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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天主教徒对汤汉枢机文章:疑惑与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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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4:31: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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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谢谢下面那位朋友的资料,我会保存好。但我也不知道能帮到教会什么忙,我也只是尽力按自己的理解能力去理性分析各种教会问题,当然,我的理性用来为教会道德观念服务。

我的资料并不全面,仅仅是来自百度百科,编写者估计也不都是天主教徒,因此需要甄别。后面更大量的工作需要你去完成。善用理性,在天主的帮助下,你的工作将会以小见大,促进更多的人思考。教会的事业,天主的工程,始于微末。越是清除私欲,越能为天主所重用。但也不要太劳累,不忘记休息与静思,思念天主,寻求主旨。愿天主赐给你一切必要的正当的需要,并赐给你完成工作的恩宠。

  百度的编者水平确实只是一般,有些观点是公开流传的谬误,但大部分还是能反应世俗社会的各种中立观点,可以参考。还是教会内部的资料比较好。

嗯仅供参考。慢慢来,一点一滴,为教会耕耘三四年时间。世界的腐朽,需要天主教,而天主教也需要净化。我们的力量很小很小,让事情有成效的是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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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4:18:01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谢谢下面那位朋友的资料,我会保存好。但我也不知道能帮到教会什么忙,我也只是尽力按自己的理解能力去理性分析各种教会问题,当然,我的理性用来为教会道德观念服务。

我的资料并不全面,仅仅是来自百度百科,编写者估计也不都是天主教徒,因此需要甄别。后面更大量的工作需要你去完成。善用理性,在天主的帮助下,你的工作将会以小见大,促进更多的人思考。教会的事业,天主的工程,始于微末。越是清除私欲,越能为天主所重用。但也不要太劳累,不忘记休息与静思,思念天主,寻求主旨。愿天主赐给你一切必要的正当的需要,并赐给你完成工作的恩宠。

  百度的编者水平确实只是一般,有些观点是公开流传的谬误,但大部分还是能反应世俗社会的各种中立观点,可以参考。还是教会内部的资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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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4:01:52 发表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谢谢下面那位朋友的资料,我会保存好。但我也不知道能帮到教会什么忙,我也只是尽力按自己的理解能力去理性分析各种教会问题,当然,我的理性用来为教会道德观念服务。

我的资料并不全面,仅仅是来自百度百科,编写者估计也不都是天主教徒,因此需要甄别。后面更大量的工作需要你去完成。善用理性,在天主的帮助下,你的工作将会以小见大,促进更多的人思考。教会的事业,天主的工程,始于微末。越是清除私欲,越能为天主所重用。但也不要太劳累,不忘记休息与静思,思念天主,寻求主旨。愿天主赐给你一切必要的正当的需要,并赐给你完成工作的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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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3:40:2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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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不好意思,有反应说看不到我在主页上的文章,转进论坛也看不到,我特意将其分3部分连载到回复栏上。这里是分4部分,内容相同。

是手机上看不到,电脑上可以看。

  哦,那还好。可能是在线论坛与手机浏览器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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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3:39:05 发表
  谢谢下面那位朋友的资料,我会保存好。但我也不知道能帮到教会什么忙,我也只是尽力按自己的理解能力去理性分析各种教会问题,当然,我的理性用来为教会道德观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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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3:38:18 发表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不好意思,有反应说看不到我在主页上的文章,转进论坛也看不到,我特意将其分3部分连载到回复栏上。这里是分4部分,内容相同。

是手机上看不到,电脑上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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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3:34:02 发表
  不好意思,有反应说看不到我在主页上的文章,转进论坛也看不到,我特意将其分3部分连载到回复栏上。这里是分4部分,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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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3:24:37 发表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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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待续)

(接上)

  本来,分析到此时,已经完全否定了当前中梵协议意向模式中的可行性,无益的谈判是没必要继续的。但是,如果说教廷还要一意孤行的去继续完成这个意向协议呢?那我也不妨继续进行后面这些本来多余又无益的相关分析吧。


关于爱国会、主教团、非法主教、地下主教的问题:

  爱国会是中方用来控制地上教会团体的工具,以“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与“自选自圣”两个法理原则去破坏中国教会,从根本逻辑上完全矛盾于天主教的神权法理原则,完全冲突于天主教内部教权的自主性与完整性。此外,中国政府还建立了一个非法的主教团,与爱国会互相配合去控制中国教会事务,两者简称“一会一团”。“一会一团”主要功能是对地上教会各级神职人员进行强制管控,至于教友层面,他们绝大部分并不会加入爱国会,但教友做为底层会众也没有相关教权管理权,不可能有效影响到一般教会事务管理权,所以,教友层面的相对自由并不会降低中国政府的相关控制力

  关于此中问题,汤汉枢机的分析比较笼统含糊。关于主教团他并没有提及。在中梵协议签订以后,当前的非法主教团是否要解散并重新成立一个新主教团,其控制权是否完全属于天主教内部掌握?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怀疑新主教团并不会跟中国政府实行关系脱钩,很有可能是:其成员组成将由政府与教廷各自控制一部分人选?假如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政府对天主教事务的控制仍然是公开存在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以后的爱国会及其法理地位将如何存在?爱国会是否继续强制存在于教会的相关结构之中呢?各级教会神职是否还要被迫加入爱国会?如果说:爱国会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同时还要强加赋予其管理中国教会相关权力的话?那么天主教的正常地位将无从谈起,目前这些问题都很不明朗,此事关系重大。

  现在据说是爱国会将会发生一个重要变化:将会放弃“自选自圣”,只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这问题比较重要,汤汉枢机对此极其盲目的乐观论断:没有「自选自圣」的「爱国会」已经不是过往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认为其将变成为一个无害于教会的组织。但是,保留着“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的爱国会,真的就能变成一个不再干涉或控制中国教会的无害组织吗?汤汉枢机在轻率说出这种毫无约束力的单方论断之后,他到底要如何给出合理保证呢?如果只是信誓旦旦的强调可能性,那对于事实本身是没有说服力的。这种重要法理会关系到整个中国教会的前途及安危,岂能轻率寄托在没有保证力的单方论断之上。(而接着出于刘柏年的相关消息已经完全否定爱国会将变成无用或无害组织的可能性,就是说继续保留强大的控制地位。)

  最简单的,就算不要“自选自圣”,只要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法理功能真正实行起来,肯定还是能够有效干涉并控制教会事务的。只要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爱国会,然后利用爱国会的法理地位去强迫他们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功能与任务,那么,中国教会将会继续被动的陷入政府意志的摇控之下,这样的爱国会在法理地位上还同样是一个可以凌架于教会之上的非法组织。

  在后面,我还将分析到所谓放弃“自选自圣”的背后玄机。此时就谈一下非法主教与地下主教的相关问题,其实这两个问题是一体两面,甚至又与爱国会及主教团问题统统联系在一起,根本上就是一体多面的归属于同一关键问题之内:即关于中国教会的控制力主要掌握在哪一方手里?其中一个事实是教廷同意将主教人选的选择权交给中方实际控制,教廷在意向中已经放弃全权自主管理的原则性底线,等于是说将会出现一个中梵共办的“中国特色”教会。而关于中梵双方在这个“特色教会”当中所占控制权的大小问题?我估计很可能会是:大体上对半分权,可能中方更多一些?

  我的判断理由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观察:

(待续)

(接上)

  一,中方特别关心非法主教的地位问题,这是出于什么动机?显然是想借用这些忠心政府的非法主教去控制将来的特色教会。特别要注意的是,地上的公开主教基本都是受政府实际控制的。就算地上主教也有一部分愿意忠心于教廷,但是基本上也力不从心的被政府牵制着,暂且当他们内心是倾向于教廷的吧,但也起不到多大的正面作用,一会一团强制命令他们去开会,他们有可能抗命吗?最多是稍微抗议一下。所以,在地下主教问题的相关谈判中才要与剩下的7个非法主教问题放在一起谈判,有可能是7个非法主教绝大部分被赦免或全部赦免,然后可能是地下主教也同时被政府承认为合法自由。(关于地下主教承认问题也有不同的重要影响。从这里开始所有新增加的带括号内容,都是出于2月14日刘柏年放出新消息以后的增加分析内容,而我这文章基本上在13日就完成,但未完成发表。)

  (接着刘柏年出来说政府不可能承认地下主教,原话是“不适合与共产党一起工作”,事情到此就难办了,就算刘柏年的话不算是最终决定,但这说明了一点,政府根本不愿意让地下主教去参与控制主教团。如此一来,教廷在新主教团还有多少控制力呢?就算中方愿意对梵方再让一步,承认地下主教并让其中一部分也进入主教团参与决策,)可是,只要对比一下双方各自控制主教的人数,问题还是相当简单的,在爱国会名下被政府控制的主教是一百多个,而忠心于教廷的地下主教只有三十多个,就算加上爱国会中那些内心忠于教廷的部分主教,乐观点估算教廷实际控制的主教可能是表面上的一半多吧,但是政府对这些内心忠于教廷的爱国会主教仍然具有相当强的管束能力,特别是政府手里又握着未来所有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这样一来,将来继续产生的主教将可能会在大体上主要忠心于政府。还有,以后所有神父只要想获得主教人选的提名可能性,其对于政府的忠心问题将成为一个极重要的考量因素,综合考虑以后,政府对将来所有主教以及各级神职的控制力已经有了相当把握。就算其中的部分主教在当选以后有可能转而忠心于教廷,也不可能是大部分主教都这样吧,最后,中梵双方很可能在大体上形成各自一半的实际控制力。我个人觉得中方的控制力会比教廷大得多,因为他们的控制资源及影响力显然是太多了。(如果地下主教不被政府承认也不让其参与到新主教团之中,这个控制力就很可能一边倒的掌握在中方手里。)

  二,关于将来一会一团的可能地位及功能,考虑到爱国会的继续存在问题及其动机,以及关于主教团的控制力问题,综合分析之后将会发现一个最大的可能性,中方极为可能会继续借着爱国会与主教团的相关控制力去完成最重要的背后控制力,正是出于前面这种考虑,才是政府愿意让爱国会主动放弃“自选自圣”却要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背后玄机所在,接下来就重点分析这背后的博弈玄机是什么?

  这个玄机确实很大,在最终结局上,中方所谓要放弃的“自选自圣”在实际功能逻辑上将会是一点不丢,反过来还会借着新版中的“只选不圣”功能去自动借尸还魂实现全部功能,因为以后将变成“中方全选然后等待梵方帮圣”的结局,简称“中选梵圣”,内在的原理是这样实现:原先的“自选”权利通过协议被完全保留在中方手中,并且要进一步扩大去吞并掉原来只属于地下教会的那一部分“选”人权利,(此分析条件是建立在地下主教被政府承认的结果上),以后没有了地下教会团体,就等于是原先单方面属于梵方的另一部分“选”人权利也都变成了中方的囊中物,这一点显然是教廷的完全失算,(我宁愿政府不要去承认地下主教合法,给中国教会留下一块具有完全自主性的地下教会部分)。假设在没有地下教会之后,中方更大的如意算盘是后面的下一步,如何将教廷的“自圣”功能也变成中方的盘中餐?这个阴谋构想竟然是随着“中方全权自选”而自动完成:中方给梵方所留下的“自圣”权利,以后只能是完全免费服务于中方的“自选”功能,做个免费嫁衣,就是在中方后面被动去帮中方白白做个免费的“圣”服务,不管教廷要选谁去“圣”成主教,所被“圣”的都是属于中方所“选”出的主教人选,最后绕了一圈,结果就是中方的“自选自圣”两个功能一点都不丢的成为中方的猎物,反身后又全面实现。只要中方掌握了前面所有的“自选”功能,教廷在后面的“追圣”仅仅等于是去帮中方实现原来就一直需要教廷加以二次追认的“圣”功能,(而以前的主教双重承认模式正是如此)。总结以后会发现,原版“自选自圣”的覆盖范围其实并不完全,新版在表面上是“只全选而不圣”,但借着法理逻辑反而全面演化成“中方全选交给梵方帮圣”的大赢面。

  按此意向协议将会产生一个“中选梵圣”的特色教会,地下教会的自主性也将可能被政府完全消灭,将来不会再有任何属于梵蒂冈单方面全权自主控制的地下教会,政府在基本面上可以说是全赢。(如果政府愿意让教廷继续保留一个地下教会,反而可能好得多)。关于“自选自圣”的放弃结果很讽剌吧,精明的中国政府计算出来的逻辑结果是:两利相权取其重。而汤汉枢机只会盲目的劝我们说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何为利何为害?教廷真的想明白此中道理了吗?

