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

我也评两句

评论:中国非法主教于新教宗就职日祝圣神父

查看原文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平均得分: 0 分,共有 0 人参与评分
   网友评论
 419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6:45:40 发表
《法典》第1331条1项指出,陷于绝罚中的人被禁止:(1)在弥撒圣祭或其它一切敬礼中,担任任何职务;(2)举行圣事或圣仪或领受圣事;(3)担任教会的任务或职务或行使管理的权力。这些禁止在〝自科″绝罚产生后便即生效。为此无须任何教会权威介入向他(们)施加这些禁止。犯事者对自己的罪行有所意识,这足以使他自觉所受的刑罚,因此在天主前须自觉地不举行这些活动,否则,便违反道德律,因而构成亵渎的行为 。《法典》第1382条所规定的“自科”绝罚是保留给宗座的刑罚。作为惩戒罚,它具有“治疗性”,旨在激励犯事者悔改:一旦他表示诚心忏悔,便有权利获得绝罚的赦免。此外,由于是保留给宗座的,他只能直接恳求宗座,透过与圣教会的修和,使其绝罚得以赦免。
 
回复  支持[4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6:42:27 发表
我观察到,凡是想分裂教会的人,不管,他们说的多么美,嘴上整天,挂着天主的名,但,很少甚至避开,提起我们的慈爱圣母妈妈。须知,生活在大陆的教友,没有她无玷圣心关照,她大能双臂的呵护,我们的信仰,是无法坚持到现在的。
我个人认为,马英林神父,现在需要,坚定信仰,投靠在圣母的怀中,振作精神,忠于教会,为真道作证,宣讲纯正福音,努力为教会的利益服务。相信天主自有奇妙的安排。
让我们共同来,信赖天主,依靠耶稣吧。天主绝不会,让我们爱的希望落空的!
 
回复  支持[6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6:40:42 发表
受到绝罚的人不得举行弥撒圣祭、施行或接受圣事、或者不得承担任何教会公职。尽管他已领受主教圣秩,但无权管辖教区。那么,神职人员和教友们(除非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例如濒死的情况)不仅不能从被绝罚者处领受圣事,还不得让他在任何形式的礼仪或者教会仪式主持或履行职务;如果他不遵守禁令,则应暂停有关礼仪或者仪式。简而言之,此类处罚剥夺了被绝罚者的某些神益,并通过此类“治疗性”的惩罚,使他能尽快达至真正的悔改。

 
回复  支持[4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6:25:09 发表
强烈反对马英林等党朋人士出卖天主教。利用其假主教身份,蒙骗善良的教友。
 
回复  支持[12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6:17:32 发表
如果让非法主教再这样胡作非为,天主教会教将不教。
 
回复  支持[8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6:16:25 发表
非法主教也有恶劣性质的区分。A类:马英林、房兴耀、雷世银、詹思禄。死不悔改,主礼或者参加祝圣合法主教。依旧行圣事、履“主教”职。B类:黄炳章、岳福生,也依旧行圣事、履“主教”职。但是不参加主教祝圣,也不祝圣神父。C类:王仁雷、刘新红等。向教宗忏悔,请求承认。但是他们都是最大恶极的。尤其是A类B类。
 
回复  支持[2反对[1]
本站网友 domin
2013-03-26 12:33:15 发表
当下最为危险的是梵蒂冈在世界中的存在。梵蒂冈鄙俗的言行从来没有什么影响力,梵蒂冈和教皇强迫主权国家的自由不仅无知愚昧,也说明是永远不进化的类人猿。世界上没有了中国,梵蒂冈就别想说着骗人鬼话!梵蒂冈没有了虚伪,不可能活到一周的时间。

是你不懂呢还是专来捣乱的 谁胡说不胡说翻出来看看 别傻五毛
 
回复  支持[7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1:02:49 发表
再这样下去,中国的天主教会被马英林之流弄得面目全非了。
 
回复  支持[5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0:46:01 发表
龙生龙凤生凤,怪胎圣怪胎!
 
回复  支持[0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10:43:05 发表
上联:自传自选自圣自高自大自立为王
下联:自吹自擂自办自治自践自遭绝罚
横批:爱国爱教

马云南,看来是要死不悔改啊!
 
回复  支持[7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07:46:27 发表
你根本不了解教廷,就别乱说了!
 
回复  支持[4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6 00:08:35 发表
当下最为危险的是梵蒂冈在世界中的存在。梵蒂冈鄙俗的言行从来没有什么影响力,梵蒂冈和教皇强迫主权国家的自由不仅无知愚昧,也说明是永远不进化的类人猿。世界上没有了中国,梵蒂冈就别想说着骗人鬼话!梵蒂冈没有了虚伪,不可能活到一周的时间。
 
回复  支持[2反对[2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5 22:25:33 发表
非法主教本身就被自科绝罚的,马连圣体都不能领,居然还去“祝圣”神父??真是耸人听闻啊!!!
 
