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鞋(Sandal, Calceamentum)
    虽然以民多习惯赤足行路,但有时也穿鞋。不过祇是一种简陃的凉鞋,以皮或木板为底,系以绳索或皮带。真正的皮鞋或皮靴,《圣经》上只见于亚述军人的装备(依9:4)。凉鞋的用途却相当普遍,甚至穷人都有(亚2:6;8:6)。吃巴斯卦羔羊(出12:11),进入圣地(出3:5;苏5:16),或司祭在圣殿尽职时,都应先将凉鞋脱下。赤足而行,有时是悲哀的表示(撒下15:30;则24:17,23)。女人凉鞋的形式不同(则16:10;友10:4;16:10)。

    鞋亦有它的象征意义,比如向某地投鞋,意即占领某地(咏60:10);一人脱下自己的鞋交与另一人,意即二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已成定局(卢4:7)。对于不尽己职而与寡嫂或守寡的弟媳成亲立嗣的人的惩罚及羞辱,是将他的鞋脱下(申25:8-9)。

    见衣服、代兄弟立嗣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