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划 格林多前后书(Epistles I and II to the Corinthians)
    格林多前后书(EpistlesIandIItotheCorinthians,EpistolaeIetIIadCorinthios)

    格城的教会:在格林多城条中我们已经说过:格城为开教不是一个理想的地方,它可能在全罗马帝国中是道德最低落的城市。但是经过保禄十八个月的惨淡经营之后,竟出乎意料之外,有了很可观的成绩,不但在此创立了教会,而且可能是在保禄所创的教会中人数最多的教会(宗18:9,10)。她的主要成份是来自贫苦大众(格前1:26-29),虽个中也有一些知名之士(格前1:16;11:17-34),并且入教者,外教人多于犹太人(格前12:2;宗18:6-8)。有些妇女是这一教会的中坚份子(格前11:1-16;14:34-36)。正因保禄为建立此一教会曾饱受痛苦打击致使耶稣亲在异像中来鼓励坚固他(宗18:9-10),是以这一教会是保禄最钟爱的教会。另一方面因为这一教会中的份子如此复杂,社会环境又如此恶劣,故此不久之后,发生了许多教义、伦理、礼仪、法律及人事方面的棘手难题,而保禄自己又因诸事缠身,不克分身亲自前往,解决困难,只有以通信的方式来继续照顾他心爱的教会。按学者们的公见,及格前、后二书的提示,保禄给格林多教会共写过四封信:

    (a)格前5:9提及的书信(失传);(b)《格前书》;(c)「在万般的痛心忧苦中」所写的书信,亦称「血泪书」(格后2:4;7:8)(失传)(d)《格后书》。可惜所保存于今者只有格前后二书。

    写信的动机:保禄于公元五三年底(或五四年初),开始走上他第三次的传教征途。在抵达厄弗所之后,得到格城教友的来函,要求一些问题的解答(格前7:1,25;8:1;12:1;15:1)。很可能送信的人亦曾将格城的教会情况向保禄作以口头的报告(格前1;11)于是保禄针对格城教会的困难问题(格前7:10,25;8:1;12:1;10:1,12),写了一封书信,使来人带去,是为《格林多前书》。

    《格前书》在格城教会所发生的效果,好似不够理想,因此,按不少学者的意见,保禄在《格前》发出后不久,曾亲自前往格城作短暂的探访,考察问题的所在(格前16:7;格后12:14)。不久即重返厄弗所写了一封书信(格后2:4,即前面所提的「血泪书」),请弟铎带去。保禄自己动身赴特洛阿等候弟铎,但因见弟铎迟迟不来,心中焦虑不安,乃赴马其顿。终在马城遇见弟铎,并听到关于格城的美满消息,心中大喜(格后2:12-14;7:5-7)。于是保禄马上在马其顿又写一书致格林多人,是为《格林多后书》。大概二书同写于五七年。《格前书》于春天,《格后书》于秋天。但是亦有些学者却主张《格前》是于五六年的复活节前不久,在厄弗所写的。

    格前后书的内容:这两封信都是针对着格城教会所遭遇的种种困难而写的。这些困难的由来,我们可简单地说,都是来自《福音》与希腊文化、思想及习尚的冲突,这由书中的内容可以清楚的看到,我们简述如下:

    A、《格前书》内容:除序言(1:1-9)和结论(16)外,本书大致可分为三段:第一段(1:10-4):痛斥分党分派的不当;第二段(5,6):申斥乱伦之罪,并禁止信徒起诉于外教法庭;第三段(7-15):答所问:(一)论守贞与婚姻(7),(二)论祭肉(8-10),(三)论集会时当有的态度(11),(四)论善用神恩(12-14),(五)论死者的复活(15)。

    B、《格后书》内容:除序言(1:1-11)及结论(13:11-13)外,亦可分为三大段:第一段(1:12-7):为自己与自己行事的态度作辩护;第二段(8,9):催促信友尽速完成为耶京教会的捐款事宜;第三段(10-23):针对敌人的诽谤为自己的宗徒职权作辩护。

    格前后书的着作问题:关于二书确是保禄的原着问题,现在的学者几无一人再敢争辩或怀疑,盖二书清楚的划出保禄本人的性格、语调及文气,使人无容置疑。不过对《格后》的完整问题,学者们却作了不少的争辩,其主要原因是自1至9章,保禄的口气轻松愉快,高兴快乐,忽然之间而变为10至13章的严肃、恐吓、嘲笑的口吻,故令人费解,成为争辩的由来;但因这问题对一般读者,无甚大关系,故此从略。读者可详见思高学会出版的「宗徒经书」上册,格林多前后书引言,五九九~六一二页,及七五七~七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