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25
在7-25一段中,保禄说明法律与人类的关系:法律虽是圣善的(12,14两节),但不能使人成义,因为它只叫人认识什麽是罪恶(7节3:20; 4:15; 5:13),不但不赐给人得胜罪恶的力量(8:3),反而藉法律乘机搅动人的情欲违犯法律,而置人於死地(3,8-10,13节)。由此得到的结论,不是梅瑟法律和各种其他成文法必须应当废除,而是靠梅瑟和其他成文法,人不能成义得救。所以为战胜罪恶、成义和最後得救,非依恃天主的恩宠不可(25节)。9节「从前我没有法律时,我是活人」一句,是指人在年幼尚未开明悟以前,生活在没有法律的状态下的时期。在这时期中,「罪恶是死的」,因为不受法律的束缚,罪恶无法施展它的恶势力。「但诫命一来」,即人开始觉悟有法律禁止他去作某事时,罪恶的潜在势力便开始活动,内心也就起了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