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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主教会何去何从?

时间:2013-06-02  来源:原创  作者:刘幼民 点击:

 

 前言:

  中梵恢复接触始自教宗约翰.保禄二世的努力。教宗约翰保罗二世是波兰人,政治经验丰富,对无神论共产党人有相当多的了解,因此对中国天主教徒有一份发自内心的同情与关怀。这是教宗约翰保罗二世完全不同于他的继任者本笃十六世的一份精神遗产。1980在当时的教宗约翰·保罗二世的亲自过问下,梵蒂冈国务卿单方宣布只要中国主教承认教宗的首席权,就可以成为合法的主教,这便是著名的针对中国的“非法可以变合法”方针。这一方针被认为为改善中梵关系创造了基本前提。

  之后,中梵关系有了转变,中梵恢复外交关系的可能性也在热议之中。可惜的是在200010月发生了梵蒂冈封圣事件。在天主教传统中,封圣是一件喜事,那一个国家民族拥有很多的教会圣人,对于这个国家民族来讲就是增添了一份无上的荣耀。可是发生在200010月的封圣事件,因为中梵之间没有沟通,一件在梵蒂冈看来是喜事,甚至是向中国国庆献礼的封圣活动,却触怒了中国政府。在中国政府的所发的抗议中,这次封圣被称之为:完全无视中国爱国教会的存在,公然把为帝国主义为虎作伥及残害中国人民的侵略者帮凶封为圣人,这是向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挑衅行为。其实,中国政府真正担心的是,梵蒂冈的宗教活动影响了政府对教会的控制,这其实是两个“主”的矛盾,在深层次上根本就是中国政府与梵蒂冈争夺宗教控制权的斗争。

  教宗约翰保罗二世对梵蒂冈单方面封圣进行了道歉:他恳求中国对传教士在殖民地时代所犯的错误给予宽恕和谅解。他说:“这些错误和过去的局限,可能使中国人民感到不受尊重,也使不少中国人觉得教廷对中国有敌意,对于这些过失,我深感伤感,也表示遗憾。”他又说:“当前的极度不安,促使国际社会呼吁人人创造并扩大人民之间的谅解、友谊和团结的关系。”他强调:“从这个前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廷的关系正常化,必将对人类的进步发挥积极作用。”他补充说:“历史提醒我们对这些不幸事实,即教士在中国布道,因他们个人和行动上的局限,有时也会犯错,因而带来苦果。”

  但是,继任教宗本笃十六世上任伊始就改变了前教宗的行事准则,在对中国天主教徒发出的一纸牧函中,指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是不合教义的非宗教组织,无权凌驾于教廷,无权擅自任命主教。继任教宗呼吁忠贞教会要与官方教会和解。但是他又为和解预设了一个前提:没有违背不可背弃的信仰和与教会共融的原则就可以与其共祭。共祭意味着和解,但是什么是背弃了与教会共融的原则却没有清楚的界定?神职人员参加不合教义的爱国会组织是不是背弃了与教会共融的原则?虽然没有参加爱国会,却领了印有爱国会自选自圣内容的神职人员资格证是不是背弃了与教会共融的原则?还有,信徒参加由自选自圣主教主持的弥撒和其他礼仪是不是背弃了与教会共融的原则?可以说,继任教宗本笃十六世把中国天主教重新带进了中梵之间的政治矛盾与冲突中,不像前教宗那样,旨在努力寻找共同点,旨在为中国天主教创造宽松的信仰环境,所以刻意回避了爱国会一类与政治相关的事宜。

一、马达钦主教任免事件

    20127月至同年12月发生的马达钦主教任免事件,在中国天主教会历史中非常重要。马达钦的主教祝圣,经过了中梵之间的协商,取得了教宗的同意,可是在晋牧庆典上马达钦主教在致谢词中,出人意料的表明他接受的是教会教职,为了专心于自己所受教职,他将辞去有官方背景的爱国会职务。事后马达钦便不再露面。与此同时,香港退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带领一些香港天主教徒到中联办前示威者游行,抗议中国侵犯宗教自由,他们要求释放被迫“休假”的上海辅理主教马达钦主教。