回复  支持[9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5 21:50:37 发表
非法祝圣,罪莫大焉!!!
 
回复  支持[11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5 20:58:03 发表
马英林,我记得小时候,在教堂看演出的时候看过小品《浪子回头》,我相信你也看过,犯再多错误,尽管你犯的错误简直没边,但你也是天主的孩子,天主是仁慈的,只要你真心悔过。“非”海无边,回头是岸!!!
 
回复  支持[9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5 18:47:19 发表
让我们一起在晚上9点的时候向主祈祷吧。为我们的教会合一祈祷。
 
回复  支持[3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5 14:39:39 发表
马英林自己是非法主教,他所谓的“主教团”还把马达钦主教免了,真是笑话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主教团有权利任命主教、也没有权利免去主教,何况还是圣座不承认的“主教团”????
 
回复  支持[19反对[2]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5 11:41:24 发表
马达钦马英林都姓马,可是差距就这么大呢?一个天堂一个地狱。马英林,你准备好了吗?
 
回复  支持[20反对[2]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23:12:30 发表
马英林离开云南,云南不欢迎你!
 
回复  支持[28反对[3]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21:17:23 发表
回头吧,马英林,天主是仁慈的。
 
回复  支持[17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21:16:26 发表
马英林,悔改吧!
 
回复  支持[18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20:55:48 发表
马英林真是糊涂人一个,不想走真正天国之路了,另外一条路就是地狱之门啊!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钻啊!
 
回复  支持[16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16:56:13 发表
郭金才微博,世界上唯一的既不能评论,也不能留言的微博,只能看的微博。http://blog.sina.com.cn/s/profile_2296002935.html
 
回复  支持[0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16:52:05 发表
郭金才微博:关闭一切评论和留言功能。guohttp://blog.sina.com.cn/s/profile_2296002935.html
我发现尽管郭若瑟“主教”微博关闭了评论功能,但是最后一页的留言功能是关闭不了的。欢迎大家去留言。我还发现了郭非法和马英林的“共祭”照片http://blog.sina.com.cn/s/profile_2296002935.html#divMessageList
 
回复  支持[0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16:49:38 发表
郭金才的微博,评论功能关了。现在教友们留言后,连留言板功能叶关了。郭金才,你怕什么啊???“此用户已经设置留言板为隐私,你无法留言并查看留言。
你可以通过发纸条进行联系。[”quote]40829[/quote]
 
回复  支持[1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09:47:42 发表
无数次冒领圣体?触目惊心啊!!!


统计错了,应该是马英林非法公开拒绝圣座的“暂时搁置祝圣”的传真后,接受祝圣被自科绝罚后,据完全统计,已经强行参加合法主教祝圣典礼2次(分别是肖泽江和李山),主礼“祝圣”“伪执事”3次,祝圣“伪神父”3次(第1次:罗社祥和李斌;第2次:去年大理6人次;第3次:本次)“祝圣”深圳教堂1次,主祭弥撒无数次,冒领圣体无数次。

    另外:拆除教堂两座:分别是“昆明北京路天主堂”和石林县冒水洞圣母显现地的祈祷所!

   提醒:非法主教和他祝圣的神父们的圣事不能领受,否则就是:“助纣为孽”!——纵容其错误行为!
 
回复  支持[14反对[3]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09:45:37 发表
看来马英林的支持者根本就不是信教的,由此可见马英林自己的信仰问题了。
 
回复  支持[16反对[3]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09:42:31 发表
不信教的人就不要在这里瞎掺和了
 
回复  支持[14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4 09:41:49 发表
马非法 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亵圣了。马啊,其实你完全可以让合法主教祝圣神父的。然后你自己积极主动向教宗忏悔,天主是仁慈的,大部分主教都会得到教宗的的认可!!!只要合法了,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啊!你为什么非要顶着非法的身份、以冒领圣体、亵渎天主、攻击教宗为乐呢???即使参加了爱国会,大部分主教也会得到教宗认可。
 
回复  支持[11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21:54:13 发表
我发现尽管郭若瑟“主教”微博关闭了评论功能,但是最后一页的留言功能是关闭不了的。欢迎大家去留言。我还发现了郭非法和马英林的“共祭”照片http://blog.sina.com.cn/s/profile_2296002935.html#divMessageList
 
回复  支持[8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21:26:55 发表
这些非法主教真是不要脸啊,一方面以微博福传自居功劳,一方面又关掉微博的基本功能,评论功能。如果你心里没有鬼,你怕什么啊???
 
