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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传教工作法令(AD)

第三章 论地方教会


论新生教会的进展 

    19  几时教友团体已经深入社会生活,和当地文化相当和谐,并享有相当的稳固基础,即可说是建树教会的工作在那一个人群中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就是要拥有一批本藉的司铎、会士和教友,虽则其数量可能仍不敷用;并享有必需的职务与机构,使在自己的主教领导下,足以维持并发展天主子民的生活。 

    在这些新生的教会内,天主子民的生活,应该在根据本届会议的规则而革新的教友生活的各种场合,走向成熟:就是说,各种教友团体日益有意识地变成信德、礼仪及爱德的活泼团体;教友们以其公民及宗徒身份的活动,努力在社会上建设爱德及正义的秩序;适当而明智地运用大众传播工具;家庭藉着真正基督化生活,变成教友传教以及司铎和修会圣召的苗圃。最后,以配合得当的要理课本,讲授信仰;在适合民族天性的礼仪中,表达信仰;并以适度的法律规范,把信仰灌输在当地的优良制度及风俗中。 

    每一位主教偕同其所属司祭团,应该日益充沛着基督和教会的意识,与普世教会声息相通。新生教会要和整个教会保持密切的共融,把整个教会传统的要素和自己的文化联结起来,藉着活力的交流,来增强奥体的生命(一)。所以,凡足以促进和普世教会按此意义而共融的各种神学、心理及人文的要素,都要加以培养。 

    这些(新生的)教会,多数是处于世界的贫寒地区,通常很缺少司铎,物质的供应也很缺乏。因而极需整个教会的经常不断的传教行动,来提供援助,特别用以发展地方教会,并使教友生活趋于成熟。这种传教行动也应该援助那些久已建立,而仍处于一种衰颓或脆弱的状态之下的教会。 

    可是这些教会应该建立共同的牧灵热诚和适当的事业,藉以使教区神职及修会的圣召增多,更妥善地加以甄别,并且更有效地加以培育(二),俾能逐渐自给自足且援助他人。 

    论地方教会的传教工作 

    20 地方教会既然应该完善地反映整个教会,就应该深自瞭解自己也是被派遣给那些居住在同一地区内,而尚未信仰基督的人们,要以各个信友以及整个团体的生活见证,作为向他们介绍基督的标记。 

    此外,为使福音广被众生,尤其需要宣道的任务。首先,主教应该是信仰的先驱,把新的门徒导向基督(三)。为能善尽这项卓越的任务,必须深深了解所属羊群的环境,及其同胞对天主的真正观念,同时要细心注意到所谓的都市化人民的流动性,以及宗教中立主义所引起的那些变化。 

    本地司铎要热烈地承担新生教会的福音工作,和外国传教士协同工作,和他们形成一个司祭团,集合在主教的指挥下,不仅要管理教友,举行恭敬天主之礼,而且要向教外人宣讲福音。要把自己准备妥当,而且遇有机会时,要慷慨献身于自己的主教,到本教区辽远偏僻的地方,或者到其他教区,开辟传教工作。 

    修士修女们、教友们也要对其同胞,尤其是贫困者,怀着同样的热诚。 

    主教团要设法按期组织圣经学、神学、神修学、牧灵讲习班,志在使神职人员在时代的千变万化中,获取更完整的神学及牧灵方法的知识。 

    除此以外,要谨遵本届公会议的一切规定,尤其在司铎的职务与生活法令中所规定者。 

    为能完成地方教会的这项传教工作,需要按照每一教会的情形,及时准备适当的教士。因为人们日益走向社团方式,各主教团极宜集思广益,和这些社团建立交谈关系。假如在某些地区有些人群,无法接受公教信仰,是因为他们不能适应教会在当地所表现的特殊型态,那就应该采取特别方法解决这一问题(四),直到所有基督信徒都能集合在一起为止。如果宗座有专为此一目的而准备的传教士,每一位主教就该邀请他们到自己的教区,或者欣然接待他们,并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 

    为能使这种传教热诚在本国同胞中发达,新生教会极宜从速参加整个教会的传教工作,她们虽然仍缺少司铎,却也派出传教士到各处去传播福音。当这些教会也主动参加对其他民族的传教活动时,她们和整个教会的共融也就达到了某种程度的饱和点。 

    促进教友传教 

    21 除非有名实相符的教友阶层和圣统在一起,并协同工作,这个教会就不能算是真有基础,就不算完整地生活着,就不是基督在人群中的完美标记。没有教友的活力表现,福音就不能在一个民族的思想、生活与活动中深深扎根。所以,在一个教会的建基之初,就要极其注意组织成熟的基督化的教友阶层。 

