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6
婚姻行为,既是男女双方结婚时,所互相授与的权利,这一协定自应遵守,因为这是夫妇双方互定的正义交易。为此任何一方,如愿在婚姻内执行节欲,必须对方同意 可(3-5节);并且婚姻也是不可拆散的,因为这是主的命令(玛19:2-9; 5:32;谷10:2-12),即使夫妇彼此分居,双方的婚约仍旧存在,男女皆不可再婚(10-11两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