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划 无信、失信(Incredulity, Incredulitas)
    「无信」一词,在《旧约》中很难找到,它是《新约》上的一个术语,因为在《旧约》中,以民与天主之间的基本关系,不在于信与否的问题上,故此代替「失信」常用「违背」(户20:24;申1:26)、「悖逆」(依65:2;耶5:23)、「叛逆」(则2:6)等字句。「失信」、「不信」与「无信」,在《新约》中则屡见不鲜(见玛13:58;谷6:6;9:23;16:14;罗3:3;11:20,23;弟前1:13;希3:12等)。这为初期的教会,格外是为那些回头的犹太人来说,的确是一个前所未闻的新题材。「无信」的解释可用一句《圣经》上的话来表达:「耶稣责斥他们的无信和心硬,因为他们不信那些在他由死者中复活后,见了他的人」(谷16:14;亦见路24:36-43;若20:19-29)。几时用于人则称为「无信的人」,或「失信的人」(玛17:17;谷9:18;若20:27;默21:8等等)。

    《新约》信仰的主要对象是耶稣基督,而不直接是天主。外教人因不信耶稣被称为「无信仰的人」(格前6:6;7:12-15;10:27;14:22-24;格后4:4;6:14,15);同样,圣保禄称那些不信基督的犹太人为「无信仰(悖逆、违抗)的民族」(罗10:21;11:20,23,31)。因此,谁不信耶稣和他的《福音》,就是无信的人,也就不可能信仰「耶稣基督的天父」,也不会认识天主(若5:37,38)。为明瞭无信的真谛,应先明了「信德」或「信仰」的本质,而它的反面就是「无信」及「失信」。

    见信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