  三,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中国政府的集权政治控制能力,中国教会无论如何都是在中国政府的政治统治之下,所以,无论将来这种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发生什么变化,中国政府在实际上还是能掌握住最终意义上的基本控制力。汤汉枢机也说了,中国教会在法理上只是得到一部分的必要自由,不可能有相当完全的自由,这就点明了中国教会在将来发展前景上的基本面,没有内部教育上的重要影响力,甚至教产问题都要继续受制政府的相关控制,以后这个中梵共办的天主教会肯定是不会有多大的实际作为的,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也不可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力。而中国政府只要能对这个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的保持一种基本控制力,他们自然就会心满意足,在大体上保持一半以上控制力应该是中国政府的预期目标。

(待续)

(接上)

  以上是关于中梵协议的前景及可能性的整体分析。

  显然的,我非常厌恶这样的中梵协议前景,无神论政府将会借着协议的功能地位去享有一部分由教廷划分出来的教权——即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而以前的政府是从来不曾享有这种合法教权的,他们原先所拥有的只不过是一种属于非法干涉地位上的权力而已,但是当协议签订以后,他们将会合法拥有原属于教会内部的那一部分神圣教权。以后,这个分权共办的“中选梵圣”教会将走向何方?当一部分教权被中方合法控制之后,中国教会的信望爱三德将如何去保证?这个问题的背后又关系到天主神权的存在地位及尊严,相关教权被教廷当成一种世俗权力交给敌基督者去掌管亵渎,堂堂的教廷,那么多神学家为何没人认真想过这个严肃问题呢?在此,容我严肃的追问一下:天主几时说教会可以分享教权给教外人了?在教会所知的所有教导内容上,到底在哪里能找到相关的法理支持?如果没人能出来向整个教会回答好这个关键性问题,就要冒然将教权在公开法理层面上分割一部分交给教外人,那将是一个绝对的错误。

  醒醒吧,各位教会领导,不要再糊涂了,虽然你们是长上,是得到天主授权的牧人,但你们最好不要总是一意孤行,不要为了一些所谓的现实权利而卖掉天主交付在你们手中的神圣教权,那将是原则性的大错误。但愿天主圣神能唤醒你们的心,不要继续丢我们教会的脸。

2017.2.15
(内容超长,回复分成4部分,全完)

我贴出了几位教宗的资料,并不全面,供你参考和省思。我相信你能帮到天主教会。这是我第二次对人投以极大信任,第一次失败了,希望这次是成功的。愿天主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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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3:19:27 发表
本笃十六世

本笃十六世一直强调宗教对于世界和平的作用,并且身体力行积极关注并参与国际事务,特别是有关中东问题。早在就任教皇之前他就曾公开批评美国总统布什和伊拉克战争,认为这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它所造成的破坏将远远大于想要拯救的价值观念。他也称赞了伊斯兰教的教义,并对穆斯林虔诚的信仰和高尚的道德表示赞扬。尽管他强调,伊斯兰教是多样化的宗教,但他同时认为,将穆斯林指责为恐怖分子也是错误的。而且他也不同意9·11之后布什的“反恐战争是一场十字军东征”的说法。本笃十六世主张各方和平解决伊朗核危机。2005年讽刺穆斯林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画风波发生后,本笃十六世表示了谴责的立场。他要求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在世界各地实现宗教自由。2006年黎以冲突发生后,本笃十六世通过梵蒂冈电台谴责以色列进攻黎巴嫩,指出这是对一个主权国家的侵犯,教皇将与那些受苦受难并保卫国家独立的人们同在。他还号召世界人民共同为其早日停火祈祷。他说:“对所有人来说,战争都是最坏的解决办法,它带给人们的只有坏处,对胜利者也是如此。人们需要的是和平。我们将运用各种道德力量帮助人们了解人类共存是惟一的出路。”

作为一位在世界范围内享有权威的神学家和教授,早在当选教皇之前若瑟·拉青格已然著作等身。迄今为止,他一共创作了76本著作。
1968年出版的《基督宗教导论》,是他多年在大学教授信理神学的讲义汇编。

1973年出版的《教义与启示》一书,是有关牧职的论文、讲道词和反省的汇编。

他在巴伐利亚公教研究院所发表的「我为何仍留在教会内?」一文,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反响,文中他指出:「只有在教会内,而非在教会旁,才可成为真正的基督信徒。」

1985年出版了《信仰报告》。

1996年出版了《地上的盐》。

2005年发表《天主教教理(纲要)》自动诏书。

2006年发表《天主是爱》(Deus Caritas Est)通谕。

2007年发表《在希望中,我们得到拯救》(Spe Salvi)通谕。

2007年发表《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天主教主教、司铎、信友的信》

2008年发表《致香港,澳门地区的主教信件》、《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主教信件》(泰瑞修·贝尔托内枢机主教代发)
2009年发表《在真理中,我们实践爱德》(Caritas In Veritate)通谕。

2009年发表《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天主教主教、司铎、信友及度过献身生活者牧函(纲要)》

2010年出版《纳匝勒的耶稣》第一册。

2011年3月出版《纳匝勒的耶稣》第二册。观点介绍

拉青格在神学思想上是公认的保守主义者。他反对用避孕药和避孕套;拒绝任命女性为神父;猛烈批评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学(解放神学主张基督教应以争取被压迫、被剥削而处于“非人”的贫困中的人们获得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解放为宗旨),将其视为披着宗教信仰外衣的政治学说。他认为,在当前很多发达国家“去基督教化”和世俗化增强的趋势下,有必要在欧洲恢复原始基督教的价值标准。当选教皇后不久,他就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教会管理,特别是在伦理道德方面。首先,他在2005年的世界天主教大会上对于天主教未来走向做出规定,天主教神父不能结婚,离婚后再婚的天主教徒被禁止参加圣餐仪式,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不能同时参加圣餐仪式,此后他还曾开除了为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一起分发圣餐的牧师。这些做法均引起了新教各派的强烈不满。此外,他在一次讲话中表示梵蒂冈将不会接受同性恋者或者支持同性恋文化的人成为天主教神父。他的这一讲话引起部分教士的批评,同时也引发意大利大批同性恋者的示威。他担任教皇不到一周就批评英国畅销女作家J·K. 罗琳的哈里·波特魔幻系列小说,称其“损害了基督教的精髓”,是“邪恶的作品”。还谴责电影《达·芬奇密码》亵渎基督。而以前他亦曾抨击摇滚音乐是充斥情欲的靡靡之音。

此外,本笃十六世还恢复了此前被弃用的部分教皇服装。他在一些讲话中不断强调白羊毛披肩的重要性,并恢复其最早的古典东方样式。而且,他还恢复了穿在法衣外面的红色丝绸质地的带帽短斗篷(冬天穿的这种斗篷有貂皮)、在家穿着的半袖斗篷、红色户外斗篷和红帽子。教皇穿戴的这些物品的红色是深红色,有别于红衣主教的猩红色。这些被弃用几十年的东西如今重新面世,应该说与教皇重归“原教旨式”的基督信仰的愿望有莫大的关系,是其保守性的一个最为直观的体现吧。

在教会日益世俗化以及面临众多棘手的现实问题的今天,教皇的这种保守思想和举措显得有些过时。德国天主教内部的改革派代表人物、著名神学家汉斯·库英克大呼对新教皇感到失望;神学教授哈森许特尔甚至称拉青格当选教皇是“一场灾难,因为他会更加阻挠天主教会的改革。”

但是,美国天主教大学哲学教授乔治·麦克林这样评价本笃十六世的宗教思想:“新教皇是学者型人物,他非常有能力,具有理论观点,非常关注天主教的传统信仰。他将致力于不让天主教的传统信仰在现代社会里流失或者被淡化。”

本笃十六世宣布将辞职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声明,代表美国人民为教皇祈祷并表示感谢之情。奥巴马在声明中指出,他对过去4年(2008年~2012年)与罗马教廷的合作感到欣慰,并表示,教会在美国和全世界扮演重要角色,祝福即将集会选出继任者的所有人士。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在例行简报中就美国和梵蒂冈的关系表示,双方维持着健康及多元的关系,对推动世界和平、正义和人性尊严方面价值观相同。

欧洲国家领导人也向本笃十六世致敬。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教皇为基督教徒、伊斯兰教徒和犹太教徒之间举行对话做出了巨大贡献。法国总统奥朗德称,教皇的决定“非常令人尊敬”。意大利总理蒙蒂得知消息后称“完全被震撼”,无法做出评论。另有各国宗教界人士对教皇为宗教和谐所做的努力表示称赞,并祝愿他身体健康。

英国圣公会负责人,以色列首席拉比以及埃及一名高级伊马目都对教皇表示了敬意。教廷发言人也表示,他认为教皇的决定显示了“巨大的勇气和决心”。

不过也有舆论指,由于一系列虐童丑闻的曝光,有不少声音将矛头指向梵蒂冈,要求教皇退位以平息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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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3:02:58 发表
若望·保禄二世

(拉丁语:Sanctus Ioannes Paulus PP. II、英语:Saint John Paul II)1920年5月18日-2005年4月2日。是罗马天主教第264任教宗,梵蒂冈城国国家元首。若望·保禄二世于1978年10月16日被选为教宗。他生于波兰,是第一个成为教宗的斯拉夫人,也是自1522年哈德良六世后第一位非意大利人教宗。若望·保禄二世自接任起共到其他国家进行教宗访问102次,是历史上出行最多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2014年4月27日和若望二十三世封为圣人。

在位期间,若望·保禄二世出访过比所有前任教皇加起来还多的地方。他成为第一位访问英国的教宗,并与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即英国国教的最高管理者会面。

1984年,若望·保禄二世成为第一位访问波多黎各的教宗。

1994年当选《时代》周刊年度人物。

1999年,他访问了罗马尼亚,并与当地的东正教主教会面,使他成为自从1054年东西教会分裂之后,第一位拜访东正教国家的教宗。

2001年,若望·保禄二世重游圣保禄当年去过的地方,在地中海进行朝圣之旅。他从希腊前往叙利亚,然后再前往马耳他。他是超过一千年来,首位到访希腊的教宗。他在叙利亚大马士革探访相传是洗者约翰埋葬所在的倭马亚清真寺;是历年来首位探访清真寺的教宗。

与犹太人民的关系

若望·保禄二世曾经发表过一些有关教会与犹太人关系的演讲,并经常对在犹太人大屠杀牺牲的犹太人表示敬意。1979年,他成为了第一个访问波兰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教宗。他是少数在犹太文化下长大的教宗。2000年3月,他访问耶路撒冷,他说:“犹太人是我们的兄长。”一些人认为这是承认天主教由犹太教所分出来,而耶稣最早的跟随者是犹太人。

修补与东正教的关系

1999年5月,若望·保禄二世受罗马尼亚东正教宗主教泰奥克蒂斯(Teoctist)之邀,访问罗马尼亚。5月9日,他与泰奥克蒂斯分别参加对方举行的弥撒。数以十万计的信徒参加了该次崇拜活动。之后泰奥克蒂斯亦应若望·保禄二世之邀,于三年后回访罗马。

2001年,若望·保禄二世成为1291年以来,首位到访希腊的教宗。当地人对他的访问并不热情,部分东正教徒更示威抗议他的到访。后来他在雅典与希腊东正教会的赫里斯托祖卢(Christodoulos)宗主教会面。经过30分钟会议后,二人公开讲话。赫里斯托祖卢列举了东西教会分裂后,天主教对东正教所犯的十三项罪行;包括十字军东征时劫掠君士坦丁堡,并从未对此表示忏悔。若望·保禄二世即回应,表示“过去和现在,天主教会的子女在行动和过失上,对东正教弟兄姊妹所犯下的罪行,向天主请求宽恕”,获得赫里斯托祖卢的即时掌声。

若望·保禄二世反对共产主义。教宗登位时,波兰像其他东欧国家一样,是受苏联控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教宗大力支持与共产党政权抗争的人们,如波兰的团结工会运动。前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曾说过,没有教宗铁幕倒不下。而很多前苏联共和国也持有这种观点。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则称赞教宗是“结束共产专制统治的英雄之一”。1998年1月教宗访问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古巴,对古巴态度友好。教宗批评美国长期对古巴实施禁运,伤害了古巴人民,此行使他赢得了古巴政府与人民信任,也帮助古巴天主教徒获得更多自由。教宗后期也批评了走极端的企业资本主义(corporate capitalism)。

