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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圣化信仰生活的方法

第六章 告解圣事


告解圣事亦称为和好圣事,与病人傅油圣事统称为治疗圣事。
 
人领洗后为什么还有告解圣事?
 
人领洗获得新生后,在圣神的恩宠圣化和基督圣体的滋养下,成为圣洁的信徒;但此新生命并未消除人性的软弱和有犯罪倾向的情欲,它们仍存留在信徒们的身上,使人在信仰生活的战斗(或旅程)中遭受挑战和考验,甚至再陷于罪恶;为此需要告解圣事,助人真心悔改,获得罪过的赦免,并激发人向上向善之心,修德立功。
 
告解是什么?
 
告是告罪,解指赦罪。告解是吾主耶稣亲定的圣事,为赦免教友领洗后所犯的罪过。
 
耶稣几时立了告解圣事?
 
耶稣于复活当天晚上,显现给宗徒们时立了告解圣事。按圣若望福音的记载:耶稣复活后显现给宗徒们说:“愿你们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样派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嘘了一口气说:你们领受圣神吧!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你们存留谁的罪,就给谁存留。”(若廿21-23)。赦罪表现天主对人的慈爱,天主第三位圣神是爱德之神,所以由祂来执行天主赦人罪过及再赐人超性生命之任务,因为圣神是赐人超性生命之主,就如宗徒信经上说:“我信圣神,祂是主及赋与生命者。”气象征生命,有气就有生命。为此主耶稣向宗徒们先嘘气,再让他们领受圣神,表示生命之主圣神与他们同在,帮助他们执行赦罪及赐人超性生命之任务。
按圣玛窦福音的记载,当耶稣立伯多禄为教会的磐石时,把赦罪权交给他说:“我把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十六19)。不久以后,主耶稣在讲兄弟规劝之道时,把赦罪权交给宗徒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十八18)。释放即赦免人罪之意。
历代的教宗和主教们是圣伯多禄和宗徒们的继承人,所以他们也继承了赦罪权。神父们是主教们的有力助手,所以也分享主教们由宗徒们继承的赦罪权,在主教们的领导下,为教友们执行赦罪的任务。
 
耶稣为什么立告解圣事?
 
一、为帮助祂的信徒们获得罪赦,重享救恩。吾主耶稣知道人性的软弱,领洗后仍能陷于罪恶、失去救恩,辜负祂的救赎。为补救此危机,祂为人立了告解圣事,使领洗后不幸犯罪之人,能藉告解悔改获得罪赦,重享救恩,不枉费祂降世成人,代人赎罪,受难钉死之目的。
二、为帮助祂的信徒们向上向善、圣化自己。耶稣立告解圣事,不仅为赦免人罪,而且还为赐人圣宠,使人藉知耻悔改之心,激发起向上向善之心,努力克己修德,善度信仰生活,达到耶稣所要求的成全地步,诚如祂所说的:“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五48)。
三、为赐人心灵平安。人陷于罪恶后,良心总觉得烦搅不安 。即使有悔改之心,亦不知是否获得天主的宽恕;但妥领告解圣事后,心灵立刻感到平安,因为确知自己的罪过已获得天主的宽恕。这种心灵的平安是人生所最需要的,也是主耶稣愿意人人都能享到的,为此祂于复活后,每次显现给宗徒弟子们时,总是向他们说:“祝你们平安!”
 
现代人对告解圣事的偏差观念
 
我们了解了耶稣立告解圣事的目的,就要堤防下列偏差观念,1.有些人一提起告解,立刻就想到为人赦罪,心理上感到压力;总想不到告解还鼓励人向上向善、修德立功,善度信仰生活。这种忽略无形中阻碍告解圣事的效能,实在令人遗憾。2.提到告解圣事,有些人很易想到自己没有什么罪过。生活在今天的人,很强调自己的自由,只要我喜欢的事,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至于规范人生活的伦理道德,他们认为太落伍了,已不合乎今天的开放社会,因此善恶观念混淆不清,罪恶感无形中消失,自然就觉得不需要告解了。倘若人不会犯罪,不需要告解圣事,耶稣为人立告解圣事,岂非多余!
 
告解圣事为人很重要吗?
 
