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9-21
雅各伯
只愿归化的外教人,对
梅瑟
法律也表示敬意,以免开罪於同居共处的
犹太
基督徒,因此,便提出了他们当守的四条规戒:(一)戒食祭偶像的肉(28节);(二)戒奸淫:即不与血亲结婚;原来与血亲结婚,
犹太
人视为「奸淫」;(叁)戒食窒死动物的肉;(四)戒食血。後二者为
犹太
人深恶痛绝;因他们以为生物的魂即在血内(见肋17:10-14)。
犹太
基督徒少的地方,这些规矩逐渐有了变便(参阅格前8:1-13 注释; 10:23-33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