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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54号

礼仪与艺术


 

 

赵 一 舟

    自从礼仪革新以来,在世界各地,尤其在所谓传教地区响起了礼仪木地化的呼声,有些地方已经开始了本地方的尝试或试验。国内也有一些文章、书刊喊出了礼仪本地化的口号,一些团体也在进行某种创新的试验。

    礼仪本地化的范围很广,不是一年、两年可以完成的。教会现有的所谓「拉丁礼仪传统」或「东方礼仪传统」都是积年累月,经过不知多少世纪才形成的。要想使礼仪真正的中国化,我们还不晓得需要多长的岁月。但是我们目前就应该一点一点地、一步一步地开始起步的工作。首先不必经过教会当局认可而可以开始的是艺术方面的木地化工作。礼仪与艺术是不可分的。自古以来,艺术在礼仪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指出礼仪与艺术的密切关系,以及目前在礼仪本地化的呼声中,我们在艺术方面所应该努力的方向。

华明艺廊已经举行过三次「圣艺美展」,其宗旨在透过美术来表达、发扬宗教真善美圣的理想,美展的大部作品尚未与教会的礼仪产生直接与具体的关系。主要原因可能由于大部分作者对教会的礼仪没有太多的接触和基本的认识。这也是礼仪艺术木地化过程中的一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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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梵二大公会议与圣艺

    礼仪宪章第七章(一二二- 一三0)的主题就是关于圣艺与礼仪的问题。有些学者认为本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比较起来,似乎缺少应有的深度与广度。礼仪艺术源自一种「美的神学」,但是在革新各种敬礼的仪式时,梵二大公会议的各位教长并没有注意去研讨这种神学,而直接去研讨一些实际问题;如建造、整修圣堂、圣所,供奉圣像,甄别艺术作品,训练艺术家等。这些虽属重要,但更重要的一点,也是礼仪宪章所疏忽的一点是:整个礼仪的举行或庆典就是一种艺术的表达。礼仪的举行是一种交响乐:歌曲与乐器,主持礼仪与读经的艺术,辅礼者的服务等,总之,礼仪的进行过程应该表现出美:美的旋律、美的节奏、美的动佗等。这就是礼仪与艺术。

    不过礼仪宪章关于圣艺方面的革新也有一些重要的指示,在此简要地作一介绍与分析。

(一) 艺术的崇高

    礼仪宪章第一二二条是第七章的导言,也是以下各条的基础。本条首先声明艺术的崇高。因为艺术本身是以反映或表达天主的无限美为目的,就此意义来讲,可以说所有不同形式的艺术,多多少少都是宗教性的:所以艺术作品都多少表现出真善美圣的特点,而真善美圣都是以天主为最后根源。

但是礼仪宪章称「圣教艺术」(圣艺)Ars sacra有别于一般的宗教艺术(Ars religiosa),它是艺术的高尚。艺术家藉他的作品「一方面使人虔诚归向天主,一方面也增加对天主的赞美与荣耀。」这就是所谓的圣艺,也是从事圣艺工作的艺术家应该努力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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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会「经常要求艺术崇高的服务,特别为使有关敬礼(礼仪)的事物、真正表现高雅、和谐、美观,成为天上事物的记号和象徵……」,宪章中这两句话指出:教会与艺术的关系,特别礼仪与艺术的关系。艺术在整个教会历史中是教会,尤其是礼仪的崇高服务者。因此教会中,直到今天,是历代艺术杰作的宝库,是艺术文化的维护者、保存者,是「艺术的爱好者」。

    (二)艺术的自由发展

    「教会从来没有把某一种艺术风格看作是本有的,而是就各民族的特性与环境,就各种礼仪的需要,采纳了各时代的(艺术)类型,而形成了历代弥足珍惜的艺术宝藏」(一二二)。这几句话说明教会对艺术之发展的看法。教会并没有所谓「本位艺术」、「教会艺术」;教会尊重过去的传统,艺术的遗产,也尊重各民族、各地区的艺术,甚至现代的艺术,这些不同的艺术都「可在教会内自由发展,唯一的条件是对圣堂及神圣礼仪保持应有的尊重与敬意」(一二二)。这里指出礼仪艺术木位化的可能,尤其在所谓「传教地区」,同时也受到教会的鼓励。这一些指示也说明教会对礼仪本位化的整个路线,礼仪宪章其他部分也表达得很清楚(参阅:三七四O,六五,一 一九等条)。

