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陶工(Potter, Figulus)
    陶匠之坐于旋车旁,揉混泥土,塑造陶器的画图,是古中东人民日常生活上习见不鲜的,《圣经》上亦多次提及(智15:7-13;德27:6;38:29-30;依45:9;哀4:2;达2:41;罗9:20-24)。古老陶器的出土,也是为《圣经》考古学所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料。古时以民中,曾有陶匠工会的组织(耶18:1-4;智15:7;德38:29),并有世传陶工家庭的记载(编上4:23)。玛窦圣史更引证《匝》11:13谓人用犹达斯负卖耶稣的三十块银钱买下了某一陶匠的地皮(玛27:10)。

    除此之外,陶工及陶器在《圣经》上亦有它的象征意义。五书的作者为描述天主造人肉身的事迹,按照当时百姓理解力之所及,很恰当地利用了陶工的绘画,来表示连人的身体亦是天主的直接特殊工程(创2:7,8),而科学亦证明了人体的构造与泥土的化学成份完全相同。

    依撒意亚先知强调陶工在象征天主对于一切受造物的绝对主权(依29:16;41:25;45:9;64:8;见德38:29-30)。陶泥之起而反抗陶工的事,的确是不可思议及愚蠢不过的,它象征受造物反抗上主的糊涂愚蠢(依29:16;45:9-12)。陶匠用自己的自由来制造邪神偶像是愚妄的事(智15:7-13),陶匠用同样的泥土来制造不同陶器的自由,象征天主拣选民族的绝对自由。在《旧约》时代,天主自世间一切民族中自由拣选了以民(德33:10-14),在教会的初期,自许多的外教人及犹太人中,拣选了一批少数的教徒--基督徒(罗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