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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92号

今日台湾教会弥撒中的歌唱


陈琦玲
 我的贫穷,教会的贫穷
    一些不太熟识的朋友偶尔会说我是音乐家,真令人无言以对,无地自容。这是我的贫穷;不是音乐科班出身,有的只是一点钢琴的基础,参加过学校的合唱团、佳播圣咏团,以及近廿年在教会内弹、唱的经验。这些朋友如此赞美,是因为在台湾教会没有接触过真正所谓的「音乐家」,而我可能在弹唱出乐曲的音乐性外也表达了我的信仰,便「赚得」如此美名。教会之贫穷此其一。在读国中时,本堂神父在我还不懂什麽是伴奏的时候,就邀请我在弥撒中弹琴,为了叫我不要害怕,神父说:「弹单音也可以。」教会中没有音乐人材,即便是一个弹单音的伴奏也视为宝。教会之贫穷此其二。国中开始至今,不管所属的是那个团体、那个堂区。那个会院,我还在继续司琴。不是没有人会弹琴,就是团体的抬爱、他人的「礼让」。我几乎没有机会从听别人的弹奏中学习。教会的贫穷此其三。廿年司琴的过程可以说完全凭着已有的钢琴基础自己去摸索,没有人教风琴的踏板如何踩,电子琴的音色如何配,和声伴奏如何进行……。一切靠自己的耳朵。对音乐的感觉。长期下来无法突破,教会内没有管道去学习。没有人可以请教。教会之贫穷此其四。
    基于台湾教会音乐上的这些贫穷,我选择了这个题目。愿有更多的人关心台湾教会音乐之发展。廿七岁那年,曾有志於献身教会音乐。询问一位神长的意见,答覆是:「你已不是十七岁。」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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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才重头开始,待学成已晚。然而有几个十七岁的教友会意识到教会在这方面的贫穷呢?因此,本文愿意就梵二礼仪宪章的精神及礼仪圣部对圣礼中的音乐所作的指示,基於个人的经验、反省台湾教会在弥撒中歌唱的情况,并试著提出可行之道。在找寻资料时,神学院图书馆中文部分有关礼仪中的音乐之参考书,除上述《圣礼中的音乐》外只有二本;天主教李振邦神父的《宗教音乐》,及基督教易启年牧师的《教会音乐事工》,可做为本文之参考。又再一次显露出教会之贫穷,整个台湾教会对此问题之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一、歌唱在弥撒中的角色与功能
歌唱在弥撒中是否必需
    台湾天主教会普遍来说,在圣乐的推动上、在各种聚会、弥撒中的歌唱似乎不被看重,至少不如基督教会看重此事。最主要、最根本的理由就是在弥撒中它不是必要的。只是点缀、装饰品。就如同古代称之为「圣礼的高贵女仆」①,弥撒没有歌唱亦可照样进行。否则亦无「诵念弥撒」一词。然而音乐本是人类共通的语言、超越言语传达人的情感,影响人的情绪。一首歌曲虽不谙词意,亦可由其曲调、节奏感受其乐曲的精神、所流露的情感。而圣歌不仅是抒发情感,更是天主子民向造生我们的那一位敬拜、祈求、感恩、赞颂,引人归向天乡。唱圣歌正如同礼仪行动有其卓越地位。
    「基督常与教会同在,尤其临在於礼仪中」,「几时教会在祈祷。歌颂,神也临在其间。正如她所许诺的,那里有二、三个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十八20)。所以一切礼仪行为因为是基督司祭,及其身体—一教会的工程,就是最卓越的神圣行为。教会的任何其他行为,都不能以同等名义和礼仪的效用相比。」②「在人间的礼仪中预尝那天上的,参与那圣城耶路撒冷所举行的礼仪。我们以旅人的身分向那里奔发……偕同天朝全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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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向上主欢唱光荣之曲,……直到她—一我们的生命出现,而我们也同她出现在光荣之中。」③礼仪并非教会唯一的行动,「然则礼仪却是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顶峰,同时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  」④「礼仪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灵者在其全部牧灵活动中,必须以适当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⑤
因此,一个真正重视礼仪的牧灵者,绝不会漠视圣歌在礼仪中的地位,而不予置理,即便她只是一个女仆。然而,一个宴会若无女仆之辛劳,绝不能使宾主尽欢。而装饰品的吸引更是引人登堂入室,进入教会奥迹。因为「藉著礼仪,尤其在感恩圣祭中,履行我们得救的工程,……礼仪最足以使信友以生活表达基督的奥迹,和真教会的纯正本质,并昭示给他人。」(6)
圣乐之於礼仪