一般认为若望·保禄二世在教义上比较保守,在女性生育和授圣职等问题上也趋于保守。他有关人类性行为的文章对男性和女性的本质和由此产生的爱与性,进行了范围更广的思考。这些文章对天主教如何看待性问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他反对女权主义。

教宗反对堕胎,尤其抨击民主国家中允许堕胎的现象。

他也批评解放神学,认为过于强调政治上的自由,牺牲了精神上的解放。1995年生命的福音通谕中,他再次强调教会看重生命的观点,谴责堕胎、安乐死和所有形式的死刑,将这些称为当今世界上盛行的“死亡的文化”。但他在死刑、削减穷国债务和贫困等问题上的立场,从政治上看一般是偏自由主义的;这表示不能单纯以“保守”或“自由”这类政治标签来形容宗教领袖。

2000年,他公开签署了“Jubilee 2000”,支持爱尔兰摇滚明星Bob Geldof与Bono提倡的非洲减债运动。

2003年,若望·保禄二世强烈批评美伊战争。他认为应该由联合国来解决国际事务,单边行动是对和平的犯罪,也违反国际法。

在2003年和2004年欧盟商讨新宪法时,教廷的代表没有成功地将“基督教遗产”提上会议议程,而这是教宗最希望达到的目标之一。

教宗明确反对同性婚姻。他形容同性婚姻为“一种新的邪恶理念”,严重威胁社会。他也批评变性与心理性移位的人群,禁止他们在教会供职,称他们“精神病态”。

2009年10月,传出第一起神迹,法国修女玛丽亚·西蒙-皮耶(Marie Simon-Pierre)的巴金森氏症,经若望·保禄二世代祷后痊愈。12月19日,天主教会将其列为可敬者。

2011年5月1日,本笃十六世批准若望保禄二世代祷而成之奇迹的调查文件,被册封为真福。

2013年4月若望保禄二世的第二项奇迹由教廷册封圣人部医疗委员会总结为无法以医疗解释之奇迹并提交神学审查。开始了封圣程序的下一阶段。据梵谛冈的说法,此项奇迹是一名哥斯达黎加妇女莫拉(Floribeth Mora)在电视上观看若望保禄二世的宣福仪式后请他代祷,尔后她的脑部动脉瘤就获得了无法解释的痊愈。

2013年7月5日,教宗方济各核准若望保禄二世的封圣申请文件,并于2014年4月27日进行封圣仪式,与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同时被册封为圣人。

若望·保禄二世于2014年4月27日和若望二十三世封为圣人。即圣若望·保禄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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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2:58:22 发表
"国内少有的天主教知名网站《天主教在线》和《信德网》均未刊登汤枢机的文章。"——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两网站在第一时间就刊登了汤枢机的文章,回去认真看看再发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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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2:53:14 发表
保禄六世(Paul VI)

(1897年9月26日-1978年8月6日),1963年6月21日—1978年8月6日担任罗马教宗。本名乔瓦尼·巴蒂斯塔·蒙蒂尼 (意大利文:Giovanni Battista Enrica Antonia Maria Montini);意大利人,生于布雷西亚。1963年6月当选教宗,称为保禄六世。1963年9月29日至12月4日他领导召开了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第二期会议。1978年8月6日,保禄六世于意大利罗马冈多菲堡逝世,死因为心脏病,享年80岁。

2014年10月19被封为真福。

人物生平

生于意大利布雷西亚,1920年晋铎。1923年至罗马教廷任职,被派往圣座驻华沙使馆工作。1933年任职于 圣座国务院。1954年出任米兰总教区总主教。1958年晋升枢机。1963年6月当选教宗,教宗加冕礼于当月30日在梵蒂冈举行。

在长达15年的任期内,保禄六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了独特而广泛的作用,他推动基督信徒大公合一的对话,并开启了罗马教宗国际牧灵访问旅行的先例。教宗保禄六世继承若望二十三世的遗志,领导天主教会继续进行梵二大公会议并实践大公会议的指示。教宗保禄六世也因为到圣地朝圣、是首位到联合国发表谈话的教宗、到肯尼亚、哥伦比亚访问,而成了一位世界性和国际性的人物。通过他的《耶稣的教会》(Ecclesiam Suam)通谕的教导,天主教会得以与世人对话,而他的《人类发展》(Populorum progressio)通谕,探讨了世界上经济社会全球化的重大问题。这一系列的事,都令保禄六世在教宗任期中的行动具有特色,并成为榜样。

保禄六世在1970年12月4日短暂访问香港,并立即在政府大球场主持弥撒,他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位访问过香港的教宗。

1978年8月6日下午,保禄六世因心脏病发作在冈道尔夫堡夏宫去世,享年80岁。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他的葬礼。

保禄六世任内结束了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


2014年10月19日在梵蒂冈由教宗方济各主持举行宣福礼,封保禄六世为真福,为真福保禄六世。

在全球通史中收录了他的一句话,值得我们思考:我们的时代是一个问题的时代,一个问题很大的时代。在科技的神奇影响下,一切都在经历着变革。如果我们愿意在生活中睁大双眼,每天都有问题等着我们去研究,去解决。——196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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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2:50:3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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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待续)

(接上)

  本来,分析到此时,已经完全否定了当前中梵协议意向模式中的可行性,无益的谈判是没必要继续的。但是,如果说教廷还要一意孤行的去继续完成这个意向协议呢?那我也不妨继续进行后面这些本来多余又无益的相关分析吧。


关于爱国会、主教团、非法主教、地下主教的问题:

  爱国会是中方用来控制地上教会团体的工具,以“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与“自选自圣”两个法理原则去破坏中国教会,从根本逻辑上完全矛盾于天主教的神权法理原则,完全冲突于天主教内部教权的自主性与完整性。此外,中国政府还建立了一个非法的主教团,与爱国会互相配合去控制中国教会事务,两者简称“一会一团”。“一会一团”主要功能是对地上教会各级神职人员进行强制管控,至于教友层面,他们绝大部分并不会加入爱国会,但教友做为底层会众也没有相关教权管理权,不可能有效影响到一般教会事务管理权,所以,教友层面的相对自由并不会降低中国政府的相关控制力

  关于此中问题,汤汉枢机的分析比较笼统含糊。关于主教团他并没有提及。在中梵协议签订以后,当前的非法主教团是否要解散并重新成立一个新主教团,其控制权是否完全属于天主教内部掌握?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怀疑新主教团并不会跟中国政府实行关系脱钩,很有可能是:其成员组成将由政府与教廷各自控制一部分人选?假如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政府对天主教事务的控制仍然是公开存在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以后的爱国会及其法理地位将如何存在?爱国会是否继续强制存在于教会的相关结构之中呢?各级教会神职是否还要被迫加入爱国会?如果说:爱国会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同时还要强加赋予其管理中国教会相关权力的话?那么天主教的正常地位将无从谈起,目前这些问题都很不明朗,此事关系重大。

  现在据说是爱国会将会发生一个重要变化:将会放弃“自选自圣”,只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这问题比较重要,汤汉枢机对此极其盲目的乐观论断:没有「自选自圣」的「爱国会」已经不是过往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认为其将变成为一个无害于教会的组织。但是,保留着“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的爱国会,真的就能变成一个不再干涉或控制中国教会的无害组织吗?汤汉枢机在轻率说出这种毫无约束力的单方论断之后,他到底要如何给出合理保证呢?如果只是信誓旦旦的强调可能性,那对于事实本身是没有说服力的。这种重要法理会关系到整个中国教会的前途及安危,岂能轻率寄托在没有保证力的单方论断之上。(而接着出于刘柏年的相关消息已经完全否定爱国会将变成无用或无害组织的可能性,就是说继续保留强大的控制地位。)

  最简单的,就算不要“自选自圣”,只要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法理功能真正实行起来,肯定还是能够有效干涉并控制教会事务的。只要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爱国会,然后利用爱国会的法理地位去强迫他们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功能与任务,那么,中国教会将会继续被动的陷入政府意志的摇控之下,这样的爱国会在法理地位上还同样是一个可以凌架于教会之上的非法组织。

  在后面,我还将分析到所谓放弃“自选自圣”的背后玄机。此时就谈一下非法主教与地下主教的相关问题,其实这两个问题是一体两面,甚至又与爱国会及主教团问题统统联系在一起,根本上就是一体多面的归属于同一关键问题之内:即关于中国教会的控制力主要掌握在哪一方手里?其中一个事实是教廷同意将主教人选的选择权交给中方实际控制,教廷在意向中已经放弃全权自主管理的原则性底线,等于是说将会出现一个中梵共办的“中国特色”教会。而关于中梵双方在这个“特色教会”当中所占控制权的大小问题?我估计很可能会是:大体上对半分权,可能中方更多一些?

  我的判断理由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观察:

(待续)

(接上)

  一,中方特别关心非法主教的地位问题,这是出于什么动机?显然是想借用这些忠心政府的非法主教去控制将来的特色教会。特别要注意的是,地上的公开主教基本都是受政府实际控制的。就算地上主教也有一部分愿意忠心于教廷,但是基本上也力不从心的被政府牵制着,暂且当他们内心是倾向于教廷的吧,但也起不到多大的正面作用,一会一团强制命令他们去开会,他们有可能抗命吗?最多是稍微抗议一下。所以,在地下主教问题的相关谈判中才要与剩下的7个非法主教问题放在一起谈判,有可能是7个非法主教绝大部分被赦免或全部赦免,然后可能是地下主教也同时被政府承认为合法自由。(关于地下主教承认问题也有不同的重要影响。从这里开始所有新增加的带括号内容,都是出于2月14日刘柏年放出新消息以后的增加分析内容,而我这文章基本上在13日就完成,但未完成发表。)

  (接着刘柏年出来说政府不可能承认地下主教,原话是“不适合与共产党一起工作”,事情到此就难办了,就算刘柏年的话不算是最终决定,但这说明了一点,政府根本不愿意让地下主教去参与控制主教团。如此一来,教廷在新主教团还有多少控制力呢?就算中方愿意对梵方再让一步,承认地下主教并让其中一部分也进入主教团参与决策,)可是,只要对比一下双方各自控制主教的人数,问题还是相当简单的,在爱国会名下被政府控制的主教是一百多个,而忠心于教廷的地下主教只有三十多个,就算加上爱国会中那些内心忠于教廷的部分主教,乐观点估算教廷实际控制的主教可能是表面上的一半多吧,但是政府对这些内心忠于教廷的爱国会主教仍然具有相当强的管束能力,特别是政府手里又握着未来所有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这样一来,将来继续产生的主教将可能会在大体上主要忠心于政府。还有,以后所有神父只要想获得主教人选的提名可能性,其对于政府的忠心问题将成为一个极重要的考量因素,综合考虑以后,政府对将来所有主教以及各级神职的控制力已经有了相当把握。就算其中的部分主教在当选以后有可能转而忠心于教廷,也不可能是大部分主教都这样吧,最后,中梵双方很可能在大体上形成各自一半的实际控制力。我个人觉得中方的控制力会比教廷大得多,因为他们的控制资源及影响力显然是太多了。(如果地下主教不被政府承认也不让其参与到新主教团之中,这个控制力就很可能一边倒的掌握在中方手里。)

  二,关于将来一会一团的可能地位及功能,考虑到爱国会的继续存在问题及其动机,以及关于主教团的控制力问题,综合分析之后将会发现一个最大的可能性,中方极为可能会继续借着爱国会与主教团的相关控制力去完成最重要的背后控制力,正是出于前面这种考虑,才是政府愿意让爱国会主动放弃“自选自圣”却要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背后玄机所在,接下来就重点分析这背后的博弈玄机是什么?

