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划 羊(Sheep, Ovis)
    由于以民的祖先原属游牧民族,日后虽进住客纳罕许地,由于大部份是山地和荒野,不适于耕种,是以以民仍未能完全摆脱游牧生活。而游牧生活,所牧养的主要牲畜即是羊。是以在《圣经》内关于羊的记载,可说相当丰富。希伯来文为每一种羊,如公山羊,母山羊,公绵羊,母绵羊等,都有独特的名称;而且羊的种类也相当多,如申14:4,5所载,许可吃的羊,就有绵羊、山羊、羚羊、野山羊、臆羚和野羊等数种不同的羊。至于为人所熟知的羊的一般用途,如羊肉和奶可供人饮食,羊毛、羊皮可供人衣着,《圣经》上也都有所记载,见箴27:26;则34:3;申14:4;32:14;则39:18及约31:20;箴29:26;肋13:47;31:13;则34:3;玛7:15等。而且在古时,羊、牛、驴以及骆驼等,也即是游牧时代人的财产(见创32:14-16)。此外,按《圣经》所载,羊的最广用途,乃是当祭献天主的牺牲品,而且在《圣经》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即在什么庆节或机会献什么羊,献多少只等,如祝圣司祭时应献公绵羊等(见出29:10-32)。而且按《圣经》记载:人类最早向天主献的祭品,且为天主所悦纳的,即是亚伯尔奉献给天主的羊(创4:4)。

    从数字方面来说最多的一次,是撒罗满王建成圣殿后祝贺时,曾宰了十二万只羊献于上主作和平祭(见列上8:63;编下7:5)。另一次乃撒罗满登极时,百姓曾以公山羊一千,羔羊一千献给上主作为全燔祭(编上29:21)。之后,希则克雅王,在庆祝无酵节后为与民同乐,曾赐会众七千只绵羊,首领们则送了一万绵羊(编下30:24)。约史雅王在重修圣殿后,曾赐给了百姓绵羊羔和山羊羔凡三万只,为作逾越节的祭品(编下35:7);管理圣殿的主管送给了司祭们二千六百只羔羊,送给肋未人五千只羔羊,作逾越节的祭品。由上述数字可知,羊在献给天主的祭品中占有怎样的位置。

    由于羊与以民既有这样密切的关系,是以对以民,而且对一切古代游牧民族的风俗、习惯,都有极深切的影响,如剪羊毛也算一大节期,称为剪羊毛节,因为这好似秋收对农人为收成节一样(见撒下13:23)。此外,由于牧人负责引领羊群,到有好草及水的地方,夜间看守羊群勿为狼或其他野兽所吞啮,迷失的羊要找寻回来,这样很自然在以民以及古代中东各地,将君王、长官比作牧人,将人民比作羊群(见撒下24:17;依44:28;耶2:8)。而且在以民中,将司祭也比作牧人(见则33:2-10)。此外,连天主也自称为以民的牧者(见则33:11-22;欧4:16;咏23:1-4;80:2)。《新约》内耶稣也清楚地自称为善牧(若10:1-8;参阅玛26:31;伯前2:25;希13:20)。因而继耶稣在世管理教会的宗徒也称为牧者(弟4:11),他们中的首牧即为伯多禄(若21:15-17)。

    见逾越节[巴斯卦羔羊]、天主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