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划 保禄(Paul Apostle, Paulus Apostolus)
    本文分别讨论:

    一、保禄传略

    二、保禄的着作

    三、保禄的解经学

    四、保禄神学纲要

    五、保禄与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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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禄传略

    引言:史料来源

    甲、保禄传略:

    乙、迫害教会及归化

    丙、准备时期

    丁、传教生活

    戊、保禄宗徒的晚年

    引言:史料来源

    撰述保禄传记的史料,首先是他自己写的书信和路加所着的《宗徒大事录》。关于《保禄书信》,如《希伯来书》,多数学者虽说不是保禄的亲笔,但我们仍旧以为是他的一位弟子,按照他的思想和授意所编写的。再者:希13对保禄一生最后岁月的事迹,所提供的一些资料,虽不十分清楚,却是非常宝贵的史料。关于批判学者否认为保禄真品的《厄弗所书》和《牧函》(《弟前、后》和《铎》),我们仍深信是他的作品,虽然宗徒似乎利用了秘书;因此,《希》、《弟前》、《弟后》、《铎》四书与其他九书:《罗》、《格前》、《格后》、《迦》、《厄》、《哥》、《斐》、《得前》、《得后》、同样是可信的史料。关于《宗》的历史性,我们承认路加有时按他的神学旨趣去编排,然而他所编排的,所记述的总是『事实』;他不敢捏造,也不敢作伪。

    近数十年来,批判学者一年比一年更重视宗这本书的历史价值。不论按《宗》或十四封书信的内容,保禄性格的表现,在各书内是一致的;他的活动,他的门徒,他传教的结果,在这些史料来源上,也都是一致的;换句话说,这些史料的立论与观点,虽有所不同,但就编辑保禄的传记来说,都互有补遗的作用。世界上很难有像保禄那样具有卓越天才的人。他的天才,除了表现在他的作品以外,更流露在他的传记——宗徒大事录之中。

    按照圣热罗尼莫的名言,就如泥土中有时也可以找到一些金子,同样在伪经里有时也可以找到一些新奇而具有历史价值的证物。普通伪经的历史价值在乎它们反映着作时代教会的一部份情形和观点,或是某异端教派的风气和思想。有关圣保禄的伪经,可说是没有什么历史价值。现在把重要的伪经写在下面,因为其中包含的一些传说,可能是旧日的事实的演变。这些伪经是:一、《保禄大事录》(ActaPauli),二、《保禄与忒客拉书录》(ActusPaulietTheclae),三、《格林多人致保禄书》,四、《保禄致格林多第三书》(EpitolaCorinthiorumadPaulumetPauliadCorinthiosIII),五、《致劳狄刻雅书》(EpitolaadLaodicenses),六、保禄和辛尼加的来往信札,(CommerciumepistolarePaulietSenecae)。

    现代一些史学家主张在米市纳(Mishna:PirkeAbothIII,12)内,也有暗示保禄的记述。照笔者的意见,米市纳的话太广泛,不容易使人看出该处作者暗示的是保禄。

    第二第三世纪厄彼翁的着作(ScriptaEbionitarum)中,亦有关于研究保禄的记述;不过,这些记述能显示当时教会内一些团体对保禄传说的观感和看法,但绝对不能将这些记述,作为研究保禄的史料。

    甲保禄传略:

    自诞生到迫害教会「我是犹太人,生于基里基雅的塔尔索。在这城——耶路撒冷——长大,……受教于加玛里耳足前……」(宗22:2)。保禄用上面这些话,是向想动捉拿他的耶路撒冷群众,简略说明自己的出生和来历。他承认自己是一个犹太人,但不是在犹太圣地,而是在国外的塔尔索城诞生的,是一个犹太侨民。塔尔索城从玛加伯时代就住有许多有势力的犹太人,据传说保禄的祖先是从基斯加拉(Giscala),迁来塔尔索居住的(S.Hieronymus:DeVirisIllustribus.51PL26,617.),可能在罗马护民、官安多尼任期内取,得了罗马国籍。

    在公元初,保禄在这座民族杂处的都市里诞生了。他与耶稣可说是同时代的人。保禄原属于本雅明支派,他的父母或许为纪念这支派所出的撒乌耳君王,便给他起了一个犹太名字叫撒乌耳——今依希腊文音译作扫禄,和一个罗马名字:保禄——意即「微小的」。

    保禄的父母是很热心的犹太人,属法利塞党,因此,在保禄诞生后第八天,就给他行了割礼,并在他长大时,即刻便教以梅瑟的法律和祖先的遗训(罗11:1;斐3:5-6;宗22:1-5等处)。根据祖先的传授,保禄五、六岁时,便开始诵读《圣经》,十岁时,就研究米市纳和从事学习编织帐幔的手艺(宗18:3)。

    保禄宗徒后来时常夸耀自己的手艺(宗20:34;格前4:12;得前2:9;得后3:8等处),就如他时常夸耀自己的罗马国籍一样(宗16:37-38等处),因为这手艺如同罗马国籍,大有助于他的传教事业,一来使他能自给,而不依赖他人,二来使他能更容易与社会人士多接触。保禄在塔尔索除了肄业于会堂的学校外,似乎还读过希腊学校,因为他的希腊文写得很流利,笔法雄浑有力,除非正式受过希腊教育,决不会有如此的造诣。天才的保禄在塔尔索港见到了各国各地属于罗马帝国,或不属于罗马帝国的人民,在大街小巷内,看到了异教人举行的仪式和游行,听到了各党各派的哲学理论,如斯多噶、伊壁鸠鲁、昔尼克等各派所讲的哲理,其中尤以斯多噶学派在当时的塔尔索城内,拥有极大的势力。他们在奥古斯都朝廷内,有两位极有名的哲学家:即阿忒诺多洛(Athenodorus)和纳斯托(Nestor)。就大体说,当时的塔尔索是一座极重视学术的城市,斯特辣波说:「罗马充满了由亚历山大里亚和塔尔索两城来的学者」(Strabo:XIV5,13,15)。为此,保禄的辩论法,多少也可能受了斯多噶学派辩论法的影响(见后)。

    保禄十五六岁时,便到耶路撒冷在加玛里耳经师足前研究《圣经》,由此可见,保禄的父母对于子女教育的热忱,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他的家庭,必是一个小康之家。按宗23:16,保禄还有一个姊妹住在耶路撒冷;另外有一种臆说,说保禄的父亲或保禄全家,在保禄于耶京求学时,也搬来圣京居住……。这种说法只是臆说,却无根据。保禄有名师加玛里耳当他的教授,在经学和道德上突飞猛进,大有一日千里之势(参阅迦1:14;宗22:3,5,33-40等处)。他从经师加玛里耳学得了经典的精义,解经的方法(见下)和祖先的遗教。

    根据以民的风俗,男子到了十八岁,便要结婚成家立业,然而保禄如同一些着名的经师一样,以梅瑟的「托辣」为自己的「圣洁新娘」;如此,他便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天主,终身不要娶(格前7:8)。原来当时在厄色尼派和谷木兰团体中,守贞的风气极其盛行,因此,保禄矢志守贞不算是一件奇事。

    保禄在研究《圣经》毕业之后,便回到塔尔索;但是由于他的热心,和他在圣京与经师及司祭等所有的交谊,似乎每年都到圣城去。就年代和历史的背景来说,他在公元二九年或三○年上,可能见到耶稣,并且有些现代的学者根据格前9:1;15:8及格后5:16等处的记载,认为他实在见到了主耶稣;不过大多数学者根据《圣经》的重要意义,却反对这种说法,因为格前9:1和15:8两处仅指保禄在大马士革近郊看见了复活的耶稣;至于格后5:16,意思是说:保禄在归化之前只凭肉眼判断耶稣,即谓只根据世俗人的见解判断耶稣,否认他是以色列民族所期待的默西亚;但是保禄归化后,即刻承认耶稣是默西亚,是人类的救主,是天主的圣子。

    基于上述,我们不能不赞叹天主的无上智慧,因为他为向世界文化最高的希腊、罗马传扬《福音》,特选出了保禄做自己「拣选的器皿」(宗9:15)。的确,保禄出生地受了希伯来、希腊和罗马三种文化的影响,而他也就被这三种文化的熏陶,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伟大宗徒。由于保禄具有天聪与活动的广阔,因此,他对于外邦人的缺点和优点,瞭如指掌(罗1-3),知道外邦人寻求天主的态度,好像愿意触摩到天主,寻找到天主(宗17:27)。再者,保禄凭着自己罗马国民的身份,能够随意遍游全罗马帝国。他虽然不懂拉丁语文,但是,他除了精通本国的古今语言——希伯来和阿剌美语外,还能流利地说当时全帝国最通用的希腊语,因此,他不论到那里去,都能向犹太侨民及外邦有知识的人士,宣传《福音》。

    研究「外邦宗徒」,好像在他本人身上可以找到一些矛盾的地方。这点,我们可以用他自己所说的话来说明:「但我们是在瓦器中存有这宝贝……」(格后4:7)。从格前2:3;格后10:1;12:6-16;迦4:13-14等处所述,可以推知保禄的身体并不十分健康,他经常患有一种慢性的疾病,常阻碍他从事传教工作。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保禄的身体很矮。金口若望说保禄是个体高只有三肘的人(Homotricubitalis);在伪经《保禄与忒客拉事录》中,作者这样形容保禄的身体说:「敖讷息佛洛看见保禄来了,见他是一个身体矮小的人,头上有稀疏的头发,两腿弯曲,壮健有力,双肩相连,鼻呈勾状,和霭可亲;有时他显得是个凡人,有时他的面貌却相似一个天使」(ActaPaulietTheclaeIII)。这段记述上可以断定:保禄的「瓦器」是「壮健有力的」,否则他绝对不能三十年之久,忍受传教生活中的无数苦劳(格后11);固然,有天主的恩宠可减轻他的痛苦(格后12:9),但是,他坚强的意志也时常鼓励着他的肉身,服从他传教的雄心壮志。在这个「瓦器」中,存有一个独特的灵魂。这个灵魂的能力是如此的坚强,以致有些近代学者爱拿「唯一基督之后的第一人」的名句(ThefirstaftertheUnique),来赞美保禄。由他的书信可知他的悟司具有直观和辩证的能力;他的经学知识广博精深,他的意志坚强,天生有作领袖的才能,会统治领导群众;他有一个像慈父的心,有时更像一个慈母的心(迦4:19-20;格前4:14-15),此外,还具有君子高尚风度和侠士的义气。