但是从宗教观点讲,所谓「自由发展」也有一些限制。就是一二四条所指示者:「当权人在提倡与促进真正的圣艺时,应设法注意高雅,而非奢华。对于神圣服装与饰物亦应如此。」这里指出圣艺发展一项基本原则:高雅而非奢华(noble beauty rather than mere extavagance)。现代艺术的趋势正是简单、朴实,也就是所谓的高雅」,这也符合梵二大公会议所强调的「真福精神」(玛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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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些牧灵方面的指示

    「主教们要设法把所有违反信仰、道德、以及基督徒虔诚的艺术品,或其他怪诞、幼稚、庸俗、虚伪,而伤害真正的宗教情绪者,断然禁绝于天主的圣殿,或其他神圣处所」(一二四)。这是一项很重要的指示,因为不是所有讲艺术品都符合圣艺的条件。真正的圣艺该符合信仰、道德、促进基督徒的虔诚,否则决不能容许于天主的圣殿内。仍有一些艺术品,虽非违反信仰与道德,却由于怪诞(奇形怪状)、幼稚(缺少艺术价值)、庸俗(缺少宗教性深度)、虚伪(虚饰、伪装)而能伤害人的宗教情绪。因为这类的作品实际上未能表达真正艺术所应表达的真善美圣。事实上,在现在的圣堂中仍有不少这种作品存在:德文所称的日Kitchig亦属于此类。但是由于教友信仰不深,也未受过艺术、尤其宗教艺术方面的训练,往往在灵修方面受到伤害而不自知。因此,负责牧灵者不可不慎。

「在建筑圣堂时务必注意,要使能适合于礼仪行为的执行,以及信友的主动参与。」(一二四)这是有关建筑圣堂的基木原则。圣堂的建造主要目的在使教友聚在一起举行礼仪,是教会聚会的场所。所以!,教堂有别于佛教、道教的庙宇,只供信徒个别的膜拜、祈祷。教会未会规定圣堂的特别建筑形式,只要能符合其主要目的,能表现出是神圣的场所即可。下面再详细谈论此建筑问题。

关于圣堂中供奉圣像(包括画像、雕像),一二五条重述圣职部以前(一九五二年)的指示:「在圣堂内供奉圣像让信友敬拜的习惯,仍予保持。」这说明教会仍重视里像对礼仪的重要性,不可把旧圣堂中的圣像完全清除,在新建的圣堂中也应供奉一些主要的圣像,但是数目要有限制,摆设圣像的位置要合理,以免使信友感到困惑,也不致助长一种不正确的热心敬礼」(一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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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圣艺正确的发展,教会须培养术人材,而且修生在修院中均应接受适当的艺术训练(一二七,一二九)。这恐怕是在大多数地方教会中最忽略的一点,在我国教会中有不少平信徒艺术家,但多未受过礼仪精神的薰陶;在神职中懂得艺术的也少得很。因此要想使礼仪艺术本位化必会有不少的阻碍。大修院与神学院中均应设有圣艺的课程,「学习圣艺的历史及其发展,并要学习圣艺所应依据的健全理论,使他们能珍视并保存教会的古老遗产,并能为艺术家在创作时提供建议。」二二九)

    有了足够的圣艺人材,方能组成称职的「圣艺委员会」,这是礼仪宪一早所指示每教区应该成立的;如此,也才能甄别艺术作品(一二六),并能订定适应本地需要及习尚的有关圣艺的法规(一二八)。依照礼仪宪章的指示,圣艺的法规修订,不再完全属于圣礼部,而且也是各地区主教团的职责,「尤其关于敬礼用具,和服装的材料及式样」等(一二八)。因此,各主教团需要适当的艺术家、懂得圣艺者来进行这种工作。没有适当的人材,我们的礼仪本位化只停留在「喊口号」阶段,而不会有具体的进展。我们的主教是否有一套培养人材的计划呢?