  这个玄机确实很大,在最终结局上,中方所谓要放弃的“自选自圣”在实际功能逻辑上将会是一点不丢,反过来还会借着新版中的“只选不圣”功能去自动借尸还魂实现全部功能,因为以后将变成“中方全选然后等待梵方帮圣”的结局,简称“中选梵圣”,内在的原理是这样实现:原先的“自选”权利通过协议被完全保留在中方手中,并且要进一步扩大去吞并掉原来只属于地下教会的那一部分“选”人权利,(此分析条件是建立在地下主教被政府承认的结果上),以后没有了地下教会团体,就等于是原先单方面属于梵方的另一部分“选”人权利也都变成了中方的囊中物,这一点显然是教廷的完全失算,(我宁愿政府不要去承认地下主教合法,给中国教会留下一块具有完全自主性的地下教会部分)。假设在没有地下教会之后,中方更大的如意算盘是后面的下一步,如何将教廷的“自圣”功能也变成中方的盘中餐?这个阴谋构想竟然是随着“中方全权自选”而自动完成:中方给梵方所留下的“自圣”权利,以后只能是完全免费服务于中方的“自选”功能,做个免费嫁衣,就是在中方后面被动去帮中方白白做个免费的“圣”服务,不管教廷要选谁去“圣”成主教,所被“圣”的都是属于中方所“选”出的主教人选,最后绕了一圈,结果就是中方的“自选自圣”两个功能一点都不丢的成为中方的猎物,反身后又全面实现。只要中方掌握了前面所有的“自选”功能,教廷在后面的“追圣”仅仅等于是去帮中方实现原来就一直需要教廷加以二次追认的“圣”功能,(而以前的主教双重承认模式正是如此)。总结以后会发现,原版“自选自圣”的覆盖范围其实并不完全,新版在表面上是“只全选而不圣”,但借着法理逻辑反而全面演化成“中方全选交给梵方帮圣”的大赢面。

  按此意向协议将会产生一个“中选梵圣”的特色教会,地下教会的自主性也将可能被政府完全消灭,将来不会再有任何属于梵蒂冈单方面全权自主控制的地下教会,政府在基本面上可以说是全赢。(如果政府愿意让教廷继续保留一个地下教会,反而可能好得多)。关于“自选自圣”的放弃结果很讽剌吧,精明的中国政府计算出来的逻辑结果是:两利相权取其重。而汤汉枢机只会盲目的劝我们说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何为利何为害?教廷真的想明白此中道理了吗?

  三,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中国政府的集权政治控制能力,中国教会无论如何都是在中国政府的政治统治之下,所以,无论将来这种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发生什么变化,中国政府在实际上还是能掌握住最终意义上的基本控制力。汤汉枢机也说了,中国教会在法理上只是得到一部分的必要自由,不可能有相当完全的自由,这就点明了中国教会在将来发展前景上的基本面,没有内部教育上的重要影响力,甚至教产问题都要继续受制政府的相关控制,以后这个中梵共办的天主教会肯定是不会有多大的实际作为的,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也不可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力。而中国政府只要能对这个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的保持一种基本控制力,他们自然就会心满意足,在大体上保持一半以上控制力应该是中国政府的预期目标。

(待续)

(接上)

  以上是关于中梵协议的前景及可能性的整体分析。

  显然的,我非常厌恶这样的中梵协议前景,无神论政府将会借着协议的功能地位去享有一部分由教廷划分出来的教权——即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而以前的政府是从来不曾享有这种合法教权的,他们原先所拥有的只不过是一种属于非法干涉地位上的权力而已,但是当协议签订以后,他们将会合法拥有原属于教会内部的那一部分神圣教权。以后,这个分权共办的“中选梵圣”教会将走向何方?当一部分教权被中方合法控制之后,中国教会的信望爱三德将如何去保证?这个问题的背后又关系到天主神权的存在地位及尊严,相关教权被教廷当成一种世俗权力交给敌基督者去掌管亵渎,堂堂的教廷,那么多神学家为何没人认真想过这个严肃问题呢?在此,容我严肃的追问一下:天主几时说教会可以分享教权给教外人了?在教会所知的所有教导内容上,到底在哪里能找到相关的法理支持?如果没人能出来向整个教会回答好这个关键性问题,就要冒然将教权在公开法理层面上分割一部分交给教外人,那将是一个绝对的错误。

  醒醒吧,各位教会领导,不要再糊涂了,虽然你们是长上,是得到天主授权的牧人,但你们最好不要总是一意孤行,不要为了一些所谓的现实权利而卖掉天主交付在你们手中的神圣教权,那将是原则性的大错误。但愿天主圣神能唤醒你们的心,不要继续丢我们教会的脸。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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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2:49:50 发表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待续)

(接上)

  本来,分析到此时,已经完全否定了当前中梵协议意向模式中的可行性,无益的谈判是没必要继续的。但是,如果说教廷还要一意孤行的去继续完成这个意向协议呢?那我也不妨继续进行后面这些本来多余又无益的相关分析吧。


关于爱国会、主教团、非法主教、地下主教的问题:

  爱国会是中方用来控制地上教会团体的工具,以“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与“自选自圣”两个法理原则去破坏中国教会,从根本逻辑上完全矛盾于天主教的神权法理原则,完全冲突于天主教内部教权的自主性与完整性。此外,中国政府还建立了一个非法的主教团,与爱国会互相配合去控制中国教会事务,两者简称“一会一团”。“一会一团”主要功能是对地上教会各级神职人员进行强制管控,至于教友层面,他们绝大部分并不会加入爱国会,但教友做为底层会众也没有相关教权管理权,不可能有效影响到一般教会事务管理权,所以,教友层面的相对自由并不会降低中国政府的相关控制力

  关于此中问题,汤汉枢机的分析比较笼统含糊。关于主教团他并没有提及。在中梵协议签订以后,当前的非法主教团是否要解散并重新成立一个新主教团,其控制权是否完全属于天主教内部掌握?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怀疑新主教团并不会跟中国政府实行关系脱钩,很有可能是:其成员组成将由政府与教廷各自控制一部分人选?假如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政府对天主教事务的控制仍然是公开存在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以后的爱国会及其法理地位将如何存在?爱国会是否继续强制存在于教会的相关结构之中呢?各级教会神职是否还要被迫加入爱国会?如果说:爱国会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同时还要强加赋予其管理中国教会相关权力的话?那么天主教的正常地位将无从谈起,目前这些问题都很不明朗,此事关系重大。

  现在据说是爱国会将会发生一个重要变化:将会放弃“自选自圣”,只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这问题比较重要,汤汉枢机对此极其盲目的乐观论断:没有「自选自圣」的「爱国会」已经不是过往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认为其将变成为一个无害于教会的组织。但是,保留着“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的爱国会,真的就能变成一个不再干涉或控制中国教会的无害组织吗?汤汉枢机在轻率说出这种毫无约束力的单方论断之后,他到底要如何给出合理保证呢?如果只是信誓旦旦的强调可能性,那对于事实本身是没有说服力的。这种重要法理会关系到整个中国教会的前途及安危,岂能轻率寄托在没有保证力的单方论断之上。(而接着出于刘柏年的相关消息已经完全否定爱国会将变成无用或无害组织的可能性,就是说继续保留强大的控制地位。)

  最简单的,就算不要“自选自圣”,只要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法理功能真正实行起来,肯定还是能够有效干涉并控制教会事务的。只要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爱国会,然后利用爱国会的法理地位去强迫他们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功能与任务,那么,中国教会将会继续被动的陷入政府意志的摇控之下,这样的爱国会在法理地位上还同样是一个可以凌架于教会之上的非法组织。

  在后面,我还将分析到所谓放弃“自选自圣”的背后玄机。此时就谈一下非法主教与地下主教的相关问题,其实这两个问题是一体两面,甚至又与爱国会及主教团问题统统联系在一起,根本上就是一体多面的归属于同一关键问题之内:即关于中国教会的控制力主要掌握在哪一方手里?其中一个事实是教廷同意将主教人选的选择权交给中方实际控制,教廷在意向中已经放弃全权自主管理的原则性底线,等于是说将会出现一个中梵共办的“中国特色”教会。而关于中梵双方在这个“特色教会”当中所占控制权的大小问题?我估计很可能会是:大体上对半分权,可能中方更多一些?

  我的判断理由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观察:

(待续)

(接上)

  一,中方特别关心非法主教的地位问题,这是出于什么动机?显然是想借用这些忠心政府的非法主教去控制将来的特色教会。特别要注意的是,地上的公开主教基本都是受政府实际控制的。就算地上主教也有一部分愿意忠心于教廷,但是基本上也力不从心的被政府牵制着,暂且当他们内心是倾向于教廷的吧,但也起不到多大的正面作用,一会一团强制命令他们去开会,他们有可能抗命吗?最多是稍微抗议一下。所以,在地下主教问题的相关谈判中才要与剩下的7个非法主教问题放在一起谈判,有可能是7个非法主教绝大部分被赦免或全部赦免,然后可能是地下主教也同时被政府承认为合法自由。(关于地下主教承认问题也有不同的重要影响。从这里开始所有新增加的带括号内容,都是出于2月14日刘柏年放出新消息以后的增加分析内容,而我这文章基本上在13日就完成,但未完成发表。)

  (接着刘柏年出来说政府不可能承认地下主教,原话是“不适合与共产党一起工作”,事情到此就难办了,就算刘柏年的话不算是最终决定,但这说明了一点,政府根本不愿意让地下主教去参与控制主教团。如此一来,教廷在新主教团还有多少控制力呢?就算中方愿意对梵方再让一步,承认地下主教并让其中一部分也进入主教团参与决策,)可是,只要对比一下双方各自控制主教的人数,问题还是相当简单的,在爱国会名下被政府控制的主教是一百多个,而忠心于教廷的地下主教只有三十多个,就算加上爱国会中那些内心忠于教廷的部分主教,乐观点估算教廷实际控制的主教可能是表面上的一半多吧,但是政府对这些内心忠于教廷的爱国会主教仍然具有相当强的管束能力,特别是政府手里又握着未来所有主教提名人选的选择权,这样一来,将来继续产生的主教将可能会在大体上主要忠心于政府。还有,以后所有神父只要想获得主教人选的提名可能性,其对于政府的忠心问题将成为一个极重要的考量因素,综合考虑以后,政府对将来所有主教以及各级神职的控制力已经有了相当把握。就算其中的部分主教在当选以后有可能转而忠心于教廷,也不可能是大部分主教都这样吧,最后,中梵双方很可能在大体上形成各自一半的实际控制力。我个人觉得中方的控制力会比教廷大得多,因为他们的控制资源及影响力显然是太多了。(如果地下主教不被政府承认也不让其参与到新主教团之中,这个控制力就很可能一边倒的掌握在中方手里。)

  二,关于将来一会一团的可能地位及功能,考虑到爱国会的继续存在问题及其动机,以及关于主教团的控制力问题,综合分析之后将会发现一个最大的可能性,中方极为可能会继续借着爱国会与主教团的相关控制力去完成最重要的背后控制力,正是出于前面这种考虑,才是政府愿意让爱国会主动放弃“自选自圣”却要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背后玄机所在,接下来就重点分析这背后的博弈玄机是什么?

  这个玄机确实很大,在最终结局上,中方所谓要放弃的“自选自圣”在实际功能逻辑上将会是一点不丢,反过来还会借着新版中的“只选不圣”功能去自动借尸还魂实现全部功能,因为以后将变成“中方全选然后等待梵方帮圣”的结局,简称“中选梵圣”,内在的原理是这样实现:原先的“自选”权利通过协议被完全保留在中方手中,并且要进一步扩大去吞并掉原来只属于地下教会的那一部分“选”人权利,(此分析条件是建立在地下主教被政府承认的结果上),以后没有了地下教会团体,就等于是原先单方面属于梵方的另一部分“选”人权利也都变成了中方的囊中物,这一点显然是教廷的完全失算,(我宁愿政府不要去承认地下主教合法,给中国教会留下一块具有完全自主性的地下教会部分)。假设在没有地下教会之后,中方更大的如意算盘是后面的下一步,如何将教廷的“自圣”功能也变成中方的盘中餐?这个阴谋构想竟然是随着“中方全权自选”而自动完成:中方给梵方所留下的“自圣”权利,以后只能是完全免费服务于中方的“自选”功能,做个免费嫁衣,就是在中方后面被动去帮中方白白做个免费的“圣”服务,不管教廷要选谁去“圣”成主教,所被“圣”的都是属于中方所“选”出的主教人选,最后绕了一圈,结果就是中方的“自选自圣”两个功能一点都不丢的成为中方的猎物,反身后又全面实现。只要中方掌握了前面所有的“自选”功能,教廷在后面的“追圣”仅仅等于是去帮中方实现原来就一直需要教廷加以二次追认的“圣”功能,(而以前的主教双重承认模式正是如此)。总结以后会发现,原版“自选自圣”的覆盖范围其实并不完全,新版在表面上是“只全选而不圣”,但借着法理逻辑反而全面演化成“中方全选交给梵方帮圣”的大赢面。

  按此意向协议将会产生一个“中选梵圣”的特色教会,地下教会的自主性也将可能被政府完全消灭,将来不会再有任何属于梵蒂冈单方面全权自主控制的地下教会,政府在基本面上可以说是全赢。(如果政府愿意让教廷继续保留一个地下教会,反而可能好得多)。关于“自选自圣”的放弃结果很讽剌吧,精明的中国政府计算出来的逻辑结果是:两利相权取其重。而汤汉枢机只会盲目的劝我们说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何为利何为害?教廷真的想明白此中道理了吗?