    保禄既有不少天生的才能,在同胞中,他的学问日有进步,远超过他的同辈(迦1:14),乃是极自然的事;并且我们可以推测到,如果他没有被耶稣选拔为宗徒,他一定会因着他这些才能和宗教热忱,而成为一位着名的「辣彼」,与他的师傅加玛里耳和希肋耳、阿基巴等经师齐名。

    保禄在被耶稣选拔以前,他和他父亲的理想,仅限于解释天主的法律,这是无可置疑的,因为「明智人必考究历代古人的智慧,必专务先知的预言,必保留名人的言论,必领悟比喻的妙理,必参透箴言的真谛,必玩味寓言的微妙。他出入于伟人之中,周旋于王侯之前;周游异民的邦国,考查人间的善恶」(德39:1-5)。

    乙迫害教会及归化

    公元三四、五年,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出了一位不平凡的人物,叫名斯德望。路加记载说:「斯德望充满恩宠和德能,在百姓中显大奇迹,行大征兆」(宗6:8)。由于斯德望传教热心,信友的数目日渐增多,甚致有许多司祭也信奉了基督的教会。此外,那些在圣京建有会堂的基勒乃、亚历山大里亚、基里基雅和亚细亚人,既敌不过斯德望的智慧,就想除掉他,更唆使人控告他犯了亵渎梅瑟和天主的罪。当时在基里基雅会堂中,有一位名叫扫禄的,最憎恨斯德望,因为他坚信唯一拥护天主权威的方法是消灭基督教。他自觉已有丕乃哈斯和厄里亚所有的热忱,他十分赞同把斯德望杀死,并且要亲眼看见斯德望被人杀死,心中才感到痛快(宗7:60;8:1)。后来保禄论到自己迫害天主教会时感慨的说:「本来,我本人过去也认为应尽力反对纳匝肋人耶稣的名」(宗26:9,亦可参考弟前1:13)。的确,主耶稣的话:「……并且时候必到,凡杀害你们的还以为是尽恭敬天主的义务」(若16:2),完全应验在保禄身上了。但是,假使仔细一问:保禄究竟为什么要攻击基督的教会?可以答说,有两个理由:一、因为保禄以为耶稣是一个假默西亚,他的要求是不能存立的,是亵渎天主的。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默西亚为犹太人,尤其是为身为法利塞党徒的保禄,是一绊脚石;并且依照《旧约》,大部份和当时人的思想,这样的默西亚是被天主所诅咒的(申21:22-23;迦3:13;格前1:22-25)。二、保禄以为耶稣的另一个自以为是「天主之子」的要求,更是狂妄自大。他怎能自以为是废除《旧约》而建立《新约》的中保,全人类的救赎者。斯德望的所以被杀害,就是因为他宣讲梅瑟法律是暂时的,宣称耶稣为「主」(宗7:56-60;参阅宗2:36)。由于这两个原因,保禄才疯狂地在耶路撒冷、在犹太、在撒玛黎雅和叙利亚,极力想消灭基督的教会(宗8:1-3;9:1-3;26:9;迦1:13;格前15:9;斐3:6;弟前1:13)。

    保禄从所捕的基督徒的口供里,虽然一天比一天更认识耶稣的默西亚主义以及他的事迹,他的要求和他的《福音》;可是基督徒的口供和被拷打,不但不使他怀疑自己如此迫害「天主教会」(迦1:13)是不合理的,反而使他更确信迫害「天主教会」是应该的。那么,他的突然归化决不是出于幻觉,更不是自然现象,而是耶稣复活奇迹以外最大的奇迹。这一重要事实在宗内曾记述过三次,而保禄在自己所写书信内,至少也提及过七次(宗9:1-30;22:3-21;26:9-20;迦1:13-16;格前9:1;15:8;格后4:6。斐3:12;弗3:7-8;弟前1:11-17)。现代的一些学者,把「保禄的归化」宁愿说成「保禄的蒙召」。笔者认为「归化」与「蒙召」这两件事是分不开的,正如宗徒亲自所讲论的(迦1:13-16等处)。保禄把自己的蒙召和归化完全归功于天主的仁慈,并且对于自己的归化,他认为是一件真实的超性的事。保禄在他归化的那一天,实在看见了复活的耶稣,其时他不但明白耶稣即是默西亚,而且也明白耶稣即是天主的独生子:耶稣的光荣即天主父的光荣。保禄的归化不是伦理上的一种悔改,更不是一种与天主言归于好的感情上的改变——他从来不想自己是已远离了天主——而是一种「启示」和一种新的创造。那一天,天主将自己的圣子显示了给他(迦1:16),使他稍微领悟到基督尊贵的地位和他妙身的奥迹,使他不但成了个基督徒,而且还使他成了个基督的伟大宗徒,历代教会的导师。我们不愿意说,他后来传《福音》时所讲的道理,是他在大马士革近郊看到耶稣的那一天即完全瞭解了——因为,这样的说法不符合他生平的言行——但有一点却可断言:耶稣的这一显示,实是保禄所讲道理的来源,和他后半生活动、为主致命的第一和最后的主要原因。

    丙准备时期

    所谓「准备时期」,是指保禄归化后(公元三六年),到他第一次出外传教(公元四四、四五年)期间的一段时期。在这八、九年的一段时期内,保禄为其将来所负的伟大使命,在圣神引导之下做了相当的准备。按《新约》的记载,他在这几年中,首先在大马士革宣传《福音》(宗9:20),以后去了阿剌伯旷野,从那里再回到大马士革,久居其地,传扬耶稣的《福音》(迦1:17;宗9:20)。犹太人见保禄归化,宣传耶稣,便大家计划,想把他除掉。这阴谋为保禄所知,在信友协助下,逃出了大马士革城,前往耶路撒冷觐见伯多禄去了(宗9:23-25;格后11:32-33;迦1:18)。可是,在耶路撒冷关于他归化的事,门徒们还十分怀疑,对他有所畏惧。巴尔纳伯却带他去见了宗徒(迦1:18-19),说服了他们,叫他们对保禄可以完全放心。在圣京保禄效法圣斯德望,也许是为了弥补自己昔日参加谋害他的罪,便开始向居住在耶路撒冷的希腊化犹太人,宣讲耶稣的《福音》。然而,保禄由于耶路撒冷的门徒害怕再发生一次像斯德望所遭遇的迫害,同时,又由于主耶稣在圣殿内告诉他:他活动的地区不是耶路撒冷,而是遥远的外邦,所以只逗留了十五天,便离开了圣城,回到自己的故乡塔尔索去了(宗9:26-30;22:17-21)。

    保禄在塔尔索传扬《福音》,有五年之久,并且建立了一些会所(宗15:23-41)。然而,保禄总觉得主耶稣遣他到外邦人中传教的话,尚未应验(宗26:17)。梅瑟、厄里亚、古先知们,都曾等待过天主给他们所规定的时间,保禄也得等待。约在公元四三年,巴尔纳伯从安提约基雅到塔尔索去找保禄,找到后,即刻请他到安提约基雅去担任传扬《福音》的工作,因为那里归化基督的外邦人日多一日,有谁比保禄——耶稣自己选拔的外邦宗徒,更能担当这项使命!当他一明白天主给他预定的时期已到,便即刻随巴尔纳伯到安提约基雅去了。在这城中传扬《福音》,服侍天主凡一年之久。这一年在保禄一生不安定的岁月中,算是最安定的一年,也算是他为主作战的前夕(宗11:19-26)。不料,保禄在安城传教的活动,没有多久便中断了几个星期,因为他和巴尔纳伯奉安提约基雅教会的命,要把当地教会的捐款送往耶路撒冷去(宗11:27-31)。他们两位使者在圣京只逗留了几天,因为其时耶路撒冷的教会正遭受阿格黎帕王的迫害,不能在那里久留,况且安提约基雅教会也正需要他们二人回来传扬《福音》。保禄和巴尔纳伯在耶路撒冷时,住在巴氏的表弟马尔谷的家中,二人任务完成后,便带着热心的马尔谷,离开耶京回安城去了。自安城保禄和巴尔纳伯由近及远,向外邦人展开了传教的工作。这一创举,对于教会向外发展的影响是很大的。

    假使我们愿意再进一步研究保禄在这八、九年内,怎样准备了自己,或更好说,吾主如何预备了自己的宗徒,去完成他所负的使命,这是一个难以解释的问题,因为没有人能够明瞭保禄和耶稣间的结合程度。金口若望曾屡次尝试要揭开这个秘密,然而圣人也感到这是语言所不能形容的秘密,最后也只好写下了那么简短的一句:『保禄的心就是基督的心』的名言。

    虽然如此,我们仍觉得有些事情多少是可以向读者解释一下的。首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保禄亲自看见了复活的耶稣,但是他不能因此而轻视或不顾耶稣的教会,相反,耶稣还命他接受洗礼,加入教会。他在进入耶稣羊栈之后,便急切地询问有关救主的事迹:他的言行,他的惨死和他的复活。他归化后,第三年就去耶路撒冷拜见伯多禄从渔夫口中听到了耶稣的《福音》和他的一生事迹。保禄虽然很喜欢瞻仰和宣讲光荣的耶稣,但如果我们细读他的书信,那么,便可以看出他也认识耶稣「在血肉之身时」所过的生活(希5:7),这无疑是他由教会所接受的宝藏。再者保禄一接受了洗礼,即刻就充满了圣神的恩赐和奇恩,成了一个属于圣神的人(Homopneumaticus=spiritualis),「属神的人」(格前3:1),即是时常受圣神引导和蒙受圣神奇恩(Charismata)的人(参见宗16:9;22:17;27:23-24;格后12:9;迦2:2;格前12:12等处)。他的智慧无疑与这些启示和他的《圣经》知识有密切的关系;换句话说,他的智慧是由天主的启示,圣教会的教训和他广博的《圣经》知识培养出来的。

    他既然见到了耶稣,听到了耶稣要他作外邦人的宗徒,那么,他为甚么还要到阿剌伯旷野中去,而不立即去到远方外邦人那里传扬《福音》?关于这个问题,教父们已有了最好最确切的答覆;现在公教和非公教的学者都认为再确切没有了。得了大马士革的显示以后,保禄如同梅瑟、厄里亚等人一样,需要一个安静能专务祈祷的地方,好在祈祷和静观中,把《旧约》与《新约》做一番比较。结果,在这样的比较中,他发现耶稣的《福音》,是救赎人类的无可比拟的伟大的力量,是天主向世人所发表的最后而具有法定性的神圣道理。他又发现《旧约》所有深奥意义,不是为他同胞的「辣彼」所能理解的,必须在《福音》的光照下,才能有所启示,换言之,《旧约》的永远价值只有在《福音》的光照下,才能反映出来。