    人若怀感恩之心向上主献祭,必然喜形於色。「有心安神乐的吗?他应该歌颂。](雅五13)圣保禄更指出,信友当「以圣咏、诗词及属神的歌曲,互相对谈。」(弗五18)藉著「普世教会的音乐传统,形成了超越其他艺术表现的无价之宝,尤其配合著言语的圣歌,更成为隆重礼仪的必须或组成要素。」(7)圣乐透过在敬礼中所有的服务作用,其目的为光荣天主、圣化教友。所以「圣乐越和礼仪密切结合、便越神圣,藉它能发挥祈祷的韵味、或培养和谐的情调、或增加礼仪的庄严性。特别是神圣的敬礼隆重地以歌唱举行,有圣职人员参加并有民众参与,则礼仪行动便显得更典雅。」(9)
    圣歌是唱出来的祈祷。「在举行礼仪时,最隆重、最欢乐的,是全体以歌咏来表示自己的信仰和热情。」(10)圣热罗尼莫说:「歌颂上主,不只以口,且当以心。」加西诺说:「歌颂上主,不可胡乱歌唱,天主不欲人刺伤其耳。」四因此一切礼仪自当诚于衷、形于外。「歌曲美妙,与夫礼仪美观,在可能实行时,因可期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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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剔除。变换或乱行其一部时,就违反礼仪的真正庄严性了。」的因此,圣乐虽在礼仪中有尊高的地位,仍需注意「严防圣乐中掺有任何不适於神圣敬礼,或能阻扰参礼信友举心向主的事态发生。」(12)
二、圣歌在弥撒中的实际运用
A.何时演唱
    在教会初期举行的弥撒都是有歌唱伴从,普通称为歌唱弥撒(Sung mass),或大弥撒(High mass),曲调简易,近於朗诵。主祭和教友各有其歌唱部分,歌唱之文词和弥撒语言都是希腊文。若主祭有五六品的辅佐,则称为大礼弥撒或庄严弥撒(Sung mass)。直到三世纪中叶改用拉丁文后,才有与歌唱弥撒相对的朗诵弥撒(Reading mass)或称小弥撒(Low mass)的出现回。但如今已无歌唱弥撒与朗诵弥撒严格的界分。弥撒中的任何部分,不论变化部分或固定部分,都可以唱、不唱,或零星地选唱;没有非唱不可的经文,也无不可歌唱的部分。教会相信打消二者的界限,给予歌唱极大的空间,反而会更有效地促成教友自动自发的歌唱,以歌唱伴随圣体和发动教友尽量参加歌唱为重要决策,视歌唱为礼仪本身隆重举行的构成部分四。「为同民众举行弥撒,特别是在主日及庆节,在可能中,应以歌唱的方式为最佳,甚至同日内可有数次。」(15)
    目前台湾的堂区主日弥撒的歌唱情形大约可分三种:
    1.只在进堂、奉献。领主、出堂时选唱二、三首圣歌,多无精打彩,有气无力。所唱的歌多半数十年如一日。用的就是那一个歌本,那几首歌。这样的堂区多已老化,教友人数稀少;本堂神父年岁已高,不求太多也不做太多。
    2.有些青年学生在修女或传教员或歌咏团领导下,先唱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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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答唱咏、阿肋路亚……等变化部分歌曲以及垂怜曲。欢呼歌、羔羊赞等固定部分,再加上天主经,使得整个弥撒大有生气,参与弥撒的教友也较多。这是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
    3.更进一级,除教友歌唱外,主祭神父也加入歌唱部分,与信友应对并唱出祷文。在歌唱方面引导弥撒进行,使得整个圣堂台上台下打成一片,有问有答,有呼有应,显得格外生动,是整个堂区生命力的最高表现。
    弥撒的进行若能以歌唱造成辉煌的祈祷固然可喜,然而若不论固定部分(包括信经、光荣颂在内)及变化部分,主祭也以歌唱祷文…等,可能使礼仪过度冗长。又现代生活之繁忙,歌唱与否应考虑时间、场所。人数、礼仪庆节而做增减。要尽量鼓励歌唱,但同时不致使礼仪过度冗长。这也正是教会除去歌唱弥撒之严格条件的目标。但若整台弥撒只唱一首歌,则「欢呼歌」(圣!圣!圣!……)应优先考虑。从颂谢词中可知这首歌是天朝所有天使神圣与地上教会同声歌颂,不停地欢呼:「圣!圣!圣!上主,万军的天主—…」理当强劲。有力、爆发性的高声赞颂。若仅平淡地念过;在情感上相当不协调,不能衔接(16)。
B.谁来演唱
    「举行礼仪的真正秩序,……任何人无论司祭或信友应各按其位,依照事务本身的性质及礼仪的规定,担任一份完整的职务。它也要求,任何部分和任何歌曲的意义,及其特有的性质,应妥善地加以注意(17)。虽然歌唱弥撒与朗诵弥撒已无严格界分,但依歌唱表现之重要性而分,则依序首先是:司铎或助祭咏唱而教友应和部分,或由司铎与教友共同歌唱部分。然后是其他信友或歌咏团所专属部分(18)。
    「几时举行礼仪,当歌咏时,尤其隆重礼仪或歌曲困难,或将由无线电或电视转播时,关於人选、最好选择善於歌咏者。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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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适当人选,而司铎或助祭又不善於歌唱,可以高声清晰诵读,而不唱困难的部分,但不得只为司铎或助祭的方便而行。」(19)
    可见不论司铎、助祭、信友、歌咏团,能歌唱、当歌唱者应尽量歌唱,「为使信友更喜欢、更有益地主动参加。」20「所谓弥撒常用歌,若是乐曲由几部合唱,只要信友不完全被摈弃於歌唱之外,可照常例由歌咏团或圣歌队与乐器配合而唱。」(21)借礼仪中一切歌唱由歌咏团包办,信友只能听而无开口的机会,顶多为圣咏团的附庸,偷偷尝试加入主音部分。这是梵二前的作风,开倒车的做法,不合乎礼仪的精神。信友亦不当因圣咏团和声优美而将自己高歌颂主的权力拱手,让人专美於前,只愿享耳福而不尽己力。
