可是这极少数的「残存者」,将作为以民全体归化基督的保证。见1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