    《旧约》的末世论「上主的日子」、「天主的国」、默西亚论、以民的被召选……这一切大道理,在《新约》内,或更为纯粹,或得到了应验。保禄在阿剌伯旷野和在塔尔索所过的沉思岁月,与他日后传教所过的忙碌生活,同样在教会的传教与研究上,发生了巨大的影响与示范作用。保禄真是「惟一基督之后的第一人」。

    保禄在第一次开始出外传教以前,他被提升到了第三层天上,见到了天主圣三,领悟了天主救赎人类的伟大计划(格后12:1-6),至此可以说他已有了传教的完备的经验,能将耶稣的名号传给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子民(宗9:15);他从此以后,也感觉到自己所写的和所讲的道理,已不是自己的话,而是天主的话(迦1:11-12)。

    丁传教生活

    保禄的传教生活,可以说正式开始于公元四五年,当时圣神对安提约基雅教会的首长说:「你们给我选拔出巴尔纳伯和扫禄来,去行我叫他们要行的工作」(宗13:2)。保禄的传教从此开始,一直到公元六七年罗马城郊外殉难之日为止。他的传教生活是积极、惊险和艰苦,这可以从宗和他的书信中见到。古今的经学家经常把他在这二十年内所做的事和遭遇,分为下列几个时期:

    1. 三次传教行程,

    2. 凯撒勒雅的囚禁,

    3. 罗马之行,

    4. 罗马的囚禁,

    5. 晚年的事迹和为主致命。

    谁也不能说这种分划不是根据史实的程序,而且这种分法为明白保禄宗徒的历史及其神学的发展,是有极大的帮助的。可是在此我们不愿意多记述他在这二十余年所作的事,只打算比较有系统地提出那些使读者更容易了解保禄的精神,和他传教事业的原动力与效果的事迹。

    兰赛(Ramsay)曾多次记述保禄自从归顺耶稣以后,尤其在耶路撒冷圣殿再次见到耶稣和听到他所说的「你去,因为我要打发你到远方外邦人那里去」(宗22:21)的那句话以后,他便凭着罗马国民的身份,矢志传教,使罗马全帝国都在归顺主耶稣。这种论调不论如何美妙,总不能完全表明保禄的宏图壮志。保禄宗徒不但殷切盼望罗马帝国归顺救主,而且更盼望天下万民都接受的圣恩,归属耶稣名下(罗1:5;格前15:25;弗3等处)。罗马帝国的国界事实上限制了保禄的活动。可是从另一角度来讲,它们不能限制保禄的志愿。保禄传教虽未越过罗马帝国的国界,然而他的心却很多次飞到其他不属于罗马帝国的民族那里。安提约基雅的尼革尔西满和厄提约丕雅甘达刻女王的太监(宗14:1;8:27)的归化,为保禄常是一种激励:愿基督君临天下。为要达到这个目的,保禄才被选为耶稣的宗徒。保禄虽然在生存的时期,未能实现这个理想,但是教会必能实现这个理想(弟前3:15),并且在教会内将要出现许多效法伟大宗徒保禄的使徒,他们要迅速引导万民归顺基督。

    保禄非常喜欢「宗徒」这称号,喜欢这称号的含意,又喜欢自称为士兵(弟后2:3-4),明智的建筑师(格前3:10),又爱把自己为尽宗徒职务所受的劳苦当作司祭所献的供物(罗15:16)。因此,根据他的思想,他尽宗徒的职务,热心如献祭的司祭,勇敢如耶稣的士兵,明智如聪明的建筑师。

    如果注意这位明智的建筑师的传教方法,便可看出,他的传教方法有三个主要原则:

    1. 先在犹太人会堂中宣讲《福音》,因为这是选民的特权(罗1:16),同时犹太会堂又可以用来作为宣讲《福音》最适宜的根据地;

    2. 特别选择省会、大都市、交通要道,作为宣讲《福音》的中心,这样,《福音》的真光就自然很快地传达于四方;

    3. 他所决定的计划无论如何周详,但一知道天主圣神另有所决定,便即刻俯首顺从。在第二次传教的行程中,像这样的例子就非常明显(宗16:6-10)。

    最后,保禄所采取的传教策略,是一种彷佛钳形的攻势:他想从东方和从极端的西方攻破罗马——当时的世界京都(罗15:18-24);他却没有想到会有意外的事,阻止他实现这个战略计划。

    保禄向犹太同胞宣讲《福音》常遭失败,向外教人宣讲《福音》,也多次失败(宗17:32-34);但是我们所说的失败,在保禄看来却是天主圣意,是天主要他到别处去,或用别的方法去传教。作战的战士虽一时失败,但为统帅的君王基督,必永远得胜,永远为王。

    保禄传《福音》有两种方式:一种用来专向犹太人及其归依者宣讲《福音》(宗13:16-17);一种用来专向外邦人传布《福音》(宗14:15-17;17:21-31;得前1:9-10等处)。在第一种方式内,宗徒给听众证明耶稣是天主所恩许的默西亚;在第二种方式内,给听众证明耶稣是天主所特派的救世主。如果在某地方因他的宣讲有了相信耶稣的人,他便准备他们接受洗礼,在给他们付洗前后直接或间接给他们讲解教理,即所谓的「教理讲授」(CatechesisApostolica)。保禄在自己的书信中,偶尔也提到了这种「教理讲授」及其内容(参阅希6:1-3;迦5:16-26;得前4:1-12;格前15:1-11;罗6:17等处)。

    保禄所以能够随处施教,建立地方教会,不是因为他有口才或学问,而是因为他如古时的先知一样,是「属于圣神的人」(VirSpiritus)。他曾给格林多的信友们写道:「我的言论和我的宣讲,并不在于智慧动听的言词,而是在于圣神和他德能的表现」(格前2:4)。保禄这话,使我们明白他成功的最大原因所在。保禄在各地方建立教会,多是靠圣神的德能,比如在塞浦路斯岛,保禄靠圣神的德能使厄吕玛双目失明(宗13:8-12),在厄弗所,天主藉着保禄的手行了奇事异能,甚至人把保禄所用的手巾和围巾一放在病人身上,病和恶魔都立即离去(宗19:11-12)。他也曾亲口提醒自己的信友,要他们时常想念自己领洗时所蒙受的恩宠(格前1:7,12,14;格后12;迦3:2-3;得前1:5等处)。总而言之,保禄传教的工作,正是圣神德能的表现。

    保禄与信友:保禄传教,在基督内孕育了许多信友。他们是永远存在的于宗徒心中的:「你们常在我们心中,甚至于同死同生」(格后7:3)。他将自己视作信友的父亲,偶尔也把自己看作他们的母亲(格前4:15;迦4:19)。

    耶稣在世时,称自己的宗徒为「孩子」(若13:33),保禄通常爱称呼信友为「兄弟」,但是他对待信友的心肠,常是如慈父的心肠,我们只要读得前、斐和费等书,便可一目了然。有时他也称信友为「儿子」,他常为自己的神子祈祷,也要求他们为自己祈祷。他把自己的希望、困难和计划,都告诉他们,愿与他们共甘苦。他既然知道:活着为他就是基督(斐1:21),所以他敢对他们说:「你们该效法我,如我效法了基督一样」(格前11:1)。保禄爱信友如同自己的子女,信友也爱他如慈父。当保禄在迦拉达患病时,如需要的话,信友就是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给保禄,也是在所不惜(迦4:15)。阿桂拉和普黎斯加二人不但一生帮忙他,并且在厄弗所为救他的性命甘愿引颈就戮(罗16:4);斐理伯城的妇人里狄雅和信友,按时捐款帮助他们可敬的宗徒(宗16:14-40;斐4:10-20……)。的确,保禄是一位富有吸引力的伟大宗徒,我们可以看到在他左右常有一群信友服侍他,甚至有些从未见过他的信友,都对这位耶稣选拔的宗徒,怀着诚挚的爱情。当保禄一行到达罗马之时,罗马的信友都到阿丕约市场和三馆来迎接外邦人的大宗徒(宗28:15)。当保禄从阿耳巴尼山,第一次看见他久殷切盼望进入的帝国京都时,心中非常感动,但是,最使他感动流泪的,还是罗马信友对他的爱情。

    我们看了以上所述,并《费肋孟书》和厄弗所信友临别时对他所洒的眼泪(宗20:37-38),以及其他相类似的事,千万不要想保禄的生活,只有喜乐、顺利和胜利,如这样想,就完全错了!固然,耶稣给予保禄的喜乐,没有人能从他心中夺去(若16:22),但是,耶稣所说的「在世界上你们要受苦难;然而你们放心,我已战胜了世界」那一句话(若16:33),也在保禄身上完全应验了。为此,现代一位经学家,竟把保禄的传教生活,称为他的「苦难史」或「苦路」。这苦路由来的主因,就如耶稣之所以受苦受死一样,完全是出于「这世界的元首」(若12:31)。保禄早就知道这些事,所以在给得撒洛尼信友的书中老早就写说:「罪恶的阴谋已经在活动」(得后2:7);给厄弗所的信友书信中也写说:「我们战斗不是对抗血和肉,而是对抗率领者,对抗掌权者,对抗这黑暗世界的霸王,对抗天界里邪恶的鬼神」(弗6:12)。一句话,这一切无非是魔鬼在藉着世人的成见、私欲和骄傲,时常攻击天主的国。在保禄时代,这世界的元首竟企图藉着犹太人的成见和嫉恨,藉着外邦人的私欲和骄傲,来消灭这个神国。

    保禄与外邦人:

    保禄对外邦人常是乐观的,这并不是说他掩着眼睛不看他们的恶行,读了罗1:18-31一段,便知道他决不如此,而是说他知道救赎的日子已经开始,耶稣的宝血已经流了,无知的时代已经过去,罪恶的一切奴隶,现在都能因他的宝血成为天主的义子。保禄不怕外邦人因肉体的软弱所犯的罪,这些罪天主圣神都能制伏,他怕的是使人心骄傲、迷惑、虚妄、自满的「世界的智慧」。雅典人所以距离天主的国,比格林多人更远的缘故,就是因为雅典人夸耀自己的虚妄的智慧,而格林多人坦白承认了自己的软弱。大体上说,外邦人除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及受人唆使,排斥对抗保禄外(宗16:19-24;17:5-9;19:23-40),对他一向没有什么敌意。

