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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66号

旧约中君王与先知的关系


彭碧云 一、君王 与先知在古代东方,国王的制度与神的王权神话观念常紧相连合。这是当时各种文化中很普遍的一种观念,王权是属于神的范围的一种神圣制度,惟程度上不同而已。的确埃及的法老被视为神明,人们直接称法老为「神」或「善神」,法老是创造神(Ra)的儿子,他在世时是荷鲁斯神(Horns)—鹰神降生在世,死后则是欧西利斯神(Osiris)—为征服死亡而去世的大神。因此他的一切行动都是神性的。此外人民亦以国王为「寡孤之父」,君王是拯救者及解放者,是他臣属的化身,国家兴亡,百姓苦乐之所系。从埃及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色奴斯里特第三(Senusrit III)的诗:「他到我们中,建立了埃及与百姓的生活,驱逐了他的敌对者」。另一首诗形容拉莫西斯四世(Rameses IV)的统治: 离乡背景的得以重返故里,隐藏逃避的不再恐惧,饥饿的得享饱珠,口渴的得到了滋润。赤身裸体的有衣蔽体,衣衫槛褛的享有美服。受桎梏的得到了解救,被监禁的高朋满座…… 在巴比伦,国王是由巴比伦神马杜克Mardouk所选立,受神委派到「四城」,即全地,代神摄 —503— 政,他是军政的首长,也是城中的大司祭。在这两种情形下,国王都是神与人问天生的中介。他不但应使人民确保正义、胜利与和平,而且神的一切祝福,包括土地的富饶,人类和牲畜的繁殖,都是由他居间而来,这样国王的制度与神话和多神敬拜合成一体。后来的希腊帝国与罗马帝国都把他们的皇帝视为神明,就是基于这种思想。 在以色列民族中,国王并不属神明界,如同周围其他文化所想象的那样。以色列民族最初并无王国的制度,各族间原赖盟约维系,虽然围绕著他们有许多小城邦、大帝国,但当以色列人采用国王来称天主时,并没有任何制度上的变化:雅威藉盟约统治著以色列民,但没有任何国王算是天主的化身。在民长时代,这些支派共同组成一个民族,共同参与同一的宗教敬礼,但是他们没有共同的领袖,那些被称为大民长的,都只是家族群体或支派的救星,他们的共同点是具有神恩的特征,但从未有任何统一管理的行动。后来在培肋舍特人的威胁之下,以色列人才希望有一位国王来「治理他们并领导他们作战」(撒上八19),以色列支派联盟成了国家是一项根大的改变,同时会有把以色列民族同化于异族的危险,从撒慕尔所宣言的「君王的权利」可以看出撒慕尔也有反对的态度(撒上八5-20),但无论如何,撒慕尔虔敬的给撒乌耳传了油,并祝圣了这个新山止的制度(撒上九16-17),还亲自主持了他的即位大典。 国王的职责是牧养他的子民,虽然「牧者」的头衔,没有像对「雅威」一样称「天主为牧者」(咏廿三1)那么清楚地给予以色列的国王,但他们确实有牧者的职务(列上廿二17,耶廿三1)。他战胜了外敌,应确保人民的繁荣(咏廿一),并使正义得以申张(咏四五4-8)。另一方面他是一位祝圣过的人物,人民应尊敬受传者。此外,因他是天主于民的领袖,所以在有些机会上他也执行敬 —504— 拜天主的职务,因此有所谓王老的司祭职。不过他也如其他人一样,应遵守盟约和法律,他运用权力时应使这忠信、正义、和平的国家理想付之实现。 以色列的团体中,先知也有它固有的位置,它是全体中不可缺的一部分,然而并不包括全体;在祝圣国王时先知和司祭各有自己的角色(列上一 )先知曾被人适当地称为以色列的良心,他们所负的任务在于感动人心,劝告人民复兴雅威创立以色列民族时所赋与的精神,就是那种纯正传统与民族特性固有的精神。 