二、美化我们的礼仪

(一) 革新后的礼仪

自从梵二礼仪革新以来,教会内仍有部分人士缅怀大公会议之前的礼仪,尤其是弥撒礼仪。以为那时的弥撒礼仪要比今天革新的弥撒严肃壮丽得多。比较起来,新礼弥撒似乎显得「简陋」得多。因而也有许多人把教友最近十数年来不喜欢到教堂参加弥撒的事实归咎于「新礼弥撒」的缺少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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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在此过渡时期,许多人对新礼尚没有真正的了解与适应,没有进入礼仪的精神。倘若我们都能符合礼仪革新的理想去举行礼仪,相信也会达到严肃壮丽的境界,而能引起教友参与礼仪的兴趣。目前,我们举行弥撒或其他礼仪的态度,可归纳为以下数种:

    1. 死守礼规而不敢有所变动。不少神父受到梵二大公会议以前教育的影响,只是遵照礼规的指示,「诵读」礼仪经文,以为只要圣事「有效」,就算达到了举行礼仪的目的。主日我们走进不少的教堂,通常看到的情形,是人手一册「弥撒经文」小册子,在「诵读」或「背诵」经文;少数教堂偶尔也唱一些经歌,只是作为点缀而已。因此,弥撒礼仪给人的印象是呆板、没有生气。

    2. 随己所好而妄用自由。新礼规给予主持礼仪者相当多的自由,有些人不知如何运用,也有些人近乎妄用,因而导致礼仪的丑化。我会听到教友在抱怨某神父不穿祭衣,甚而穿短裤、拖鞋举行圣祭!

    3. 缺少美的意识。礼仪的美包括许多因素:首先是执行各种礼节的人,包括主礼、辅礼、读经员、歌咏团以及全体参礼的教文,对所举行的礼仪是否了解,执行任务时是否熟练,一举一动是否循规蹈矩,态度是否端庄和谐……这些都会促成或破坏礼仪的美。

其次是礼仪举行的场所。我们的圣堂是否整洁、美观、具有助人祈祷,引人向上的气氛……?这一切都与所举行的礼仪息息相关。还有举行圣礼时所用的一切物品,包括祭服、祭器,圣堂中供奉的圣像、所有的装饰等都能增加礼仪的美。总之,要想美化我们的礼仪,一切与礼仪有关的人、地、事、物都应注意。因此,执行礼仪的人,尤其主礼与司仪都应有对礼仪艺术的基本训练,培养美的意识,而后我们才能有真正的美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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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礼仪要求美

    礼仪行为是我们人类对天主的敬礼或崇拜,但是从另一角度看,礼仪也是天主的言行:天主透过人的言语、标记跟人交往,对人讲话,向人施恩;也可以说,天主藉著礼仪,以圣事的方式继续圣子取人性而降生的奥迹(mystery of Incarnation)。这也是礼仪的基础。

    圣子取人性、降凡成人的奥迹是救恩史中最伟大,也是最美的事件,因此教会也以庄严、神圣、壮丽的礼仪来庆祝、追念耶稣在世的种种事迹,透过礼仪使过去的伟大史实重现在我人面前,使我们能瞻仰耶稣的美善,并透过耶稣而意识到、体验到天父的美善:美的最后根源。

耶稣诞生在世,接受了人间的各式贫穷,但是并没有接受丑陋。他没有生在某大城的脏乱的贫民窟,而是诞生在富有诗意的小城伯利恒,他生活在充满自然美的小镇纳匝肋;他在湖边、在鲜花盛开的原野宣讲;他在光辉四射的大博尔山显容。为了举行第一台弥撒(最后晚餐),他让门徒准备「一间在楼上布置好的大厅」(路二二12)。他阿对爱他的人都表现出一幅和善俊美的面孔,令人喜欢接近。因此,圣奥斯定在注释圣咏四十四首时称呼耶稣的俊美说:「他在天上俊美,在地上也俊美;他在母亲怀中俊美,在父母手中俊美,神在行奇迹时俊美,在受鞭打时也俊美;他交付灵魂时俊美,复活时俊美;他在十字架上俊美,在墓穴中俊美,在天上俊美。」我们可以加上一句:「他在今天的礼仪中仍然俊美。」我们尽善尽美地举行礼仪,就是在使耶稣俊美的面孔重现在人间,在信德的眼光前。礼仪应该是天主美善的反映,使人透过美的经文、礼节、象徵……去瞻仰、去认识、去接近无限完美的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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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美是人的天性,每个人都追求美的境界:从美的事物到美的人生,从物质的美到精神的美。人类宗教的主要目的在发扬真善美圣,无论是天主性的或人性的。因此,每个宗教都与艺术结有密切的关系,而有所谓的宗教艺术。欧洲艺术的发展几乎都受到宗教,尤其教会礼仪的极大影响,矗立在各地的大教堂,可以说是礼仪艺术的中心。说明礼仪要求美,要求艺术的服务,以期透过美的礼仪能引导人达到真正的美的人生、美的境界,找到那无限的美——天主。