  三,最后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中国政府的集权政治控制能力,中国教会无论如何都是在中国政府的政治统治之下,所以,无论将来这种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发生什么变化,中国政府在实际上还是能掌握住最终意义上的基本控制力。汤汉枢机也说了,中国教会在法理上只是得到一部分的必要自由,不可能有相当完全的自由,这就点明了中国教会在将来发展前景上的基本面,没有内部教育上的重要影响力,甚至教产问题都要继续受制政府的相关控制,以后这个中梵共办的天主教会肯定是不会有多大的实际作为的,其对中国社会文化也不可能产生多少实际影响力。而中国政府只要能对这个中梵共办的特色教会的保持一种基本控制力,他们自然就会心满意足,在大体上保持一半以上控制力应该是中国政府的预期目标。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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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2:47:36 发表
若望二十三世 (意大利籍罗马教皇(1881-1963))

意大利籍教皇圣若望二十三世(Saint John XXIII,1881年11月25日-1963年6月3日,1958~1963年在位),原名安吉洛·朱塞佩·隆卡利(Angelo Giuseppe Roncalli)。登位时已77岁,在位不到5年,但他所开创的天主教新变化意义深远,在位时期堪称天主教会史中新时代的开端。

2000年,若望二十三世因1966年加大利纳·卡皮塔尼(Caterina Capitani)修女的奇迹痊愈而获当时的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列为真福品。

2013年7月5日,梵蒂冈发表通告证实,虽然缺少第二次奇迹的认证,教宗方济各还是特例通过了若望二十三世的圣人列品案。

人物经历

1881年11月25日,约翰二十三世生于意大利,5岁接受基督教育,12岁于贝加莫修院就读,20岁于罗马修院就读。曾因参加意大利步兵而辍学一年。

1904年,在贝加莫担任主教秘书,与主教分担牧灵工作。191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入伍从军,在贝加莫医院照顾伤患。 战后在罗马担任行政工作、公教妇女会与公青会的指导神父、设立一些教区的教育活动等。1920年教皇本尼狄克十五世任命他为意大利对外传教后援会会长。教皇庇护十一世召他到梵蒂冈参加教廷外交工作。

1925年代表教廷访问保加利亚,按惯例出发前升为大主教。后来又任教廷驻希腊使节兼驻土耳其使团团长。1944年末任教廷驻戴高乐将军所领导的自由法兰西使节。原来,教廷驻法国使节瓦勒里在德国占领法国期间与维希政权首脑贝当将军关系密切,于是戴高乐通知梵蒂冈,瓦勒里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将他召回。因此,隆卡利就此任时法国人对附敌分子仍抱有炽烈的反感。隆卡利奉命设法缓和这种不睦气氛,恢复教会的独立自主,并设法使被俘的德籍神学学生获释。此外,他必须善于处理法国青年教士中间的过激情绪,以平息教廷内部保守势力的不安。他出色完成任务,因此被庇护十二世立为枢机主教。71岁任威尼斯主教。在威尼斯任枢机主教让他有机会发挥牧灵与治理教会的才能。

庇护十二世死于1958年10月,隆卡利经过反复12次投票当选为教皇,称若望二十三世。登位后不久宣布近百年来一直未曾举行的普世会议。按照若望设想,这次会议本应结束过去的仇恨,使天主教认清在基督教分裂局面形成过程中的责任,从而重建统一的基督教会。约翰有长时间同东正教会交涉的经验,热衷于基督教统一事业,但是教廷人士无法接受他的开诚布公精神。

他诚挚地接待东正教、安立甘教和其他新教领袖,声称将要邀请他们参加梵蒂冈会议。他将礼拜仪式中刺激犹太人的词句删除。他不以梵蒂冈统治者自居,走访意大利总统,私下接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赫鲁晓夫的女婿,与他诚挚地交谈。谒见他的人还有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苏格兰长老会主席和日本神道教大祠官。在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期间,约翰公开敦促美苏双方慎重克制,这种意见受到肯尼迪总统和赫鲁晓夫的赞誉。1963年4月发布著名通谕《和平于世》。他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根据这种哲学建立的共产主义政府加以区别,指出西方和共产主义东方和平共处不仅应当欢迎,而且为图人类生存势在必行。逝世后遗体被防腐处理,安放于圣伯多禄大殿水晶棺内。
   
当选教宗

1958年前任教宗庇护十二世逝世。约翰当选教宗。此年,他已经77岁。以这高龄当选,人们普遍认为他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的教宗。没想到他却带领天主教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若望二十三世就任教宗之初即擢升共计八十七位枢机主教,跨国际性的包含多位发展中国家主教、黑人主教、非意大利籍主教。这也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和平教宗

1959年6月29日,发表《在伯多禄座位》,解释真理、合一与和平的意义。1959年7月31日,发表《我们的司铎》:纪念法国亚尔斯本堂神父圣味亚奈逝世一百周年,并解释司铎生活问题。1959年9月29日,发表《念玫瑰经通谕》。1959年11月28日,发表《牧者》:纪念教宗本笃十五世《天至大通谕》四十周年,论传教事工与训练本地神职之目标。1961年5月15日,发表《慈母与导师》(Mater et Magistra),论近代社会问题,强调个人与社会团体间的合作,反对民族或阶级斗争。1961年11月11日,发表《永远的天父》:纪念圣良一世大教宗。 1962年7月1日,发表《忏悔吧》:解释告罪圣礼的重要性。 1963年4月11日,发表《和平通谕》(Peace in Terris)强调以和平与国家平等、合作、互信取代武备竞争。又被称为和平教宗。

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

背景:当时二十世纪中期,科技与科学普遍进步。电的发明、汽车、报纸、广播媒体、电视、飞机、无线电、原子能相继发明,人们生活水平提升。但贫富悬殊、城乡差距增大、各国相继摆脱殖民主义,国家主义兴起。天主教继第一次梵蒂冈会议后,虽然威权增加,但世界三分之一的人口依然活在无神政府之下,与教会毫无关系。面临这种社会文化、生活水平、工作道德极剧变化的时代,教会要如何适应时代。基于此,若望于上任第三个月即提出召开第二次梵蒂冈会议的构想。

目的:将各样的的议题“提出来讨论”,使教会适应时代(Aggiornamento) 改进教会教牧工作,恢复教友活力,增进教友信仰。

贡献与决议:邀请远东与非洲黑人代表出席,及基督教各宗派及代表列席旁听。发表普世主义的通谕,承认与天主教无关的教会也是基督的教会,并准备参与普世教会运动。发表宗教自由宣言,宣布个人与团体享有宗教自由。发表圣礼仪式的宪章,容许在仪式中使用本国语言。强调圣经重要性。

会议结束时间:直至1965年保禄六世(Paul XI)任内才结束。

任内工作

将额我略巴贝利哥及方济康波罗素等人列入圣品。 将艾莲纳奎拉及伊利沙白色东列入真福品。

大公主义运动为若望教宗任内最重要的一件工作,促进与其他宗教的合一。为了建立与东正教的关系,派代表参加普世基督教会。1960年成立“促进基督合一”秘书处,主席为耶稣会的贝亚枢机主教。1961年派代表访问君士坦丁堡主教,并于同年11月在印度新德里召开世界宗教会议。为了犹太人,删除圣瞻礼六礼仪中“为固执”的犹民祈祷等字。1962年,他最后一次访问美国,肯尼迪总统也热情的款待他。1963年首次访问意大利总统。与苏联对谈,关心铁幕中的教会。

1963年6月3日逝世,享年82岁。在位时间虽然仅有四年七个月,却为普世的信徒所哀悼,以“善良的教宗若望”永留史册。

《灵修日记》:逝世后出版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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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2:47:24 发表
网友 panpeter 的原文:

    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待续)

(接上)

  本来,分析到此时,已经完全否定了当前中梵协议意向模式中的可行性,无益的谈判是没必要继续的。但是,如果说教廷还要一意孤行的去继续完成这个意向协议呢?那我也不妨继续进行后面这些本来多余又无益的相关分析吧。


关于爱国会、主教团、非法主教、地下主教的问题:

  爱国会是中方用来控制地上教会团体的工具,以“独立自主自办教会”与“自选自圣”两个法理原则去破坏中国教会,从根本逻辑上完全矛盾于天主教的神权法理原则,完全冲突于天主教内部教权的自主性与完整性。此外,中国政府还建立了一个非法的主教团,与爱国会互相配合去控制中国教会事务,两者简称“一会一团”。“一会一团”主要功能是对地上教会各级神职人员进行强制管控,至于教友层面,他们绝大部分并不会加入爱国会,但教友做为底层会众也没有相关教权管理权,不可能有效影响到一般教会事务管理权,所以,教友层面的相对自由并不会降低中国政府的相关控制力

  关于此中问题,汤汉枢机的分析比较笼统含糊。关于主教团他并没有提及。在中梵协议签订以后,当前的非法主教团是否要解散并重新成立一个新主教团,其控制权是否完全属于天主教内部掌握?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任何消息。我怀疑新主教团并不会跟中国政府实行关系脱钩,很有可能是:其成员组成将由政府与教廷各自控制一部分人选?假如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政府对天主教事务的控制仍然是公开存在的。

  接下来的问题是:以后的爱国会及其法理地位将如何存在?爱国会是否继续强制存在于教会的相关结构之中呢?各级教会神职是否还要被迫加入爱国会?如果说:爱国会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同时还要强加赋予其管理中国教会相关权力的话?那么天主教的正常地位将无从谈起,目前这些问题都很不明朗,此事关系重大。

  现在据说是爱国会将会发生一个重要变化:将会放弃“自选自圣”,只保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这问题比较重要,汤汉枢机对此极其盲目的乐观论断:没有「自选自圣」的「爱国会」已经不是过往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认为其将变成为一个无害于教会的组织。但是,保留着“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法理原则的爱国会,真的就能变成一个不再干涉或控制中国教会的无害组织吗?汤汉枢机在轻率说出这种毫无约束力的单方论断之后,他到底要如何给出合理保证呢?如果只是信誓旦旦的强调可能性,那对于事实本身是没有说服力的。这种重要法理会关系到整个中国教会的前途及安危,岂能轻率寄托在没有保证力的单方论断之上。(而接着出于刘柏年的相关消息已经完全否定爱国会将变成无用或无害组织的可能性,就是说继续保留强大的控制地位。)

  最简单的,就算不要“自选自圣”,只要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法理功能真正实行起来,肯定还是能够有效干涉并控制教会事务的。只要继续强迫各级神职加入爱国会,然后利用爱国会的法理地位去强迫他们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功能与任务,那么,中国教会将会继续被动的陷入政府意志的摇控之下,这样的爱国会在法理地位上还同样是一个可以凌架于教会之上的非法组织。

  在后面,我还将分析到所谓放弃“自选自圣”的背后玄机。此时就谈一下非法主教与地下主教的相关问题,其实这两个问题是一体两面,甚至又与爱国会及主教团问题统统联系在一起,根本上就是一体多面的归属于同一关键问题之内:即关于中国教会的控制力主要掌握在哪一方手里?其中一个事实是教廷同意将主教人选的选择权交给中方实际控制,教廷在意向中已经放弃全权自主管理的原则性底线,等于是说将会出现一个中梵共办的“中国特色”教会。而关于中梵双方在这个“特色教会”当中所占控制权的大小问题?我估计很可能会是:大体上对半分权,可能中方更多一些?

