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划 约沙法特(Jehoshaphat, Iosaphat)
    一、人名,意谓「上主判断」。《旧约》以此为名者,有下列诸人,

    1. 阿希路德的儿子,曾为达味及撒罗满的重要参议员及御史(撒下8:16;20:24;列上4:3;编上18:15)。

    2. 达味的勇士之一,是默腾地方的人(编上11:43)。

    3. 当达味将约柜自敖贝得厄东之家迁往耶京时,约沙法特是在约柜前游行行列中,主持奏乐的司祭之一(编上15:24)。

    4. 帕鲁亚的儿子,是在撒罗满时代主持依撒加尔支派行政的太守,并负担王宫每年一月的花费(列上4:17)。

    5. 尼默史的儿子,耶胡的父亲,耶胡曾为以色列国王(列下9:2,14)。

    6. 在分为南北朝之后的第四位犹大国王(公元前八七○年~八四八年),是阿撒王及阿组巴的儿子(列上15:24;编下17:1;20:31)。在登极之前,曾因父亲疾病缠身,摄政五年之久,登极时年已三十五岁(列上22:41,42)。同时代的北国君王为阿哈布、阿哈齐雅及耶曷兰(列上22:41-51;编下17:20)。他尽力追随父王之行径,维持惟一神的敬礼,铲除高丘及木偶等邪神异端(列下22:43;编下17:6),打发政府官员及司祭,下乡教训百姓上主的法律(编下17:7-9)。对外则巩固国土,修建防御工事,整备军队,威势大振,使附近的培肋舍特及阿剌伯人皆称臣纳税(编下17:5,10-19)。重整社会正义,设置特殊法庭,解决宗教及社会的纠纷(编下19:4-11)。

    在对北国以色列的关系上,一反旧日的作风,采取缓和的手段,与北国阿哈布王由子女的通婚(其子约兰与阿哈布女阿塔里雅结婚)而成联盟(编下21:6),因此亲助阿哈布对阿兰人作战,几乎身亡(列上22:2-33;编下18:2-32)。数年后,赖上主特别援助,将摩阿布、阿孟及玛红人的联军战败,凯旋而归(编下20:1-28)。其后更与北国王阿哈齐雅建造塔尔史士商船,运输敖非尔的黄金,但遭失败(列上22:49-50;编下20:35-37)。最后,再与北国王耶曷兰联盟攻打叛变的摩阿布人,但无胜利可言。如此,几乎一切与北国的联合事业,皆无理想的结果(列下3:4-27)。约沙法特死时,享年六十岁,其子约兰继位为王(列上22:51;编下21:1)。

    二、山谷名,按岳4:2,12,上主在末日将在这山谷中招集天下万民施行审判,故此亦名为「审判谷」(岳4:14)。自公元第四世纪以来,基督徒、犹太及回教人,皆以为《圣经》上所说的「约沙法特谷」就是耶京城边的克德龙谷。故此这窄狭的山谷的两边坟墓满布,等候末日的审判。但这种传说,按一切近代学者的意见是毫无根据的,盖《圣经》上的「约沙法特谷」只是一个象征末日审判的名词,而不是地理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