    原来一般教友完全属于天主的子民,同时又完全属于公民社会:他们属于他们所出生的国家,他们在受教育时开始分享这一国家的文化富源,他们以多种社会关系和这一个国家的生命相连结,他们在自己的职业上以自己的努力,促进这个国家的进步,他们以国家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并力求解决;他们也属于基督,因为他们因信德及洗礼重生于教会内,为的使他们以新的生活及工作属于基督(参阅格前:十五,23),为在基督内把一切归于天主权下,终使天主为万物中之万有(参阅格前:十五,28)。 

    男女教友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家庭内,在自己的社会阶层里,在自己的职业范围内,必须以言以行,为基督作证。他们必须要表现出是按照天主而受造的,具有真实正义和圣善的新人(参阅弗:四,24),他们要遵循本国的传统,在祖国的文化与社会范围内,表现这种新的生活。他们应该瞭解这个文化,医治保存这个文化,按照新的环境加以发展,最后要在基督内使之完美,好让基督的信仰教会的生活,对于其所处的社会,不再是外国的,而要开始深入社会并转移风气。他们要以诚恳的爱德和同胞合作,好能在他们的交往上,表现出从基督奥迹中所流露的天下一家的新关系。教友们还该在同居共处的人中间,散播基督的信仰;这项责任所以严重,是因为很多人如果没有接近教友,就无从听到福音,认识基督。并且在可能中,教友们要准备妥当,和教会圣统更直接的合作,去履行宣布福音、传授圣道的特殊使命,以增强新生教会的力量。 
教会的职员们要器重教友的传教活动。要训练教友们,使他们以基督肢体的身份,明白他们对众人所负的责任;按照教会宪章及教友传教法令的精神,使他们深深体会基督的奥迹,并要教给他们实际的方法,在困难中辅助他们。 

    所以,牧人及教友各守自己的岗位与责任,整个的新生教会提出同一活泼而坚强的基督的见证,使之成为藉基督而来临于我们身上的救援的显明标记。 

    统一中有变化 

    22 天主的圣道就是种籽,在天降甘霖所灌溉的良田内发芽,吸收养分,加以变化,而同化为自己的东西,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的确,就像基督取人性的计划一样,生根于基督、建基于宗徒的新生教会,把基督所继承的各国的全部财富(参阅咏:二,8),都纳入奇妙的交流中。新生教会,从所属各民族的习惯传统、智慧道德、艺术科技中,把那些足以称扬大造的荣耀、阐发救主的恩宠,并使教友生活走上轨道的事物,都全盘承受过来(五)。 

    为实现这项计划,必须在每一个所谓大的社会文化区域内,发起神学的检讨,就是在整个教会的传统前导之下,把天主所启示而记载于圣经内的史迹和语言,又经教父们及教会训导当局所阐述者,重新加以新的研究。如此可以明白看出,注意到各民族的哲学与智慧,经过什么途径,信仰可以寻找理智;又可以看出各民族的习俗、生活的意义,以及社会秩序,如何能够和天主启示的道德相协调。这样就会找到在整个教友生活的范围内,进行深度适应的道路。这样作法,将会避免一切混合主义及虚伪的立异主义的踪影,基督生活将会符合每一个文化的天赋特性(六),个别的传统和各国的优点,在福音光照之下,将会被纳入大公的统一中。只要使伯多禄圣座的首席权保持完整,使之主持整个的爱德公会(七),新的地方教会,装饰着自己的传统,便要在教会的共融中,占有自己的位置。 

    因此,值得期望,而且极合时宜的一件事,就是使各国主教团在广大的社会文化区域内,彼此联合起来,同心协力,来实践这项适应计划。 
  
    附注.第三章 
  
    (一)参阅若望廿三世Princeps Pastorum通论(AAS 1959, 838)。 

    (二)参阅“司铎的职务与生活”法令:11;“司铎之培养”法令:2。
 
    (三)参阅“教会宪章”:25。 

    (四)参阅“司铎的职务与生活”法令,10:只要传教活动的合理执行,有所需要,为便利不同社会阶层的特殊性质的牧灵工作,预计将成立人位管理制度。 

    (五)参阅“教会宪章”:13。 

    (六)参阅保禄六世于乌干达殉教者列圣人品典礼中的演讲(AAS 1964, 908)。 

    (七)参阅“教会宪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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