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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93号

台神辅神联谊活动报导


 
第一专题演讲
      「一个主权独立的新台湾」—一从政治、神学与伦理学
看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政治主张
                                            罗裕宾老师主讲
                                          辅神何丽霞整理
    教会应该不断净化、修正。作为长老会会友,我们同在一个政治脉络里,在同一渴望下为主作工,必须是谦卑的。我亦希望其他的教会能倾听长老会的观点,这样,彼此才能开创更稳固的友谊。
二次大战以后的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在台湾脉络中的政治伦理回应
    这方面可分三个阶段。国民政府迁台后,即1945至1970,为沉默期。政府的态度是,只要教会不批评政治,政府就不会阻挠传教工作。这期间,长老会没有表达任何政治观点。1971年后,国民政府在国际舞台上屡受挫败,美国开始亲中国大陆政策。长老会为了保障台湾人民生活,发表了一连串的声明,如1971年的「国是声明与建议」、1975年的 「我们的呼吁」,及1977年的 「人权宣言」。这时期称为言论发表期。1980年高俊明牧师被捕,翌年长老会公开声明支持高牧师,此事成为第三个阶段,短兵相接期的正式开始。自此,长老会扬弃纯粹的言论发表,而以行动表明其政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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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独立宣言」:「新而独立的国家」的具体新主张
    1977年发表的「人权宣言」是很有代表性的,当时中共与美国建交,台湾有被并吞的危险,此宣言旨在申明台湾人民的权利,台湾应成为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1988年,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事务所就「人权宣言」中「新而独立的国家」做了一个新的诠释,「新」方面包括新人民、新文化、新国会、新宪法,在「独立」方面只提到台湾国际独立。而1991年发表的「主权独立宣言」则是针对台湾与中共的关系,非常强调台湾的主权独立。稍作比较,即可发现台湾长老教会随著时代的转变,其政治主张亦逐步演变。
「主权独立的新台湾」的神学与伦理学反省
    针对70年代的宣言有三个伦理原则作根据,就是和平、仁爱、公义。照神学家穆特曼称:「新」是圣经的特色。在旧约里默西亚的末世论中提及:新的熙雍、新的出谷、新的耶路撒冷等等。在新约中,基督与人订立新的盟约,颁布新的诚命,我们成为新的子民。这个「末世」的「新」盼望,督促著基督徒积极参与社会的改造。
    谈到主权方面,基督长老博物馆认为基本上,台湾的主权与土地并不是属于台湾人民的,因为普天率土都是属于上主的,在这个信仰的肯定下,有上帝形象的人只是管家而已,但我们的权力来自上帝,所以不应随意被侵犯。
结论
最后,我希望以政治伦理学家乌克曼(J.P.Wogaman)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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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结。他指出教会有七种参与政治的手段:(一)政治风气、(二)在特殊的例子上教育会友、(三)从事政治游说、(四)支持某个候选人、(五)组成政党、(六)和平抵抗、(七)参与革命。台湾长老会并没有采取组织政党或参与革命的做法,组织政党会使教会的本质产生变化,至于参与革命,在客观环境上,台湾并未到如此绝望的地步。从政治伦理学角度来看,台湾长老教会在这几十年所做的,符合基督教信仰的精神与伦理的要求。
第二专题演讲 意识形态、政治与宗教
                                          房志荣神父主讲
辅神何丽霞整理
一、神学家谈意识形态
赖雷(Karl Rahner)承认意识形态有真理成分,但是把部分绝对化,便歪曲了真理。他把意识形态分三种:一、内在的意识形态,把个人的经验绝对化,例如种族主义、国家主义。二、无为主义、超性主义、千年主义,把终极看成绝对,不看重终极前的现世生活。三、过分超越,把世上一切看成毫无价值,做人态度冷漠保守。基督信仰与意识形态是完全不同的,基督信仰有时空的幅度,但同时对超越开放,不会把历史绝对化。由此,赖雷神父引出三点结论:一、教会本身不应在世俗社会里直接负责一个具体的义务,亦即不应有直接参与政治,但鼓励教友参政。二、教会必须对各种不同的看法、做法有宽容忍受的态度。三、常常保持开放,避免绝对化。
    拉丁美洲解放神学家赛贡道(Jaun Luis Segundo)认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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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与意识形态用共同的理念来指导生活,但意识形态的根据只是局部价值,信仰却以对事实的整体看法作根据。赛氏承认宗教需要意识形态,为能给生活一个具体的方向,及满全对宗教的承诺。他亦警告不能把个人的观点绝对化。这也是梵二会议的号召:各种意识形态都有其价值,因为它们把信仰与日常生活连在一起,我们应与不同意识形态的人一起寻求真理,建设社会。
二、近代教宗看意识形态
    若望廿三世在1961年发出慈母与导师通谕,指出国家与国家之间,因为不同的意识形态而无法交谈,例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二者对正义的基本看法就很不相同。此外,意识形态常常会改变,非但不顾及整个的人,甚至忽视人最重要的部分。
    保禄六世在1971年亦讨论过意识形态的问题。教宗指出基督徒不该服从反对基督宗教里人观的意识形态,还特别严斥马克斯主义,因为马克斯主义运用暴力的辩证法,让集体吞并了个人的自由。教宗同时反对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因为它给人完全的自由,造成无限度的追求,而把社会关怀只视为个人的喜好a
