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投稿 | RSS
  训导文集 圣教法典 信理神学 多语圣经 释经原则 圣经发凡 教义函授 慕道指南 弥撒总论 再 慕 道 同 根 生 剖析闪电
  天主教理 教理纲要 神学辞典 思高圣经 圣经注释 圣经十讲 神学词典 天主教史 礼仪问答 告解指南 辩护真理 圣月汇集
  梵二文献 神学论集 神学导论 牧灵圣经 圣经辞典 认识圣经 要理问答 祈祷手册 弥撒礼仪 大赦汇集 新答客问 宗教方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评论

马达钦主教:法治化与中国化的天主教会 ——由梵二会议宪章浅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时间:2018-02-26  来源:天主教在线  作者:马达钦主教 点击: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应尽之责;同时,作为一名天主教的教徒,遵守天主教的诫命和法则,也是教友当行之规。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同时要遵循教会的法律规章,是否可能?中国的天主教徒该如何看待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本文试从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的文献资料,尤其是四部宪章中的《教会宪章》(以下简称“LG”)和《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以下简称“GS”),探求一些思考的方向和可能性的答案。

 

本文浅述以下三点:

一,梵二会议前后教会的自我认识

二,梵二会议前后论述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三,由梵二会议看天主教徒对国法与教规之间关系应有的认识

 

一,梵二会议前后教会的自我认识

 

我很有幸,在佘山修院修道研读神哲学的时候,正值上世纪八十年代中。那时,中国天主教会的各项事业,随着国家宗教政策的落实和社会经济的改革开放,逐渐恢复发展起来。在修院里担任教授的,不仅有当时健在的十多位上海教区的老神父,还有从港台和欧美请来的客籍教授。

老神父们给我们讲授的神哲学内容和方法,都是他们那个时代所研读和接受的,也就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研究和解释神哲学的内容和方法。那时,我们读信理神学大约只要一本书,就是《天主教信理神学》(Ludwig Ott著,以下简称“Ott”);读伦理神学也只要一本书,就是《伦理学纲要》(张希贤译);还有一本重要的书,就是《教会训导文献选集》(Denzinger-Schonmetzer编,以下简称“DS”)。这些书籍都是西方神学家,在他们的文化语境里的著作。在阐述教会信德道理和神学概念的时候,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简洁的定义法,来说明神学概念和教会道理;在定义的同时,也对不符合、甚至相反此定义的道理或概念,予以明确的辨别,并判定其是否是异端邪说,教会是否应当捐弃。

论到教会,《Ott》这样说:“基督建立了教会,为在各时代继续祂救赎的工程——信理”,鉴于其目的与方法,教会是一个超自然的精神性社团——确定意见”,“教会是一个完善的社团——确定意见”;“基督曾将圣统制授与教会——信理”。这些定义的论述,清楚地定论了教会当信的道理是什么。信理者,就是作为信友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接受的道理。如果作为天主教的信友,对这些明确当信的道理心存怀疑,或者不接受,那么按照《DS》,就是异端邪说;不服从和不接受这些信理的,要承受教会的处罚。如1102年拉脱朗会议所述:“我绝罚所有的异端,尤其是那个,如今捣乱教会局势的邪说,他们的口号是:‘我们该鄙视绝罚——该鄙视与教会的联系’。但我允许服从巴斯卦教宗的宗座,以及他的证明基督与教会的承继人,同时我肯定那圣而公教会所肯定的,并惩斥她所惩斥的一切。”(DS0704

所以,我在读神哲学初期,接受的神学研读方法就是接受既有的定义,然后判断是非对错,但凡与定义一致的,就是正确的。当时每次学期考试,都会有满分的考卷,因为考试不用学生思考,只要把定义一字不差地背诵并誊抄下来即可。这种神学研读的方法,好处就是不会出纰漏。

到了八十年代末,修院有一批港台和海外的教授来充实神哲学教授的力量。我们开始接触梵二文献。其实,在八十年代初,上海教区光启出版社已经编辑出版了梵二会议的四部《宪章》,但都限于内部交流,且没有诠释,故当时修院没有广泛地学习。直到港台和海外教授在开设的神学课程中,大量运用梵二会议的各种资料,我们才逐渐开始把梵二会议的文献作为神学学习的重要参考和引用资源。

