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57号

对权威的透视


 
Peter Hebbletnwaite 著   王敬宏 
    许多天主教教友想象,为了回答一切问题并解除所有的疑惑,只要求助于教会的训导权(Magisterium)就够了「译者按:此字来自拉丁文的 Magister,原义是主人、统治者、领柚等等。Magisterium就是这种人所有的职位和权威。通常此字在教会中译为训导权。」。这种想法忽视了「训导权」本身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观念,并具有一个相当复杂的历史。对这历史作一个简短的描述可以显示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对这观念的了解正是一个长期发展所达到的现状。梵二对这观念的态度使人能推动对大公运动的讨论,也给神学家们在教会中享有合法的自由。
    如果圣多玛斯能够听到梵二会议中主教们对训导权这一名称的用法的话,便会感到非常惊异。他把社会视为一种层次分明的组织,其中每一阶层都有它特殊而互补性的职务:骑士的职务是对抗回教徒,隐修士的职务是祈祷,农人的职务是耕种土地,神学的教师(Magister)施行教导,主教们管理教会,有时也对人加以惩罚。Roger Gryson曾写道:「圣多玛斯对于教授们的讲座(Cathedra Magistralis) 和主教的宝座(Cathedra Pontificalis Pastoralis)加以非常清楚的区分。」(“The Authority ofthe Teacher in the Ancient and Medieval Church,”Journal of Ecumenical Studies, Spring 1982, p. 176.)
在这个时期,神学家们也不臣服在主教之下,更好说是神学家们与主教一起臣服于对圣言的服务
501
下,而个别以不同的方式以从事这项服务。
    十九世纪中叶,圣多玛斯健全的教导被取消而遗忘了,训导权的阵线换了边。一八六四年,教宗所颁布的「错误要目」(The Sellabus of Errors),是第一件教宗文献,其中教宗引述了自己以前所说的话,视之为一种权威来支持他现在愿意说的话。(Giacomo Martina SJ, “ Osservazioni sulle varie redazioni del ‘Sillabo’,” in Chinesa e Stato nell Ottocento, II, p.419ff)
    当时正是铁路发展,识字的人增加,以及民间杂志蓬勃的时期。宗座发行了罗马观察报,报导教宗在公开场合中所讲的一切话,其结果之一就是第一次开始区分教宗的特殊训导(extraordinary)和一般训导(ordinary masisterum)。特殊训导是在罕有的特殊情形下,教宗所作的紧急干预;而一般训导却是教宗藉著谈话、信函、手谕或通论所讲所发表的一切谈话。(John P.Boyle, “The ‘Ordinary Magisterum’ : History of the Concept, ”in The Heythrop Journal, October 1979 and January 1980)。因此,先 Arnold Lunn爵士所称的「逐渐蔓延的不可错性」(creeping infallibility)把它保护的阴影毫无区分地伸展,遮盖了一切教宗的言论。
神学家们被贬谪於一个狭窄而附属性的角色中。一八五四年Denzinser 一书首次出现,收集了许多大公会议的文件的片段,把它们当作信理的证明。该书中所有的文件片段完全与它们的历史背景隔离;但是,却只有在其原有的历史背且库中,它们才能够真正被理解。Giuseppe Alberigo会描述了它的影响。﹁该书巨大的成就可从两方面得到证宣:其一是大家都对这种新建立的方式表示同意;另一是神学界普遍地接受了这种对神学资源所加的严厉限制,而导致对神学研究的衰微。」( “Authority in the Documents of Vatican and Vatican II,” in    
JES, Spring 1982, p.122)。
502
     神学家们以这神学的枷锁武装了自己,只要去翻阅它,就能找到正统的答案。神学不再是叙述天主与我们、他的子民交往的故事,而变成一种几何学。John Henry Newman和他的护教学(Apologia)是一个极有意义的例外。在他所写的在教理上对信众的谘询(On Consulting the Faithful in Matters of Doctrine)这本书中也采取了与当时潮流相反的态度。他反对在教导的教会(ecclesia docens)和学习的教会(ecclesia discens)中所做清楚而严格的区分,也就是在牧者和哑羊中所做的区分。此外,当时,教宗的「一般」教导已经变得如此的重要,以致有些神学家想他们应花时间去诠释教宗的声明。
    屈从或执著
    在比约第十反对现代主义的运动(anti-Modernist campaign)中,这种使神学研究工作狭义而扭曲的状况到达了巅峰,一个特定的罗马神学派别的看法被「立为法规」,而成为规范。Tyrrell抱怨说:一九O七年Pascendi通谕「想使我们自己看到自己并非是好天主教教友,但是它仅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并非是好士林学派的信从者。」它妄用了许多学术上的意见,例如梅瑟五书作者的多元性,而把它当作一个信理正统性的试金石 [ 译者按:意即采纳这种意见的人,就被视为不合正统。]。一九一O年反对现代小主义的宣誓,把闸门钉得更加牢固。一位神学家除非隆重的宣誓「对Pascendi通谕及 Lamentabili法令中所包含的一切指责,宣言及所有的命令,全心予以屈从和执著。﹂他将被免职,更糟糕的是也同时受到开除教籍的处罚。
    Mignot of Albi总主教在给 Friedrich von Hügel的信中,正确而微妙的指出了反对现代主
503
义誓词的新奇性:正如你所说的,因为教宗在要求对某些信理表达程式赞同,而它们的内容并非每一部分都是信仰的对象。因此,那约束我们的权威却对自己毫无约束。这使得问题的许多点变得非常微妙。」(M.de la Bedoyare,The Life of Baron von Hüügel)。
Mignot的信提醒了我们应对极大主义者(Maximalist)和极小主义者(Minimalist)之间加以区分。极小主义者对教会坚决肯定的一切,也加以坚决的接受——但是却留下一个宽广自由的园地。极大主义者却认为好的事情总不会过多的;他们甚至想把罗马圣部的宣言也包含在一般训道一的范围中。他们以怀疑的眼光来看极小主义者,想他们不是一个完全的天主教教友。
    不过,两方面在教会中都有它合法的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战有效的中止了反对现代主义运动:在Ghent的一个律师家中,人们发现了一个自la Sapinière的文件。它记录了由 Umberto Benigni蒙席所指挥的反对现代主义者间谍网,以及他们要打击的神学家,甚至枢机主教们的黑名单。新教宗不愿意与这运动有任何关联。一九一五年,本笃十五世说:「天主教教友应停止彼此之间戴帽子」(「完整主义者」、「自由主义者」、「现代主义者」、「强硬分子」是当时流行的帽子)。他宣称:「对天主教教义的宣信,不需要戴上帽子。一个信友只要说基督徒是我的姓,天主徒是我的名就够了。一个人的生活才能使人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人,这才是重要的。」说得真好!
