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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理中生活  马达钦神父

天主十诫之第八诫“勿妄证”  一、第八诫的意义与背景。


 英语有句俗谚说:诚实是最好的策略。但是今天的社会,奉行这个原则的人似乎是愈来愈少了。“撒点小谎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是这样啊”,或者“这样做又没有什么害处”,这些都是人们歪曲事实所用的藉口。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同意,不是创建在“事实”上的社会,是一个危险的社会。在较小规模的社会团体,例如家庭中,诚实就更重要了。能够信赖另一个人所说的话,是创建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互相沟通的基础。如果这个说法在世俗世界中能够成立,那么在宗教的领域中岂非更有道理?真理是神圣的,因为“天主是一切真理之源”。天主藉第八诫呼吁祂的信徒要做维护真理的人。
  “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这句人人耳熟能详的话,帮助我们了解此一天主诫命的历史背景。单据犹太法律,上法庭作证的人,一定要说实话,这是非常重大的责任。这个原则到今天仍然适用,但是当时的法律制度跟现在的制度有很大的不同。在过去,如果发现了犯罪或不公义的行为,就请一位以色列长老担任判官。而任何一位男士都可能被请去作证。法庭可根据两位证人的证词立刻判决,而且马上执行。第八诫就是为了保护受审判的人,不受不实的指控连累。为了让证人了解不说实话的严重性,法律要求证人,如果被告被判有罪,证人必须亲自把被告推下山或把一块巨石从被告身后推下去。如果是比较轻微的罪,又发现证人说谎,证人可能被判与被告同样的处罚。因此说实话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责任。
  在新约中,耶稣也常常在讲道中强调,要重视真理。耶稣更亲自以所言所行,具体地表现出真理。在耶稣基督身上,天主的真理全部彰显出来了。弛宣称自己就是“真理”,并许下凡是居住在真理中的人,必会得到生命(参见若17)。圣史若望还强调,说真话的人竟因为假证人的伪证而被处死,这是何等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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