那时,我们发现梵二会议文献中,很多地方在阐述信仰、教会道理、神学概念、社会问题时,多用“描述”,而非“定义”。这一神学研究的发展,打开了我们思想的视野,让我们学习从多角度、多层次来思考天主启示的真理。的确,语言和文字,是人类交流学习的重要工具,可是语言和文字也有其局限性,尤其是在研究和阐述天主的奥妙道理、理解圣经和神学思想的时候,语言和文字本身的限制就更明显化了。天主的道理本身就是奥秘,只用简短的话就想把全部的意义都论述清晰,无疑是件难事。就如天主藉着整整一本圣经,来启示祂的慈爱救恩计划,可为我们人类来说,还是不能完全明白,必须藉着历代教会生活,和神学研究,不断适时适地来加以诠解,缓慢地、逐步地了解真理、接近真相。

所以,梵二会议的《教会宪章》在论述教会的自我认识时,没有“一言以蔽之”,而是用了一连串的“象征”,给我们许多幅“图像”,好让我们比较清楚地了解,教会是什么:

    教会是一个“羊栈”,它惟一必经的进口就是基督(若10:1-10)。教会也是一个羊群,群羊虽由人来管理,却始终由基督亲自引领饲养,祂是善牧。祂是牧人们的首领(若10:11),祂曾为群羊舍生。(若10:10-16)。 

教会是一块农田,天主的农场(格前3:9)。在这农场内生长着老橄榄树,古圣祖们曾是它的神圣树根,藉此古树,犹太人和外邦人已经彼此修好,而且在继续修好中(罗:11:13-26)。

教会是天上的“农人”所种的特选葡萄园(玛21:33-43)。基督是真的葡萄树,祂赐给我们为树枝者以生命和结果的能力,我们藉着教会存在于主耶稣基督内,没有祂我们什么也不能作(若15:1-6)。 

    教会也多次被称为天主的“建筑物”(格前3:9)。主曾自比匠人所摈弃的石头,而竟成了屋角的基石(玛21:42)。教会由宗徒们建筑在这个基石上(格前3:11),并因比基石而得到稳固与团结。

教会又称为“天上的耶路撒冷”及“我们的母亲”(迦4:26),被比作无玷羔羊的无玷净配(默19:7)。

教会更称为“基督的奥体”。天主子藉着与祂结合的人性,以自己的死亡与复活战胜死亡,而救赎了人,使人变成了新的受造物(迦6:15)。一如人身的各肢体,虽然众多,却只形成一个身体,信友们在基督内,也是如此(格前12:12)。一个肢体痛苦,所有的肢体都感到痛苦;一个肢体膺受尊荣,所有的肢体都感到快乐(格前12:26)。基督是这个身体的元首,所有的肢体都要以基督为模范,直到他们身上形成基督为止(迦4:19)。(LG67

这些描述性的话,均来自天主的启示——《圣经》。天主圣言之宽广高深,是我们一生探求不尽的。天主的慈爱计划,固然藉着降生的主耶稣基督,完全启示给了世人,但以我们有限的理智,只能管窥,却没有谁敢说自己全部掌握、了然于胸。主耶稣基督建立了圣教会,就是让这个神圣而又有限的在世团体,藉着在世界各地、每个时空,无时或息地宣读并诠释圣言,举行耶稣基督亲立的圣事,藉着团体的祈祷和彼此爱德的服务,来加以保存并发扬。

教会是“羊栈”,所以不应该是“狼窝”;教会是“一块良田”,所以不应该是“石头地”、“荆棘丛”;教会是“葡萄园”,所以应该结圣神的果实;教会是天主的“建筑物”,所以不应该是世俗的个人小别墅;教会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及“我们的母亲”,是我们的家,所以不应该是世间的法庭。教会更是主耶稣基督的奥身,祂是首领,我们都是祂的肢体,祂是道路、真理、生命,在祂内,我们成为日新又新的新人。

当教会的自我认识越深入和丰富,视野和胸襟也就越开阔。教会不能只顾自己的小圈子,而应该面向大众,一如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所言:“打开窗子。”因为耶稣基督降生,就是为了救赎大众的。

梵二会议的《教会宪章》论及非基督徒时,很清楚地说:

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则由各种方式走向天主的子民。那些在幽暗和偶像中寻找未识之神的人们,天主离他们也不远,因为赏给众人生命、呼吸和一切的仍是天主(宗17:25-28),而且救世者愿意人人都得救(弟前2:4)。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

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已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们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会都视之为接受福音的准备,是天主为光照众人得到生命而赐与的。因此,为了增加天主的光荣,并为促进这千万人的得救,教会便切记着吾主“往训万民”(谷16:16)的命令,用尽心思去推动传教的工作。(LG16