    马达钦的行动应该很好理解,他代表了在爱国会中不愿意背弃与教会共融原则的那一部分神职人员的意愿,但是看得出来,他没有勇气走的更远,所以仅仅是要求辞职,而不是退出天主教爱国会。在一个宗教还属于政府行政管理目标的国家,马达钦辞去爱国会领导职务的同时,他也就失去了行使牧职的权利,除非他跪地求饶,承认自己没有政治头脑犯了不应该犯的错误。与马达钦表现完全不同的是自选自圣的岳福生,他把梵蒂冈可能会做出的绝罚完全置之脑后,但是他没有反对与教宗的共融,只是表明了他对这个共融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没有人可以预计中国的自选自圣可以坚持多久,但是却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梵蒂冈坚持他的圣统制至上,继续把爱国会排斥在教会生活之外,称它是不合法组织,无权凌驾于教廷,无权擅自任命主教,爱国会的自选自圣就不会停止,中梵恢复正常关系也就遥遥无期。

   在发生上海马达钦事件之后,《中国天主教主教备案办法(试行)》也见诸于报端,网名“山雨来”的天主教徒声称:“《办法》是与梵蒂冈公开决裂的宣言书。《主教登记十六条》是彻底的‘中国天主教’的认证证书。她的顶头上司就是‘不符合教会道理’的爱国会。”有什么办法呢?本笃十六世既然完全抹杀了爱国会对中国天主教做出的贡献,忽略了爱国会成员的处境和感受,也就把他们逼上了梁山,不惜要与梵蒂冈搞一场公开对决。

   前教宗约翰保罗二世的智慧,在于他始终明白他在与谁打交道,后继教宗本笃十六世的悲哀在于他至今没有弄明白:爱国会本来不是梵蒂冈的敌人。

    撤销对马达钦的任命,是预料中的事情,改革开放后的30年,中国的宗教政策不是没有变化,只是变化的没有尽如人意罢了。如果在改革开放前,像马达钦这种只想建设他的宗教王国,不想服从党的政治需要的宗教人物,如果胆敢拒绝党和政府对他多年的悉心栽培,公开退出党和政府苦心经营的那个爱国会组织,可以预料的下场就是进监狱,被劳改。而现在仅仅是正式撤销他的职务,让他闭门思过,应该承认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改革开放前不会有这样“好”的结果。

    我的一位熟人名叫吴维僔,是个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就是因为太醉心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反对政府的宗教政策,在1964年被捕判了无期徒刑,直到1987年才被提前释放,莫名遭受了二十多年的牢狱之灾。与吴维僔比较马达钦真是太幸福了。

    全世界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宗教政策,都是克隆了前苏联的模式,国家至上控制宗教,在意识形态方面唯我独尊,除了经过筛选适合统治阶级口吻的马克思主义外,其他的东西,包括一部分不合统治阶级口吻的马克思的言论,都不可能进入自由研讨的领域之中。不过,中国的宗教政策,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二、天主教爱国会的现状及未来

  1949年新中国建立,中国在宗教领域开始实行前苏联的宗教政策,由国家对宗教组织进行严格控制,目标是创造条件消灭宗教。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马列主义者认为宗教是毒害人民的精神鸦片。中苏在此问题上也有区别,那就是中国的宗教政策比较温和,从来没有像前苏联干的那么惨烈、那么不得人心。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中国驱赶了所有外国的神职人员,断绝了与梵蒂冈的外交关系,对天主教实行了自选自圣主教的宗教改革。不可以否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政治性组织,而非宗教组织。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的宗旨重要的也就是两条:其一是对中国天主教进行政治目标管理,使其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另外就是对中国天主教进行宗教目标管理,自选自圣是最重要的原则。

