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 巨人[勒法因、组斤、勒法因平原](Giants, Gigantes)
    巨人[勒法因、组斤、勒法因平原](Giants,Gigantes[Rephaim,Raphaim;Zuzim;ValleyofRephaim,VallisRaphaim])

    一、「巨人」一词,

    在希伯来原文有「以强力攻击」之意。不可否认:《圣经》上数次提到了巨人的存在。但是关于巨人的解释却不甚容易,而且意见颇多:

    1. 创6:1-4,将巨人的存在及「天主的儿子与人的女儿结合」的事,放在一起,二者都发生于洪水之前。《圣经》上的这种记载看来似乎是神话;也就正因有这种神话外衣的存在,使过去不少的学者,作出了一些可笑及不可能的解释。但在《圣经》学进步的今日,学者们已大都认为「天主的儿子」所指,不外是当时尚崇拜惟一真神天主的民族,亦就是舍特民族(创5:1-3;4:26;5:22);「人的女儿」是背弃了天主而奉事邪神的民族,也就是加音的后代(创4:8-17,19,24)。两个民族的混合通婚,自然会在宗教及伦理上造成一种混乱矛盾的状态,是为天主惩罚人类的主因,故此这是历史上的一件事实,而也就在这时有巨人的存在。那么,按着同一上下文的规则来说,这些巨人,也应是历史上的真人,而不是神话中的虚构人物,虽然它的表达方式似乎是属神话的,实际上所说的巨人,不外是当时民族中的一些着名英雄,用了夸大的文笔被描述出来(见户13:33;申3:11)。除了这些巨人之外,尚有:

    2. 阿纳克人,意思是「长颈人」(户13:22;申1:28;2:19-21;9:25)。在以民进入圣地之前,他们居于犹大支派的地区,其中心是赫贝龙,被若苏厄打败(苏11:21,22)。在迦萨、加特及阿市多得也有他们的遗迹。

    3. 勒法因人:他们居于约但河之东部地区,自赫尔孟至阿孟,被阿摩黎人战败及消灭(创14:5;15:20;21;申2:11,20;3:11,13),其遗族王敖格被若苏厄打败(苏12:4;13:12;17:15)。

    4. 厄明人:原居于摩阿布地区,为一个人数众多,势力强大,及体格魁伟的民族,他们与阿纳克人同被称为勒法因人,但摩阿布人称他们为厄明人(申2:10,11)。

    5. 组斤人:居于阿曼一带,亦是人口多,势力强及体格高大的民族,被阿孟人所战败,是属勒法因的一个民族(申2:20,21;见创14:5)。

    的确,据考古学者的研究,证实远在公元前四千多年,巴力斯坦有些强大的民族居住过,尤其是约但河之东,这有他们遗留下的巨石坟墓为证(dolmen)。这些巨石古墓或庙宇至今犹存。当那些文化低落过半游牧生活的以民,甫进圣地时,见到这些壮大宏伟的建筑,听到人们对这些古人的传说,于是用了夸大渲染的笔法,写出了他们的历史,于是以「巨人」来代表强悍而有力的人,将长九肘宽四肘(4.5)的古墓,说成了「巨人」的「床」(申3:11)。这同亚毛斯所说的阿摩黎人「高大似香柏,坚固如橡树」,如出一辙,完全是言过其实的说法(亚2:9;亦见户13:33)。但是,侦察圣地的探子所见的,及《圣经》上所提的种种「巨人」,都未能阻止住以民占领圣地——「巨人」所居之地,且都是见以民而生畏,《圣经》以讥诮的口吻来论及他们(申9:2),这更证明所说的「巨人」是与常人无别的强悍民族而已。而这些「巨人」——强悍民族——的共同特点是骄傲、昏愚、仗持己力,因而与天主作对(巴3:26-28;德16:7;智14:2)。

    值得一提的另一点是:在人类各民族的历史上,人们的心理好似都在惊讶拥护身材特别高大强壮的人,好似国家民生的安危,都置于这种人的保护之下,以民亦不例外。《圣经》上所记载的强人哥肋雅(撒上17:23-54),其他数个培肋舍特人(撒下21:16-22;编上20:4,6,8),及撒乌耳(撒上10:23)等都是。

    二、「勒法因」一词,

    除了指客纳罕地的强悍民族之外,亦有幽魂的意思,就是那些人死后降入阴府的「幽魂」(依14:9;26:14,19;咏88:11;箴2:18;9:18;21:16)。

    三、勒法因平原:

    地名,意谓「巨人」,位于犹大与本雅明支派的交界处(苏15:8;18:16),是达味与培肋舍特人数次交战的战场(撒下5:18,22;23:13;编上11:15;14:9,11,13)。此处之土地甚为肥沃(依17:5)。此地区之得名,可能是来自古代的传说,相传巨人们曾在此区居住之故。虽然《圣经》上称之为山谷,但事实上是一个盆地,故此思高本正确地将之译作「勒法因平原」。此平原在耶京之西南,今名贝卡或巴卡(Beka,Ba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