  我的判断理由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观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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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panpeter
2017-02-15 12:42:34 发表
    严肃反驳《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
      ——教友panpeter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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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2:39:52 发表
庇护十二世

(Pope Pius XII,1876年3月2日~1958年10月9日)意大利籍教宗(1939~1958年在位)。天主教会第260任教宗。[1]  原名尤金尼奥·玛丽亚·朱塞佩·乔瓦尼·帕切利(Eugenio Maria Giuseppe Giovanni Pacelli),生于罗马。任教廷国务卿时,1933年代表教廷和德国签订条约。二战后支持美国,经常和美国总统杜鲁门互通信件,表示美国在战后在世界各地的活动可取得教会的“合作”。1949年后曾多次发出通谕,禁止中国天主教徒参加红色组织。1956年匈牙利事件时,连发三个通谕,支持运动。2009年12月19日被列为可敬者。

1899年4月2日晋铎,1917年5月13日晋牧,1929年12月26日当选枢机主教,1939年3月2日当选教宗。
1901年在利奥十三世治下进入教廷工作。1905年任教廷议员。1914年任教廷非常事务部秘书。1917年受大主教职、任教廷驻德国巴伐利亚特使。1920年改驻慕尼黑。1920~1929年任教廷驻德国特使。1929年末教宗庇护十一世立他为枢机主教,授以教廷国务卿职务,10年后被推举为教宗。自从1623年以来,教宗选举以此次为最迅速简便。

1922年法西斯主义攫得意大利政权。当时帕切利正在德国,由其弟(律师)参与谈判,牺牲天主教人民党,断送推翻独裁者墨索里尼的任何可能性,同墨索里尼达成协议。根据这项解决罗马问题的办法,1929年梵蒂冈城邦成立。当时庇护十一世和许多意大利人感到如愿以偿,但是此后30年,在庇护与敌意日深的意大利独裁政权以及战后软弱的民主政权之间,都产生许多问题。1933年,教廷同希特勒德国达成的协议,主要出自帕切利德设计,他经常说这是有风险而为之,其目的是要在对怀有天主教敌意的德国社会中保留天主教的讲坛,因为希特勒对非雅利安族天主教徒进行迫害。1936年出使美国,就两国政教关系进行谈判。

1937年,教宗庇护十一世发表通谕,表示反对纳粹主义,帕切利曾参与此项通谕的草拟;帕切利曾以教廷国务卿身份向德国政府提出几十份照会和备忘录,其中对纳粹有所指摘;他在罗马接见纳粹外长里宾特洛甫时态度冷淡,出语直率;他曾严斥奥地利枢机主教西奥多·因尼策尔(Theodor Innitzer)对纳粹吞并奥地利态度软弱;帕切利当选教宗,德国反应消极;这些事都表明他对德国暴政的真正态度。有人指责他只是顾保持中立,而不发表有力的言论为受纳粹迫害的基督教徒和犹太人进行辩护。另外一些人则说,当时他如提出抗议,徒使纳粹更加残酷地进行迫害。

对伪满态度
1939年2月当选教宗伊始,即致函伪满洲国皇帝溥仪,表示中国东北之“天主教的信众们及其正当之机构”,“理应服从合法政权”,但拒绝承认伪满。

理念
庇护十二世虽不参与反对国际共产主义的运动,但是1946年他严禁天主教徒同共产党人合作。1947、1949和1950年连续批准教廷圣职部发布命令,不准天主教徒接近共产党及红色组织,违者将受绝罚处分。这三个命令在中国广泛散发,造成极大影响。中国天主教自治运动开展后,庇护十二世在1952、1954和1958年连续根据教义发布通谕,反对中国天主教会脱离普世教会自主自办。

战后,意大利政局摇摆于基督教民主党和极左派之间。庇护十二世鼓励公教进行会首脑盖达干预政治,致使基督教民主党在议会中处境困难。庇护晚年比较态度明朗地反对现代战争,表示怀疑威慑政策的正确性。在婚姻问题上曾屡次谈到安全期避孕法,但在节制生育问题上他的言论从不超越以前几代教皇所确立的界限。对于教义问题,他曾多次发表通谕。1943年发出《奥体谕》,强调教会是基督的奥秘身体;同年又有《预示圣灵感动谕》,表示希望教会重新重视对圣经的研究;1947年发出《天主的中保谕》,论述教会礼仪;1950年宣布“圣母升天”的新信条。

评价
始终在纳粹、美系和苏系之间斡旋,尽最大力量维护天主教。
共产新中国方面,视其为境外势力试图控制中国,遥控破坏革命的头号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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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2:32:05 发表
亚历山大七世

(Alexander Ⅶ1655-1667年在位)原名法比奥·基吉(Fabio Chigi1599.2.13-1667.5.22在世),罗马天主教史上239位教皇。最开明的教皇之一、宗教信仰方式的改革家和天主教本土化的先驱。1599年2月13日生于意大利罗马锡耶纳的金融世家基吉家族。是前教皇保罗五世的曾外孙。早年在家里接受宗教与私人教育。后入锡耶纳大学进修。1655年1月5日教皇英诺森十世去世后,他于4月7日当选为继任教皇,号称亚历山大七世。之后在教廷从事外事工作。1667年5月22日在罗马去世,终年68岁。圣体葬于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圣彼得宝座左侧。

1639-1651年,法比奥任教廷驻科隆使节。此间在结束三十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谈判过程中,声明不同异端分子共同议事,力诫忠于天主教的诸侯牺牲天主教会权益。但诸侯却因厌恶战争而最终向法兰西和新教徒作出了让步。1655年1月5日教皇英诺森十世去世后,他于4月7日当选为继任教皇,号称亚历山大七世。在位期间,他多次发布通谕,谴责限制教皇权力的高卢条款,反对詹森主义。

1956年,著名建筑师和雕刻家乔凡尼·洛伦佐·贝尼尼在教皇的资助下完成了圣彼得广场的设计工作,不仅可以容纳50万人进行宗教活动,而且是世界上最对称,最华美的广场。

1656年(顺治13年)3月23日,亚历山大就天主教在华教会自1628年嘉定会议以来长期存在的宗教礼仪之争发出敕谕,在充分肯定了天主教东方传教团在华传教的策略的同时,并宣布中国信徒可以参加祭祖敬孔礼仪。1657年又发布专牒,准许小比克布斯的伯尔纳德修女和圣体会的本笃系的修女一样,修持永敬仪轨。这些决定反映了他能够在不损害天主教教义的前提下,尊重不同文化传统的精神。

1658年,亚历山大又给东方传教团发了一份指令,要求传教士应使用当地的语言传教。1659年教廷圣职部(信仰宣传处)为了支持他的天主教本土化举措,也发文明确指出:“只要中国人不公开反对宗教和善良风俗,不要去尝试说服他们改变自己的礼仪和习俗方式”、“一般来说,人们都珍惜及热爱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更好,这是人之常情”及“不要因为中国人和欧洲人的方式不同而藐视他们,反而还要尽力做他们习惯的事情”同时还以必须能诵读拉丁文为条件,准予祝圣华人为司铎。在随后数年,他又面临着多次纷争。1662年,中国清世族顺治驾崩,康熙大帝开始执政,这是天主教耶稣会在华传教的黄金时代,当时传教士报告,在华住院处达42个,教堂159座,教徒总人数达24万余人。1667年5月22日在罗马去世,终年68岁。圣体葬于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圣彼得宝座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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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2:24:44 发表
格里高利一世

(拉丁语:Gregorius I,希腊语:Γρηγόριος Α,约540~604),又译格里高利一世(英语: Gregory Ⅰ),第64任罗马天主教教皇(590-604在位),中世纪教皇之父。曾当过隐修士、590年被选为教皇,595年兼任罗马行政长官,对意大利中部、西西里、撒丁尼亚和科西嘉进行政教合一的统治。自称天主的众仆之仆。他凭借敏锐的政治嗅觉,广建修道院,强制实施了宗教教规,又允许修士从事经济活动,扩大教会资产。极大地提高罗马教皇的地位而削弱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地位及职权,使得罗马教皇的地位与皇帝的地位相当。其神学思想主要遵循奥古斯丁的学说,但较少强调预定论。著有《伦理丛谈》、《司牧训话》等。

教会产业

在基督教传播的过程中,格里高利一世特别倡导在西欧各地建立修道院,作为扩大罗马教会实力的据点。6世纪末的修道院与教堂不同,是俗人依附教会过苦修士生活的团体,直接归修道院院长领导,不受当地主教管辖。修道院内教士扩建庄园,有大量土地出租,农奴进行耕种,同时经营手工业和商业。格里高利一世原是本笃修会修士出身,与本笃修会关系密切,并按该修会的规章和模式加以推广。格里高利一世领导下的本笃修道院中的本笃思想是西欧新建修道院的基本思想,对修士、修女进行严格的说教和控制。本笃思想的传播和本笃修道院的巩固,加速了西欧修道院的发展。

理财措施

格里高利一世除了从“圣彼得遗产”中获得可观的收入以外,还用一部分收入购置更多的土地,使教会地产得以无休止地膨胀。他重视商贸活动,罗马教会的经办人从欧洲向埃及运去木材,向君士坦丁堡输送小麦,又把撒丁岛的生铁运往拜占廷帝国以制造武器,还在教会领地和修道院中制造葡萄酒并输往各地。教皇的理财措施多种多样,在他手下有一批称为“教会商人”的商业代理人,都是擅长贸易和远途贩运的能手。格里高利一世在位期间的各种经济措施都为7世纪以后罗马教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基础。

扩大教权

格里高利早在未当上教皇之前,就重视在诸“蛮族”中的传教工作。在就任罗马主教后,他利用罗马城与拜占廷统治隔绝的局面,直接控制了拉文那、伊利里亚等地教会的事务,595年在亚尔勒地区又重建了教皇的代牧区。他同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签订了友好协定,罗马教会得到了法兰克的支持,也对王国一些教区中的弊端进行了改革。教皇特别重视在前罗马帝国境内所进行的传教活动,因为当时境内的大多数居民还没有信奉基督教,不仅城市里有很多“异教”信仰者,广大农村人口还普遍信仰着名目甚多的宗教。格里高利一世曾严责卡塔利亚里主教说:“由于你的疏忽,容许了那些属于你教会的农夫到今天还保留着异教信仰。……如果有这样顽固不化的农夫竟拒绝皈依主宰上帝,他必须负担着这样苛重的税款,用重税的处罚迫他赶快走上正路。”696世纪末,教皇派遣40位修道士到英格兰诸国传教,使肯特、埃塞克斯、东盎格里亚的国王先后信奉了基督教,还逐渐向其他王国扩大传教。格里高利一世曾指示传教士们,在传教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不要破坏异教神庙,而要对它洒圣水,在其中设坛,放上圣徒遗物,把基督教的仪式、节期同异教的献祭惯例结合起来,把蛮族的过去一笔抹掉是不可能的,要逐步、缓和地前进!”在扩大传教的过程中,格里高利一世还重视以武力作为后盾。他曾对非洲总督说过,为了扩大宗教据点,除了用和平方式之外,在传教难于进行的地方,也可以“发动几次战争”。据此,后来有些学者称他是“十字军”东征思想的最初提倡人。 在他生命的末刻辗转于病榻上,仍然关怀者教会的大小事情,他听说有一位主教正感受了风寒,他连忙把一件大毛氅派人送去!他在公元604年去逝,后世尊称他为“伟大的教皇”实在是当之无愧。

神学理论

格里高利一世不仅是一个很有政治才干的教皇,而且是一位神学理论家。他根据圣·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认为,一切对人有用的知识,都已包括在《圣经》中了。任何人如遇疑难,都可以从《圣经》中求得解答。所以,解释《圣经》也就成了人类最大的学问。但怎样解释《圣经》呢?他很夸耀人抽象的“灵感”,认为“灵感”一来,即便自己原来不太懂,也会脱口而出。格里高利一世曾对法兰克的维昂主教发出指示,基督教会应反对世俗知识,这一点也成为中世纪教会长期的方针。格里高利一世还写了许多宗教著作流传于世,其中有三部著作在中世纪的欧洲可谓家喻户晓。一部是《伯约记解说》(或译《道德论》),这部书是对《圣经》的诠注,也是关心教会伦理道德的教科书。一部是《论神职人员的职责》,写的是关于主教、神父们的人品和职责指南,曾被译为希腊文、英文而流行各地。还有一部是《意大利父老生平神迹对话录》,在书中他把世界描绘成充满神迹、天使、魔鬼和炼狱等情景,并有好人享乐,罪人受苦之类的宗教故事。格里高利一世对奥古斯丁关于教会的论述又有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更多地结合了大众基督教的内容。他像奥古斯丁一样认为上帝已把拣选人规定好了,但又不那么过分强调“预定论”。他认为,人得救不仅要靠上帝的恩典,而且也要靠个人的“善功”。他强调个人的主要善功就是履行教会的圣事。比如受洗后犯了罪,就要靠忏悔来补赎,灵魂便可以得救。他详细阐述了善功在灵魂得救中的作用,对中世纪基督教徒的宗教生活起了很大的影响。他还表示“圣餐”非常重要,可以救助活人和死人。关于“炼狱”,他指出这是基督教信仰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炼狱”是指善人生前罪恶没有赎尽,死后灵魂升天之前暂时受罚的场所。他要求活着的人对在炼狱中亲人的灵魂抱有一种信念:“要相信在审判之前,有炼狱的火,炼尽某些轻微的罪。”可以说,“善功”和“炼狱”的教理是格里高利一世最为重要的宗教主张,是原罪和救赎思想的深化体现。格里高利一世强调严格执行教士独身制以及教士、修士和信徒必须苦修和遵守“绝对服从”的誓120言,表示“即使当局的行为应受指责,而用暴力反对当局也是绝不容许的”。