  如果我们站在历史的角度,对爱国会活动进行分析,就不难发现爱国会所做的就是配合国家对天主教实施封闭的“内部行政事务的管理”,“它介于教会和国家、地方教会和整个教会、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之间”。(朱梅芬《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它不是教会,但可以客观反映中国教会的社会主义特色及时代价值。也正因为如此,在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管理下的中国天主教会无法实现与梵蒂冈圣座的“共融”,并受自选自圣主教的影响,实际上是独立于罗马天主教会之外的一个很特殊的教会形态。我国在理论上实行的也是“政教分离”,但这种分离强调了国家对宗教的“指导”、“监督”、“控制”功能,爱国会组织的行政性正是体现了国家的监控,而爱国会组织的社团性又是其相对独立自主的一个方面。

  《牧函》对爱国会的否定使其在宗教层面成为违法组织,但是很奇怪,无论是中国政府方面,还是爱国会方面做出的反应很平静,很可能是那个发挥平衡作用的说法使他们感到满足:“现今没有理由在中国继续持守一个地下教会团体”,中国地下教会团体失去了所有特权,看起来只能等待爱国会的招安了。也就在这时,中国天主教地下教会的“忠贞标杆”安树新主教,经中国天主教主教团批准就任保定教区正权主教职,随后安主教在爱国会里任要职。天主教在线在访谈安主教时询问:“您认为(在爱国会)任职是否已经触犯到教会原则了?”安主教回答说:“这个任职没关系,我主要是看到保定教区原先认为自选自圣的主教是应受罚的,他们就是裂教,他们的圣事就是有问题。后 来我知道了,80%以上的主教都被教宗认可了。我看到这个:我们反对人家,但是人家已经被教廷接纳了。教廷接纳的我们还不接纳这就是问题。我就看教廷的方向,按照教廷的方向去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梵关系领域的专家任延黎先生在2009年也发表看法认为中梵对主教候选人“一定要协商”才能达致双赢,他甚至强调:“三年过去了,自选自圣的时代已过去了,不该再走回头路。”可是201011月却发生了中国天主教自选自圣郭金才的事件,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刘柏年称,中国方面早于两年前就知会了梵蒂冈这个决定。

  表面看,爱国会坚持单方面祝圣的行动,过于的莽撞自大,不顾后果,可是深挖下去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

  1.爱国会坚持单方面祝圣与对梵蒂冈不满有关。自从本笃十六世入主梵蒂冈之后,虽然还在继续前教宗的对华政策,但是对于有了更多圣统制的强调,在审批爱国会所报主教方面,显然多了一些“挑剔”。2006年昆明马英林主教的祝圣梵蒂冈以牧灵经验不够没有承认;2009年海门沈斌当选正权主教。教廷更是以沈“道德有亏”为由表示不能承认,爱国会不予置理并将祝圣从2010年的429日提前到421日,教廷无奈之下才于祝圣前两天改变了决定。这些“挑剔”

  与《牧函》对爱国会的否定联系起来,自然就激起了对梵蒂冈更大的怨愤。

    2.爱国会坚持单方面祝圣与争取提前布局有关。由于《牧函》明确了“教会在地下生活不是正常的情形。现今没有理由在中国继续持守一个地下教会团体。因此,我收回过去赐予中国地下教会团体的所有特权。中国教友也可以参加官方教会团体的司铎主祭的感恩祭。”这样一来,只要不出意外地下教会团体被招安就是迟早的事。但是非官方的地下教会团体,利用爱国会缺乏“神圣资本”的软肋,在政府的不断打压下,却有了很快的发展。爱国会即便招安了地下教会团体,也还是不愿意与其平分秋色,更遑论任其坐大。如果可以提前布局,爱国会一方的优势起码不会太快流逝。