梵二会议也提出了一个充满希望的信念,就是“普世成圣使命”:

主耶稣说:“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天父一样的成全”(玛5:43)。主耶稣向所有人派遣了圣神,从内心激发他们,叫他们全心、全灵、全意、全力爱慕天主(谷20:30),又叫他们彼此相爱,如同基督爱他们一样(若13:34)。“要如同天主所拣选的挚爱的圣徒,怀着慈悯的心肠、和蔼、谦恭、良善、大方”(哥3:12),要为成圣而享有圣神的成果(迦5:22)。可是因为我们每人都犯许多过失(雅3:2),常需要天主的仁慈,我们每天要祈祷:“尔免我债”(玛6:12)。(LG40

教会的这种逐渐深入的自我认识,对她在这个时代中的见证使命,尤为重要。我们的教会,是由一群信仰耶稣基督的人所组成的有形的团体。这个团体,不是出离这个世界的,而是进入,正如主耶稣基督降生成人一样,祂生为犹太人,接受犹太文化的教育,在犹太文化中成长,用犹太文化来宣讲福音圣道。祂建立教会,不是为带领信仰祂的人出离世界,而是在这个世界中,为祂的福音做见证。所以,天主教会,不是在这个世界之外的,也不是在这个世界之上的,而是在这个世界之中。中国天主教会,不是在中国之外,也不是在中国之上,而是在中国之内的。

是什么维系着我们这个团体中每一个成员的呢?是惟一的信仰:我们都信仰主、同一个天主,在天主尊威台前我们都是罪人,我们同样需要俯首忏悔、求主宽宥,我们都追随同一个降生成人的耶稣基督,我们接受的是同一个洗礼,领受的是同一个主耶稣基督的圣体,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圣神内,我们虽然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却邀获了同一个福传的圣召,我们也有着同一个成圣的使命。这些内在的精神,使我们彼此成为一个教会。

当我们如此认识我们的教会的时候,我们便不难把她放在一个地方来认识,或者说,把她放在一个国家里来认识。

 

二,梵二会议前后论述教会与国家的关系

 

梵二会议注意到现在世界中的各种关系,越来越密切。世界本是一家,但是世界又是多元的。各种关系,纷繁复杂,如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社团之间、机构之间,宗教之间……,其中,自然也包括教会与世界、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梵二会议说:“除大公会议对教会的奥迹所公布的一切外,此处再对教会如何寓居于世界内,如何与世界共同生活与活动,加以讨论。出源于永生圣父之爱,为救主基督创建于时间内,并在圣神内团结为一的教会,其宗旨是人类来世的得救,故这宗旨唯有来世始能圆满达成。但现在却存在于此世,并由此世的成员——人——所构成。”(GS40

教会传播的基督信仰,固然是对来世的美好救恩表达出憧憬。但是,教会是生活于现世的。教会不是一团空气,而是由一群生活于不同时空的活生生的人组成。他们的年龄、性别、肤色、国籍、民族、文化都不相同,惟一相同的是信仰。

教会既与世界、与国家、与民族、与社会如此休戚相关,所以教会在世界、国家、民族和社会中,应该努力实践其使命与义务。信友们这种对国家和社会的使命与义务,与信友们的宗教信仰使命,并没有矛盾与冲突,相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梵二会议说:“基督委托教会的固有使命并非政治、经济或社会性的;基督给教会预定的宗旨是宗教性的。但由这宗教性使命中出发的教会的任务、光芒及神力,对依照天主的律令建立并加强人类社会的大业,颇多贡献。同样,如果地区及时代的环境有需要,教会自身亦可以,甚至应当创办慈善事业,以服务人群,尤其以服务贫困者为目标。此外,教会承认在现代活动中所有美好的一切,尤其走向统一的发展,朝向健全的政治和经济社会化的迈进。”(GS42

所以,一个地方教会的信仰使命与社会使命是“二而一”的,就是宣扬基督的福音和爱的道理,由此感化人心,让基督信徒藉着信仰,和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实践基督的福音精神,而发挥国家、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作用,从而成为国家、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积极因素。在这方面,教会的自我认识很重要,梵二会议提示我们:“又因教会的性质及使命,不为任何个别文化形式,或经济社会体系所束缚,为了这种大公无私性,教会始能在人类各社团及各国间,成为一个联系他们的锁链。”(GS42)教会的特性是宗教性的,所以她本身不应该带有某一个特定的文化烙印,如此她可以把福音传播到天涯海角;但是,教会为了实践其使命,又必须在一个地方文化中扎根,如此才能被当地文化所信任和接受,从而开展福传事业。