舆论

与此同时,格里高利一世开始大造舆论,称罗马主教之位来自使徒彼得一脉相传。彼得受主命而负责照管所有教会,故罗马主教应当成为普世教会之首。从此,西方教权主义开始兴起,罗马教会当局逐渐演变为罗马教廷,格里高利一世正式宣布“教皇”的称号只能属于罗马主教,其他主教不得再称“教皇”。由此可见,格里高利一世实际上是中世纪第一位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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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56:34 发表
大圣良一世

生逢乱世,蛮族的不断入侵,西罗马帝国国力的日渐式微,加上长期存在着的社会危机,这一切都促使罗马主教,在民生和政治方面,要担当起重要的角色。

452年,教宗于曼多化城 (Mantova),与一个罗马特使团一起,会见乌里族(Unni,即匈族) 的首领阿提拉 (Attila,上帝之鞭) ,并说服他停止其侵略行动,让意大利半岛其它地方,得以逃过一劫。

455年,同样的事件再发生,这次入侵的是圳畲里高的凡达尔蛮族尹达利人(Vandali di Genserico)。虽然这次教宗良的游说行动没有成功,未能阻止尹达利人入侵罗马,但他的勇气已让人佩服不巳。455年春天,尹达利人来到罗马的城门外,开始进攻这个全无抵抗能力的城市,结果罗马被抢掠了两个星期。最后,教宗良只由他的神职培伴着,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前去见入侵者,要求他停止其劫杀行动。教宗此举至少让罗马城避过被焚的厄运,而当时城中庇护着部份受惊吓的罗马市民的圣伯多禄、圣保禄及圣若望三座大殿,亦得以逃过一场恐怖的劫掠,保存下来。

大圣良一世曾多次介入基督论问题引发的激烈争辩,迫切地意识到自己作为伯多禄继承人所肩负的不同责任。他所担当的角色,在教会中是独一的,因为正如良自己在他其中一篇讲道中所说:「一切要传给所有宗徒的,都托付给一位宗徒」(83,2)。因此,不论在何处,西方也好,东方也好,身为教宗,要懂得在不同情况下,谨慎地、同时坚定和明智地、透过自己的书信和特使,作出介入。如此一来,可以让大家见到,为了能够有效地为基督唯一的教会的最大特性 — 共融 — 服务,无论是以前,或是今日,罗马首席权永远不可或缺。

讲道约保留100篇,全部以简明优美的拉丁文写成;其次是他的书信,大约有150封。这些作品不但让我们看到这位教宗,如何透过不断的教诲和书信往还,在爱德中为真理服务的伟大的一生,也展现出他的神学家和牧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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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51:18 发表
西尔维斯特一世,(生卒年不详),意大利教士,於314年1月至335年12月31日在位为罗马教皇。他与君士坦丁大帝相处友好,并合作召开了意义深远的尼西亚会议。

亚历山大里亚司铎阿里乌(约250-336在世)318年发表演说,反对“三位一体”教义,认为圣子耶稣有人性,属于受造之物,低于上帝和圣父,还谴责教会占据大量地产,否认教会有无限权威。他的观点受到不少教士和信徒的拥护,引起了基督教内部的争论,妨碍了帝国对教会的利用。

拜占庭帝国皇帝君士坦丁一世为解决阿里乌问题,下令325年夏天在尼西亚城举行宗教会议,与会代表300多人,但只有6名西部的代表受邀请,包括西尔维斯特一世的两名亲信长老,这两人对皇帝极尽阿谀奉承之能,给皇帝留下了良好印象。

尼西亚会议强烈谴责了阿里乌,开始了对异端的迫害,但没有承认罗马教区有超越别的教区的地位。会议后,君士坦丁更加独断的控制基督教教会,主教区按行省地区组织,省府主教为该省教区首脑,这意味着教阶制度日益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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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44:56 发表
乌尔巴诺一世,又译作乌尔巴诺一世,伍朋一世;罗马主教,罗马天主教第17任教宗(222-230).

根据早期的《教宗实录》和教会史之父优西比乌(Eusebius)的记载,乌尔班一世生于罗马城;公元222年10月14日,教宗加里斯督殉难;乌尔班一世旋被推举为教宗。

乌尔班一世时期,社会环境相对自由,基督徒人数平稳的增长,教会内部分歧依旧是最重要的问题,自立教宗的教父(SaintHippolytusofRome)攻击加里斯督教宗,主张告解圣事的严苛性和限制性。乌尔班一世继承了前任的政策,主张教会有权赦罪,同时对于依波理的分裂团体进行了谴责。乌尔班一世曾经颁布弥撒中关于捐献的法令,阐述奉献的重要性;他还规定使用纯银制作教会礼仪中的圣器;传说,他曾经为圣女则济利亚(St.Cecilia)的丈夫以及弟弟施洗(两人为殉道圣人)。

根据教会传统,乌尔班一世于公元230年罗马皇帝亚历山大·塞维鲁执政时期殉道。埋葬于加里斯督墓穴。

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的礼仪改革以前,罗马天主教于每年的5月25日纪念这位圣人。自中世纪以来,乌尔班一世被认为是田野和庄稼的主保圣人;在奥地利和德国,乌尔班一世还被认为是葡萄种植者的主保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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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40:54 发表
圣维克托一世(Pope Victor I,?—199年7月28日),又多翻译为“维克多”、“维笃”;基督宗教早期教父,罗马主教;罗马天主教第14任教宗(189年5月26日—199年7月28日)。

教父圣热罗尼莫(耶柔米)称赞维克托为教会历史上第一位拉丁教父。他生于罗马帝国非洲省(即今北非);父亲名叫费利斯;在埃留提利乌斯教宗之后,继任罗马主教。他曾经颁布命令,同意信友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江河、沼泽、湖泊、大海等水源为皈依者付洗;他还大力的推动西方教会的拉丁化,将弥撒等重要礼仪的语言由希腊语改为拉丁语,于减少东方教会传统的影响。

公元第二世纪晚期,维克托一世决心解决困扰东西方教会的复活节日期推算问题;为此,他号召全体教会分区举行主教会议;根据第四世纪欧瑟比(Eusebius of Caesarea)查阅耶路撒冷教会档案的记载,在罗马,由教宗本人主持整个意大利地区会议;在里昂,由主教圣依肋内(Irenaeus)主持,代表整个高卢地区教会;在本都(古王国名,位于今黑海南岸),由主教斐麦(Palrnas)主持,代表小亚细亚东部教会;在厄弗所,由厄弗所主教鲍里克(Polycrates)主持,代表小亚细亚西部教会;北叙利亚地区会议在埃德萨(今土耳其东南部乌尔法)举行;巴勒斯坦地区教会于凯撒利亚举行;其他未举行会议的地区,则通过信函进行联系。

经过会议与全体主教的讨论,除厄弗所地区会议外,全部赞成拉丁教会的推算方法;为此,维克托与厄弗所主教鲍里克之间进行了信函的讨论,最后未说服鲍里克。教宗特颁令全教会,给予鲍里克以“取消管辖权”的处分,因而引起了普世教会的震惊。后来,在里昂主教圣依肋内以及群众代表的劝说下,双方重归于好。这是早期教会罗马主教维护伯多禄首牧权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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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35:47 发表
庇护一世(Pope PiusI),又译作比约一世,碧岳一世;罗马主教;天主教第10任教宗(140-155)。根据最古老的《教宗实录》以及《慕辣托黎书目》残卷的记载,庇护一世出身于获得自由的奴隶,大约于公元1世纪晚期生于今意大利北部的阿奎莱亚(Aquileia);其兄弟名叫何尔马,著有默示录文体《何尔马牧者》。

传说,庇护一世确定了复活节的日期,建立了罗马城最古老的教堂圣布田西雅堂(Santa Pudenziana),并和圣犹斯定一起坚定的维护教会信仰,反对的马西翁(Marcion)、华伦丁(Valentinus)等诺斯底派人士;最后于马可·奥勒留皇帝时期殉道。

在1969年以前的特伦多拉丁礼书中,罗马天主教会于每年的7月11日纪念这位教宗;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期间,对原有礼仪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如今,庇护一世的名字已经被从新版的弥撒经书中删除,仅仅保留给罗马地方教会以及特定的修会团体给予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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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32:08 发表
在《汤汉枢机:从教会学角度展望中梵交谈》一文中,论述了中梵关系的相关理解与构想,其中内容在表面上看起来有那么一些理性,乍看之下很容易令人迷惑,并可能得到一定认同。但是,如果认真的全面思考一下,就能发现很多不足与错误之处,首先,汤汉枢机在“主教任命权”所涉及的神权原则上就没有坚守必要的护教底线,基本上认识不到当中的严肃法理问题,这是最主要的硬伤与错误。其它次要的错误问题在后一部分也会有所讨论。


关于主教任命权的核心问题:

  关于主教任命权及其背后教权的法理关系问题,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只是中方从天主教内部分割掉最终任命权之前的人选提名权部分,好象问题不大,因为这些经过中方甄别认可的主教人选是否会得到教廷选定并最终成为主教,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教廷手上,这问题很大吗?外人出于盲目或者恶意肯定会认为没问题。但是,对于教会内部立场上的法理逻辑来说,这样真的等于是教权完整性被严重分割破坏和侵犯,因为教会将失去相关神职圣召源头上的自主选择权,这其中的重点就在于圣召人选上的自主选择权被外来意志所破坏和架空,是教权意志的相对丧失。

  如果说,教廷只能被动的从经过中方所选择并提名的人选范围当中去选定自身中意的主教人选,那么,这等于是人选环节上相关教权意志行使权已经被人为破坏和窍取,等于是将教权意志的控制权从教廷手中转移到中国政府手中交由其掌握,虽然只是涉及到人选环节这一部分,但那部分权力也是属于整体教权是否得到有效行使的必要性部分。其实,就算只是部分人选的控制权也是无法容忍的,何况还是全部人选的控制权呢?因为这种涉及选立神职的教权也必须是完全属于教会内部的意志,这完全是出于教会所信仰的天主在神权意志上的教导原则,教权绝对不可能交由教会外部权力意志去加以干涉或者控制,否则将构成对于天主神权意志的不敬及侵犯,也构成对教会层面的教权意志的分割性破坏与侵犯。

  而且,这也会涉及圣召人选来源条件上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这主要是指主教人选必须具备令人可信的必要能力,同时其圣召的意志来源必须是出于正当响应天主的牧养责任召唤,而不能是与此无关的其它外部意志的动机,这是为了防范撒旦意志对教权的侵犯与利用。关于圣召来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是后续主教人选得以确立之前的绝对必要条件,如果这些前提条件不能成立,则后续步骤也就无法继续成立。

  所以说,在主教人选环节的背后隐藏着极为重要的法理关系,其中不但是涉及到现世教会和教廷管理层的相关教权及其护教责任,在源头关系上又涉及到天主神权是否能够有效结合并临在于整个教会教权上的重要机理。教会权力绝对不可能脱离于天主神权的意志而独自存在于这世上,脱离于神权授权支持的教权将仅仅是一种无关于神权的世俗权力,将是对天主神权的破坏与侵犯。因此,教权行使意志上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是极其重要的,教会管理层对教权自主性与完整性的绝对行使以及维护,其背后原因正是为了保证天主神权的绝对行使,教会管理层绝对不应该无视这一层极为严肃的法理关系,这是为了保证并证明天主神权相对于整个教会的有效授权关系。  

