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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58号

一首赞美天主之言的诗篇——咏119之词汇研究及祈祷建议


 

一首赞美天主之言的诗篇

——咏119之词汇研究及祈祷建议

潘贝欣 赵士仪

一、前言

为每一位有教会的托付,以日课作祈祷的人而言,圣咏第119(每日礼赞随拉丁译本,作118)该是非常熟悉的一篇祷文;依教会的安排,每个月把这篇以「法律」为主题的圣咏念一遍。①

  一般人想到法律,可能以为它是设限设防,驾驭生活每一个领域,而为人不可触摸的禁地。但是在圣经中「法律」(torah)一词确有丰富的涵义,是梅瑟五书的总称,甚至耶稣用来指全部旧约(若十34)。在犹太社会中「法律」的确占有重要的角色:当他们以法律来称梅瑟五书时,充盈于胸怀的是五书中所载西乃盟约的许诺,和天主在历史中的照拂,因而充满了被爱的幸福。实在,法律就是天主眷爱的标记,无怪乎他们赞美法律是「比黄金,比极纯的黄金更可爱恋;比蜂蜜,比蜂巢的流汁更要甘甜。」(咏十九11)。此外,他们的民族从飘泊的阿兰人到栖身于流奶流蜜的地方(申廿六59,「历史信经」),虽然强邻环伺,且屡获外侮,「法律」仍是他们傲视外邦的信心,因为「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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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没有恩待过其它任何民族,也没有向他们宣布自己的律法。」(咏一四七20)。而在玛加伯书所载,多人因为拒拿法律所禁止的猪肉而舍生,其中所表达的并非拘泥于小节的愚忠,而是一份忠于天主法律的诚挚(加下78)因着这诚挚,威武不能屈,且以身相殉。

    119这篇赞颂天主法律的圣咏长达176节,是圣咏集中最长的一篇,其中以每八节为一首,共分为二十二首;同时又以西伯来文作开端;另外一个特色是在每一节中都用了八个有关法律的词汇之一②。本文的尝试是进入这八个词汇的旧约背景,看看这八个字在旧约中有何意义,并研究这些字的字根,设法找出其特色;最后也做一些运用本篇作祈祷时的建议。希望在无法用这八个精准的中文来翻译这八个字的丰富内涵时,仍能应用这篇圣咏作有效的祈祷。

二、八个词汇的旧约背景

(一)mišpāt-阴性名词,意思共有:

1.判断:包括断案的行为(申一17)、场所(列上七7)、程序(约十四3)、定案(列上二十40)和执行,即惩罚(84节)或平反(咏四八12),也用以指审判的时日(咏一5)。

2.šôpēt(断案者)的属性——公平和正直。断案者可以是天主(149节)或人(米三1)

3、法令:可以指天主的法令(在本篇圣咏出现时,大多取此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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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法给予某些人的权利,例如司祭的权利(申十八3),给长子的特权(申二一17),书回的权利、赎回的权利(耶三二7)

5、有方式、作风的意思(如撒上二七11,本篇圣咏的132节)。

本词汇的字根是动词šāpat,指的是立法者的统治管理协调争端与执行判断。

由于mišpāt的旧约背景可知:当用以指称法律的同义字时,与法律的来源——立法者有密切的关系;在偏重审判的一面时,也提醒断案者秉公判案,因为这是弱小被压迫的最后依靠。

(二)edût——阴性名词

本词汇的字根动词是有三个主要的意义:首先指作证,包括有利的见证(列上二一10—13)和不利的见证(约二九11)其次指作证之人(依八2)或物(申四26指天地为证),最后有警告与再三告戒之意(耶十一7,出十九21)

用在本篇圣咏作为名词时指的是:

1、予人重大责任的十诫约板(出三一18),装者约版的约柜(户四5),放置约柜的会幕(出三八21)。

2、 在本篇圣咏中用以指称「法律集」,特别偏重有约束性的法律。

因此edût的旧约背景是着重在作证性,着重天主在法律中的盟约,天主所写的十诫约版③是伴随着雷电云彩等可怖的自然现象,立约的仪式也极为隆重,延续盟约的约柜会幕,又被以民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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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临在的记号,这都提醒人视法律是盟约的庄严证据,促人力行不悖。

(三)piqqûd—阳性名词

  本辞汇除了在咏一一九篇出现廿一次外,只在十九9 (思高本译作命令),一O18 (译作诫命)出现,由于未在圣经其它地方出现,因此只能从它的字根动词来看。

其字根动词是pāqad有两个主要的意思:

1、注意、关怀:是天主自高天垂顾怜恤(咏八十15)、寻找(依廿六16),特别的拜访——包括亲切的(创廿一1)的和惩罚性质的(耶六15)拜访,也有统计的意思(出三十121314)

2、措定、委派:包括委任管理(户廿七16),或是委派一项具体的工作(户四27)

  在本篇圣咏出现时,思高译本用了十四种不同的译名,其中以「诫命」用得较多(四次),本字仅在圣咏中出现,故难寻其旧约背景,当用为法律的同义字时,当来自字根的第二义;法律是上主措定要人民遵守的事情。

(四)tôrāh—阴性名词

  它的字根动词是yārāh,解释本动词的原始含义并不容易,据旧约希伯来词典(请参考书目6页四三四—五)主张。它有「投掷」、「射箭」之意。但现今学者大皆同意,由创四六28;箴六12;咏四五5等处可推理,yārān的基本意思是:「伸开手或手指,指路」,由此基本意义而演变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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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施教」,因此根据学者的研究 tôrāh这一名词并不来自字根的第一义(投掷),而是来自第二义(指引、教导、指南)。在圣经中有以下的含义:

1 教导:指父亲、母亲、哲人的教导(箴一8,四2),天主的教训(出四1215,廿四12;约廿二22),司祭的教导(申卅三10;则四四23);先知的教导(以神谕的方式表达,且加以斥责,米三11,依二3;耶卅一33)

2 法律:指特别的法律(如安息日的法律)或指法律集(如盟约法典,申命法律,司祭法律)

3 习惯、态度:如撒下七19

  由于本字的旧约背景可以看出,它涵盖旧约的全部(见前言),而且特别偏重法律是天主的教导这一面。因为法律包含了天主参与了这个民族的一切,是天主启示的教义;因此法律是理智的光明,是意志的准则,研究法律是最光荣的事,躬行贷践是唯一的目标。也因为法律来自生活的天主,他乐于优游其中,乐此不疲。

(五) ’imrāh

  本字有言语(创四23;申卅二2)、诺言(咏一三八2)、教导(依五24)等意义。其动词字根是’ āmar闪族语系中与它同形的字有表露、宣称、突显等义,’amar 在旧约中用在单纯主动④表示「说话(创三1),思想(申八17),应许(编上廿七23)、吩咐(户十五18)用在使役动词则表示明认、表白,如申命记二十六17:「今天你们明认(’ āmar)上主是你们的天主,愿履行她的道路,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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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他的法令、诫命和规则,听从他的话。」⑤

本字作为法律的同义字出现在咏一 一九时,颇富申命典文学的气息⑥,常用在原因子句:「实践你对你仆人的应许,因为我实在十分敬畏你。」(38)。⑦

   在四一、一四O节中,把用来称呼上主雅威的名号安置于该节的核心,暗示我人应如同盟约中的小国对宗主国抱着感恩的心情,⑧而感恩的具体表现在于订盟,并遵守、服从盟约的指示⑨

  因此在’imrah的旧约运用及咏一一九的使用上,我们可以约略地了解为:它是表白的言语,从天主的角度来看,意指天主对救恩计划的许诺(耶路撒冷圣经一律译成promise,思高也有八次译为诺言),自人的一方面而言,则意味着信仰的表白。