文化是宗教的载体,宗教如果不融入文化,就如资料不以格式化存入电脑文档一样,根本无从启用,更不要说编辑并发布网络加以传播了。

所以,教会在尊重文化的同时,也向文化寻求帮助。一如文献中所说的:“历代的经验、科学的进步、潜在于各式文化内的宝藏,都是人性所赖以更充份地表达自身,并替人们开拓迈向真理的新途径。这一切亦有裨益于教会。自教会历史肇建之初,教会使尝试以各民族的观念及语言,宜传福音,并设法以各民族的哲学智慧,诠解福音。目的是在可能范围内,就合众人的理解力,并适应哲人们的需求。这种就合人们文化而宣讲启示真理的作法,应当继续奉为传扬福音的定律。这样一来,便是鼓励各国的才能,以本地方式表达基督福音。”

梵二会议提出了一个很伟大的福传思想,就是“本地化”。教会在初期传播福音的时候,是着重于向外的,这是耶稣基督的邀请:你们去,把福音传到天涯海角。但是,当福音传播到一个地方时,便需要落地生根。教会要实践自己的福传使命,必须着眼于每一个地方的文化。如此,教会在中国传播福音,必须努力尝试中华民族的观念及语言,不仅于此,更要设法以中华民族的哲学智慧,来诠解福音。

梵二会议甚至把这种“就合”众人的理解力,适应哲人们的需求,“就合”人们的本地文化而宣讲天主的圣道的作法,奉为传扬福音的“定律”。这“定律”启示我们,天主教信仰的传播,有其不可变与可变的两个层面。

那不可变的,就是信仰的本质与核心,是耶稣基督启示给门徒们的福音精神。这明文记载在圣经里,连续不断地在教会传承中的福音精神,教会历经两千年,从来没有改变过。如教会初期的信仰,约公元160-170年,明确有记载说:“天主本身是无限的美善和真福,按祂纯粹慈爱的计划,自由地创造了人,使人分享祂的真福。为这缘故,祂时时处处接近人。祂召唤及协助人去寻求祂、认识祂、并全力地爱慕祂。祂召集所有因罪恶而分散的人,回到祂合一的家庭——教会里去。为实行此事,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圣子作为赎世和救世者。天主在祂内及借着祂,召唤众人在圣神内成为祂的义子,从而成为祂真福的继承者。”(DS0001)这段跨越了差不多两千年的信仰宣认,直到今天,依然如此,丝毫没有改变。

然而,在教会信仰传承的漫漫旅程中,天主教信仰在各时代、各民族、各地域的诠释和表达方式,却不断在发展。前教宗本笃十六世曾说:教会第一个千年的成果在欧洲,第二个千年的成果在美洲。的确如此,当宗徒们把信仰带出小小的巴勒斯坦,而传向天涯海角的时候,欧洲是第一站。天主教信仰很好地融入了欧洲的文化,让欧洲文化普遍显露出基督信仰的特色。这些带有强烈欧洲历史特色的文化,直到今天,依然在我们中国天主教的礼仪、服饰、建筑、绘画、音乐、文学等多方面展现出来,以至有不少人,会把这些外在的文化艺术形象,当成了天主教信仰的惟一面貌。当天主教传入美洲后,也很好地与当地文化相融合,尤其是地域文化特色明显的南美洲。那些带有南美各国、各民族文化特色的教会艺术,跟中国的传统文化艺术大相径庭。甚至,还出现了极赋有南美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特色的“解放神学”。这些有着与第一个千年传承与普及天主教信仰的欧洲神学传统不同视野的“第三世界”的新兴神学,尽管被其他许多神学家诟病,但是,教会从没有定断其为谬论。教会看到了世界很小,小到原是一家,是天父的家园;也看到了世界很大,大到相隔一山一水,便有完全不同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且山外有山,各地文化,精彩纷呈。

梵二会议带领普世教会和地方教会在不断地反思,重新认识自己,也重新认识世界。天主创造的世界,远比人想像的要精妙而复杂。

对于一个地方教会而言,当地教会与所处的国家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连。教会既然是秉承主耶稣基督的召叫,生活在世界中,在所生活的时代与地域里,为主耶稣基督的福音作见证,那么,地方教会就应该生活在自己所属的国家和社会人群中。这丝毫没有降低教会的身份,或削弱教会的使命,相反,地方教会越深入于地方文化,越能显露自己的身份,也越能真实地实践自己的福传使命。