    保禄与犹太人:

    保禄最大的敌人还是他的同胞——犹太人。从宗得知,自从他在大马士革宣讲《福音》以来,以后不论他到何处宣讲《福音》,一直到他在罗马殉难,犹太人始终不断攻击他,屡次设计要消灭他(宗13:6-12,45-47;14:5-7;17:5-9,13-15;18:5-17;19:9;21:11-24;27:22-28)。学者通常把反对保禄的犹太人称为:「犹太主义保守派」(Iudaizantes)。宗15记述的,是此派在宗徒会议前后的情形,迦、格后(10-13)和斐3:3-6所写的,都是为攻击此派的谬论。读者千万不可以把「犹太主义保守派」与信奉耶稣的犹太人(Iudaeo-christiani)混为一谈。信奉耶稣的犹太人中,有些愿意保留着梅瑟法律,因而实行割损(宗21:21),恪守食物洁与不洁的规则(宗10:14,18;18:21-23),遵守祖先的遗教(宗2:46;3:5,42;10),如禁食(宗13:2;14:22)和守安息日等节期(宗2:1;3:1;6:7),他们的领袖和代表人物,就是次雅各伯(Eusebius:Hist.Eccl.PG.20,197)。

    这些信奉耶稣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公会议以前,原来主张割礼是得救恩必守的法律,但在公会议以后,多半顺从了宗徒的决定。可惜还有一些固执和狂妄的人,仍然假借雅各伯之名,激烈攻击保禄,骂他是个卖国贼,是梅瑟、圣殿和天主的敌人:这就是保禄一生最大的痛苦。

    保禄与书信:

    同胞们的攻击,信友们的急需,流传的谣言和谬论,迫使保禄写了许多书信。这些书信虽为一时一地所发,但其内容可作万世万代的伟大教训,因为其中所写的,不是某一位圣人的话,也不是天使的话,而是被提升到第三层天的宗徒的话。由于这些书信,保禄成了历代教会的伟大导师,至一至圣教会的大宗徒,是向不认识天父和圣子的外教人,向在基督教会内的裂教和异端教徒宣讲「一个天主」、「一个基督」、「一个信仰」的大导师;并且我们也相信,到了犹太人民归顺基督的时候,这位被自己同胞憎恨和诅咒的宗徒,将会成为他们归化的大导师。

    保禄为慈母教会募捐:

    教会的合一,原是保禄一生的理想。他随处募捐,不但是为协助耶路撒冷的穷弟兄,而且还有一个更为高尚的目的,就是想把犹太人的基督教会和外邦人的基督教会完全合而为一(参阅宗24:17;迦2:10;罗15:25,27-31;格前16:1-3;格后8;9)。

    保禄的合作者和教会圣职人员:发展教会和保持教会的至一性,不是一个人所能做到的事。主耶稣在世时,选立了宗徒和门徒,赋予他们在伯多禄领导下管理教会的权柄。宗徒时耶路撒冷就立了七位执事(宗6:1-6)。我们知道,古时每一地方教会,都有一个长老团,由长老团管理当地的教会。保禄和巴尔纳伯第一次传教的行程中,在各地教会内,设立了长老(宗14:23)。这事证明保禄如此行事,完全是为顺从主耶稣的旨意和圣神的启示(若14:25-26),在教会内建立了圣统制度(Hierarchia)。这圣统制度有三个阶级:主教、长老和执事;但应该承认在保禄所立的各教会内,最高的统治权,即主教的权柄仍完全操在保禄手中。他在各地教会内设置长老团,只不过管理当地教会内的普通事宜,如发生了重大的事故,保禄就亲自或派代表,如弟茂德、弟铎、路加、息拉等人,前往处理。保禄知道自己上了年纪,逐渐衰老,不能执行宗徒的职分,便把自己的权柄,交给了他的合作人,使他们代为继续执行自己的任务,因此,便把弟铎留在克里特岛,命令弟茂德留守在厄弗所处理教务。对保禄致命后三十年,这一段时期内教会的圣统制度,我们虽缺少明确的史料,但在第一世纪末和第二世纪初,文献中就已详载圣统制度的三个主要阶级:主教、长老和执事。这无疑是天主圣神藉宗徒们所行的事,圣神常在教会里实行主耶稣的旨意(若14:26;16:13,14)。

    戊保禄宗徒的晚年

    公元六一年春天,保禄一行人抵达罗马。罗马护卫军的长官步洛(AfraniusBurrhus)在听了百夫长犹里约有关保禄的报告以后,就特准他独自一人,在一个士兵看守下,住所租的房屋内。在这房屋内,保禄住了两年,在那里他可以随意宣讲《福音》,接见前来拜访的人士,和各地教会的代表,也能给各地教会写信;换句话说,他虽然住在有士兵看守的屋子里,但是仍然能够管理他亲自所立或与合作者所建立的教会。罗马的信友殷懃照顾了保禄的生活,还有他最爱的斐理伯教会,特地打发厄帕弗洛狄托前来罗马,给他带来了许多金钱,供他使用。当时,弟茂德、提希苛、厄帕弗辣、路加、马尔谷、阿黎斯塔苛和德玛斯等人,都随侍在他左右;他们住在罗马不是为安慰保禄,而是为帮助他传扬《福音》,因为保禄活着只是为基督,不论境遇的顺逆,总是尽己之所能,不断向各地来见他的人宣讲《福音》。看守他的士兵和长官中,有不少的人为他所感化而信奉了耶稣,甚至皇宫中,也有不少信奉耶稣的人(斐1:12-14;4:22);奴隶中信奉耶稣的更日见增多(参阅罗16)。即在此时,保禄除写了《费肋孟书》外,还写了《斐》、《哥》和《弗》三封所谓的狱函。

    保禄第一次囚禁在罗马约二年余,于公元六三年无罪获释。从他被释之日起,直到为主殉难之日止,关于他的事迹可供参考的史料,几乎只有《希》和保禄的三封牧函,即《弟前》、《弟后》和《铎》。此外尚有一些有关保禄西班牙之行,及其为主致命的零星文献。这些文献虽然非常宝贵,但我们却不能用来作为编写宗徒晚年的事迹和生活的资料。因此,学者对于他晚年的事迹,怎样编排,各有不同的意见。现在根据我们自己的意见,来编写保禄最后四、五年间的事迹,这样做法,我们承认只是一种尝试,不能视为定论。

    保禄于公元五八年给罗马人写信时,就说他有要到西班牙去的坚决意志(罗15:24-28)。罗马圣克肋孟(第一世纪末)在致格林多人的书信上曾说,保禄「到了极西的地域」(ad.Cor.V,7)。慕辣托黎书目曾记载保禄「从罗马去了西班牙」。其他文件如伪经《伯多禄大事录》、《保禄大事录》,也有这样的记载。许多教父,如亚大纳削、厄丕法尼、金口若望、热罗尼莫,都说保禄去过西班牙。我们也实在没有理由不相信这些古代的文件。保禄在西班牙大约有一年,又回到了罗马,时在公元六四年。这年七月,罗马城大火,暴君尼禄竟拿基督徒做了代罪的牺牲(塔西佗Annales15,44)。保禄又听到巴力斯坦已战云密布,知道主耶稣的预言快要应验便从意大利某地写了《希伯来书》。这封书信,好像是这位被自己同胞难为的保禄,向选民所发出的最后呼吁。

    在《希》的结论里(13:18-25),提起保禄希望不久以后,携同弟茂德到东方去。果然不久以后,遇到了去东方的机会,他便乘船去了亚细亚。

    公元六五年初,保禄同弟茂德到了厄弗所。临行时,便将弟茂德留在厄弗所,而自己却去了马其顿,从这里给弟茂德写了第一封书信(1:3)。保禄此时自己知道将不久于人世,虽年老力衰,但仍仆仆风尘,梯山航海,到各处巡视他所建立的教会。他从马其顿到了格林多;又从那里带着弟铎到了克里特岛;克里特岛可以说是保禄最后建立的教会。当时,他觉得自己不需要留在克里特岛宣讲《福音》,仅把弟铎留下继续传教,而自己又到别处去了。至于保禄从克里特岛去了何处,无从得知。可能保禄从克里特岛又回到了马其顿。从那里曾给弟铎写信,请他到尼苛颇里去见他,因为他已决定要在尼苛颇里过冬(六五~六六年的冬天)。他在尼苛颇里也没有得到一天安闲,仍然致力于传教工作。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保禄以后为甚么要打发弟铎到达耳玛提雅去的原因了(弟后4:10)。冬去春来,保禄仍回到亚细亚。保禄很可能是在特洛阿、卡尔普家中,被罗马的巡查逮捕的。这次逮捕事出突然,情形很严重,连他自己随身穿的外衣、书籍和他最爱的经卷,都不许他带去(弟后4:13)。保禄被捕后,便解到亚细亚省会厄弗所去受审。以前他在厄弗所是一位极有名望的人,连外邦人都喜欢与他接交往来,但如今已为阶下囚,除了爱护他的几个知己密友,如弟茂德、阿桂拉和敖乃息佛洛外,其它的人都纷纷离开了他(弟后1:15)。在离开他的人们中,保禄曾特别提及的,有非革罗、赫摩革乃和铜匠亚历山大(弟后1:15-16,18;4:14-15)。亚细亚省的督导使,没有在厄弗所审讯和惩治保禄,这或许是因为保禄如同在斐斯托前一样要求上诉凯撒,或者因为是根据京都的谕示,这位着名的基督徒领袖一经被捕,应即解送罗马,我们以为第二原因较为可取。那些忠于宗徒的门徒决定陪同他到罗马去,在途中特洛斐摩因患病,停留在米肋托;厄辣斯托因职务留在格林多,别的人或半途中止,或离开了保禄。实际上,他第二次在罗马被囚禁时,只有路加在他左右,这可能是因为路加以医生的身份容易获准接近保禄的缘故(弟后4:11)。

