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4
洪水之罚是人类的败坏所引起的,这败坏的近因是因天主的儿子们娶了人的女儿们。所谓天主的儿子即恭敬天主的舍特的子孙;人的女儿即指加音不恭敬天主的子女。「我的神」此处是指天主赋於人的生活之力(2:7)。「血肉」即指易於沈湎於肉身之乐的人性。「巨人」的来历无法考定。巨人的事迹,多见於旧约中(户13:33;申3:11;撒上17;巴3:26-28等处)。此处作者并非说巨人是由天主的儿子和人的女儿所生的,而只是说当天主的儿子和人的女儿结合时,地上已有巨人。这些巨人相似那些强悍善战,不认识智慧之道的巨人(巴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