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2
耶稣是外邦人(远离的人)与犹太人(亲近的人)相结合的联系,他使双方合而为一,结成一体,成为一家,因为天主圣子降生成人,拆毁了中间阻隔的墙壁(梅瑟法律),再没有外邦人与犹太人的分别,使双方成为「一个新人」,在同一圣神内,同到天父台前,同是「天主的家人」;在基督内共同组成一个「建 物」,一个教会(参阅格前3:16;伯前2:4)。20节「宗徒和先知」,即指十二宗徒及教会内的传教士和「先知」;天主利用他们在圣神默佑指导下,形成建造了自己的教会(3:5; 4:11;格前12:28)。基督为教会的「角石」,参阅依28:16;弗4:16;格前 3:11;伯前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