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监督」和「执事」二名并列,首见於此,是指斐城教会内尽圣职的两等人员。「监督」一名,在当时与「长老」一名,通指各地的教会管理首长(宗20:17,28),并非专指今日所谓的主教;但在保禄晚年所写的牧函内,「监督」的职务,似乎较前更为清楚,几无异於今日的主教。「执事」是指那些协助「监督」治理教务,管理财政,抚恤贫孤的人员(宗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