    弥撒中谁来演唱?圣咏团?信友?若所有乐曲皆由信友与圣咏团齐唱,则圣咏团无存在之必要。几种方式可以变化(22):
    1.齐唱:最简便之唱法,任何无圣咏团的堂区亦可做到。全体信友齐唱主调,遇有诗节的部分可由领唱员独唱,亦可由二位或多位信友领唱。
    2.小节合唱:主调由全体信友齐唱,而由圣咏团合唱诗节部分。圣咏团团员一般而言有较高之歌唱兴趣及能力,稍加分部练习,人数不多亦能唱出较单音齐唱更优美的圣歌。这是效果相当好而且容易做到的方式。
    3.声部合唱:全体教友齐唱主调而圣咏团以声部伴唱,即在同一主调下加入各声部的合唱,使声响效果更饱满。但应注意须在教友已熟悉主调后方可行,且预先告知教友或预先练习,否则会使教友吃惊,不敢继续唱。圣咏团虽是伴唱,但仍应有人唱高音主调。否则只靠群众,若只闻伴唱而失去主调则喧宾夺主,弄巧成拙。
    4.中途合唱:非以和声伴唱从头到尾。注意歌词是否有分段的痕迹,而加入伴奏式合唱,造成异样的效果,使词意更加突出,使信友更能领略圣歌意境,歌唱更为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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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拘那种唱法皆不可排除信友歌唱的地位,忽略其赞颂天主的权利。若合唱则要求指挥带领,使得速度。节奏、音量能与群众歌声协调、合一。特别中途合唱有赖指挥丰富经验,深究词意及歌词语气段落,乐句单位,和弦的进行,以免支离破碎或不合情理的割裂。
C、如何演唱
    为使礼仪有真正秩序,「首先应使那些本身需要歌唱的部分,实际以歌唱来表现,但其所用的种类和形式,则当依其性质的要求。」(23)故不同形式之圣歌能以不同方式演唱,加以变化可提高信友之注意力,更欢喜主动地参与礼仪。「歌曲可由领唱员或合唱团与教友交互歌唱,也可由教友或只由合唱团单独演唱。」(24)实际上的安排应依歌曲的不同形式而定,一般而言有下列形式(25):
    1.赞美诗形式:多节文词,同一曲调的循环。每节句数有四句、六句不等。各节字数则几乎完全相等,以求适应同一曲调。此圣歌形式最为普遍。是第四世纪圣盎博自东方教会输入西欧,也是普通民歌及艺术歌曲形式。此种圣歌演唱实际上会有的困难是;第一节唱的相当熟练,第二节因隔行对字看谱之苦就较不熟练,第三节以后就近乎绝响,常常只唱二段就停了,少有机会演唱。此种形式由教友齐唱或加上和声伴奏或伴唱皆可。
    2.答唱式:有一二乐句长度,简短易学的「反覆调」加上数节变化较难的「插曲」(Couplet)。每节插曲完再重唱一次反覆调。此种ABACA的旋曲式为音乐史上最早的圣歌形式,教会初期已采用,是近代旋曲的鼻祖。反覆调可由教友担任,插曲部分可由圣咏团作多部合唱、或领唱员独唱加和声伴奏进行。
    3.对唱式:此为答唱式扩展变化而来,形成於第四世纪。有一相当於四乐句上下的「引曲」(Antifona)加上圣咏的一、二小节,之后再重唱引曲。引曲部分可由教友全体担任;诗节由合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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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这种形式圣歌更为适用,除去赞美诗形式第一节后不易歌唱的困难,又避免答唱式中反覆调较为短小,信友无所表现之感。用於领主曲时因人数众多可无限延长圣咏小节次数。
    4.单节形式:词与曲皆从头到尾一气呵成,是种较为自由的形式。无反覆调,无多节同调,无诗节或插曲的交互。可由信友齐唱,或由圣咏团加以同节奏的合唱。
    5.短颂:简短的富默想性歌词,配以三、四个乐句,不断重覆咏唱。廿世纪中叶开始於泰泽团体的祈祷歌咏,透过连绵不绝的歌声令人回味无穷。避免歌曲中过多的言词流於室闷,或歌曲弦律太多的变化而分散专注祈祷的精神。反覆咏唱非但不显单调,且成为自然自发的歌咏。其形式有卡农曲、混声合唱的赞美诗,及欢呼式的答唱咏。这些歌咏歌词简短,不必手持歌本,不断咏唱成自然发自内心之祈祷,引入一段静默时间,弥撒中在讲道后、领圣体或谢圣体时都适於咏唱。近年来因有过泰译经验的弟兄姊妹在台湾的推广,深受参与过共融祈祷的人喜爱,值得继续努力(26)。
D.选曲原则
    弥撒中不论进堂咏、奉献咏。领主咏……按各主日、各时节令原都有经教会批准的经文。但教会也准许以其他歌曲替代,只要这种歌曲与弥撒部分,与庆节相吻合(27)。
    歌曲有曲调及歌词,选择全体信友唱的圣歌应以词意为优先考虑,即视词意是忏悔、祈求、赞颂、感恩……等。意向配合礼仪节庆:常年期、将临期、圣诞期、四句期、复活期,或特别节日、堂庆、婚丧礼节而於弥撒进堂、奉献、领主、出堂……等部分选合宜的圣歌(28)。选曲的适当可以不多解释的帮助信友融入礼仪之内,举心向上,进入圣事的奥秘。选曲除了与弥撒部分及庆节吻合之外,究竟唱什麽?相关的因素尚有取材的歌本、选曲的人、唱的人;信众、圣咏团及司琴。甚至地点也要考虑,有的圣堂有不成文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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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例如流行歌曲不许在圣堂内演唱。