   3.爱国会坚持单方面祝圣与维护自身和宗教管理部门的利益有关。50多年来政府为了扶持这些“爱国宗教组织”,不得不拿出钱来,支持它们,美曰“培养爱国宗教力量队伍”,同时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中给予它们更多、更高的席位(从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但是国家给“爱国宗教组织”的钱越多,“爱国宗教组织”越不起作用。以至于“办好教会”的工作,常常是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自己的任务。中梵不建交,常常闹出大动静,爱国会与宗教管理部门就有继续存在的理由,各种利益都会源源不断的获得,反之就有下岗失业,精简机构的可能。

 三、现行的宗教政策不利于协调政教关系

    天主教是世界性宗教,无论是从对文化、历史发挥影响的方面,还是从人员数量,教会规模方面来看,都堪称世界一流。而天主教的管理体制更是通过与教会、与教宗的共融,保证了信仰内容的一致,领导机构的统一。但是,教宗对主教的任免权作为一种横向权力,与国家对主教管理的纵向权力难免不发生冲撞。在西方国家,这个矛盾解决的比较好,凯撒的归于凯撒,上帝的归于上帝,对主教的宗教属性这一块的管理权交给梵蒂冈,对主教的政治属性这一块的管理权交给国家。具体的讲,主教必须宣誓效忠于国家人民,政府如果对主教的政治忠诚不怀疑,就可以由教宗予以任用。但是在中国,宗教与意识形态连结,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政治生活中一部分。不仅天主教的主教有了部分的官员身份,就是佛教的主持方丈也有官阶在身,于是主教任命权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国家主权实施的对象。在中国宗教能否去政治化只是一个有待于思考的问题。

     中国政府方面为天主教问题煞费苦心,政府为了能够推行自行任命主教的政策,里里外外没有少花钱,每一次祝圣典礼都有大批国家干部、民警“保驾护航”,可是换来的不仅是梵蒂冈的反对谴责,还有国内许多天主教徒的怨声载道,参与其事的许多主教事后又通过各种渠道纷纷向梵蒂冈悔过。中国方面为自己的政策,制造了许多理由,诸如自选自圣主教是为了捍卫主权、是中国教会“传统”、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等等,但是,说话者未必能够说服自己。如果,自选自圣主教是捍卫主权,那么全世界除中国以外的国家,任由梵蒂冈任免主教他们都是出卖主权吗?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理由。

    又或者说自选自圣主教是中国教会“传统”,那么中国教会就只有六十年的历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就存在的天主教会,难道不属于中国?又或者实行的是自选自圣主教的政策,而非是天主教的圣统制?

    如果,“宗教信仰自由”只是信什么的自由,而非怎么信的自由,那它还算是原本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由吗?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与梵蒂冈早已取得共识:主教是天主教会的教职,理应服从天主教信仰与传统由罗马教宗任命,世俗国家的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有权参与主教候选人的甄选过程,教宗可在地方教会和政府划定的候选人范围内挑选和任命主教,但是世俗政府不能剥夺罗马教宗的任命权。新主教在祝圣典礼上要宣誓在政治上效忠国家,而非效忠于梵蒂冈。但是在信仰上,新主教要与罗马教宗保持共融。

  马克思认为,向宗教宣战是“愚蠢的举止”,列宁则主张宗教团体应该成为“与政府无关的”,“志同道合者”的公民组织。当然,仅此还是不足的,在一个现代社会,更应该把宗教推向市场,让信教者像消费商品那样去“消费”宗教。

   美国普渡大学杨凤岗博士主张将中国的宗教市场进行细分,区分为红市、黑市和灰市 ,认为只有在自由的宗教市场,也就是非管制的市场,宗教才能充分地成长发育起来。在宗教垄断的状态下,宗教市场一般会比较萎缩。基于大众信仰区位的多样性,宗教多元是先天的,完全的宗教垄断是不可能的。如果社会对竞争者的压力过大,他们将转入地下与垄断者分庭抗礼。一旦压力放松,将立刻反弹 。 

