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划 沐浴(Bath, Balneum)
    在亚热带气候的圣地,沐浴对人是不可缺少的。以民自古以来就有全身沐浴或局部洗涤的良习。给人洗足更是好客的表示及美德(创18:4;19:2;24:23等,亦见路7:44;弟前5:10)。在以民的历史上与沐浴有关的政治或宗教上的大事,实在不少,比如:法郎公主的洗澡及梅瑟的获救(出2:5),巴特舍巴的沐浴及达味的通奸(撒下11:2-4),纳阿曼在约但河的洗澡及其癞病的痊愈(列下5:10-13),苏撒纳的沐浴及受冤(达13:14)等。

    沐浴的方式亦各有不同,比如:在河水中(列下5:10)、在水泉边(肋15:13)、在浴盆中及静密之处(撒下11:2)、在花园中(达13:15)。大概远在公元前十九世纪在默基多即有洗澡室及自来水的设备。罗马人时代更有公共游泳池的建设(若5:2),同时亦知道在死海附近,提庇黎雅,加里罗厄(Caliroe)及加达辣有医病温泉的存在。

    梅瑟法律定了不少的沐浴礼(见洗涤)。法利塞人对于洗涤一事更毫不马虎,且是有增无减。谷木兰文件上对于沐浴亦十分重视。圣教会的付洗圣事给与沐浴一种超性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