    保禄初次受审时,情形很是凄凉;关于此事,他写信给弟茂德说:「在我初次过堂时,没有人在我身旁,众人都离弃了我,愿天主不归罪于他们」(弟后4:16)。保禄在初次受审之后,监禁他似乎比以前更严,因为敖乃息佛洛从厄弗所赶来罗马要服侍保禄,他一到罗马便到处寻找宗徒,经过了很久才找到(弟后1:16-18)。保禄在地下监狱——可能是着名的玛默提诺监狱——如同所有的囚犯一样,急切盼望看见他所最爱的人,如马尔谷和他心爱的门徒弟茂德。马尔谷在罗马同伯多禄工作了很久,可能认识一些有地位的人,可以利用人事关系与保禄见一次面。保禄就可以嘱咐马尔谷如何继续宣讲和维护《福音》。保禄特别盼望再看到弟茂德,为此特给弟茂德写了第二封书信——这是他写的最后的一封书信,可视为保禄的遗嘱——请弟茂德快到罗马来见他。弟茂德到了罗马时,保禄是否尚在人间,或者已经为主殉难,不得而知。

    保禄在给弟茂德写这最后遗书时,似乎他已预知,自己快要离开人世去接受荣冠的时期不远了,就如他写说:「我已被奠祭,我离世的时期已近了,这场好仗,我已打完,这场赛跑,我已跑到终点。这信仰,我已保持了。从今以后,正义的冠冕已为我预备下了,就是主,正义的审判者,到那一日必要赏给我的;不但赏给我,而且也赏给一切爱慕他显现的人」(弟后4:6-8)。在他第二次提审时,便定了他的死罪。审判他的人似乎是厄略和撒彼诺(Clem.Rom.:Ad.Cor.V,4.)。保禄既是罗马公民,根据塔四佗所说的,必须由士兵押送到罗马城外第四十记程碑处。当保禄被押至撒耳威雅水泉(AdaquasSalvias)旁,先受鞭挞,后被斩首。也许离保禄受刑不远的地方,站着许多犹太人,正在那里拊掌大笑,而路加、厄乌步罗、普登、理诺、克劳狄雅…站在另一不远的地方,正在流涕痛哭。

    根据欧色彼的记载,和其它古代文献,保禄是在尼禄在位第十四年上,即公元六七、八年之间,为主致命的。

    二、保禄的着作

    自保禄宗徒于公元六七、八年间,为主殉难后,叙利亚、亚细亚、马其顿、阿哈雅和罗马等地的信友一听到他们的宗徒,已为主殉难,便立即谨慎搜集他的遗作。宗徒在世时,教会内似乎收藏了他的一些书信(伯后3:15-16),但不知道这初步的收集究包括那些书信和有多少。原来收集保禄的书信,是很合乎他本人的愿望的,因为他不但殷切盼望得撒洛尼的信友把自己写给他们的信读给众弟兄听(得前5:27),而且还要求哥罗森的信友去读他给劳狄刻雅人所写的信,同时,又要求劳狄刻雅人读他给哥罗森人所写的信(哥4:16)。

    大致可说,从保禄致命那年起,到公元一三○年,教会已编辑了《保禄书信》全集,并且在这期间,所着录的《新约》经书已分为两部:一部称为「《福音》」(Euangelion,即四《福音》),一部称为「宗徒」(Apostolos,即宗徒经书)。更具体说,所谓「宗徒」,即是指保禄的书信:或是他的十三封书信,或如加入《希》,即是十四封书信。宗徒时代的教父(PatresApostolici),不但认识这些书信(连《希》也在内),而且在他们自己所着的书内已暗引或明引过。从一三○至一七○或一八○年,教会的作者和异教的作者,开始了解释保禄书信的工作。说到《保禄书信全集》,异端首领玛尔强(Marcion)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因为他愿意改编《新约正经书目》,就间接证明「伟大教会」(emegaleEcclesia)早已制定了《正经书目》。玛尔强(九十?~一六一年)因保禄曾驳斥过《旧约》的法律,遂渐渐摈弃了《旧约》《圣经》,从《新约》中只保留了路加《福音》(由第三章起)和保禄的十封书信(把《弟前》、《弟后》、《铎》和《希》删掉);并且在他所承认的十封书信中,诸凡推崇《旧约》的地方,一概加以删去。从德都良攻击玛尔强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在玛氏以前,圣教会早已编有《保禄书信全集》。

    在玛氏逝世后,所谓慕辣托黎书目残卷收录了保禄十三封书信(缺《希》)。慕氏的书目残卷表示罗马教会的教理,因而值得引用它上面关于保禄的书信所记载的:「保禄的这些书信是在何处和为了什么缘故写的,给那些愿意了解的人,各书信本身已说明了。首先,保禄禁止格林多人自相分裂和宣讲异端,之后,又禁止迦拉达人行割礼。给罗马人写了一封长信,嘱咐他们《圣经》所有的次序,并且明示只有基督是《圣经》的根源。关于这一切,我们不需要辩论,因为真福保禄宗徒遵从先辈若望的作风,给七个教会写了书信,次序是这样:第一封致格林多人,第二封致厄弗所人,第三封致斐理伯人,第四封致哥罗森人,第五封致迦拉达人,第六封致得撒洛尼人,第七封致罗马人;虽然是给格林多人和得撒洛尼人,为纠正他们又各再写一封,但是这些信也是向普世教会写的,因为教会只有一个,并且若望在《默示录》内,虽然是给七个教会写的,但是也是向普世教会而发言。此外,保禄还给费肋孟和弟铎各写了一封书信,给弟茂德为表示他对他是特别记念和爱恋,给他写了两封书信。这四封书信,虽然是给私人写,但在公教内很受重视,早已定为圣书了。此外,还有假借保禄的名义给劳狄刻雅人所写和给亚历山大里亚人所写的书信,还有许多其它根据玛尔强异端教义编写的作品。这些作品都是圣而公教会所不能接受的,因为把胆汁与蜂蜜搀合在一起是不相宜的」。

    假使我们还提出那属于第三世纪初四十六号草纸文件(Papyrus46),就知道保禄的书信在当时的埃及,是如何的流行了。四十六号草纸虽已残缺不全,但几乎保存了全部书信:《罗》、《希》、《格前》、《格后》…《弗》、《迦》、《斐》、《哥》、《得前》。又公元一八○年,非洲间的督导使撒突尼诺逮捕了一些下层阶级的基督徒,审问他们说:「你们在档案中收藏了些什么」?信徒答说:「收藏的是我们的圣书和圣保禄的书信」。熹里的致命者(MartyresScillitani)的话,证明了在教会中,连在她的最平凡的子女中间,普遍统行着保禄的书信。他们如同其它被逼害的信友一样,时常默想圣保禄的着作,准备为基督作证,为基督致命。关于《保禄书信》其它的问题,参阅每封书信条文。

    至于待斯曼(A.Deismann)所提出的问题:

    宗徒的书信是公函或是家书?就我们看来,保禄的一切书信不能限于第一类,也不能限于第二类,连保禄写给费肋孟的短笺,也不能完全视作私人函件,因为保禄写这短笺时,即已想到哥罗森的教会(3,5,22三节)。他写给罗马信友的书信,乍看起来,似乎是一封公函,但其中有许多部份,照我们看来确是一封家书。「家书」二字,为表示保禄书信的文体和精神,似乎很切合,因为在保禄心目中,那里有基督徒,那里便有基督及其教会;教会乃是天主的大家庭。为此,无论保禄给那一个基督徒或那个地方教会写信,总是以宗徒的身份来劝勉、安慰和教训天主家庭中的人。按这意义来解释,保禄所写的书信,都可以称做「家书」,即「天主家中的书信」。

    保禄的书信在文学上有什么价值?在答覆这个问题以前,必须先弄清文学和文学家的意义。假如文学仅在辞藻的优美和语言的典雅,而不管所说的是否真实和对人有无益处,那么,保禄的书信就不是文学作品了,也不会被那些崇尚文学的人所看重——文艺复兴时代,曾有这样的文学家——然而如果文学是伟大人物表达的伟大的思想时,那么,圣保禄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了。天主的启示使保禄的思想已升华到最高境界;有时鼓舞他,感动他,使他或口授,或用笔书写时,俨然就像一座正在喷火的火山,气势磅薄,不可遏止,致使他的文章语句,有些不合乎普通文法规则。保禄曾亲口说过:「我拙于言词,却不拙于知识」(格后11:6)。圣奥斯定说:「我们不说宗徒遵守了修辞学的规则,但我们也不否认修辞学追随了他的智慧」(DeDoctrinaChristianaIV,7)。第三世纪有一位外教的修辞学家加息约隆琪诺(CassiusLonginus曾说:「在希腊辩才和思想登峰造极的,要算是德摩斯忒乃(Demosthenes)、里息雅(Lysias)、厄斯基乃(Aeschynes)、依索客辣忒(Isocrates)、安提丰(Antiphon)了…但是他们之旁,还有塔尔索的保禄,他的辩才虽不靠次第分明的论证,但在感情奋发上,我却以他为第一」。

    假使我们把历代学者关于保禄的文章和辩才所提出的意见,一写出来,恐怕要成为一部巨着。这里仅引用圣热罗尼莫称赞保禄的话以概其余。圣人说:「每次读到保禄宗徒,好像听到的不是语言,而是雷声」(AdPammachiumEp.48,13;PL.22,502)。还有无数其他的哲学家、神学家、神秘家等,补充圣热罗尼莫的话说:「保禄的言词,放射出天父家中又浓密又清美的芬芳」。

    三、保禄的解经学

    以民由充军之地回来后,首先,在耶路撒冷办了两件重要的事,即恢复圣殿的敬礼和经书的研究。关于经书的研究,先是搜集失散的经书,其次是学习经书的文字。经学到保禄去耶京攻读《圣经》的时候,已十分发达。读经的学校由于希肋耳和保禄的老师加玛里耳二人领导,已闻名于世,其中最有声望的是加玛里耳,他的权威由米市纳一书中可见一斑:「自从老加玛里耳死后,法学的光荣便消失了,圣洁和节制也灭绝了」(SotaIX,15)按当时学校的规程,攻读「法律」(Tora)和祖先的传授(Paradosis,见米市纳,尤其PirkeAbhoth即祖先的箴言),期限普通是三年或四年。受教之处,是在老师家中,或在圣殿走廊(路2:41-52)。所谓祖先的传授,如果是属于伦理和道德方面的,便称为「哈拉卡」(Halaka),「哈拉卡」一词含有应走之路的意思;如果是属于历史、道理和教义方面的,便称为「哈加达」(Haggada),「哈加达」一词,相当于教理,《圣经》史和历史的训言。