      负责选曲的人其对乐曲的品味自然影响乐曲的选唱,但应注意两个原则:
      首先是配合。选歌者不能避免的从其个人的鉴赏力出发,但也应考虑其他人有不同的喜好,不要使信众老是陪著唱他所偏爱的几首圣歌。从平常唱圣歌的音量及投入与否,可得知信众的爱恶。若有礼仪小组一组人轮流或一起选歌,亦可避免此种情形。
    其次是平衡。即积极的安排信众唱各种不同风格、不同节奏的;熟悉的、生疏的;喜爱的、未学过的……等圣歌(29)。这样能使信众有机会学习新的圣歌。一回生。二回熟,在不经意中,经年下来也能学习不少,并增加对各种形式、风格圣歌的接受度。避免总是唱一些固定的歌曲;如进堂是「普天地颂扬上主」,奉献是「我的生命,吾主,献给你」。不同的歌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信仰,歌曲的变化也能表达出信仰的活泼及敏锐。
    但另一方面注意不要整台弥撒的曲子,都是生疏、未听过、唱过的,使得信众无从唱起。尤其是弥撒固定部分,属全体信友唱的若只由一二人唱独角戏,大大减低信众的参与,应不予考虑。弥撒不是练唱时间,新的歌除非是圣咏团单独唱,否则应事先练习。弥撒基本上不是个人的祈祷,需考虑团体的幅度,顾及歌咏者的能力而选择圣歌面。
    信友是在选曲上不能除去的因素,应考虑(31):
    ·信友对唱圣歌内在的喜好,外在热烈的程度。
    ·一般音域如何,能唱的最高音。最低音的限制。
    ·歌唱时在音量上表现力如何?大小声、强弱。
    ·唱歌的速度倾向快或慢?
    ·歌唱时注意力集中程度如何?要求变化可行吗?
    ·对歌词或歌曲的反应倾向那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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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新歌的反应如何?喜欢或冷淡?
    ·对将圣歌唱的完美的意愿如何?
    ·对歌曲熟悉的程度如何?
    ·对象是儿童、学生、成人或老年……?
    凡此有关信友的因素都影响选曲的安排。而在学习新歌方面也要多方面配合;有新创作,有人出版,有人引介,有人愿学习,有人教导。许多堂区只有一本歌本,数十年如一日,能唱的自然有限,也失去许多学习新歌的机会。近年来方济会高征财神父作词,连监尧先生所谱的歌曲,很受年轻一代的喜欢,是教会内一个新的希望。「为能听到信友的歌声,民众化的宗教歌曲,亦应加意推行。」(32)盼有兴趣及有能力的信众多做尝试及努力。
三、相关人员的配合
A.本堂主任
    弥撒中与歌唱相关的人有司祭。信友,及领导信友歌唱的领唱员、歌咏团和伴奏。其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责任、职务,互相配合完善才能使所举行的礼仪更为隆重庄严(33)。此外,「司祭及各级助祭者,在信友歌咏时,宜与全体信友同声歌唱。」(34)「歌咏团的领导人与圣堂主任,当设法使信友,至少为他们更容易的部分踊跃参加歌唱。」(35)因此,神父不只是「做」弥撒,且更应积极投入高声歌唱,身体力行,领导信友积极参与礼仪。因为「任何礼仪举行之前,凡有关礼仪或牧职事务,或有关音乐的一切人员,都该在圣堂主任领导下,同心合地,预先实行练习。」(36)显而易见,本堂主任地位之重要与崇高,一切人员都在他的领导下,一起同心合意地服务教会。
    根据前面二A部分堂区弥撒中歌唱的情形,本堂主任对弥撒中的歌唱亦有三种不同的态度(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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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传统型:本堂神父缅怀过去,对已往之拉丁礼弥撒备为推崇,对於目前新的圣歌不以为然,拒绝礼仪革新,对於改革弥撒中的歌唱不鼓励、不支持、不合作。弥撒中个人从不开口歌唱,不做任何推动圣乐的工作,也不请别人做,堂区教友理所当然的不敢妄动。
      2.自由型:堂区主任对於推动圣乐的工作,认为自己做不来,不会推动、领导,任其自然发展。让有兴趣的教友、学生,自行组织圣咏团,学习新的圣歌等,个人则愿意配合。
      3根治型:本堂主任深深体认弥撒中歌咏的重要,领导信友於弥撒中高声歌咏,积极推动,鼓励他们组织圣咏团,提供场地、设备,经常给予指导,提供意见、灵修上的培育、礼仪的训练,使信友们「内心外表,都能主动参与」,其个人「不仅以言语,且以榜样领导自己的羊羔。」(38)
    堂区是否能在弥撒中表现出活力与朝气,本堂主任的推动、倡导,实为关键之所在。其个人是否重视礼仪中之歌咏,固然与其本身音乐之涵养及其表现有绝大关系,但神职人员在培育过程中是否接受良好礼仪训练,实为幕后主导之因素。一堂区若有「根治型」的神职人员在积极倡导,实为可喜之事,但梵二之后,教友的时代,堂区应由功能性团体走出来,教友与神父不是属下对长上,一切听命行事,更该是父子关系。教友中有心之士,若意识到堂区不足之处,大可勇敢站出,以适当方法尝试改变。若是成功,相信做父亲的本堂司铎亦乐见其成而不会加以阻挠才是(39)。