从耶稣为人立告解圣事的目的可以看出,告解圣事为教友们非常重要。犯了大罪的教友不办告解,大罪不得赦,救恩得不到。于是凡能分辨是非善恶的男女教友,都该办告解。若无大罪,只有小罪,也该养成多办告解的好习惯。热心教友普通每月总要办告解一次或两次,以求保持心灵的圣洁,作为预防犯罪的良药。到了年终,还要办一次总告解,就是将一年来已告过的重大罪恶,或认为告得不够清楚的重大罪过,再重复告解一次,再激发悔改之心,使自己更能认识自己之软弱,更努力向上向善。
有许多热心教友,为求灵修生活的进步,常往某固定神父前办告解,亦称神师因为神师对他神子的灵魂状况认识得比较清楚,可以对症下药善加引导,收到更大的效果,诚如许多病人,有自己固定的医师或家庭医师,以求治病时的更大效果一样。
 
为办妥当告解有几条当守规则?
 
共有五条:一、省察,二、痛悔,三、定改,四、告明,五、补赎。
 
省察是什么?
 
省察是查考自己自领洗以来,或自上次办告解以来所犯的大小罪过。为做好省察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首先要静下心来,祈求天主圣神光照自己的心能认清自己的罪,然后按着天主十诫、圣教四规、七宗罪及自己的责任、一一省察自己在思、言、行为及缺失上所犯的逆天主伤别人及害自己的一切罪过。
二、在省察大罪时,该查明每条大罪的次数或大概次数、罪类的改变及罪过的加重等情形。关于罪类的改变,比如恨人,原是犯第五诫,但若恨父母,就加犯第四诫的罪。又比如偷盗,原是犯第七诫,但若偷圣物,则又加犯第一诫的罪。关于罪过的加重,比如杀二人和杀一人,虽然同是一条大罪,但杀二人必重于杀一人之罪。
三、省察时要用心,就是要有正常的用心,不可粗心大意,也不可过份小心形成狭隘琐屑之心,关于省察时间的长短,以离上次告解时间的远近而定,离上次告解的时间越远,所费的时间也越长。
 
痛悔是什么?
 
痛悔是心里难过,悔恨自己犯了罪得罪了天主,真痛悔该有四个条件:
一、必须发自内心,只念痛悔经不够,因为当初犯罪时,人心为偏爱世物背弃了天主。如今必须把心转回来再归向天主,才是真心痛悔。
二、至大无比的:大罪比世上万苦万死还凶恶,为此恨大罪之心,必须超过恨万苦万死之心,若为免除患难、保护名誉财物及性命,有意再犯大罪,就不是至大无比的痛悔了。
三、无一罪不恨的,就是痛悔所有的罪,绝不保留任何一个。
四、超越本性的,痛悔的动机该出自为天主,或因我的罪大伤天主的心,或因我的罪招惹天主罚我下地狱。
 
怎样做才能发真心痛悔?
 
一面先该祈求天主赏赐,一面也该自己勉励,想想罪恶是如何凶恶,竟把人推入地狱永远受苦,以致天主子降世成人受难钉死,代人赎罪,才把人从罪恶中解救出来。想到这里,一个正常的人,良心自会发现发出痛悔之情。再想想人犯如此凶恶之罪、侮辱天主,天主不但不罚人,竟还派遣天主子降世救人,这是何等的慈爱?对如此慈爱的天主,一个正常的人,岂能不发出悔罪报爱之心!
 
 
只有小罪,恐怕难发真心痛悔,该怎么办?
 
在省察后,可把从前告过的大罪再省察以下,以激发起悔改之心,然后在告明时把它与其它小罪一同告明,一同发痛悔。
 
在什么时候该发痛悔?
 
一、或在省察以后、告明以前,真心发痛悔。
二、或在告完罪以后、神父临念赦罪经时,真心发痛悔。
但为预防神父念赦罪经时,因过分紧张而发不出痛悔或发不好痛悔,最好在省察以后、告明以前,真心发痛悔,以免告解以后,心灵感到不安。
 
痛悔有几样?
 
痛悔分为上等与下等两种痛悔:
上等痛悔是从孝爱天主的心发出来的,就是因为我的罪得罪了无限美善和充满慈爱的天主,因此我心里难过而痛悔。
下等痛悔是我恼恨我的罪,并非因为伤了天主的心,而是因为怕天主罚我下地狱受永苦,或是因为我的罪,在天主台前非常丑陋可耻。
这两种痛悔的效验并不相同;为上等痛悔,当人愿告解而不得告解时,若发了上等痛悔,天主也赦罪。为此在面临死亡危险时,若带着大罪,又找不到神父听告解,就该发上等痛悔,才能救灵魂。或在平时,若不幸犯了大罪,一时又找不到神父听告解,也该发上等痛悔,以得罪赦;但日后获得告解机会时该补办告解。为下等痛悔,必须藉领洗及告解圣事,才能获得赦罪的恩典。为此为妥当告解,发下等痛悔也够了,但能勉励发上等痛悔更好。
 
定改是什么?
 