(六) dābār

  含有话语(创十一1)信息(出卅三4)命令(编上廿一46)、诺言(户卅3)、事情(创十五1;十八14)、提议(撒下十九44)等含义,当注意的是它特指天人沟通的上主之言,旧约中共有三九四次的引用具有这意义的(如撒上十五10;列上六11等)。此外也能指十诫,即以十句话表出(出卅四28)。其字根是dābar,其原始意义可疑,但依照旧约西伯来文辞典的解释,可懂成领导、隐藏、说等意义,在旧约中面对面临在的交谈(出十六12)、谈(列下廿五28)应许「申一1121)等双向沟通等义。

咏一 一九篇有廿五次用到 dabar,如天主的 dābār使人生存(25),振奋兴起(28),而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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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无欺,坚定稳固(160)⑩,一一四节尤其含有强烈的盟约思想,说到天主是人的避难所和宗主,至于一三九节所用的debareka,可能指十诫⑿。

  由于以上的了解,dābār主要指「天主的话」,这话有一言九鼎的威力:「因天主的一句话,诸天造成,因上主的一口气,万象生成。」(咏卅三6)。上主的话既许必践,绝不食言,十诫中的「上主之言」在天人的亲密交谈中透露出其绝对性,人若遵守天主的旨意,坚信天主在临在性交谈中预许的救恩,则必获平安幸福。

(七)hôq

  它的意思包括指定的工作(出五14)、成文法规(创四七26)、应享之权利(肋六11)等义。其字根是hāqaq,阿拉伯文中与此同形的字用以表达公正、合法或义务上应做的工作。本字根在旧约中则表示刻划(则四1;依四九16)、制定(依十1)⒀。当注意的是,此刻划、制定含有固定、永恒、不变之意。

  hôq出现在咏一 一九115时,与救恩并列,而在171节也可以把hôq译为救恩⒁。思高译文中有六次作「章程」,耶路撒冷圣经,则译为 Statute (成文法规).

  因此对hôq的初步了解,可以把它当做天主制定的法规、章程,它是公平、正义的法例,其中包含人应得之权利及应尽的义务,人应把这富于救恩性的章程铭刻于心,作为待人处事的永恒、不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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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swāh

  含有命令(苏廿二23)、诫命(箴十九16)的意味,此字在耶肋米亚先知书和申命典著作以前并未被使用,在耶肋米亚先知书中则专指人的命令(卅五14、16、18)。用在申命典时大都指天主的命令、诫命(申八12,六1;苏廿二5等处)。它的字根是sāwāh,与它同形的阿拉伯文有吩咐、委派或指标石(gllide Stone)等意思;旧约经文则用以表示吩咐(出十六24)、委派(户廿七19)

  咏一 一九以上主的miswāh (原文用复数)比所有的完美更完美(96)⒂,它是聪明的、睿智的(98),使人嗟叹唏嘘(131)且尽属公正(172)。思高有十次译为「诫命」,耶路撒冷圣经则概以commandment称之。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miswāh是天主的耳提面命,他吩咐人勿忘他的期许,在miswāh中人被拣选为天主子民,受天主的委派为他作证,最后的目标是让普世认识:给人幸福喜乐的乃是雅威——他是天地唯一的真神,人只有生活在天主的miswāh内,心灵才能得到满足。

三、以咏一 一九祈祷

  在探讨过这篇圣咏涉及「法律」的八个辞汇后,对本篇圣咏的认识和祈祷应用上,可以说具备了窥其堂奥之美的钥匙,在实际用来祈祷时,有值得注意的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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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这是一篇朗朗上口的诗篇

