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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圣化信仰生活的方法

第十章 其它礼仪的举行


第一节 类似圣事或圣仪
 
类似圣事或圣仪是圣教会仿效圣事的圣号、复加教会的祈求降福人或物或地方所行的礼仪,使之从天主获得各种恩宠。
 
类似圣事或圣仪是谁立的?
 
类似圣事或圣仪是圣教会立的,因为救主基督曾授予宗徒们施行降福及驱魔的权能,向某些人或物或地方覆手降福,乃为求主为他们驱除一切邪魔影响,赏赐他们获得天主的神形恩惠。类似圣事或圣仪的成立,需要教会的祈祷、覆手划十字圣号和洒圣水的礼仪。
类似圣事或圣仪并不直接赋与圣神的恩宠,而是藉教会的祈祷准备人接受此恩宠,帮助人同此恩宠合作。
 
礼仪的各种形式
 
圣仪分为降福人、降福物、降福为保护人之圣物及降福为主所用之圣物的区别。任何降福都是赞颂天主和祈求天主,为获得祂的恩惠。基督信徒在基督内,确能接受天父的各种属神之祝福(弗一3)。为此教会藉着呼求基督的圣名和划十字圣号分施降福。有些降福有持久性,产生把人奉献于天主的效果,或产生保存物品或地方为举行礼仪之用的效果。
1.在降福人中(晋铎礼除外)有降福男女隐修院院长、降福奉献于主的贞女、降福修士修女发愿、降福在教会担任某些任务者,如读经员、辅祭员、传道员等。此外尚有降福病人、降福喉咙(二月三日圣伯拉削瞻礼)、降福产妇(生产后四十天)等。
2.降福为敬主所用之圣物,如降福祈祷所、祭台布、祭衣、蜡烛、香炉、堂钟等。
3.用圣油祝圣之圣物,如祝圣圣堂、祭台、圣爵、圣盘等。
4.降福保护人所用之圣物,如降福圣水、圣灰、圣枝、苦像、圣衣、圣牌、圣像、念珠等。
5.降福教友们所用之物,如降福房屋、店铺、汽车、食品、收获、工地等。
教友们常用之圣物,为苦像、圣像、圣牌、圣衣、念珠、圣水等。
 
为降福圣物教友该做什么?
 
教友自教会用品供应社,购得苦像、圣像、圣衣、圣牌、念珠等物品后,在佩戴或使用前,要去请本堂神父施行降福,然后再佩戴使用,始能藉教会之降福转求,获得上主的恩惠;同时佩戴圣物之教友,亦须向上主怀有诚恳依恃之心及孝爱之情;这样,天主的恩惠,在他的心灵里才能发挥出更大效能。
 
谁有施行圣仪之权?
 
施行圣仪之权,有的属于教区主教,有的属于堂区神父。用圣油祝圣圣堂、祭台、圣爵圣盘之权属于教区主教,或由教区主教委托其他主教施行祝圣;施行其他圣仪之权,不论对人、对物、对地,堂区神父都有权施行祝福。
教区主教和堂区神父常该注意教友们的虔诚类型和民间信仰,他们对圣物的表达方式是多方面的,各时代也不同,比如有的着重敬礼圣髑、有的强调朝拜圣所,有的偏重佩戴圣衣圣牌。为支持、赞助民间宗教虔诚,必须加以牧灵上的分辨,有时需要予以净化或改正教友们因无知所产生的偏差,此分辨任务,须由当地主教,遵照教会的规定,负责审断执行。
 
第二节 教会的驱魔之权和任务
 
几时教会因耶稣基督之名,公开用权能保护一个人,反对恶魔对他的纠缠,使他摆脱魔鬼的控制,称为驱魔。耶稣公开传教时曾驱魔多次,教会从祂获得了驱魔的权能和任务。单纯形式的驱魔,在人领洗时已为他举行了,在授洗礼仪中有驱魔之礼,由付洗神父为领洗之人举行、驱除恶魔对他的一切影响。大礼式的驱魔亦称大驱魔,只有由主教授权的神父才能执行,他必须慎重进行,严格遵守教会的规定。驱魔着重驱走魔鬼或魔鬼的影响,必须藉重耶稣托付于他教会的神权。
附魔与精神病大不相同,后者属于医学的范畴。最重要的就是在驱魔前要调查清楚,证实是魔鬼在作祟,而不是在患病。
 
第三节 教会的丧葬礼仪
 
教会的丧礼不给亡者付圣事,因为他已逝世;却为亡者举行一教会丧礼,为表示与他共融,使他参加为他举行丧礼的团体,向他宣报永生。
按教会礼仪丧礼可分为三部分举行,正符合丧礼的三个地方,即家庭、圣堂和墓地。此进行程序包括着四点要义:
1.接待亡者的亲属:由信德的致侯开始,用安慰和希望的言语接待他们,请他们共同祈祷,也聆听永生的话。一个教友的死亡,远超过现世希望的事故,他引导教友进入信仰复活的基督之希望中。
2.讲道的礼仪:在丧礼中,讲道的礼仪要求很用心的准备,因为在参加丧礼的人群中,可能有些冷淡的教友或教外亲友,在这种境况下,讲道不该是歌功颂德的吊辞,而是在复活基督的光照下,说明基督信徒的死亡奥秘是什么,使参加丧礼的亲属获得神益,使参加的冷淡教友或教外朋友获得启发和鼓励,再善度信仰生活或归信救主基督,加入祂的教会。
3.弥撒圣祭:当丧礼在圣堂进行时,弥撒祭祀是死亡的逾越事实之核心。圣教会为表示他与亡者的有效共融,把基督死亡和复活的祭祀,在圣神内献于圣父,为使祂的儿女们获得罪过的赦免,得进入天国的筵席。在场的教友们尤其是亡者的家属,得以学习如何与亡者共融,为他祈祷。
4.向亡者告别:这时候由教会把亡者托付于天主手中,这是教会和教友团体将亡者遗体送到墓地前,向他所作的最后致侯,在这最后致侯中,教会为亡者的离去而歌唱,也为他仍与我们共融而歌唱。的确,亡者并未同我们真正分离,因为我们也正走在这条路上,也要达到同一的地方,我们总不会分离。我们既然藉着基督而生活,与基督结合为一,我们大家就一齐在基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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