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6
本章就所记述的事,应与7:4及7:72相连。此处已尊称
耶路撒冷
为圣城(
依
48:2; 52:1;
达
9:24;
多
13:9;
玛
4:5; 27:53等)。3-24节与
编
上9:2-17出於一源,但二书所有之人名与次第,彼此不同,不同原因,可能是传抄之误或由於作者的修正。
编
上似乎保存了原有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