B.信友
    梵二后,司祭转向信友举行弥撒,教友不应是坐在位子上「望」弥撒,念玫瑰经了。礼仪宪章特别强调信友之主动参与,「切望信友参与这奥迹时,不要像局外的哑吧观众,而是要他们藉著礼节和经文,深深体会奥迹,有意识地、虔诚地,主动参与神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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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教导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识地、主动地参与礼仪,因为这是礼仪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众藉洗礼而获得的权利和义务 他们原是「特选的种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获救的民族」,「礼仪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41)信友可以有更积极的态度参与礼仪,而不是为「遵守法律」。这样的参与「先当是内心的,即信友的心意该与所念所听的完全适合,并与天上的圣宠合作。亦当是外面的,即以身体的动作及姿态,欢呼、回应、歌唱表达其内心的参与。」即使在静默中,在「听助祭或歌咏团歌唱时,以内心参与致力举心向上。」(42)非为礼仪之旁观者,「反以内心的准备,更密切地与所举行的奥迹相连系。」(43)
    「在举行礼仪时,最隆重、最欢乐的,是全体以歌咏来表示自己的信仰和热情。因此,当依下列方式进行,以歌咏表示信友主动的参加:
    a.特别包括欢呼,对司祭及助祭的问候,及祷文的回应、颂经句、圣咏、中句及歌曲。
    b.以适当的教导及训练,引导信友日益扩大甚且完整地参加属於他们的部分。
    c.若有些歌曲,尤其信友尚未受过训练、或所用的乐调是由几部合唱的,可独由歌咏团负责,只要不阻碍信友所当唱的部分。假如固有或常用经文的歌曲,信友无份歌唱,全由圣咏团包办这是不准许的。」(44)
    既然信友无份歌唱是不准的,信友无权做局外的哑吧听众,而唱好圣歌也不是天生就有的能力,学习。培育的过程不可免,适当的教导与训练更不可缺。故「应该勤奋耐心地使全体信友学习圣歌,同时依其年龄、身分、生活状况及宗教知识程度;由幼年小学时,即学习礼仪。」(45)然而在什麽时候,什麽地方学习呢?圣咏团当是学习圣歌最理想之处,但不是所有的人有此能力及兴趣。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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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听圣咏团演唱,听多了就学会了,这是一种自然学习。为一般信友,平常弥撒开始前,练习答唱式圣歌的反覆调,一二乐句,只需几分钟练习,就可以帮助全体在弥撒中高声咏唱。若是赞美诗式的圣歌,为准备特别的庆节,也可邀请信友在弥撒后留下练习,通常十五分钟左右,可以将主调练熟。若经常性的在弥撒后做简短练唱,也能学习不少圣歌。若弥撒中要唱的歌能在弥撒前复习一下更好。只因工商社会又目前交通状况难以掌握,如要求教友提早到圣堂,有实际上的困难。各堂区得视状况,选择适当时间练习,为使礼仪举行更为隆重辉煌。自然和谐。
C.领唱
    人人皆可唱,并非人人唱得好。目前台湾教会内音乐风气并不普遍,更不是每个堂区有圣咏团,或有组织圣咏团的条件。堂区内不一定能找到十几个爱好歌唱、善於歌唱的教友,但总可以找到一、二名教友较有兴趣或有这方面的专长。因此,「在信友中当特别训练教友善会人员咏唱圣歌」,(46)「不能成立歌咏团时,至少当有一二名受过相当训练的歌咏者;领唱简单的圣歌使信友和唱,并领导协助信友的参加。」(47)即使「在有圣咏团的圣堂中,亦该有这类歌咏者在圣咏团不能参加,而礼仪仍需隆重举行时领唱圣歌。」
    领唱员有特别的任务和角色,是重要、不可缺的。其身分有时并不明显由释经员或司琴或司祭因要领导礼仪的进行,而成为当然的领唱员。此外,必要时可委派善於歌咏者在信友前领唱圣歌,对整个礼仪中的歌唱大有助益。领唱员的任务是(48):
    1、报明要唱的圣歌。即便已有清楚的标示牌仍有需要,因总会有人弄不清要唱那一首。领唱需在适当的时间提示信众翻开歌本,甚至於指示该站或坐,使能动作一致,唱时整齐。
    2、引导信友整齐的一同开始唱。领唱要与伴奏合作,维持信众在适度的节拍中整齐的唱。用自己的声音、适当的手势,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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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音唱准,且把握正确的节奏。
    3.继续每一节的起句整齐。在跳过一节或一段不唱时,应准确把握时间,提醒信友,下一节从那开始。尽量不中止或扰乱音乐的节拍。即在不间断的音乐中,在下一句开始的前半秒到一秒中报出「第三段」之类的指示。
    4.提醒易出错的地方。有些歌曲结构特殊或唱法不清楚,按领唱对信友的了解可加以说明,避免唱错。