定改是立定志向,从今以后再不敢犯罪得罪天主,并要尽力躲避犯罪的近机会。
犯罪的近机会是一种场合,如果置身其间,十之八、九是会陷于罪恶的,那就是近机会。若只有十之一、二的犯罪危险,便是远机会。远机会在社会上太多了,我们无法完全躲开,但应小心提防。近机会则应全力避开。
 
痛悔和定改分得开吗?
 
痛悔和定改是分不开的,有真心痛悔,必有真心定改;没有真心定改,也算不得真心痛悔。在这里特别提出定改,乃为引起我们的注意,认清定改的重要。因为一个犯罪的人,若没有改过之心,无论他对过去的罪表示如何难过,也是虚伪的假痛悔。吾主耶稣曾向被控的淫妇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若八11)。可见吾主耶稣是如何重视定改。
 
怎么知道定改是真的?
 
若将引我犯罪的人、地、事、物一概断绝离开,并竭力避免犯罪的近机会,就是真定改,不然,就是假定改。
 
告明是什么?
 
告明是把省察出来的罪,一一在神父面前告说明白。告明时要遵守下列规矩:
一、要谦虚:承认自己犯了罪。
二、要诚实:实话实说,不加不减,不推诿,不掩饰,务使神父明白犯罪的情形。
三、要完全:要告省察出来的一切罪过,大罪的次数或大概次数,改变罪过的种类,增加罪过的重大性等。
四、不超越告解范围,不谈告解以外的事。
五、只告自己的罪,不要告别人的罪。若有时需说明有关的何种人物时,也不可说出别人的姓名。
 
告罪时若忘一条大罪该怎么办?
 
告诉神父说,又一条大罪一时想不起来了。这样忘记的那一条大罪与其它告过的罪过,就都一齐赦免了。但若日后想起来,下次告解时该补告。
 
告解时,故意隐瞒大罪不告,有什么后果?
 
不但瞒下的大罪不得赦免,连其它的罪也不得赦免,而且又犯了冒办告解的亵圣大罪,因为故意瞒下大罪不告,表示没有真心痛悔。
 
向神父告罪多难为情?若神父泄密不更可怕吗?
 
向神父告罪,不必难为情,因为神父听告解就是为听人告罪,给人赦罪,并非为听人说功德,这是吾主耶稣的安排。所以无论你告什么罪,神父都不会怪你;天主都不怪你,神父也是人,凭什么怪你?他只愿帮助你与天主和好。至于神父泄密更不可能,神父守告解秘密是绝对的责任,没有任何例外。教会历经两千年来,没有一位神父泄露过告解秘密,却有几位神父,为不肯泄露告解秘密被人杀死了。
 
告解有些什么仪式?
 
一、到告解亭或告解架前跪下,先说:“求神父降福!”
二、说明上次告解至今已有多少日子。因为若日子已久,可能需要神父帮他省察悔改。
三、告罪。告完罪过后要说:请神父赦免我这些罪和我省察不到的罪。
四、听神父训话和指定的补赎经或善工。
五、神父念赦罪经时,告解人发痛悔念痛悔经。
六、神父说:“平安去吧,天主降福你!”告解人说:“感谢天主!”然后起立离去。
 
集体告解的举行
 
举行个别完满告解,念个别赦罪经,才是教友同天主和同教会恢复和好的惟一正常方式;但在重大紧急状况下也能举行集体告解,行总告罪念总赦罪经。这种重大紧急状况的发生,即当面临死亡的紧迫危险时,要办告解的人数甚多,而听告解的神父数目却很少,无法在足够的时间内适当的聆听每一个人的告解,这样将使要办告解的人在长久的时间内失去办告解和领圣体的恩宠,在这种情况下念总赦罪经是妥当的。但是参与的教友该拿定主意,日后有适当机会时,一定要补办个人告解,告明自己的罪。至于什么景况才符合举行总告解念总赦罪经的法定条件,应由教区主教来断定。在大庆节或朝圣的机会上,有众多教友涌来参加,不构成举行总告解念总赦罪经的紧急状况。
 
补赎是什么?
 