  从原则上去说,主教任命权的相关行使意志来源绝对不可以来自于教会外部,必须是完全出自于教会内部配得上此正当权力的管理层,虽然耶稣基督明确授权宗徒们全权管理并使用被授予的神权,但却不是说宗徒们在接受这种管理权和使用权之后,还有进一步超越于天主意志之外的非法处置权:比如说违反天主意向私自将教权分享或分割出一部分交给教外之人管理或使用,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到天主允许的一种非法权力转移。一旦教会管理层这样做,就等于是在守护神权责任上的严重过失。主教任命权的法理关系及其要害即在于此,其使用逻辑必须完全符合启示教义的原则。

  再说,耶稣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原本是一种出自于天主神圣意志之上的圆满宗教,并非是一种借由人力意志所自造的世俗宗教,天主神权原本就是一种完整的权力,绝对不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权力。进一步说,真神天主即不需要也不可能允许被造的人类再另外为他的神权去添加半点法理支持,就是说,绝对不能寻求外部的世俗权力去为教权再次添加授权。就连在圣经上出于人心意志去添加一个字都不可以,又什么可能允许外部权力去为神权本身再另外添加世俗法理支持呢?要是那样想的话,就等于是完全否定了天主神权的完整性与神圣性,是对全能天主的亵渎与侵犯。真神天主岂容人类意志去质疑他的神权,又岂容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并接管他的神权。

  当教会内部行使教权时,绝对不需要也不能去征求任何教外人的同意,同时不能将教权联合于外部世俗权力与教外人一起使用。正所谓: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这主要是指“主教双重承认”的相关认识性错误,双重承认的现有模式仍然是非法及错误的。只有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承认及祝圣才是合法并完全纯正的,必须坚持拒绝外部权力所加以承认的祝圣名份,这样才可能去接受纯正的由教会内部单方面全权选立的祝圣身份。如果是先被外部权力单方祝圣,就要先放弃此祝圣身份,才可能再从头去接受教会内部单方面的自主祝圣;如果是已经先由教会内部单方祝圣,然后再去增加接受外部权力的非法承认或祝圣,那就等于是破坏掉原来合法的教会内部祝圣身份,还是必须再放弃掉外部的祝圣名份,才可能借着宽恕净化去恢复原有的内部合法祝圣身份。

  对于神权及教权的法理分析主要就是以上内容,教权出于神权的授权支持,教权是指教会对于神权的使用权及管理权,教会在接受基督授权以后还同时产生相应的护教责任。因此,在责任上教会自身绝对不能允许世俗权力意志去窍取或分享教权的权柄,那样等于是允许世俗意志去向全能天主争权或分权,是去挑战天主的权柄,并去得罪于天主,也是允许撒旦间接利用世俗意志去侵犯天主神权。这样岂不是一种很明显的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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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31:51 发表
亚历山大一世(Pope Alexander I),又翻译为“历山一世”,早期罗马主教,天主教认为他是历史上第6任教宗(约106-约115)。

根据《教宗实录》的记载,亚历山大是罗马人。传说,他规定了祝圣房子以及祝圣圣水的礼仪,尤其是要求在祝圣圣水过程中加入食盐,用以驱逐邪魔。他还颁布命令,在弥撒礼仪中加入了所谓的“Qui pridie”,即特定的意向经文;在他的任期内,他祝圣了5名主教、6名司铎、2名执事。

关于教宗的逝世没有留下任何记载;传统上认为,他是因教难而被斩首殉道的。地点在古罗马城东北部郊区的诺曼塔纳大道(via Nomentan)。随同教宗殉道的,还有一位叫Eventius的司铎以及名叫Theodulus的六品执事。

有部分资料和传说记载,亚历山大教宗在监狱里,曾彰显奇迹;使监狱看守Quirinus of Neuss以及其姐Balbina皈依;还有的传说描述,他曾经使罗马总督以及他的整个家族皈依。但以上的故事都无法考证其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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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1:21:34 发表
来个正面的

克雷芒一世
根据《教宗实录》以及其他资料的记载,克雷芒生于罗马城,具有犹太人的血统,是罗马皇族弗拉维·克雷芒的奴隶,后被释放;但也有的资料认为,他是罗马皇室宗室,是弗拉维·克雷芒的亲戚。克雷芒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很强的文学修养,经圣伯多禄劝化皈依,曾长期追随圣伯多禄(圣彼得)、圣保禄(圣保罗)在外传教,在罗马教会担任文书的职务;在新约圣经的斐理伯书第4章第3节中曾经提到过他。传说,他后来被宗徒之长伯多禄祝圣为主教,负责管理犹太人基督徒的会堂。在圣伯多禄、圣保禄被捕殉难时,他和圣史路加以及圣李诺、圣格肋多等门徒都在附近。并殓葬了两位宗徒。并在圣格肋多之后,继任罗马主教。教父圣依肋内在《驳斥众异端》中称赞他为“曾亲眼看见伯多禄保禄二位宗徒,与他们谈话,他的耳朵中仍保存着宗徒的话,他的眼前仍有着宗徒的榜样”。

克雷芒是继宗徒时代之后第一位伟大的教父。在其担任罗马主教时期,格林多地方教会发生内部纠纷,部分青年神职和信友联合驱逐了由圣保禄祝圣的主教福都纳(Fortunatus)。为此,克雷芒曾派遣两名司铎前往进行调解,同时以罗马教会的名义致信格林多教会,即著名的“克雷芒致格林多人前书“;教宗呼吁他们在平安内和好,以谦虚和兄弟之爱,更新信仰的德能;各人按照所接受的召叫,履行自己的职务。这封书信,是早期教会的重要文献,长期被置于和圣经同等的地位。直到第五世纪,在北非的许多地方教会,仍然在礼仪中进行宣读;此外,署名克雷芒的作品还有《克雷芒致格林多人后书》、《宗徒法典》以及《伯多禄启示录》等书籍,但是是克雷芒所做的可信度很低。

根据公元第四世纪的希腊语的《殉道圣人录》(Acts of the Martyrs)中的记载,克雷芒在图拉真皇帝执政时期被捕,后被发配至黑海的克里米亚半岛采石场服苦役。有感于囚徒的困苦以及缺水的艰难,祈祷而使清泉涌出。这个奇迹使得大量的囚徒和异教人士皈依。为此,激怒了皇帝;被守卫用磨石击昏,捆绑在船锚上投入大海而殉道。

公元第9世纪,“斯拉夫人的宗徒“圣济利禄(Ss.Cyril)在克里米亚半岛传教过程中,发现了圣克雷芒殉道的磨石、船锚以及圣髑;公元869年,济利禄将这些圣物带往罗马,被教宗哈德良二世放置于圣克雷芒大殿(宗座圣殿)的祭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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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0:33:56 发表
比烂

英诺森八世
由于他生活奢侈腐败和屡次兴兵,使得教廷财政常常缺钱,有时甚至典当教宗的三重冠和教皇的其他宝藏。使得出售神职和赎罪卷之风越演越烈。敛财、出卖教廷神职,与教廷堕落形成恶性循环,教会神职人员整天公然泡在赌场里。英诺森八世的儿子仗势霸占商人的妻子,恬不知耻地公然控告一个天主教徒,在赌博中骗走了他4万金币。在英诺森八世管理下的罗马,6万居民中,娼妓近7000[1]  ,妓院交款成了教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英诺森八世时代,枢机主教中歪风邪气达到顶点,1491年狂欢节上,他们互赠载满了化妆华丽的演员,歌手和小丑的凯旋车,吟诵不堪入耳的下流诗句。赎罪卷的贩卖,更到绝顶荒唐令人发指的地步。一本出自1470-1520年间的赎罪卷价目汇编,反映了当时教廷腐败之一斑,其中写道:“谁若杀害了父母、兄弟、姐妹、妻子或其他任何一个亲属,只要交纳5到7个土耳其金币就可以洗涤罪恶。如果一个人同时参与谋杀数人,只要交纳131枚利威尼、14个苏和6个杰尼叶,就可以免于任何惩罚。谁若杀害了妻子并想另娶,要交纳8枚土耳其金币或2枚杜卡特,便可以获准。与亲母和姐妹淫乱,或与近亲中任何女子淫乱,或与教母淫乱、血亲相奸,视具体情况另定。可见在教廷眼里一个人只要有了钱,世间的一切罪恶,羞耻都不存在了[2]  。

英诺森八世有众多儿女,当时罗马的一首歌嘲笑地说:“他产了八个无用之子,以及同样多的女儿,他真的可以被称为罗马神父”(拉丁语:Octo nocens pueros genuit, totidemque puellas; hunc merito poterit dicere Roma patrem)。他也大量使用裙带关系,为自己的亲人谋权图富。英诺森八世有许多非常激烈的批评者。其中最有势力的是多明我会教士萨沃纳罗拉,萨佛纳罗拉非常激烈地批评教皇国的腐败和奢侈。由于萨佛纳罗拉正确地预言了英诺森的死日,这使得他获得了许多追随者。当时的一本反教宗的野史《罗马城日记》(Diarium urbis Romae)记载了许多关于英诺森的轶事,其中包括他死前命人割开三个十岁的童男的动脉来为他输血以获取这些童男的青春。但是这些报道没有第三资料的证实[3]  。死后由教皇史上最无耻的亚历山大六世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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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0:19:07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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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方济各,你不喜欢教宗享有对主教的任命权,你可以像本笃十六一样下台就是了,没有必要非要把天主教弄的四不像你才满意。到时候你死了,天主教依然要存在。瞎眼的方济各,你天天希望建交,可在中国这个人权,自由和民主稀缺的地带,中梵建交屁事不顶。想想自己该干什么吧方济各,阿根廷人的爱出风头在教会内不好使。

想做英雄的变成狗熊了,想流芳百世的,变成了余臭万年。方济各已经登上了历届教宗受骂再多的宝座了。

我所知道的方济各教宗的几点错误:
一、叫四匿名专家提案,接受同性恋和离婚者再婚者可以领圣体。
二、回答记者讲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也需要女人。
三、去参加裂教500年纪念日。
四、讲劝人改教是犯罪。
五、为茹达斯抱不平。
六、任命在祭台上唱红歌而又有女人的神父为主教。
七、若把任命主教的神权交一半给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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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5 10:12:58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教廷方济各,你不喜欢教宗享有对主教的任命权,你可以像本笃十六一样下台就是了,没有必要非要把天主教弄的四不像你才满意。到时候你死了,天主教依然要存在。瞎眼的方济各,你天天希望建交,可在中国这个人权,自由和民主稀缺的地带,中梵建交屁事不顶。想想自己该干什么吧方济各,阿根廷人的爱出风头在教会内不好使。

想做英雄的变成狗熊了,想流芳百世的,变成了余臭万年。方济各已经登上了历届教宗受骂再多的宝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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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10:08:00 发表
在线不是登过文章了,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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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09:10:26 发表
不是吧,我看信德网上登汤汉主教的这篇文章了,不信的亲自去看,在特稿栏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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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07:48:27 发表
教廷方济各,你不喜欢教宗享有对主教的任命权,你可以像本笃十六一样下台就是了,没有必要非要把天主教弄的四不像你才满意。到时候你死了,天主教依然要存在。瞎眼的方济各,你天天希望建交,可在中国这个人权,自由和民主稀缺的地带,中梵建交屁事不顶。想想自己该干什么吧方济各,阿根廷人的爱出风头在教会内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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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7-02-15 07:21:11 发表
看了这篇文章总觉得习近平一上台,仿佛又会重返文革!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去爱国。我并不是反对爱国,而是对那些极端方式的爱国很反感,总觉得爱国也不应该排外!记得从前电视剧八九十年代,到00年代都有很多韩剧,日剧,欧美剧看。到了现在全都是国产剧,就感觉中国很排外。打个比方:中国的社会是分裂的,本身在国内存在爱国贼和卖国贼。其实卖国贼倒不是贼,因为没有闯祸,而爱国贼才是真的贼,比如肯德基闹事啦。闯了很多祸。多说我也不想说了,每天晚上听听正定教区的贾神父讲道,贾神父经常说,天主给魔鬼的考验期是定了期限的,等到期限一到立刻就会停止,从此教会会复兴。还有法蒂玛圣母显现时曾说过,共产主义到了最后也要走向灭亡。只是现在时辰未到。教宗方济各说:所有的一切需要对话,对话在对话。只有遇到试探时不要对话,而且需要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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