    5.临时增减节数。领唱需注意礼仪的进行,视情况之需要增加或减少歌咏的节数。特别在进堂、奉献、领圣体时。
    6.特别的情况下,对将唱的圣歌说几句话。适当的时候,点明所唱的圣歌与当日礼仪的主题有何关连,可以使信众领悟圣歌更深的意义,唱出更多的情趣。
    7.有些花样变换避免单调。有些圣歌唱的节数多,可有些变换。如分别男声唱、女声唱,或是用哼的,不唱歌词,让信众默思词句,能助信友更深的祈祷。这些变换宜偶尔为之,不可滥用。
    领唱员有这些重要任务,但也有其不该做的:
    1.不求自己有所表现,只求信众唱好圣歌。多数堂区唱歌速度偏慢,领唱员有意改进,但也不可不管什麽歌都催促信友赶快唱。歌曲速度当看本身要求,也要看唱者的能力调整。该慢的唱快,味道固然不对,该快的若赶不来,也只能勉强接受。为了整体和谐,避免紊乱。
    2.领唱不是指挥。指挥演唱要靠手势动作表达对歌曲的要求,而领唱只是引导大家在同一音调和节奏中一起唱。所以必要时在开始唱时给一个手势。事实上,信众若无足够的训练,指挥为他们无意义。信众若有明了指挥手势的涵养,信众唱的简单的圣歌,根本也用不着指挥。
    3.领唱不是演出音乐作品,不是音乐教室。领唱员尊重歌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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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愿忠实地唱出其作品。然一般信众非音乐人士,音乐表现难求精准。例如:四拍长音,唱不足时间,或切分音的重音不对,附点音符长短比例不对。这些可适时予以改进,但这些也都是小毛病,不要在弥撒中提出,练习的时间可说明改善。音乐作品演出要求忠实的诠释,而信友唱圣歌,重要的是心灵诚实的颂祷咏唱。
D.圣咏团
    圣家堂与圣心堂算是台北市相当出名的圣堂。教友最喜欢去,许多教友不辞辛劳越区去参与弥撒。主要的原因是礼仪之美。无论是圣职人员或信友都将自己份内职务尽好。另外,二个堂区的圣咏团更是功不可没。圣咏团的歌声让教友感到很有气氛之外,也帮助信友参与礼仪,赞颂天主。「对於礼仪的职务,当特别提及圣歌队及圣咏团。它们的任务,由於大公会议关於礼仪改革的规定,更为重要,更有分量。因为它们的任务在於依照歌曲不同的种类,相称地完成专属自己的部分,并帮助信友主动参与歌唱。」为此:
    a.特在主教座堂、其他大堂、修院及修会学院,当创立并发展圣歌队或圣咏团。
    b.在小堂内亦宜设立小歌咏团(49)。
    这样的训示迄今已廿五年,但在台湾教会有圣咏团的堂区有几?圣咏团要能不断、持续地发展更是不易。许多堂区圣咏团并非经常性组织,时存时亡。端赖有无有志之士积极推动,虽有关礼仪音乐的一切人员都该在堂区主任领导下实行,但本堂常碍於堂务繁重,管不了许多,任其自生自灭,一旦主要团员有人迁徙或出外求学…等原因离开,则自动终止。
    教会音乐与西方音乐关系之深厚,实因「在大殿、主教座堂、隐修院及其他大堂所有的圣歌队,历代以来保护培育珍贵的音乐宝藏,赢得了极大的赞誉。」(50)任何学习音乐的人不能不探索教会音乐。然而教会的珍贵宝藏渐渐只成为音乐会上供演出欣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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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在信友的礼仪生活中传扬。慢慢一切原有的音乐宝藏终将失去。没有圣咏团信友亦无机会体会、学习、欣赏、赞叹、保存、传扬教会历代珍贵的音乐宝藏。
    台湾教会长久以来惯於只看简谱,更是使信友的音乐素养大为降低。相对之下,圣咏团有更深的责任,提升教会内的音乐教育。因此,「在修道院。在男修会的初学院或书院,以及其他教会机构与学校,应该重视教育与实习。为实行这种教育,要注意培养教导圣乐的师资。再者,切盼按照时宜,设立高等圣乐学院。音乐家、歌唱者,尤其是儿童,也应给予纯正的礼仪训练。」(50)在这方面,台湾教会应该承认我们与此相距甚远。我们没有圣乐学院,圣乐师资亦寥寥无几(其实教友中有不少音乐家)。神学院中有关圣乐的教导也在相当边缘的位置,偶尔才有一堂课。反观基督教会许多神学院都有专门的音乐科系,为培育音乐事工人员。各个教会、聚会所中各年龄阶层所组的诗班,更是不可胜数。信友们随时可开口混声合唱,令人称羡不已。
    圣咏团的组织,「依照通俗及环境,可由男人、儿童,或单由男人,或单由儿童,或由男人及女人,而且必要时,可单由女人组织而成。」(52)各种人员的组成配合,多样、自由,从年少到年老都无限制。是每个堂区都适宜推动的组织。它的培育「除音乐训练外,亦应於礼仪与神修方面加以训练,使能善尽礼仪职务;不但加增圣礼的隆重,给信友以善表,且使团员自身获得神益。」(53)然而这些训练并非每个堂区有能力做到,「则教区、全国、国际,特别已由圣座批准及屡受推荐的圣乐协会,都当提供协助。」(54)近日,圣乐委员会在静山举办圣咏团师资培训营,可说是台湾教会在圣乐事工上迈进一大步。