  咏一 一九是一首依字母排列的离合诗(acrostic Poem),整齐的排列在使人易于背诵,以色列人对这篇圣咏可谓是家喻户晓,据说还是犹太儿童入学课程中的主要必修科⒃,其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国人对于论语的重视。而且除了3、90、122三节以外,每节均含有八个与法津同义的辞汇之一(24、48、160、168、172则用了两个)。所以在念这篇圣咏时,可以说是沈浸在这八个辞汇的气氛中。但是在研究了这八个辞汇的圣经背景后,我们赫然发现其中有许多雷同之处:如 miswāh, piqqûd都含有委派的意思,而 dābār‛edûthôq都含有浓厚的西乃盟约气息。

  因此,我们可以用「上主之言」来综合八个「法律」的同义字,而「上主之言」的背景,就是整个救恩历史。不可见的夭主因她无穷的爱情,借着她的言语与人交谈,订约;「上主之言」也阐明雅威为这个民族所行的奥迹。(启示宪章第2)

(二) 令日教会礼仪的应用

  咏一一九平均分配在每日礼赞常年期的日间祈祷中,虽然每日礼赞也用了许多不同的辞汇来翻译原文的「法律」辞汇⒄,但是明白了这八个字的旧约背景后,我们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沈思「上主之言」。此外,咏一 一九是一篇「中立型」的诗篇,它不受特殊主题的限制(如咒诅、哀祷),而可以用在任何场合。不明其「法律」辞汇者可以用它做祈祷,明白了它「法律」辞汇者,更可以由知而行,逐渐地进到其丰富的内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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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本篇圣咏长达一七六节,但是并没有明显的始末,任取一段都是可以用以祈祷;而且并没有提出新的道理,在陈述一些事情时,总是环绕着「上主之言」这个主题。这种深思在「上主之言」的气氛中,也领我们进入一种「默观」的气氛。这种祈祷的方式正如东正教的「耶稣祷文」,和西方教会的玫瑰经、圣母德叙祷文、诸圣祷文等祈祷方式,是面对丰盈的「上主之言」时,一种平静虔诚的答复;是窥见绝对奥秘时的那一份无言,而以简朴宁静的喃喃之语而祈祷⒅这种简单重复的祈祷方式,也散见于台湾的民间信仰,充斥电线杆与乡间老树上的「南无啊弥托佛」⒆。「南无观世音菩萨」,就是沿用佛教净土宗的念佛而来的简便祈祷方式。可是这种重复、短句的祈祷方式,是各种宗教所珍视的传统。

(三) 古令辉映,同声颂主

本篇圣咏大概成于申命记派改革或放逐以后⒇,所做的祈祷与生活环境是息息相关息息相关的,无论本篇是在以上两个时代的哪一个,二者都是特别珍视天主的法律时代,前者是法律废弛之后,戏剧性地再度发现天主的法律。(列下廿二);后者是放逐以后,没有国家、君王、圣殿、约柜,只有在“法律”是天主临在的醒目象征,这时以色列人宗教生活只有藉着在礼仪中所诵读的梅瑟五书和圣咏(如咏119这种智慧或依赖类型的圣咏),才能聆听到雅威的疾,及他对人民的教导和指示21。在这种情怀下,对于上主之言有迫切的喜爱,并在重复,从各种角度品尝上主之言时,体会到其甘诒甜蜜,且进到救恩史的各个主题,如拣选、盟约、见证等默观气氛中。

当我们以咏一一九祈祷时,对上主之言的聆听,也帮助我们进人如下的默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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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如天主亲自来探望我们,她亲切地与我们交谈,她的话带给我们救恩的许诺,此一诺言出现在盟约中,亦即在我们现今阅读的圣经——天主之言中;在盟约中,人应如小国对宗主国作一保证,故此人应感恩,并许下善尽自己的义务。籍着「上主之言」,天主拣选了我们,并托付给我任务;盟约中的「上主之言」也有着一言九鼎的效力,上主既许必践,绝不食言,人若忠实于此盟约必有善报,否则须受上主判决。