不过,直到梵蒂冈第一届大会前夕,极大主义者仍在罗马占优势。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启示教义宪章的草案中把训导权描写为信仰的最近而普遍的规范。但是在大会中的辩论中,很快地显示出这种说法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我们不能把训导权放在一个有如教堂尖预的位置上去了解它。它屈从于天主的圣言之下,启示教义宪章在这一点上说得很清楚「教会的训导权并不在上主之言语以上,而是为上主
504
之言服务……它虔敬听取,善加保护并忠胄地陈述天主的言语。」(第10号)的确,我们可以把这宪章开始的一句话当作整个大公会议的座右铭。「虔诚的听取上主之言,而勇于将它宣布……」但是,宣讲或教导是尾随聆听之后的。
这个原则使大公主义成为可能寰现的理想。按照古老的神学命题,训导权是信仰最近而普遍的规范,只能导引出一种要或是不要毫无弹性的态度。这种态度要求分离的弟兄们对训导权屈从。但是,如果所有信仰基督的人以「虔敬地聆听天主的圣言」为开端,那麽真正的大公主义才能在这基础上建立起来。这种态度也并不只是一种热心的想像。我们现在知道在圣公会与罗马天主教国际委员会中已将此态度付诸查行。当教宗若望保禄和 Robert Runcie博士在坎特布里(Canterbury)的福音前一同跪下,并表示敬礼时,他们以象徵的行为表达了这项真理。教会的服务和训导权,并不高於天主的圣言,而是臣伏在它之下。
这个例子证明了某些大公会议的文献是清晰而并非模棱两可的。在梵二大公会议中再一次的肯定了许多从前已定下的信理:大公会议也不能够采取另外一种做法,因为对教会来说,在教理上翻来覆去,并不使教会有所进展。但是,新的领悟及对某些真理的重新发现可以使人在新的光明中去认识再次被肯定的传统信理。在主教团集体性;(collegiality)的背景中,我们对教宗职务有了不同的了解;把权威视为对教会共融的一种服务,也给权威本身加上了另一种色彩。把训导权与信众们的立息识及教会信众的意识(sensus fidelium)相关的来看,也不得不对训导权的态度有所修正。(人想到大教会中有某种「民主」的因素时,也不必一定要战栗,正如Suenens枢机主教在一九六八年会写道:「在教会中同时可有合一的准则(君王统治),圣统制责任的多元主义(贵族统治),以及天主子民在
505
共融中所有的基本平等性(民主)。」(Co-responsibility in the Church, P.190).
    至于对神学家来说,即使他们没有完全恢复他们在十三世纪所有的地位,至少他们再一次对训导权有某种程度的掌握,成为他们同业公会的名称。在「两种训导权:一个过度时期的反省」(“Two Magisteria : an Interim Reflection”, Proceedings of the 35th Annual Convention of the Catholic The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 1980, pp. 156-169).这篇出色的文章中,Avery Dulles神父对两种互补性的训导权按照它们所做的工作加以区分。「教会训导权在运作上的特征是判断;而神学家的训导是了解。圣统担任法官的职务,公开地宣扬那些为基督徒团体生命和见证息息相关的真理;神学家们却做学生:用有系统的方法追寻信仰的意义和它引伸的涵意。」(ibid, p.163)。
这些不同的功能形成了神学家和主教们之间的关系;如此能排除完全屈从及系统化的不屈从的两种极端。神学家既不是主教们驯服的卷毛狗,却也不是在理性上骄傲的统治者。从积极方面来说,这种关系应在一种合作的方式下,同时具有牧灵和批判性的功能。它的牧灵性是在于它尝试在当代天主子民中去发现他们的需要,并设法予以解决。它的批判性是在于把教会训导权中所有伪造的辩理,以及对圣经或教父,大公会议文件的妄用加以排除。有些时候人们忘记了训导权所发的内涵,大部分是来自神学家们的研究成果。难道它还有其它的来源吗?主教们仍然保持他们完整无缺的分辨神恩。它的功能在于选择为在今日有效的宣扬信仰所需要真实而有关的材料。如此,使正统的思想和正统的实践成为知行合一。
本文译自:Peter Hebblethwaite,“Authority in perspective”,The Tablet Vol.236 No.7431-2(Dec.25,1981&January, 1983),1290-1.
506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