主耶稣基督就是这样降生成人的。祂原本可以不用降生而只以一言来救赎世界,一如祂和父及圣神一言而创造世界一样。但是,在隔离世界与降生世界,祂选择了降生世界;旁观世界与融入世界,祂选择了融入世界。保禄宗徒说:“祂虽具有天主的形体,并没有以自己与天主同等,为应当把持不舍的,却使自己空虚,取了奴仆的形体,与人相似,形状也一见如人。”(斐2:6-7)在另一处说:“时期一满,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儿子来,生于女人,生于法律之下,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赎出来,使我们获得义子的地位。”(迦4:4-5)故而,罗马人书说:“每人要服从上级有权柄的人,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所有的权柄都是由天主规定的。所以谁反抗权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规定,而反抗的人就是自取处罚。”(罗13:1-2)圣经的另一处写得更明确:“你要提醒人服从执政的官长,听从命令,准备行各种善事。”(铎3:1

事实上,在梵二会议以前的教会历史上,早已经开始注意到这在每个时代、每个国家都会出现的问题。公元494年,教宗集拉修一世“论地上的两个无上大权”说:“……有关公共秩序方面的事,教会首长(主教)知道,这是属于你王上(君王)的权限。他们也该服从你(君王)的法律,以免在世俗的事上,似与王上的意见不合。”(DS0347

1885年,教宗良十三世在他的通谕《天主的不死者》中“论国家的目的及其权威”说:“这是人的本性,生活于国家社会里:人既不能得之于独居的一切,如生活的修养与筹划,以及天资与心灵的成全,及由天主照顾,使人生于家庭,生于国家社会里,而能获得完满的人生所需。但任何社团,除非有人管理众人,并以有效的能力,来推动每个人,向着公共的目标走去,则不能成立;故每个公共社团,必需有统治的权力。因此,社会——国家,乃是出于天性,也就是出自天主造主自己。……由是观之,公众权力本身,不是来自本身,而是来自天主。”(DS3165

教宗良继而说:“为此,天主在这两个权力之间,给予人类照顾……二者的权力,在同一人民身上,是可能的……那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该由教会随意处理;属于人民,以及政治范围的事,都理应属于国家的权力之下,因为耶稣基督这样吩咐过:‘凯撒的,就应归于凯撒;天主的,就应归于天主。’(玛22:21)”(DS3168

教宗良结论说:“谁若愿意,对以上所说所规定的一切,予以正直的判别,那按本身而言,从国家的各种不用的形式上,决不会发现有任何地方,与公教会的道理有所抵牾;而且,谁若能明智地、公正地采用上述的道理,则国家受到保障,必至于至善地步。”(DS 3173   

此外,教宗良也鼓励公民参与国家的政治建设:“就是人民多少参与国政,就本身而论,也没有什么可谴责之处;因为这能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法律范围内,不仅为民众有益,也是属于人民的责任。”(DS3174

    1939年,教宗庇护十二世在他的《至高司祭》通谕中论国家与国民的权利说:“原来,人类虽然由于天主所建立的自然秩序、自然律法,被列于国民阶级,而受自己国家内政管辖,而国民与国民之间也并不互相隶属,可是,所有的国民,在法律与伦理上,互相紧紧地连系在一起,共同组成一个伟大的国民团体,俾能获得共同的利益;同时所有的国民,大家受到那保障团结的特殊法规所管治,而使国家日趋繁荣途径。”(DS3784

    1963年,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他的《和平于世》通谕中说:“人既是社会性的,则他必须与他人共同生活而顾及他人利益。故真正的社会生活,需要人们彼此承认各人的权利,互相履行各人的义务。因此,人人应慷慨合作,创造一个真诚尊重他人权利,并各有效地履行自己义务的社会。例如:有人缺乏生活必需品,而我们却不去设法救济他们,则我们就算缺了对尊重他人生存权利应尽的义务。此外,社会若只是秩序井然,那是不够的;还须为人们作出一些贡献。为达成这目的,人们不但应该互相尊重各人的权利,和履行各人的义务,而且,还应该在现代文明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在其鼓励和要求的许多事业上,通力合作才是。”(DS3971

教宗若望二十三世继而说:“我人亦注意到,现代各国,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上,均已达到非常崭新的境地。各民族,或已获取独立自由,或在进行独立运动中;无论如何,在不久的将来,世界上绝无所谓征服他人的民族,亦无所谓隶属于他人的民族。盖全球人类,今天业已或即将成为独立公民,没有一个种族甘作异族的附庸。”(DS3976