  在这样的祈祷下,我们重视的乃是天人之间的亲密交谈与沟通,故人应注意聆听「上主之言」的教诲,并反复思索其深刻的含义。由感怀天主过去对我们人类所行的一切事迹,进而透视到现在身为基督徒的价值,并把祈祷所得的力量作为迈向未来的动机和冲力,如此重要的祈祷方式,委实不可忽视。

四、结 

  如同一些陈述性的词汇,它在表达时已经有某种抽象,而其丰富的内涵也会因习于使用这些抽象过的词汇而被忽略;例如当我们说「老师」一词时,未必想到「传道、授业、解惑」。

圣经也不例外,言笙之内常有丰富的内涵:

  当人面对天主的启示时,他存在性地描绘这启示事件;另一方面,人们以越来越精密的方式,对启示事件给予教义性的表达,例如以「创造」这概念来表达创世纪一—二章的内容。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本篇圣咏中:与「法律」同义的八个辞汇出现在旧约的上下文时,并不是一个单独的辞汇,而是与天主活生生的启示无法分离,但出现在祈祷时,则已经是教义性的字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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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两种表达的方式应彼此补充,仅作字面的描述易沦为通俗演义,失却其神圣性;若只作浓缩式的教义表达,则易与启示事件分离而成为抽象的思考。圣咏的作者似乎深知这双重的危机,因此也在祷词中努力陈述一些历史上的事件(如咏一三六、一三七),而在本篇圣咏中,虽然应用了教义性的辞汇,但另有其目的,就是借着反复的主题引人进人默观的气氛中,而大略地以整个救恩历史为背景,八个辞汇也提示了默观「上主之言」的几个角度。如同我人念信经(标准的教义性表达之典型),如果没有唤起整个人的信仰经验,则只是一堆高度抽象的教义辞汇。当咏一 一九在每日礼赞的午时祈祷出现时,若不假设已经有半日的与主同行,很难说已经骤然进入默观的氛围。在这角度下:「不认识圣经,就不认识耶稣」(热罗尼莫)这句话是相当真确的。

「参考书目」

1GeorgeA著。房志荣、于士铮合译。绝妙祷词——圣咏。辅大神学丛书之九。台中。光启,民六五年。

2.居佛(Drivers,p.)著。吕芬蓉、曹定人合译。圣咏——圣咏结构及意义。台北:华明,民六六年。

3.罗兰德富(De Vaux)著。杨世雄译。古经之风俗及典章制度(一)。台中:光启,民七十年。

4.范格仁(Weingreen,J.)著。郭荣敏译。实用古典希伯来文文法。台南;教会公报社,一九七九年九月再版。

5.鲁益师(Lewis,CS.)著。黄怀秋译。圣咏心得。台中:光启,民七二年。

6Brown, Francis: Driver, S.R.; Briggs, Charles, A. A HB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07.

7Dahood, Mitchell. ed. PSALMS III 101--150. The Anchor Bible, vol. 17A. New York: Doub1eday &Company, Inc., 1970.

 

注:

1119118)在每日礼赞的分配如下:

日间经

119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1-8

9-16

17-24

25-32

33-40

41-48

49-56

57-64

65-72

73-80

81-88

89-96

97-104

105-112

113-120

121-128

129-136

137-144

145-152

153-160

161-168

169-176

①二

①三

①四

①五

①六

②一

②二

②三

②四

②五

②六

③一

③二

③三  ①六晚

③四

③五

③六

④一

④一  ①③六晨

④二

④三

④四

④五

①②③④表示一、二、三、四周。一~六表星期。

2.八个辞汇出现在咏一 一九的节次如下表所列:思高圣经与每日礼赞的中译颇不一致,()内为耶路撒冷圣经一致的译法。

1.)mišppāt (Rule) : 7. 13. 20. 30. 39.43. 52. 62.75.84. 91. 102. 106. 108. 120. 121. 132. 137. 149. 156.160. 164. 175 (23)