在东方各古国里都有占卜的人(户廿二5)。人们以为他们能接到神谕,在兴办事业以前,每每前去征询,以色列的先知有过类似的角色,不过他们所得的神论,无论是在来源,在延续性或内容方面来说,都与一般的卜筮迥然不同(参阅申十八14)。先知们给人类显示了一个关心人事的天主,一位供应需求,决定命运的天主。不过由全部圣经看来,天主并不一定需要用先知这种方式向人启示自己,在先知以前和先知以后都有过其他的启示方式。在先知时代以前,天主启示的特征是直接性,在族长史里,天主直接地与亚巴郎、雅各伯说话、,在太古史里也是如此:天主与亚当,厄娃和加音,诺厄直接的说话。然而在若瑟的历史中却已露出某种过度时期,没有直接地与若瑟说话,天主却籍著梦启示自己的旨意。另一种过度的方式是由族长期到民长期之间的变化,天主的启示是经过「上主的使者」,这种使者和先知使考略有区别,他们只在传达信息时才有,以后并不继续存在;他和先知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也是来宣布某件事(普遍是宣布救援),因此它是天主直接启示及天主退到更远距离这两时间的一个传统的启示方式。 究竟先知起自何时?梅瑟被称为最伟大的先知,然而严格来说,他是先知论的源流,比先知本身 —505— 略胜一筹,在他以后没有人能与他媲美。民长末期有成群的「先知之子」出现(撒上十5),这是早期先知运动的开始,即在撒慕尔的时期,此时以色列民的宗教、政治正处于危险的时刻,撒慕尔蒙召为使以民解脱菲利基人的桎梏,重振了雅威主义。又在此时以色列的政治制度进入了王国时期,在撒慕尔身上先知制度加上了新的幅度,撒慕尔成为雅威的工具,为建立君王政体。从撒乌耳起天主愿意籍国王领导他的子民,使他们忠于盟约,获得幸福。 二、从达味与纳堂、加得看君王与先知之关系 在撒下有几处记载达味与先知之间所发生的事:(一)在第七章1-17节,达味计划兴建圣殿,上主藉纳堂先知许给达味鸿恩。(二)在第十二章纳堂指摘达味为什么轻视上主,作出他眼中视为邪恶的事,借刀杀了乌黎雅为占取他的妻子。(三)第廿四章达味统计人口后,加得先知向达味提出三个惩罚让达味选择。 达味有意为上主兴建一座圣殿时,他曾向纳堂询问意见,纳堂表示赞同(撒下七3),但当天晚上,上主的话传给纳堂,要他告诉达味,上主不愿达味为她建造圣殿,他的儿子要为上主的名建立圣殿,并许诺赐恩于他的后代直到永远。在这事上我们看到先知是一位为上主圣言服务的人,如果他自动地开了口,不是为上主发言,便觉非纠正不可。然而为何上主不让达味为他建筑圣殿? 耶路撒冷的圣殿成为雅威信仰的真正象征和保证,有学者认为是较晚的解说,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以色列人对唯一真神的敬礼亦受到古代东方民族的观念和习惯所影响,虽然他们深深体验到以色列的天主是一位具体和固定的神,是他们历史中的天主,建立盟约的天主,不是从幻想而产生出来的 —506— 天主,不能为他制造形象来供奉的那一位,然而他们亦如同外邦民族采用一些外表的仪式来表达个人或团体对天主的臣服和朝拜,与天主建立亲密的交往。因此,他们开始到一些圣地来学行崇拜仪式,这些圣地通常是重要宗教传统的中心地点,如舍根:亚巴郎奉天主的指示进入了福地第一次扎营的地方(创十二6-7),在这里天主显现给他,并许给他众多子孙,亚巴郎便在那里修筑了一座祭坛。还有贝特尔等圣地。当以民成为一个强大众多的民族,攻占容纳罕地后,祖先所拣选的圣地,所建上止的祭坛,好似已有不敷应用之势,于是有了其他圣所之建立,如基耳加耳(苏四19-20),史罗。自若苏厄时代始,这些圣所是以色列的宗教中心。 在以民初期的圣所中,耶路撒冷的圣所是最晚出现的,这是达味时代的事迹,达味以最隆重的礼仪先将约旦安置在一个特备的帐幕内。