补赎是在告解时,神父按告罪者所告罪过的轻重,为告罪者所指定的应作之善工,以补赎他所犯罪过的暂罚:因为告解圣事赦免罪过及罪过的永罚,却不赦免罪过的暂罚。暂罚就是告罪者在世上或将来在炼狱里当做的补赎,为帮助告罪者改过迁善。因为有许多罪过伤害到他人,告罪者应按自己之所能加以补偿,比如坏了他人的名誉要补偿,打伤了人要予以疗养等,这是正义的要求。此外人犯罪过会伤害自己,使自己同天主或同他人的友善关系日渐冷淡。告解赦免人罪,但不治疗由罪过所产生的纷扰。人脱离罪恶后,应该做些补偿自己罪过之事。这种补偿就叫做补赎或罪过的暂罚。神父所给的补赎,能够是祈祷、奉献、做慈善工作、服务他人、克苦牺牲、甘愿背负自己该背的十字架等。这些补赎帮助我们效法基督,祂藉十字架补偿了我们的一切罪恶。
 
告解圣事的施行人
 
救主基督把赦罪权托付于自己的宗徒们和他们的继承人。他们的继承人即各地的主教们和主教们的助手司铎们继续执行此任务。的确,主教神父们因领受圣秩圣事之力,有权因天主圣三之名赦免一切罪恶。
罪过的赦免,使人同天主和好,也同教会和好。主教以地方教会可见元首的身份,从古以来即名正言顺的被认为是主要有权执行和好圣事的人,也是认罪规律的支配人。主教的合作者司铎们执行此任务时,根据教会法是有范围的,即由他的主教来指定。
有些非常严重的罪过,遭受教会的绝罚,禁止领受圣事,不能参与某些教会活动。这些罪过的赦免,根据教会法典的规定,只有教宗或本地主教或授权神父可以赦免。但在死亡危险中每位神父都有权听告解,赦免一切罪过,连任何绝罚在内。司铎们应该鼓励教友们勤领告解圣事,也该表示自己随时可为教友们实行此圣事,只要教友们做合理要求。司铎们实行告解圣事时,该有善牧寻觅亡羊,父亲等待荡子回家一样的心情对待办告解的人,因为他是天主对罪人的慈爱象征。
教会规定每位听告解的神父,对他所听的一切罪恶有严重义务绝对保密,就连由听告解所获悉有关办告解者的生活之事,也不许向人谈起,这项保密不接受任何例外,称为“圣事保密”,倘若听告解神父有违反此圣事保密之处,要受教会非常严厉的惩罚。感谢天主,自古至今,尚无任何神父泄漏过告解保密,反倒有几位神父,因不肯泄密而被杀害了。
 
大赦
 
大赦与罪罚
大赦的道理和教会施放大赦的作法,与告解圣事的效果紧密相连。我们该知道,罪过有两种后果:一方面,大罪消除人同天主的结合,无法获得永生。这种悲惨的后果称为罪恶的永罚。另一方面,每条罪恶激发人对受造物的不良留恋,必须予以净化,或在世上或死后在炼狱中履行,这种净化称为罪过的暂罚。这两种罚并非天主加于人的报复,而是来自罪过的本质。罪过藉告解圣事获得赦免后,罪过的永罚即获得赦免,但罪过的暂罚仍然存在,教友必须努力忍受痛苦和各种考验接受这些罪过的暂罚,藉着祈祷、克苦和慈爱善工净化自己,消除这些罪过的暂罚。
 
大赦是什么?
 
大赦就是在天主台前赦免罪过的暂罚,而且这些罪过必须已获得赦免。教友们满全了教会所规定的得大赦条件,即可由教会手中获得大赦,因为教会是救恩的施予者,有权从基督的无限功劳和圣人们的多余功劳宝库中取出一些来向人施放大赦。
提到大赦,我国教外人常译为“赎罪券”或“赦罪符”,这种译法与事实完全不合,因为大赦所赎的并不是罪,也不是罪的永罚,只是罪过的暂罚,而且是已被赦免之罪的暂罚。此外为大赦也不需要“券”,也没有“符”。
大赦有两种:全大赦及部分大赦。前者赦免人罪的所有暂罚,后者只赦免人罪的部分暂罚,比如一百天、一年、三年等。所有大赦可以为自己用,也可以转让给炼狱灵魂。
 
为得大赦该满全什么条件?
 
一、该有得大赦的意愿。
二、灵魂上该有宠爱,没有大罪;若有大罪,应先办妥当告解。
三、该履行为得大赦的规定。为得全大赦多规定下列善功;1.办妥当告解。2.热心参与弥撒圣祭。3.热心领圣体。4.守大小斋一天。5.在指定之圣堂念指定之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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