    祖先的传授多半是属于伦理部份(Halaka),按当时经师的意见,这样的传授比「法律」尤为重要。米市纳记载:「违抗经师的话比违犯梅瑟的法律,更为凶恶」(SanhedrinXI.3)。由这话可知当时法利塞人的精神怎样;他们确信人如不严守传授,必不能遵守法律。撒杜塞人虽然极力反对这种精神和主张,但由于法利塞党人的势力特别强大,所以重传授而轻法律的思想,在《新约》时代形成了犹太教义的特点之一。

    保禄读经时,祖先的传授尚未编纂成书,所以学生听老师讲论,必须强记在心。至于《圣经》,学生本应研读《圣经》原文;但因为许多学生是来自外国的犹太侨民,他们从小熟读了《希腊通行本》,当然在耶京阅读的也是希腊译本。保禄的老师加玛里耳,如同他的岳父或祖父,希肋耳对外邦人已不像从前那么仇视,早已学习应用希腊文,所以此时对于经文不论是希伯来文,或是希腊译本,已不关重要,最要紧的是怎样解释经文。对犹太经师注释经文的着作,如我们第一次阅读,不但很不容易引起兴趣,而且奇怪他们的解经方法。依照我们的推论,决想不到《圣经》的某句话的内容,会有像他们所解释的那样的意思,也决看不出某一史实,能够象征他们所讲的道理……但如果我们耐心细读下去,反复研究推敲,就会逐渐明白犹太经师解释《圣经》的原则和规则。一经明白了这些原则,就好像得到了打开犹太经师解经的锁钥。

    这些原则先有七个,以后是十一个,最后是十三个,传说最重要的是希肋耳所发明的。在圣保禄时代,很普遍的就有解释「哈拉卡」的三条,和解释「哈加达」的四条。保禄自然利用了这些原则,而且以圣言降生的光,来照耀且巩固了这些原则。今不谈保禄时代的学者如何利用了这些解经原则,——不论是七条,或是十一或是十三条——而只注意讨论圣保禄的解经原则。

    1. 不可否认,保禄的解经方法和犹太经师是有些相似的地方,如保禄所利用的「经语录」(hazar)、「类似语」(analogia)、「寓言」(allegoria)以及所谓(qalvahomer)的推论法——即由小到大的推论法。

    虽然如此,保禄却总不做文字的奴隶,如犹太经师一样。圣宗徒所利用的解经原理,明显地告诉我们,犹太经师是尚未认识到另一个世界。我们不否认,有些犹太经师,声明《旧约》一些地方的话是暗指默西亚,但是圣保禄却具体讲述全部《圣经》的旨趣,乃是耶稣基督,即身为默西亚的耶稣。再说,保禄解释《圣经》,是通过默感《圣经》作者的圣神而作出的解释,由于此,他的解经学称为「属圣神的解经学」。

    2. 保禄所引用的经文,除四、五处外,其余都是引自《七十贤士译本》,这样的引经是很合理的,因为他的书信都是用希腊文写的。他的读者,无论是犹太侨民,或是外邦的归化者,或是信奉基督的外邦人,他们都熟悉希腊文《圣经》:至于希伯来文《圣经》,除了少数几个学者外,多数人是看不懂的。

    3. 保禄所引证的经句,有时不但与《希腊通行本》不符,而且有时也不合原文,对这种情形,学者们以为:(甲)保禄引证《圣经》往往单凭记忆,因此,所引证的经文可能有所遗漏;(乙)有时他故意把引用的经文缩短,或颠倒次序,有时插入一些注解,或用另一个类似的词句来代替原文的词句(罗9:27;依10:22;欧1:10等处);(丙)或者他所用的《希腊通行本》与我们现有的《希腊通行本》不同;

    4. 最后,应该注意以下两点:一、作者引用经文不常是为确证一种道理,而只是用来引起讲另一种道理的小引,其作用有如中国诗经所谓的「兴」。这种引用法叫做「讲道适应法」(accomodatiooratoria),罗9:18;10:6-9;格后3:7-18;迦4:21-31等处,似乎都属于这种引用法。二、照保禄看来,《旧约》既然只是为预备圣子降生而写的,那么,《旧约》自然处处充满了象征的事物,都带有预言的色彩;换句话说,《旧约》不但是预备,而且也预言基督及其所要订立的《新约》,这种道理,是《希伯来书》的特征,但在其它的十三封书信中,多少也有所论及。

    •为此,可以明瞭《旧约》为什么称为《新约》的「影子」、「预备」和「模型」,也可以明白为什么亚当是基督的预像(罗5:14;格前15:22,44-49),以民在旷野中为什么预兆基督教会在世的生活了(格前10:1-11)。《旧约》的制度就整体而言,是「影子」,基督所立的《新约》制度即是「实体」(哥2:17;弗5:32;迦4:23等处)。

    四、保禄神学纲要

    (1)基督降生的世界

    •(2)圣子降生

    •a、天主三位一体

    •b、论耶稣的天主性

    •c、论圣神的天主性

    •d、论圣子降生

    本辞典常常提出圣保禄的神学,如在异民、圣宠、成义、基督教会、洗礼、圣体、婚姻、亚当、原罪、罪恶等条,因而在下面,为避免重复起见,我们便简略地提出圣宗徒的神学大纲。有的学者合理地将保禄的宣言与他的神学分开,这样做是全然对的,因为宣言是一般宗徒们所宣传的同一道理(见格前11等处),至于神学则包含着传授的道理和个人的沉思与对天主奥秘的精神体会。由于此,《新约》的最大的神学家,即保禄和若望,显然是有分别的;若望似乎是个直觉主义家,保禄却似乎是个论证家。再说,各神学家的思想趋向,和他所受的教育、生活经验,社会环境、他本人的个性与爱好,以及其它类似的原因,都可解释各神学家所有的特点。除了这些属世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超世的因素,而且为《新约》宗徒是最主要的因素,即天主的启示,保禄不少次曾提到了这项因素(罗16:25;弗1:17;3:3;迦1:12;2:2;罗3:5;8:19;格前1:7;得前1:17等处)。

    每位大神学家,都怀有一个主要的基本道理,作为他所讲的一切教理的渊源。由此学者都努力去发现保禄神学的这个基本的道理。说到这里,我们得先声明;我们决不赞同「成义」或「称义」为保禄神学的中心思想,也不以为这个中心思想,是「肉」与「神」,「《旧约》」与「《新约》」,「法律」与「圣宠」,「第一亚当」与「第二亚当」,「死亡」与「生命」相对立的道理,也不赞同一些着名学者所说:保禄的神学是基督教会神学。

    以上所述各种学说,虽然都包含有保禄神学的一些因素,但是,我们以为没有一种学说能够掌握着保禄神学的中心思想。那么,什么是保禄神学的中心思想?我们以为保禄神学的中心思想就是「基督」,而且敢说保禄的神学:就是基督学。在基督的光辉容貌上,保禄看到了永生的天主,创造万有和关怀万有的天主。天主之子耶稣在保禄的心目中,不但是天主的启示者,而且也是万有存在的基本因素和最后的归宿,是万有的元首,尤其是教会——天主的国——的元首。

    基于上述,我们把保禄神学的要理分做两节,略述如后。

    (1)基督降生的世界

    保禄自从在大马士革城郊看见复活的耶稣以后,便把自己直到那时所过的生活看做「无知的生活」,「有罪的生活」(弟前1:12-17)。他也承认以前所做的都是凭着良心做的(宗22:3-4);但是当他每次把大马士革以前的生活与以后的生活比较的时候,他就不能不把他从前的一段生活称为黑暗、无知和罪恶的生活,把以后的生活称为光明、明智和圣宠的生活;而且宗徒把他个人的生活体验贴在人类的历史上,或者更好说,他个人的经验,使他了解了人类悲惨的历史。《新约》宗徒保禄的经验与《旧约》大先知依撒意亚的经验(依6),有极相同的地方。当依撒意亚在圣殿内见到天主威严的时候,便明白了以色列选民在宗教和道德上的堕落;在大马士革城外,保禄领悟了人类的堕落和天主救赎人类的方法。在天主前,亚当的一切后裔,不论是外邦人或以色列人,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都需要天主的护助和救援,否则,任何人没办法获得平安和救恩。天主所采用的救人方法,不是保禄和一般热心的犹太人所意想,所遵守和所爱护的梅瑟法律及《旧约》的宗教制度,而是选民所拋弃的那块「角石」——耶稣默西亚:「匠人所摈弃的石头竟成了屋角的基石!这是由上主成就的,在我们眼中殊为神妙」(谷12:10-11)。这样,藉着基督的生活和作为,天主便亲自进入了人类的历史,天主亲自在世界上建立了他自己的国度和自己的家庭。以前的制度已经过去,新的时代业已开始,「看哪!我要创造新天新地,先前的不再为人所记忆,不再为人所关心」(依56:71)。的确,大马士革的神视,使保禄本人的生活前后分为两段,同一神视也使保禄看清楚了人类历史的前后两段,即圣子降生以前的时期,和降生以后的时期。为明瞭天主所建筑的新工程,必须知道一些旧时代的状况,具体来说,就是应该知道保禄对人类在圣子降生以前的状况有什么看法。所说「人类的状况」,根据保禄的意见,亦即根据吾主耶稣的意见,不是指人类的文化和世上的幸福,因为这些暂时的,属于历史的事,在保禄看来几乎毫无价值可言。那么,所说的「人类的状况」,应该是指人类在天主之前的情形,即人类与天主之间的关系是友好的呢?亲密的呢?还是敌对的呢?