教宗清楚地指出:“想要人类社会有秩序,有成就,就必须有合法政府来维持法纪,并献身于公共利益,而政府有权力,完全来自天主。”圣保禄宗徒说:“没有权柄,不是从天主来的”。对此,金口圣若望解释保禄宗徒的话说:“什么?难道你说所有王公,都是由天主选立的?保禄宗徒说:不!我们说的,并非指每位王公,而是指他们的权力;我所肯定的存在,以及有出命的,也有服从者的事实,决非出于偶然或一种盲目的力量,而是出于天主上智的安排”。如此解释的理由是:人的社会性乃是出自天主的化工,然而一个社会,如无人去领导,如无人予以有效的推动力,使人人朝向公共目标迈进,那么,它就不能存在。所以,国家必须有权力,而这权力本身,也和国家本身,都出自人性,出自创造人性的天主。(DS3979

正是教会在历史上不断地自我反省与自我认识,对社会、对国家、对世界、对人类生存生活问题的深入思考,才会在梵二会议中,对教会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有了更符合这个时代的认识。

梵二会议非常重视政府与教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会议愿意努力阐述两者间的正确观念,寻求彼此间的最大公约数。梵二会议认为:“对于政府与教会间的关系存着正确观念是极端重要的,尤其在多元社会的地区。……二者依照时间和空间的局势越能健全地合作,便越能有效地为公共福利服务。人并非局囿于暂世生命者,人虽生活于历史内,却拥有永生的圣召。奠基于基督圣爱的教会,其使命在使爱德及正义广被于国家及国际间。教会宣扬福音真理,并通过其教义及其信友所立的榜样,而照耀人生的每一角落。教会尊重并赞助国民的政治自由和政治责任。教会忠实遵从福音原则而履行其使命于此世。其使命是:助长并提高人类社会中所有的真、善、美,并为天主的光荣而加强人世间的和平。(GS76

由此可见,厘清教会与国家的关系,并非只是一种可能性,而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获得的真实成果与宝贵经验。因为国家与教会之间,有着诸多的相容之处。这经验让教会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投身、适应、服务、圣化”的社会使命。这使命不是一个神学概念,甚至不是一个信仰的远景,这使命迫切需要在当时当刻、现时现地来实践。

所以,梵二会议鼓励说:“基督信徒们要努力,并且要与他人合作,在经济及社会问题上……教友们都要明智地拿出合作的决心。”(AG12

   同时,梵二会议也提醒信徒们,为国家、为社会服务,这是一种信仰与爱德的表现。既然是信仰与爱德的表现,那么,基督徒在所有的为国家、为社会的服务中,“决无意干涉国家的政权。教会不要求别的权利,只希望在天主的助佑下,以仁爱和忠诚的服务精神为人类工作”(参阅玛20:26)。(AG12

    换言之,教会除了希望在信仰中,以仁爱和忠诚服务之外,没有别人的附带条件。这本是主耶稣基督的教导:“你们白白得来的,也要白白分施。”(玛10:8)所以,教会出于信仰和爱,努力适应并遵循现代世界与社会的一切美好秩序。地方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努力遵守自己国家的宪法、法律,遵循所处社会的道德规范与公序良俗,这是理所当然,且义不容辞的。

 

三,由梵二会议看天主教徒对国法与教规之间关系应有的认识

 

梵二会议认为:“国家或政府既由许多不同的人们所组成,当然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为了不因各人各执己见而使政府瓦解,故需要一个领导国民一同致力于公共福利的权力。政府及其权力是以人性为基础的,所以也属于天主钦定的秩序。”(GS74

国家的宪法与法律,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完善起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在中国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新中国成立后,曾于1954920日、1975117日、197835日和198212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最近,又开始了新的修订工作。而其它从属于宪法的一切法律、法规,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等四个方面。

这宪法和法律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长治久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生活在其中的所有和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得到尽可能的保护与发挥。我们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制定得越完善,执行得越确切,就越能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同时也越有利于保护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制定法律和监督、执行法律的人民代表、检查机关、法律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和政府一起同心合力地保证宪法与法律在国内的实施。

有了宪法和法律,就需要遵守和执行。这种遵纪守法的精神,正表现出一个国民对自己祖国的忠诚与爱护。梵二会议非常重视国民对国家的忠诚与服从:“国民便应在良心上服从政府。由此可见,政府首长的责任、尊严及关系是如何伟大了。”(GS74

