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划 取洁水(Lustral water)
    取洁水(Lustralwater,AquaLustrationis)

    取洁水的意义当然是在于洗濯清洁,但是在宗教的用途上,它有不同的目的,比如为洗净人法律上的不洁(肋14:15;户19;肋11),为使人脱免可能的玷污(出24:6-8;30:17-21;肋16:4,24),为使人或器皿领受祝圣礼(出29:4;肋8:6;户8:21),为洗洁祭祀用的祭台或祭物(出30:10;肋16:14,15;户19:17),为作补赎,如若翰之洗礼(玛15:2;谷7:3,4;路11:38),为讲究卫生,如法利塞人之洗手礼(玛15:2;谷1:23;路11:38)。取洁的洗礼亦有不同的方式:将人或物完全浸入水中而洗洁(肋11:25;14:58;17:15;户8:7,27等),洒水而洗,或者傅油涂血而取洁。取洁的主要目的是在于使人能重新度团体的生活,因为他曾因着某种法律上的不洁,而脱离了团体。所谓不洁大都与伦理上的罪恶或污秽无关,今列出《圣经》上几种取洁的实例:

    主持礼仪的人员在受祝圣之前要洗身(出29:4;肋8:6),在行礼仪之前(出30:17-21;40:31,32;肋16:4)或以后(肋16:24,26,28;户19:7),亦应洗濯自己;并且在杀生(肋14:8等),吃死兽肉(肋11:40)、患淋病(肋15:5-11)、遗精(肋15:16-18)、月经(肋15:19-24)、打仗(户31:24)及在触摸死尸(肋11:27,28等)、杀过人的士兵及战犯在作战(户31:19)之后,应洗涤自己的衣服,以重新获得法律上的洁净。饭前洗手亦渐渐成了内心洁净的象征(咏26:6;51:4;73:13),或无罪的象征(达21:6;玛27:24)。为证明女人是否背弃丈夫而行了奸淫,经上亦有喝「苦水」的制度(户5:12-31)。

    正如《旧约》中水有洗洁、赦罪及革新的象征意义,《新约》也有使人重生的水洗圣事的建立(若3:1-12;宗2:28;罗6:3-14;哥2:8-15;格前3:1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