    保禄对基督以前的人类的情况,是从两条路去观察:一条是从天主那里出发,以天主永远计划做起点。依照这个计划,天主在创造世界以前,从永远就预定了圣子要降生成人,立定了圣子为万有,尤其为教会的元首(弗1:3-14);另一条可以说是历史的道路,是由元祖亚当出发。在这条路上,保禄特别注意是亚当的原罪和这罪对人类的遗害,所以结论说:「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荣」(罗3:23)。在罗1-3三章内,圣宗徒声明,非但异民而且选民也都是在罪恶权威控制下,故此,都需要天主的仁慈(见「诸邦[异民]」及「以色列」两条)来赦免和拯救。

    说异民及以民都需要天主的仁慈,并不是说保禄否认选民的特权,反之,他是承认而且表扬这些特权的(罗9:1-5等处),但他却深知这些特权的宗旨和作用:他告诉犹太人这些特权是暂时的,不完备的。这些特权应该,而且只是在基督身上获得成就。保禄本来迫切愿意以民藉着承认默西亚,使他们的地位更加提高,使他们的圣德更加伟大,使他们的使命更加有功效。

    保禄承认选民的特权,可是他沉默思维所有世人都是由天主创造的,并且天主的「恩许」普及万国万民,不能只顾选民的救恩,而应该顾到全人类的救恩。其实,「恩许」不应只限于选民,而是关系到全人类。法律,即梅瑟法律,是暂时的;而「恩许」,则是永远的,且包括万民。天主并不是藉「法律」施行他拯救人类的计划,而是藉着「恩许」,那么,「恩许」的深微精义,就是圣子降生为人。

    (2)圣子降生

    圣子降生为人的奥迹,根据《新约》的论点,是说天主圣子取了人性而诞生为人,故此,他是真天主也是真人。这是圣若望在《福音》的序言里(若1:1-8)特别讲述的奥妙道理。保禄在书信中对此问题也有论述。这道理假定了天主三位一体的道理,事实上,如果不稍微懂得一点圣保禄对天主三位一体的道理,也就不能了解他对天主圣子降生的道理。为此,本节应分四段来讲:a、论天主圣三;b、论耶稣的天主性;c、论圣神的天主性;d、论圣子降生的道理。

    a、天主三位一体

    像保禄这样一位笃信唯一神教的犹太人,自从归化以后,不但相信天主圣三的道理,而且还极力宣扬,就史学和心理学的论点来说,实在是一个难以理解的谜。要了解这个难以理解的谜底,除非我们相信宗徒是在大马士革城郊的神视中有所领悟除非我们相信他从,原始,教会由主耶稣和圣神接受了这一《新约》启示,否则,是绝对无法理解的。

    自由派的批评家所提出的解释,不但意见纷纭,而且自相矛盾,甚至不符合教会历史的发展。近百年来,有的学者恢复了古代已有的异端邪说,如「主宰说」(Monarchianismus)、「犹子说」(Adoptianimus)、「形态说」(Modalismus)、「聂斯托利说」(Nestorianismus)。这些异端邪说主张事实上只有「一位」天主,圣子和圣神只不过仅是唯一的一位天主的表现。耶稣是一个纯人:天主藉他发扬自己的无限仁慈。耶稣与圣神在实际上并没有区别,圣神只不过是耶稣的精神,是耶稣的一种内在的倾向,而不是独立的一位。当然天主圣三是启示中最奥妙的道理,是信仰的对象,任何人都不敢解释这奥妙道理,而且也不能解释(请参阅「三位一体奥义」条)。在此,我们只说,保禄虽然不如若望那么清楚,那么深奥讲述了这道理,可是他也以这道理为「永生天主的启示」,为《新约》的基础。再说,保禄除了赞颂圣三所用的方式外(格13:13),还把《新约》的道理——自己的《福音》——完全建筑在圣三道理的基础上(弗1:3-14;4:3-6;格前12:4-6;罗8:14-17;12:3-11;15:15,16,30等处)。其实,他也只能这样做,因为基督的圆满启示(希1:1-4;玛28:19),永生天主的启示,(若14-16;谷1:10-12)和信友们的体验,都必然要求保禄依照圣三的启示来传扬,揭露《福音》的一切奥迹。

    b、论耶稣的天主性

    按圣保禄的概念:圣父启示圣子,并在圣子身上启示自己,即将自己内在的生活,自己「三一的」生活启示给人。一个热忱奔放的法利塞人,一个不能妥协的唯一神论者,如何能够宣称基督属于神的范围,如何能够声言基督是「神」,是天主?这确是历史上一个微妙的问题,如同天主三位一体的道理一样难理解。为此,我们不能不声言保禄这种论调,是由大马士革神视,是由圣教会的信仰,是由天主的恩宠——信德之光,而来的。

    被钉十字架的耶稣超乎万有之上,他是如此卓绝,以致不能再高,因为在「无限有」(ensinfinitum)上不能再添什么。保禄从归化的时候起,基督在他的心目中是独一无二的,唯一的,没有什么能驾乎他之上,也没有什么能与他并驾齐驱的。再者,这基督是真天主,因为他在天主的光荣中显现了给保禄,也是真人,因为他不是一个被虚构的人物,而是一个有生有死的历史人物:他就是在保禄归化前仅六年,被钉死,死后三天复活,复活后升天的耶稣。

    关于这位历史人物,保禄宣讲他是天主圣子,他有天主性。保禄在他所写的第一封书信中(得前5:9,10),就把人类的救恩归功于基督(按《旧约》整个道理,救恩只能由天主赐与)。数月以后,在《得后》(2:16)又称耶稣为「主」,如同《旧约》称天主为「上主」一样(Iahveh=Kyrios);并且声明基督按性体和地位与天主是相同的。二、三年之后,又在《格前》(10:4)将基督写成诸神恩之源;在罗9:5明言基督是天主,在狱函(弗、哥、斐)内,宣布基督和天主圣父是万有的创造者和最后归宿;换言之,保禄在这几封书信中,极清楚地论述基督在降生以前就已先存在(Prae-existentia),享有天主的全知、全能和其它无限的德能。哥1:15-20;弗1:3-14;斐2:5-11;格后8:9;希1:1-4等处,也都明白说到基督先已存在和他的天主性的道理。这里我们不去驳斥那些竟敢曲解这些经文的批评家,我们只说他们是凭世俗知识去推论,不根据客观的历史证据而发言,只凭主观哲学上的偏见而立论。这些批评家根据偏见(或属「不可知论」、或属「无神论」)恣意诡辩。事实上,自第一封书信直到最后一封书信(弟后),保禄常以耶稣具有天主性,是天主圣子。这由保禄对耶稣用的名称和特殊字眼可以证明。

    1. 主:这名称来自耶路撒冷教会。根据原始教会的意思,耶稣因自己的死亡、复活和升天、被天父立为「主」(路24:26;伯前1:11;希2:9)。「被立为主」,即谓耶稣掌有天主的权能和光荣,是最后审判的审判官(宗10:42)。「主」是《旧约》中所称的「上主」,是天主最尊贵的名号。耶路撒冷教会因信耶稣是天主,就把这名号用在耶稣身上了。伯多禄以《旧约》中世界末日由上主天主所行的审判,归于耶稣执行(宗10:42),可知伯多禄信耶稣为天主。保禄也接受了这个道理,并且加以发挥(参阅得前、得后、格前2:8;9:1;格后1:14;罗1:1-7;4:24,25;斐2:5-11等处)。

    2. 「天主子」或「儿子」:这两个语词在《保禄书信》里出现了凡二十余次。这个称号照保禄的意思,表示耶稣是天主所恩许的「中保」,所以是具有天主性的(格后1:10,29),这名称也表示耶稣的先存性,是说耶稣在诞生以前,从永远就是天主之子,从永远就在天主圣父怀中(罗1:4;8:3,21,22;9:5;迦2:20;弗1:6;4:13;哥1:13;铎2:13;参阅宗20:28)。

    3. 「救主」(Salvator):这名称表示救赎人类是惟独天主所能做的。保禄把这个名称用于天主圣父,也用于基督(弟前4:10;弟后1:10;铎1:4;2:13;3:6;弗5:23;斐3:20)。

    4. 「中保」(Mediator):这名词的意义是指一位有天主性的人,因为天主圣父藉着他行动,藉着他把自己启示给人(弟前2:4;希8:6;9:15;12:24)。

    以上几个名称,可以说都是由教会对耶稣所有的体验产生出来的。在保禄书信内,还有许多地方显示他个人的体会。他凭着个人的这些经验,也声称耶稣是天主。他亲自体验到圣宠是天主藉着基督,且在基督内所赐予的(迦1:6;2:21;罗5:11等处);天主在基督内与人和好(哥3:13;弗4:32);基督拯救了我们,使我们获得自由(迦5:1),基督是我们的「和平」(弗2:14,18),替我们战胜了死亡(弟后1:10);他把圣神赐给信仰他的人(格后3:17);圣神的奇恩也就是基督的奇恩(弗4:8,11)。以上所列述的,都是保禄个人的经验。再者,根据保禄的道理,信徒服从基督,就如应该服从天主一样(罗14:7-10;格后5:15;哥1:18;斐3:21;格前3:22,23);信徒应该中悦基督,承他的旨意行事,效法他的榜样,为他吃苦耐劳,呼号他的圣名,完全如中悦、呼号天主圣父一样(格前7:32;弗5:17;格前11:1;斐1:20;罗10:12,13)。这些话在在都证明了基督是天主子,是天主。

    c、论圣神的天主性

    保禄对有关圣神所讲述的不是理论,而是圣神在基督内,在信徒身上,尤其在基督妙身上所有的一切运行。圣神因是天主的神,所以能使信徒成为天主的义子(迦4:6;罗8:15-17;5:5)。保禄特别注意圣神圣化基督妙身的事实(格前6:11)。圣神不但是圣教会永远光荣的保证,而且是圣教会「在耶稣基督内生活」的神力(格后1:22;弗1:14;罗8:2,23)。由于圣神不但是天主圣父的神,而且也是圣子之神,由于圣子和圣神的行为完全一致,更由于圣神在基督妙身上的运行,所以保禄有时对圣子与圣神用了一些类似的语词,如「在基督内」和「在圣神内」(格前1:30;罗8:9);「屹立在主内」和「屹立在一位圣神内」(此语亦可译作:坚持同一的精神,斐4:1=斐1:27);「在基督内宣讲」和「用圣神所教的…」(格后2:17=格前2:13);「在基督内得以成义」和「在我们的天主的圣神内…得以成义」(迦2:17=格前6:11);「在基督内圣化的」和「在圣神内圣化的」(格前1:2=罗15:16);「在他(基督)内受了割损」和「在圣神内受了割损」即「心中的割损是出于神」(哥2:11=罗2:29)。这些类似的语词,并不表示保禄把基督和圣神视作同一位格,而是指基督和圣神在教会内的行为是一致的(格前6:15-19)。

    依照保禄的道理,圣神别于圣子,犹乎圣子别于圣父(迦4:4-6;罗8:9,11);圣神是有自己的位格的。诚然,圣神住在信徒心中,引导天主的义子(罗8:9,11,14),给我们作证(罗8:16),扶助我们的软弱,为我们代祷(罗8:26,27),赐予我们生命(格后3:6)。