    许多本堂主任并不看重圣咏团的设立,实因对圣咏团之功能缺乏了解。圣咏团除了保护教会珍贵的音乐宝藏,也是发掘、培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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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音乐人材的摇篮,提供圣乐创作的空间,发展圣乐的新形式。在一般的弥撒中,圣咏团负责演唱比较困难的合唱曲,并领导、扶持全体信友的歌唱,有助於礼仪的气氛与隆重和谐之美。除了与圣乐直接相关的功能之外,其他的效果:1.培养教友的使命感。在参与礼仪中履行其天主儿女司祭、先知、君王的职务。2.提供堂区信友彼此友爱、合作、共融的机会。3.因所受的礼仪训练及在圣歌学习的过程中,因歌词出自圣经或出自信仰反省,受其潜移默化,有助灵修成长。更是培育热心教友,教会中坚最有力之方法。
E.伴奏
    乐器在举行圣礼时,合宜的演奏或伴奏,「它的音韵能给教会礼仪增加美妙的光辉,也能提举心灵向往天堂与天上事物……能切实帮助信友的热心。」(55)弥撒「在开始时,司祭到祭台以前,在奉献时,领圣体时及弥撒完毕时,可以独奏。」(56)但基本上器奏主要功能是「用以支持歌唱,使大家易於随唱,并使集会更为统一;但它的音量不可遮住歌声,致使不易听清歌词;司祭或助祭,因自己的职务,高声朗诵时,乐器应该停止。」(57)因此伴奏的任务可分二点说明:(58)
    1.消极使命:烘托而不淹没。以歌声为主,乐器为副,需视歌声的集体音量和音乐表情之需要,加以适度扶持歌唱者、信友或歌咏团。不可滥用巨响而淹没歌声,使人无法听清歌词,理解词意。乐器声与歌声比例可以是2:3,即器乐声占总音量2/5,歌声占3/5。
    2.积极使命:领导与推动。特别在信友齐唱,无人指挥也无人领唱时,伴奏更是实际上能否唱得好的重要关键。歌曲的开始和每个乐句的再起头,都需要伴奏音响的提前出现,以领导推动全体的歌唱,使会众不得不一齐开始。虽只是千分之一的提前差别,都能给予歌唱者绝对的信心与把握,而歌唱中途当与歌声吻合,不可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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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或落后。歌曲的情感,高潮起伏更有赖於伴奏在音量上、强弱上引导和造势。
    伴奏如何帮助信众或歌咏团达成其在弥撒中的任务(59):
    1.给一个明晰的起音。特别是熟悉的弥撒常用歌,给一个音,佐以确定调性的和弦就够了。或一个乐句的前奏,停止的位置应注意,不可结束在有转调意味的终结上,扰乱咏唱者的听觉。
    2.以导奏将信众导入那首歌的节拍与速度中。伴奏与领唱共同帮助信众有整齐的开始。导奏在弹奏时,节拍快慢应均匀贯彻一致,使信众清楚知道演唱的正确速度与节奏。
    3.藉导奏帮助咏唱者记起歌曲的曲调。对於较不熟悉的歌,弹奏开头的句子比用结束句的帮助更大些。如果是十分生疏的歌,应弹完全曲。
    4维持唱者在平稳均匀的节拍中歌咏。这工作自导奏已开始,导奏的节拍应与唱的时候相同,即是以导奏暗示速度。
    5.用琴音助唱者把音唱准。必要时可用八度音弹奏,给予清楚的提示。
    6.助唱者把握正确的节奏。特别是在长音和空拍之处,可用加口音或加和弦的方法,使信友无法抢拍。
    7.移调弹奏。有些圣歌是为圣咏团写的;为一般信友则无法唱既高且长的音。考虑信友的音域做适当的转调。
    8.藉所弹器乐且富音乐的内客,助咏唱者进入歌曲的境界。从导奏起即清楚提示节奏。速度、乐曲的情感。风格;柔美。恬静、宏伟、庄严、轻快……等。乐曲的进行中并弹出音乐的流动性。
    伴奏因其重要角色,伴奏得当,在不知不觉中给予莫大便利与协助,若不能称职,相对的也会使信友无所适从,不知从何唱起。然而,一个好的伴奏,绝不是有一些演奏技巧即可担任;更非一蹴可及。伴奏的素养应「彻底认识礼仪精神,即便临时演奏,能够依照圣礼每一部分的真正性质饰以光辉,协助信友参加。」(60)极高的音乐感受力,丰富的临场经验,和深度的表达才华,这些能引导歌曲演唱进入更高的境界。但更重要的是谦虚、顺应、友爱、协助、容忍的美德和祈祷精神。伴奏毕竟要配合信众的实况,一方面有足够的技巧应付各样曲调之弹奏方式,但另一方面,也要接纳信众专业性。更非完美的演唱者,要引导。推动信众歌唱,只有靠耳音的敏感,不停的观察。衡量与醒觉才能尽好伴奏的职责。
今日的挑战,明日的希望
    走笔至此,有些是我们做到的。体验过的,也有尚未达成待努力的。但一切应从个人,自己的团体、堂区开始。本文只做粗略的探讨,圣咏团的组织、领导、音乐指导。指挥及一切有关音乐人员之培育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走一趟二月中旬在耕莘文教举办「心灵的飨宴」即可轻易的发现,基督教弟兄在这方面的投入。音乐方面的出版品,不论是国人的创作或国外进口的歌谱带、CD、录影带的发行,都远超过我们。且不谈我们要「急起直追」,因为这本不是竞赛,而在於基本心态之不同。基督教会圣乐上面的各种努力视为一种「事工」,是对神的侍奉,是份责任,并在其中得到喜乐和满足。同为基督内弟兄的我们,也分享他们的成果。近年来我们有些歌本收录了许多好听的、流行的圣歌,都是他们的作品。但我们绝不可以此自满,认为有人做就好了。每个人要唱出他自己的歌,每个人要唱出自己对主的赞颂,每个团体有对天主救恩特有的体验,我们要颂扬上主的奇妙作为。