地方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生活在这个国家、这个社会中,故不能不切愿这个国家与社会是团结统一的,而不是山河破碎的;是繁荣富强的,而不是贫困多难的;是独立自主的,而不是受人宰割的;是适宜于自己生活、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最大可能的保护、自己人性的尊严得到保障的。

梵二会议明确地说:“国民应慷慨而忠实地爱护祖国,但不得心地狭隘,却应同时注意整个人类的福利;因为各种族、各民族、各国家间因各种关系而团结为一。信友应当感到自身对国家所负特殊而固有的使命。他们应以身作则,表现他对公共福利的责任感与服务精神。”(GS75)同时,地方教会中的信友团体,“要按照本国的生活习惯而生活于天主及基督;要作良好国民,真正有效地培养爱国精神。”(AG15

所以,梵二会议勉励每个国民都应该关心并参与政治生活,尊重所有的献身于国家建设事业的公务员:“凡为服务他人而献身于国家,并接受公务员的责任者,教会认为他们是值得颂扬和尊重的。”(GS75

而国家的宪法与法律,体现出保护每个国民的爱国精神、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努力建设祖国、不断改善生活的精神。所以,“国民应当意识到自己的任务而与政府合作,”在国家宪法与法律的框架下,努力促使这合作在日常国民生活中获得良好结果。同时,梵二会议也提醒所有国民,不应忽略自己的义务,为国家的公共福利所必需的物资和人力奉献自己的力量。(参GS75

    梵二会议也谴责那些只顾满全个人需求,而不愿对社会、国家和团体力尽义务的现象。

“世事深入而迅速的变动迫切要求人们不得懒惰成性,不注意时局,只顾个人的伦理。为满全正义及爱德任务,迫切需要每人各尽所能,并依照他人的急需,对公益有所贡献。又应促进、帮助凡真有益于改善人类生活条件的私立或公立机构。有人高谈阔论着慷慨豪爽的主张,但看他们的实际生活,则对社会需要似乎全不在心。”(GS30

梵二会议更对不遵守地方宪法、法律、法规的现象,提出严厉的批评:“而且在许多地区,社会法令及典章为多人所蔑视。不少人奸猾取巧,擅敢逃避缴纳合法税款及其它应当为社会所做的种种。还有人对社会法令,如:公共卫生及交通等规章,不予重视;他们没有想到这样行事,等于置自身及他人生命于危险中。”(GS30

梵二会议认为,每个国民,应该把遵纪守法当作现代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因为这是维系人际关系的重要方式:“每人应将社会关系视作现代人的主要任务,并加以尊重。” GS30

同时,这种看似外在的规则,需要每个国民内在的道德提升,加以巩固:“每人及每个团体培养自已的道德及社会美德,并将这些美德推广至社会内,俾能靠天主的圣宠,出现真正的新人和新人类的建设者。”(GS30

所以,为了能够真正地在现代社会中时间遵纪守法的精神,梵二会议提出了基督徒在现代社会的政治生活的一些愿景:

“为革新人的政治生活,使之真正适合人性,最好的办法是培养人们正义、友爱及为公共福利而服务的精神,加强人们对国家的真正性质及宗旨、对政治权力的善用及其界限等基本信念。”(GS73

梵二会议的这些思想,很明确地展示了教会在现代社会中的自我定位。教会之诞生与存在,是为传扬主耶稣基督启示的天国及其福音精神。但教会不是空中楼阁,不是网络中的虚拟团体,而是生活在现时现地的。教会既然生活于现代社会,那么教会不可能脱离所生活的环境。相反,教会为了实践自己的使命,必寻融入国家、融入社会。一个地方教会在努力实践福音精神的同时,也在建设着自己的国家,造福人类。

现代社会,是一个公民社会。中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中国人民正在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从单位社会向个体社会的历史性转型。

中国的公民社会到今日发展已初步形成。我们的媒体不断在宣传: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有公民意识,并不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正体现出这些理念的多方面含义。

不难看出,这些价值理念,与天主教会一贯的信仰理念与福音精神,不谋而合。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口号,这是十八大报告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涉及中国各领域、各方面的一项政治任务。“全面性”表现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使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作为中国的宗教,当然也身处其中。

党的“十九大”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今天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体国民日益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作为新中国的公民,同时是新中国的天主教徒,拥护党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不仅自己应该积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也当在信教群众中广泛而积极地宣传遵纪守法的精神。把遵纪守法,当作天主教信徒生活中的重要部分。