    人无论怎样认识基督的道理,如果不蒙受天主圣神,仍不能算是属于基督妙身的人(宗19:1-7;罗8:1,2,9;弗1:13;迦3:13,14,29)。没有圣神,就没有基督的妙身(格前12:13;弗4:4),因为基督的妙身是由圣神的作为而形成的。由此,我们可以稍微明白保禄有关天主圣三所讲的道理(格后13:13;格前12:4-6;弗1:3-14;4:4-6;罗8:11;15:16,30),和圣子降生为人的奥迹。现在就以上所述作个结论:圣神的作为就是天主的作为,所以保禄以圣神是天主圣三中的一位。

    d、论圣子降生

    天主圣子降生取了我们的人性,而永远不再舍弃所取的人性,一方面是为永远做万有的元首,另一方面是为做人类的大司祭,永远不变:这就是天主圣子降生为人奥迹的宗旨。一般学者认为保禄专心致意的是耶稣的救赎功业,而对天主子降生为人的奥迹比较少注意。这样的主张是极普遍的,在步特曼以后,尤为普遍。步氏以为保禄几乎把耶稣的作为,甚至把他的一生仅限于他的圣死;又依照一些批评家的说法,完全把耶稣的工程,限于受难节那天所行的。无可置疑的,这种学说削弱了基督学;犹如没有圣三的道理,圣子降生的奥迹便消失无存;照样没有圣子降生的奥迹,便不能正确明瞭耶稣救赎人类的深意。我们不否认保禄经常宣讲耶稣的救赎大业,但是我们却不赞同一些学者坚持宗徒很少注意圣子降生奥迹的说法。我们以为保禄所讲的救赎学,应该是以他所讲的圣子降生学为根据,否则,基督的救赎学不是讲不通,便是易于讲错。

    宗徒有关圣子降生的重要经文,有罗1:3;格前2:7-12;格后8:9;迦4:4-7;弗1:3-14;3:1-21;哥1:15-20;斐2:5-11;铎2:11-14;3:4-7;弟前1:14;3:16;希1;2;5:7-10等处。现在要问,依照保禄的意见,圣子降生只是为了救赎堕落的人类,如果人类不堕落,圣子便不降生,还是天主从永远就自动决定了圣子要降生,而与亚当的罪毫无关系?换言之,天主只是因为人犯了罪才决定藉降生的圣子救赎人类,还是天主造成万有是为了他即将降生的圣子,立定降生的圣子为万有的元首,好使宇宙藉着耶稣相称地赞美光荣天主?我们以为照保禄的思想(《弗》、《哥》、《希》三书信),天主从永远就自动决定了圣子降生一说尤为可取,虽然有不少的学者反对这一说法。神学家似乎尚未把降生和救赎两项奥迹的关系研究清楚,对于这两项奥迹一如对其他的许多奥迹,神学家尚须进一步的去深思细究。现在我们利用教会赋予她子女的自由,宁愿顺从天主自动决定了圣子降生的学说。

    如果保禄现在由天降下,而我们去询问他:基督的降生和存在,应该归功于我们人的犯罪,因为如果人不犯罪,他便不会降生;或是我们人之所以存在,之所以获得圣宠,之所以将来获得光荣,完全因为天父定了基督要降生才造成了一切?我想保禄一定会答覆说:一切受造者都是为基督而造,尤其是人的存在,人所以获得圣宠和永远的光荣,更应该完全归功于基督。假使我们再细心深究,光荣的天主圣子原是非常富有的,却为我们成了贫穷的(格后8:9),降生成人,好能为人受苦受死,做我们的长兄,做一个能怜悯我们缺陷的大司祭:这一切无不充分显露了天主圣父对人的恩情,和基督对天主圣父乃对世人所怀的那种无限的爱情,「为此,我们该多爱慕耶稣」(ideomultumtenemurei,可敬思高语)。按照这种道理,世人属于基督,不但因为他是天主圣子,而且因为他按他的人性是万有的元首,且以自己的宝血赚得了人类,使世人不能不归属于他。

    以上的讲法,也许有人以为是误解了保禄的神学,但这是S.Irenaeus,AnastasiusSinaita,RupertusdeDeutz和其他许多教父的意见,也是方济会学者,如S.BernardinusSenesis和可敬思高(Ven.I.Scotus)历来所拥护,所坚持的学说,更是近几世纪来许多圣师,如S.F.Salesius,S.LaurentiusaBrundusio和神学家,如Catharinus,Faber,Bougaud,Bonomelli,Risi,Ven.deBerulle,Merton,oloview,Ottaviano,M.Blondel,Bover,Lattanzi,Westcott,Bonsirven,Dillesberger,Adam等的主张。上面所列举的学者,都是依据《保禄书信》和《智慧书》讲了这种道理,或是在解释保禄和《智慧书》时,主张这种道理的学者。

    自然对这种道理现在不能作详细的讨论,只能简单提出保禄对救赎学和基督学所持的论证及对这种道理的原则:天主决定基督降生,首先是为了天主的光荣,为了基督自己的光荣,其次才是为拯救人类:

    1. 天主救赎人类的计划是永远的,是「在创世以前」(弗1:4;3:10,11),是自动的,深奥的(弗1:5,9,11;3:8-10,18;哥1:26,27;罗16:25),普遍的(哥1:19,20);

    2. 这个计划是与罪无关的,换言之,这个计划不是决于罪恶,而是源于天主的无限慈爱。这慈爱在罪恶未有以前,便已表现出来,天主从永远,「在创世以前」,便在「可爱的圣子内」,且为了他的爱子爱了人类;

    3. 耶稣是天主的「可爱的」(弗1:6;哥1:13,18;路3:22),谁能相信:如果人类不堕落,天主的「可爱的」便不存在呢?

    4. 基督是万物最早出生的一位(首生者);「上主自始即拿我作他行动的起始,作他作为的开端」(箴8:22,31);

    5. 基督在万有之上独居首位(哥1:17,18;2:10),因为他是在万有之先就有;他是原始,是万有的中心(哥1:17-18)和「充满」(弗4:10)。如果人类没有堕落,受造之物便没有中心了吗?诸天使便没有元首了吗?基督现在是包罗万有,是存在万有内(哥3:11;参阅格前15:27),如果人没有犯罪,他就等于虚无没有作为了吗?保禄如何能想像出一个没有基督作元首的世界(弗2:12)?

    6. 亚当是照未来的新亚当——基督,所造成的,那么,在天主的意旨里是先有基督然后才有元祖亚当。德都良说:「当天主造亚当时,便已想到了未来的基督」。

    我们以为对耶稣的降生和救赎,可以照保禄解释「恩许」和「法律」的原则来解释。「恩许」单单决定于天主的旨意,恩许与罪恶毫无关系,恩许拒绝一切条件;反之,「法律」是双方的契约,是以双方的契约为依据,是以多种的条件而订立的。圣子降生是天主圣父恩许的实现,不管人犯罪与否,圣子一定是要降生的。实际上人犯了罪,但是,罪没有妨碍天主的仁慈工程,即人类的救赎,这救赎之恩是天主藉着「盟约」和「法律」所预备,和藉着自己爱子的降生所完成的。根据历史所载,圣子带着可受难的肉身为我们受死而来到这世界。天主既预知人的堕落,也就从永远决定自己的爱子,藉死亡和复活来重整一切和更新一切。天主的智慧是多么深奥奇妙啊!

    为了更了解圣保禄的神学及其它的问题,请参阅救赎、救主、教会、恩宠[救恩史]、拯救、成义、基督的奥体[奥体]、宽恕、和好、圣事、良心、来临[再来]、末世论等条。

    五、保禄与基督

    近来有不少的自由派学者,认为保禄和基督的道理之间虽有因果关系,但是这种因果关系,据他们看来,却是非常微小,因为他们过于重视当时的「神秘教」,主张保禄所讲的一切,都是受了当时【神秘教】的影响,声言现今的基督教的创立者不是耶稣,而是保禄,因为保禄利用希腊文化,默示录的思想和【神秘教】的教理,使耶稣成了一个救赎主,把耶稣所讲的纯朴的《福音》,改头换面变成了一种极复杂的神学。

    为反驳这种谬论,不必博引旁证,只将保禄所言所行引出,即知他与【神秘教】毫无关系。保禄经常说:他只愿意效法、爱慕、服事基督;常自称为基督的仆人,只切望事事悦乐基督。他如其他十二位宗徒一样,是由基督召选的宗徒。为此,为了爱基督的缘故,他甘心情愿作信友的仆人(格后4:5;5:10)。

    基督这样的一位忠仆,怎能沽名钓誉,以自己的道理来代替耶稣的道理?但是自由派的学者却说,保禄是于不知不觉之间,以自己的思想混淆了耶稣纯朴的《福音》。此说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保禄讲的只是耶稣所讲的道理,也只愿讲耶稣所讲的道理,也就是为了这一点,他甘心接受了其他宗徒和初期教会的传授和遗教。我们不否认读保禄书信的人,会感到书信的内容有与《福音》不同的地方,但是在《福音》和《新约》其他经书之间,也有互相不同之处。这种「不同」是必然的,因为在耶稣宣讲《福音》之后,发生了三件大事,就是耶稣的受难受死,他的复活和圣神降临。不注意这三件大事的人,便无法理解《新约》的全部精义。

    我们承认上述的差别,但同时也当承认,人如果研究保禄的道理,再把保禄的道理与耶稣的道理两相比较,一定会发现师傅与门徒所讲的道理,实质上是相同的;所不同者或是由于外面的体裁,或是由于那引导信友深入一切真理的圣神。主耶稣在世所讲的主要论题不外是:天主是慈父,人类被罪恶所困扰,基督受苦受死和复活的关系;《旧约》的性质,外邦人的得救问题,以及论天国、个人、家庭和社会等等的道理。若拿这些论题去与保禄所讲的道理比较一下,一定会看出保禄所讲的与耶稣的道理完全相同;或更好说,保禄只是耶稣《福音》的宣传者。为此,自由派学者所说「或耶稣或保禄」,或说「耶稣加上保禄才形成了现今的基督教会」的论调,是相反历史的狂言。古代的教会,对于保禄的人格及其对主耶稣忠贞不贰的态度,瞭解得十分清楚,因此,在他的墓碑上刻着说:PAULUSAPOSTOLUSJESUCHRISTI「耶稣基督的宗徒保禄」,以表示保禄是耶稣忠实的宗徒。

    见保禄三次传教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