    弥撒中全体信友的歌唱可使礼仪显得隆重、庄严。欢乐…礼仪是团体性主体生命的表达及实现。问题在於团体性的生命如何表达出来?在团体内的每一个人又是如何经验这个团体性的生命,现在是教友的时代,教友已经没有理由坐着等待「上级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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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音乐上有专才的神职人员不多,李振邦神父已在天上,刘志明神父孤掌难呜。更何况音乐事工更不是一二人所能推动。我们需要意识的觉醒及建立培育的管道。意识的觉醒是根本信仰的事。如果信仰是活的,生命是活的,不能不有所表达。如果圣神在我心,我必然像达味王般唱歌跳舞。
    台湾现有很高的生活水准,许多的教友有音乐方面的专门训练。一旦他们有教会意识、成熟的信仰,都有可能献身教会音乐。建立培育管道,让他们的潜能得以实现。目前我们台湾没有圣乐学院,但在辅大有音乐系可以设立圣乐组。或是借重基督教在这方面的资源;神学院与台湾神学院的音乐系合作,这或许也能是合一运动具体可行之方式。让我们在同一的信仰内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歌声,赞颂同一的主。
附注:
(1)参李振邦,宗教音乐,「圣乐的使命」148。
(2)礼仪宪章7。
(3)礼仪宪章8。
(4)同上10。
(5)同上14。
(6)同上2。
(7)同上112。
(8)同上113。
(9)礼仪圣部训令,论圣礼中的音乐16。
(10)同2。
(11)同9第11节。
(12)同2,整顿圣乐通谕,第13节。
(13)参李振邦,宗教音乐,「弥撒曲的变化部分」18—20页。
(14)同上,「目前的歌唱弥撒」224—225。
(15)同9第二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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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参戴思神父(Lucien Deiss C.S.Sp)1990新竹「礼仪研习会」讲稿。
(17)同9第6节。
(18) 同9第7节。
(19)同9第8节。
(20)同9第10节。
(21)同9第34节。
(22)参李振邦,关於「新礼弥撒合唱曲集」。宗教音乐,235—237页。
(23)同9第6节。
(24)「罗马礼区弥撒公则」第26条。
(25)参李振邦,「礼仪歌词的创作」,宗教音乐226页。
(26)参泰泽共融祈祷歌咏,第1,18页
(27)参论圣礼中的音乐;第32节。
(28)参礼仪宪章13、34。
(29)参易启年,教会音乐事工,105页。
(30) 参论圣礼中的音乐,第9节
(31)参易启年,教会音乐事工,135页。
(32)参礼仪宪章118。
(33)参论圣礼中的音乐,第5节。
(34)同上,第26节。
(35)同上,第5节。
(36)同上,第5节。
(37)参徐锦尧神父,「中国基督徒的现代使命研习会」之讲词1992春於新竹。
(38)礼仪宪章19。
(39)参胡国桢:「小型教会团体:灵修成长的圣事」神学论集80,285- 308页。
(40)礼仪宪章48。
(41)礼仪宪章14。
(42)圣礼中的音乐15。
(43)论圣礼中的音乐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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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论圣礼中的音乐16
(45)论圣礼中的音乐18
(46) 同上。
(47)论圣礼中的音乐21。
(48)参易启年,教会音乐事工,108—110页;「会众唱的诗歌」。
(49) 论圣礼中的音乐19
(50)论圣礼中的音乐20 。
(51)礼仪宪章115。
(52)论圣礼中的音乐22。
(53)论圣礼中的音乐24。
(54)论圣礼中的音乐25。
(55)论圣礼中的音乐62 。
(56) 论圣礼中的音乐65 。
(57)论圣礼中的音乐64 。
(58)参李振邦;「关於新礼弥撒合唱曲集」;宗教音乐,237—238。
(59)参易启年,教会音乐事工,「助唱的乐器与司琴」,113—126页。
(60)论圣礼中的音乐67 。
参考资料:
1.中国主教团秘书处;梵二礼仪宪章,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台北,1979、12,再版。
2.礼仪圣部训令,论圣礼中的音乐,铎声月刊社,台北1967、6。
3.李振邦,宗教音乐,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台北1979、12。
4.易启年,教会音乐事工,福音证主协会,证道出版社香港,1985、8,初版。
5.圣教礼仪与传扬福音,神学论集68、69,光启,台北1985、7。
6.胡国桢:「小型教会团体:灵修成长的圣事」,神学论集80,光启,1989  夏,285—308页,台北。
7.泰泽团体,泰泽共融祈祷歌咏,光启,台北,1991、1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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