  当然,把宗教推向宗教市场的最基本考虑,就是实行政教分离,国家不再以各种方式办教,宗教事务交由宗教团体自己去办理,政府只做宗教市场秩序的提供者和宗教市场秩序的监管者。

   中国天主教徒的文化知识结构,这些年也有变化,知识分子信教人数明显增加,他们与没有文化的信徒不同的地方是争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意识强烈,而且有能力表达出来。这个群体对中梵交恶颇多议论,其中最具说服力的观点是:爱国教会只要扛着天主教的招牌,就应该服从教会圣统制和教会训导权。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既然不买教会的帐,那么天主教徒又何必买爱国会的账呢?于是在网上就有网名若翰L的网友说:“这是一种错位的表演,是对每一个团体造成极大伤害。宗教人士离开宗教场所搞和宗教无关的活动,又以宗教人士的身份出现,这本身就是一种滑稽。把政治引入到宗教的生活中,这对宗教本身是致命的伤害。”(http://www.tianzhujiao.org/view-63442-1-1.html)而另一名网名花语清风的网友说:“大陆天主教会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蒙受屈辱,就是因为我们团体缺乏界线意识,个个都充当着好好先生。没有界线的好好先生团体结果只能任人摆布,这不是表现出你们高超的德行修养,反而是纵容了罪恶纵横,所以中国先哲孔子有一句话说的好:乡愿,德之贼也。可见可怜之人必有可恼之处,叛逆之徒通常都是一群好好先生给他提供了土壤给培育出来的。”(http://blog.sina.com.cn/s/blog_6bc5be6201015wwo.html

    解决主教任命需要,爱国会可以历史的产生,也可以历史的消退,用时间拓展教会传承的空间,未必不是一条很好的出路。梵蒂冈坚持自己的强硬立场从他们的信仰传统的角度来看,没有错,可是回到现实,就应该承认,中梵关系首先要解决的还是政治问题,甚至可以说这是政治博弈,梵蒂冈强调用宗教的方式处理无助于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我个人非常赞赏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世时的中国问题处理方式和原则:只要中国主教承认教皇的首席权,就可以成为合法的主教,不要牵扯爱国会一类的政治问题。只有在不牵扯爱国会一类的政治问题的条件下,中梵之间才可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主教任命问题。中梵之间心平气协商解决主教任命问题,应该是中国天主教必选的正确出路。盲目自大的坚持所谓的自选自圣在原则,既然违背了天主教的信仰传统与规定,只能在短期内实行如果作为长远政策加以坚持,在中国天主教徒中间都会遭到越来越强烈的抵制,还会中国的国际形象,在人权问题上不断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结语:

    中国的改革开放,在很多领域里克服了极左影响,解放思想积极进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是,在中国的宗教管理方面,极左影响还是比较严重,甚至存在一些违反法律,违反人权的做法,这就使得一些对中国没有好感的人,常常借宗教问题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妖魔化渲染可是对中国有好感的另一部分人却在宗教问题上,很难对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去魔化捍卫,因为中国在宗教问题上确实没有明显的进步,实行的是四面树敌的极左路线。与此同时国内的天主教徒,也越来越不能接受政府在宗教问题上给他们带来的身份认知上的麻烦,天主教徒不希望在自己的身份上留有抹不去的政治印记与罗马教宗共融,对他们而言根本不应该存在障碍,谁使他们难堪,他们就反对谁。这是人民的权利。聪明的执政者不应该把人民争取宗教权利的斗争,视为反对自己行为施予重压。习近平主席讲过,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去,这里面未必不包括政府在宗教管理方面拥有的权力。限制政府权力的另一面就是要释放和确保人民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应该从文本权利,成为人民拥有的实际权利,能够走到这一步,将是中国宪制之福,人民之福,天主教徒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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