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阉割(Castration, Castratio)
    阉割一事,在埃及及希腊的文化上,似乎没有;但后期的希腊,受东方之影响而有礼仪上的阉割,即将男人的睾丸割去。在东方则自很古以来,在宫中就有去势的太监,为护卫服侍帝王的后妃宫女。在以色列的王宫中,亦有宦官的存在(列上22:9;列下8:6;9:32;耶29:2;34:19),惟多数学者都以为这些宦官系外方人。不过,以民向来以天主的选民自居,是神权政体的民族,为维持这个特选民族的尊严,禁止一切在社会人群中有污点的人进入上主的集会,被阉割的人即其一例(申23:2)。睾丸破坏或被割去的畜牲,不得献于上主(肋22:24);但在默西亚的王国中,连太监都将被容纳(依56:3-5;参见智3:14),

    中国有宫刑或腐刑之罚,是五刑之一。早在书吕刑、传及孝经上即有所记载,「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故此,是十分厉害的刑罚,且被社会视为莫大的耻辱。司马迁报任安书载有:「行莫丑于辱先,诟莫大于宫刑」。但在中兴之初,阉人却成了宫中的官员,称之为宦官,其数目视宫嫔之多寡而定。唐玄宗时,宦官竟多至三千人,为最盛时代,其目的及作风亦和其他东方帝王之习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