中国有着五大宗教,各自都有自己的教义和教规。但是,五大宗教都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主义中国,就不可能各自为政、各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社会法则。同样,我们中国天主教徒固然有自己的信仰传统,有天主教的教义和教规,但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我们就是中国的公民。既是中国的公民,就必须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这是信仰自由的前提。自由并非什么都可以做,一个人的自由不能妨碍别人的自由,一个团体的自由亦不能妨碍别的团体的自由;自由更不能突破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底线。因为国家的宪法、法律,是为保障全体国民、每一个团体、每一个个体的自由,而设立的。

关于这一点,天主教在漫漫两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在提出疑问,也不断在找寻答案。每当找到一些适宜的答案,并以此为福传的契机时,教会就在当时当地,扎根下来,福音也藉此得到较好的传扬;而每当墨守陈规,不求理解,不愿适应,甚至与地方、与国家的法律、文化相抵触时,教会就在那里淹没。这在中国的天主教传教史上,是很明显的。这些成功或失败的历史,无论今天的我们如何难以启齿,设法回避,事实总是事实。

如果我们回到圣经,其实早有启示在先。伯多禄宗徒在他写给当时小亚细亚信徒的书信里说:“你们要为主的缘故,服从人立的一切制度:或是服从帝王为最高的元首,或是服从帝王派遣来惩罚作恶者,奖赏行善者的总督,因为这原是天主的旨意。”(伯前2:13-14

另一位教会的伟大宗徒保禄,也同样如此教导他所带领的主的门徒:“你要提醒人服从执政的官长,听从命令,准备行各种善事。不要辱骂,不要争吵,但要谦让,对众人表示极其温和,因为我们从前也是昏愚的,悖逆的,迷途的,受各种贪欲和逸乐所奴役,在邪恶和嫉妒中度日,自己是可憎恶的,又彼此仇恨。但当我们的救主天主的良善,和祂对人的慈爱出现时,祂救了我们,并不是由于我们本着义德所立的功劳,而是出于祂的怜悯,借着圣神所施行的重生和更新的洗礼,救了我们。这圣神是天主借我们的救主耶稣基督,丰富地倾注在我们身上的,好使我们因祂的恩宠成义,本着希望成为永生的继承人。”(铎3:1-7

天主的教会要求什么呢?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特权吗?不!在这个国家里占有自己的利益吗?不!拒绝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公共规章吗?不!主耶稣基督建立的圣教会,是“羊栈”,是“农田”,是“葡萄园”,是“建筑物”,是“基督的奥体”。没有什么能把我们与信仰的天主隔绝。我们的福传事业,有着很广阔的天地,如保禄宗徒在另一篇书信中说的:“仁爱、喜乐、平安、忍耐、良善、温和、忠信、柔和、节制:关于这样的事,并没有法律禁止。”这些都是“圣神的效果”,这些效果,“没有法律禁止。”(迦5:22-23)是的,这些效果,也正是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说: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习总书记对中国的宗教工作提出了两个化:“法治化”和“中国化”。我觉得这正是我在本文中想着力说明的。当然,我的文章相当浅陋,无法深入而全面地阐述中国天主教的“法治化”与“中国化”问题。不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相信,作为中国五大宗教之一的中国天主教,只要我们不断深入探索“法治化”与“中国化”问题,积极宣传,努力实践,那么,我们中国天主教,对我们祖国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事业,一定会有所作为。

上一篇:中国主教的声音和海外媒体的轰鸣,你听哪个?下一篇:国际援助机构卷入性侵丑闻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发布人身攻击、辱骂性评论者,将被褫夺评论的权利!
评论(共有 0 条评论,点击查看更多)
推荐资讯
河北保定非官方教会十名神父被带走和“失联”
河北保定非官方教会十
当局要求教会禁未成年人进堂,否则不让开堂及接管孤儿院
当局要求教会禁未成年
闽东教区郭主教被驱逐出主教府,露宿街头;多位神父和老人家也无家可归
闽东教区郭主教被驱逐
以「独立」压制中国教会,同时欢呼中梵协议
以「独立」压制中国教
郭希锦主教:情愿被打压也不加入爱国会
郭希锦主教:情愿被打压
天津教区李思德主教逝世
天津教区李思德主教逝
教宗周三公开接见:合一并不消除合法的多样性
教宗周三公开接见:合一
宣化教区崔泰助理主教及副主教再次被政府人员带走
宣化教区崔泰助理主教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