    当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出身于共产国家波兰,他在1987年发出的社会事务关怀通谕指出,政治对立在于意识形态的对立。在1991年发出的百年通谕指出,有人深信科学、宗教,甚至使之成为意识形态,并以权力强迫别人跟他们认同。基督信仰不会把千变万化的社会局势套在僵硬的格式中。
三、意识形态在政治与宗教上的运用及危险
    因此我们知道,意识形态的优点在于能产生凝聚的力量,而缺点是把局部变成全部。天主教会严厉批评漫无限制的资本主义、马克斯主义及假冒的民主。并坚决肯定宗教自由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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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宗教是要看整个事实真相,并作出信仰的投身。基督徒团体也可以有意识形态,但必须认清其限度及自己的使命,应时常以人的价值与公众的利益作依归。
    意识形态在政治与宗教上的危险包括:
1.党同伐异
    有时宗教团体利用人的宗教情操,达到意识形态的目标,这时宗教便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
2.基要派
    忽略宗教源流,只强调部分传统,固守死板的教条,以致造成分裂或极权。
3.宗教受制于政治
    一个宗教在某政权下成为特权分子,其实亦受制于该政权,那时候宗教领导人的姿态与政治上的官方人物没有两样。
4.世俗主义、唯物主义、无神主义
    把宗教看成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只把宗教视为个人私生活的一部分而已a宗教只为满足人心灵的需要,绝对不许任何宗教团体干预政治事务。
                                              辅神 林素铃
    去年此时,台湾神学院的师生们在辅大神学院的联谊活动记忆犹新。两个神学院间的联谊已有二十多年的传统,意义非凡。本世纪50年代以来,每年有基督徒合一周,特别为基督徒的合一祈祷。在各宗教交谈的过程中,最难交谈的是:有同一的信仰,同一的福音,彼此却以「分裂的弟兄」相称。
    五月十三日下午一点钟,由辅大出发,沿途同学们兴致勃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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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著,因为,这对大部分同学而言,是第一次的经验。到了风景幽美的阳明山,台湾神学院就在那「只缘深在此山中」出现于眼前。听说这儿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目前有二百五十多位学生,有大学部,也有研究所,是一座颇有规模的神学院。负责接待、服务的同学,更是热情洋溢,在活动中竭尽所能的打破彼此的陌生。然而,这些都是外在可见的,彼此间的和谐与相互尊重。当进到主题的交谈时,就呈现出多元性了。加上不同形式的崇拜仪式,语言的选择,更揭发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
    首先,谈崇拜仪式,刚开始,我被台语的赞美歌声深深的吸引,那么顺畅的以我的母语来赞美天主,这是我还在学习的,怎能叫我不动心?后来才知道,台湾神学院大多以台语教学,如此尽力推动本土文化,令人赞赏。然而,在言谈中发现,这与台湾的政治发展背景有著密切的关系。当国民政府接收台湾后,推行「北京话」为国语。记得小学时代,我也曾被罚写「我要说国语」,上百遍。这样的统治政策极易造成情绪上的反弹,甚至,只有表面的顺从,内心却不服。而长老会的弟兄们,却努力教授台语及其文法,不但保留了台湾部分的文化,也因著面对台湾复杂的政治环境,而以本土意识的信念,进入社会,为此,对整个政治环境产生了刺激作用。刺激民众以更宽广的角度来看社会现象,这对台湾的整体性发展而言,确实有其重要性,也有它不可否认的价值。因为,带动了台湾多元性的发展。
    我被台语的赞美歌声所吸引、所感动。但是,当牧师以台语证道,而我正听得非常入神时,在我身旁的菲籍同学,不断问我:「他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于是,我开始为他翻译,让他能够明白。事后,我为此事难以释怀,而自问:在推动本位化的过程中,语言的确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是,若为推动当地的语言,而忽略了在这多元的文化社会中,也有其他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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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使用语言的目的何在?只为凸显代表当地的文化吗?或是,语言真的是要帮助彼此之间的沟通,让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意见,能彼此分享,有助于双方生命的成长呢?交谈的目的;岂不是要让对方懂得「我在说什么?」
    其次是专题演讲和讨论部分,此次主题是政治伦理,罗裕宾老师清楚简明的介绍了长老会参与台湾政治的历史过程,的确圣神以特别的方式领导这个地方教会,也答覆了台湾社会某些部分的需要。至于,其直接参政的方式,对部分的天主教人士而言,会觉得他们过于激烈。但若站在台湾政治文化背景的立场来看台湾社会的话,这实在只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而已。「即使你们给我奉献全播祭和素祭,我仍不悦纳;即使你们献上肥牲作和平祭,我也不垂顾。让你们喧嚷的歌声远离我;你们的琴声,我也不愿再听;只愿公道如水常流,正义像川流不息的江河!」(亚五22—24)。
    天主既喜欢人以崇拜的方式赞美歌颂他,也喜欢我们以具体的社会性行动走向人群,这岂不就是,我们受洗归于基督的人,一方面代表全人类向天主表达皈依,另一方面,代表天主向世界及他人表达天主对全人类的爱吗?而天主的生命是那么丰富,并不是一个人可以完全表达的,他的救恩是团体性的,且不只是一个地方教会而已,是整体的教会,每个地方教会,只是以其有限的文化,代表整体教会而已。
    总而言之,非常感谢台湾神学院,愿意与我们一直维持这样联谊的传统。虽然时间很短,也非常紧凑,交谈也不易深入。但是,藉著这一点点薪火,燃起心中的一些思念。真正的合一,是在具体的生活中开始,活动只是个触媒,触动我们开始去想、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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