他迎接约柜进京是有用意的,就是使耶京成为以民的政治与宗教中心,尤其在圣殿之修建后它确实成了名符其实的圣城,渐渐它的宗教价值远远超过它的政治意义,而圣祖时代的圣地,圣所也渐失其重要性。 天主阻止达味为他建造圣殿可由几方面来解释:(1)为一结盟的民族,最理想的圣所就是以前的会幕,因它明显地提醒人旷野中的居留,天主与他们同在的经验(撒下七6)。(2)对唯一天主真实的敬礼不能抄袭附和外教人敬神的方式,因为外教人的庙宇呈现著一种对神明的把持和占有,且为崇拜偶像,行巫术以及淫荡所污染。(3)达味正忙于战争,整天东征西讨,马不停蹄,也实在没有空闲来为上主修建殿宇(列上五17-18)。(4)编年纪还指出另一原因,是因他一生辗转战场,倾流了不少的血,故此天主愿意他的儿子撒罗满(意即和平之王)来完成建殿的工程。 达味虽有意为上主建立一所房屋,但上主却许诺要为他建上且家室,一个永恒的王朝。从许诺的历 —507— 史看来,来自纳堂先知对达味王室所说的许诺神论是全新的一种,如同王国制为以色列是全新的一样。纳堂的许诺说出时上个许诺及完成的时期已结束,即由梅瑟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所开始的时期。而另一个时期开始,其特点在于天主许给人民的救援与王国制度相连。雅威给了以色列一个国王为救它脱离政治的危险,这一点与过去的救援许诺无异。现在不同的是:王国由人治理,人的软弱使它受到极大的危险。这新幅度在纳堂和加得这两位与达味有关联的宫廷先知的行动上,已经显示出来。虽然自达味起国王与天主的关系已确定了,他被称为天主的义子,天主权力的寄托者,并原则上已被立为诸王的领袖(咏八九28),假使他忠于天主,天主必保护他,他的后裔坐于天主的右边,将以万国为嗣业(咏二0),他尘世的职务与盟约及法律最基本的目标是一致的。可是由于人的软弱使这些许诺带来限制,正如当达味为了巴特舍巴而犯罪,或要统计人口而侵犯了天主的权利时(因为只有天主有权知道自己百姓的确实数目),先知们毫不留情地指控邪恶的行为,并替上主宣判应得的惩罚,不管他的地位多么崇高。因此,在救援的历史上常看到当国王失职时,天主兴起先知,在盟约传统的光照下,策励国王遵守盟约的法律,以替天行道。当先知发现国主离开正路时,就趋前努力使他归正。在历史进展中先知曾呈现衰微的现象,如在北国王后依则贝尔迫害雅威信仰时,先知已失去其使命,那时天主又兴起另一类型的先知,称为著述先知,他们激烈的评击政治及社会,但不参予其事,实行革命,他们只宣布审判,其馀的事他们让雅成在历史事件中去执行。 结 论 以色列的王国制度与先知运动可说是同始同终,那么先知与国王同时代有什么意义?这一层意义 —508— 在于天主的启示,在这一段时间内是以使者说话的方式来传达她的旨意,她的旨意有各种的表现,就是预定、拣选、召唤、拯救、许诺、惩罚。最后基督的来临满全了天主的计划与旨意,上主的计划永恒不变,他心中的谋略万世常存(咏卅三11)。 参考书目 一、圣经神学辞典:圣经神学辞典编译委员会,光启出版社,台湾,民六十四初版。 二、圣经辞典:思高圣经学会编著,香港,一九七四。 三、以色列人的良心奋上北军期前的先知:胡安德译,华明书局;台湾,民六十六年初版。 四、古经之风俗及典章制度:杨世雄译,光启出版社,台湾,民七十年初版。 五、中华学术院天主教学术研究所学报第六期,房志荣,台湾,民六十三。 六、圣经中的制度和习俗,韩承良,思高圣经学会,台湾,民七十一年初版。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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