回复  支持[16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21:24:48 发表
我也打开郭若瑟“主教”微博,真的怎么不能评论啊,他关掉了评论功能了。像郭进财这样的非法主教都害怕广大教友正义的声音啊。大家可以去看看,已经关掉评论功能了。
真不知道马英林看到这么多罗马天主教教友的评论有什么感想?还有郭金才。呵呵,在这里说一个有趣的事情,郭金才有个新浪博客,叫郭若瑟主教,前一阵子是可以留言的,我给他留过好几次言,劝他回头,“别在自称主教,如果你非得说是天主教的主教,那就请您拿出教宗的任命状@!!否则,没有的话,你就不是天主教的主教,因为普天下教友都知道,主教的任命是耶稣赋予他的大徒弟白多禄及其继承人历任教宗的权力,没有教宗的任命非法自封主教,是要被绝罚的,劝你赶紧回头!要不,请您别自称是天主教的……”结果,我的评论被删除,一脸好几次,最后我被他定为黑名单,我后来匿名发表评论,他又给我删除了,现在关闭了评论功能。郭金才真不是一条汉子
 
回复  支持[15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20:36:47 发表
上联:自传自选自圣自给自足自立为王!下联:自主自觉自制自生自灭自科绝罚~ 横批:“爱国爱教

 
回复  支持[19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20:24:56 发表
请马英林自重,名声比金钱重要,尊严比名车重要,人格比地位重要,灵魂比享乐重要!
 
回复  支持[15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20:06:23 发表
亵渎圣体,成了马的家常便饭,真是中国神职人员的耻辱啊!!!
 
回复  支持[9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19:44:22 发表
在马非法祝圣的问题上,更凸显出的是:修院的培育问题!成都、沈阳、北京、西安、河北这些修院的老师不知道是如何教这些修生的?

这些修院的老师有极大的责任,是否讲过:不能接受非法者的祝圣的事情?

这些被非法祝圣的修生们,可真是这些修院的“荣耀”啊!

不能正身,枉为人师啊!

这些修院的老师害人不浅啊!
 
回复  支持[14反对[0]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16:46:18 发表
我真是不明白了,马在弥撒上还领圣体吗?他相信圣体是主耶稣的临在吗?如果他还相信,他怎么还领得下去啊?悔改吧,马神父,出卖圣教会、出卖你的灵魂,换取那可怜的金钱是毫无意义的。
 
回复  支持[18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16:45:33 发表
其实大家知道,马英林就任昆明“主教”并不是真的爱昆明的教会,因为平时根本就不住在昆明,而是住在北京当他的高官。他昆明“主教”就是为了能够当中国“主教团”主席,昆明教会只不过是马英林升官的一颗棋子。
 
回复  支持[12反对[1]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16:43:55 发表
马英林啊,马英林,请你想想你在我们邢台做神父的时候,是何等得受教友的尊重。怎么现在随着你地位的提高,你变成这样了呢?不要说主教了,你连神父也不是了,你连普通的教友也不如了啊!普通教友至少知道绝对不能冒领圣体吧!原来你我们邢台教区的骄傲,现在你是我们邢台教区的耻辱啊!耻辱啊!
                                           邢台教区教友
 
回复  支持[21反对[2]
本站网友 匿名
2013-03-23 12:14:14 发表
马英林非法接受祝圣被自科绝罚后,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强行参加合法主教就职典礼1次,主礼“祝圣”“神父”2次,主礼“祝圣”“执事”1次,“祝圣”圣殿1次,主祭弥撒无数次,冒领圣体无数次。罪孽深重啊,马英林,看你到时候怎么向天主交待......


统计错了,应该是马英林非法公开拒绝圣座的“暂时搁置祝圣”的传真后,接受祝圣被自科绝罚后,据完全统计,已经强行参加合法主教祝圣典礼2次(分别是肖泽江和李山),主礼“祝圣”“伪执事”3次,祝圣“伪神父”3次(第1次:罗社祥和李斌;第2次:去年大理6人次;第3次:本次)“祝圣”深圳教堂1次,主祭弥撒无数次,冒领圣体无数次。

    另外:拆除教堂两座:分别是“昆明北京路天主堂”和石林县冒水洞圣母显现地的祈祷所!

   提醒:非法主教和他祝圣的神父们的圣事不能领受,否则就是:“助纣为孽”!——纵容其错误行为!
 
回复  支持[15反对[1]

 419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也评两句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还没有注册?
发布人身攻击、辱骂性评论者,将被褫夺评论的权利!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