2.)edût (Decree) : 2. 14. 22. 24. 31. 36.46. 59. 79.88. 95. 99. 111. 119. 125. 129. l38. 144. l46. 152. 157.167.168 (23)

3.)piqqûd (Precept) : 4. 15. 27 .40. 45. 56. 63. 69. 78. 87. 93. 94. 100. 104. l10. l28. 134. 141. 159. 168.173 (2l)

4.)tôrāh (Law) : l. l8. 29. 34.44. 51. 53. 55.61. 70. 72. 77. 85. 92. 97. 109. 113. 126. 136. 142. 150.153.163.165.174 (25)

5.)'imrāh (Promise) : 11. 38. 41. 50. 58. 67. 76. 82. 103. 116. 123. 133. 140. 148. 154. 158. 162. 170. 172(10)

6.)dābār (Word) : 9. 16. 17.25.28 .42.49. 57 .65. 74}81 .89. 101. 105. 107. 114. 130. 139. 147. 160.161. 169 (22)

7.)hôq (Statute) : 5. 8. 12. 23. 26. 33.48. 54 .64 .68.7l .80. 83. 112. 117. 118. 124. 135. 145. 155.171.(2l; in 16: huqqôt)

8.)miswāh (Commandment) : 6. 10. 19. 2l. 32. 35. 47. 48. 60. 66. 73. 86. 96. 98. 115. 127. 131. 143. l51.166. 172. 176 (22)

3‘edot大都出现在司祭典中,指称十诫约版有关的约柜或会幕,但其上下文则加入E典“上主用手指写的”十诫,其编辑用意耐人寻味。(出三一18;世二16)。

4.希伯来文有时没有名词,而用动词的一种形态来作名词。动词的种类请参阅[书目4]页九三~九四。

5’imrāh字根,太部份依据[6]之页五五~五七所作的综合。

6.申命典包括申命纪、若苏厄、民长纪、撒慕尔上、下,列王纪上、下等七书,申命典的体裁中所谓“动机条款”特多,强调宗教信仰是道德行为的动机,人的善行乃奠基於雅威的许诺。请参阅唐佑之著牧野的芦笛。香港:证道出版社,一九七六、七月再版,页三二。

7.本节译文乃根据[书目7]页一六三与思高译文略有不同,但更使我们明白其文学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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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书目7]页一九OS140节之注释。

9.有关宗主国和小国的互盟,请参阅房志荣,《古代近东的盟约制度》,神学论集7#(民六十年三月):页一~六。

10[书目7]160节之注释:页一九二。

11.思高圣注译作“庇护”和“盾牌”,Anchor Bible则作my Protector and my Suzerain[书目7 ]:页一八六。

12[书目7]:页一九O

13[书目6]:页三四九。

14[书目7]页一九一对本节之注解。

15[书目7]:页一八四之注解。

16.请参阅韩承良著圣咏释义(台北:思高圣经学会,民六十九年十二月),页七三六。

17.每日礼赞对这八个辞汇有四十种四十一种中译:约法、法规、话、诫命、法律、法令、言论、训言、规范、诺言、应许、判断、公义条例、训谕、章程、诫律、律例、典章、命令、圣言、训诚、规诫、律令、法度、训诲、公道律例、规约、训令、律法、才决、圣道、教言、谕旨、圣训、一如对待、教训、旨意、盟约、断案、劝言。关於这种祈祷方式,可参考:卡罗、加勒度(carlo carretto)著,公教真理学会译,星语——沙漠的来信(香港:公教真理学会。一九八一年一月再版),页五六~八一。亦可参考[书目1],页一八二。

19.“南无”(na mo)乃梵文音译,义为佛家合掌行礼。

20.关於本篇圣咏的成书年代,请参[书目7],页一七三。

21.请参[书目2],页一八六。

535

(上接五二O)

(下转五六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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