三、如何美化我们的礼仪

    礼仪的美是由多种因素的配合才能达到的,在多方面需要艺术的服务,今将礼仪与艺术的具体关系作一探讨,以便知道如何具体地去美化礼仪。

(一) 美的场所(教堂)

    教会的礼仪是一种团体行动,因此需要场地。宗徒时代还没有特设的教堂,教友们(因为是犹太人)仍继续到犹太人的会堂集会、祈祷、一读经 …:,但是为其他礼仪,尤其是「分饼礼」(弥撒),则在私人家里,由此而形成最早的「家庭圣堂」。

之后,教会传到当时的罗马帝国,地中海沿岸一带,遭到数世纪的迫害,地窟会经成为主教和信徒们集会、举行礼仪的场所。艺术就在那里发挥建筑和装饰的本领,使那些地下小室、壁龛,以及建立在殉道者墓上的祭台更为宽广而美观。西方的宗教艺术即在此首先发芽。到君士坦丁时代,教会得到平安,由地下转为地上,开始建造礼仪集会用的大殿,以罗马人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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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民众公用的大厅,以及异教的寺庙等作为建筑的参考。因而有些外教的屋宇,经过适当的改造之后,变为基督徒的场所;有些庙宇也成为基督徒的圣堂。

    在教堂建筑艺术演变的过程中,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圣堂。自从第四世纪中叶开始,宗教艺术发展为两个支派:东方有拜占廷式艺术,西方有罗马式艺术。

    罗马式的教堂通常是与民众公用大厅相仿的建筑物。基督徒把它加以美化作为礼仪集会的场所。因此这种大厅后来就称为圣堂Ecclesia(就是集会的意思)。它的美在于建筑物高度、宽度、长度的和谐,内部装饰,墙壁、地板的细石镶嵌图像或壁画,圣堂内充足的光线等特点。罗马式的教堂表现出高深的宗教思想,令人沉思、默想宗教的真理

     以后到了中世纪时期逐渐由罗马式蜕化,而形成哥德式艺术,于是在欧洲许多地区有哥德式教堂出现。它的结构与装饰比较简化,屋顶的架构好似双手合什,指向天际,在向天主祈祷,屋顶上林立尖塔,也好像邀请人振翼高翔,飞向天乡。另一方面,彩色的玻璃窗,闪烁著灿烂的光辉,好像在歌颂天主的光荣,雕刻的石像,处处在宣扬天主的救恩史。整个教堂就是一册在静默中讲话的「要理问答」

    拜占廷教堂最初也采用西方大殿式(长方形)的图形。但是很快就演变成一种神学性的建筑,正方形与圆球形相互和谐地运用,而给予人一种宇宙的形象:圣堂的圆球形屋顶比作「至高之天」,稳固在其下面支持部分;它的拱廊代表世界四方。因此圣堂表现出天主创造的工程,但是也显示出天主的临在。

圣堂的建筑随着社会、文化、科技等的演变,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特点。特里腾大公会议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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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为大多数民众开放,在举行礼仪时刻以外,为信友讲授教理,而有讲道台的设立;圣堂内部特别强调「大祭台」的重要性,而使大家都能看到,但仍然保存著其他许多小圣堂(小祭台);这时代的圣堂特别愿意庆祝天主的荣耀,以及诸圣人圣女的胜利,表现在祭台上的装饰、圣堂的圆形屋顶,以及天花板上的许多油画、图像上,大部分都是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巳洛克式圣堂内多变的形式、线条,或各种色彩的光辉,使人有一种感觉:俗化的东西僭越了宗教艺术,但是它仍有一种宗教的主题:藉著圣堂令人窥见天上耶路撒冷的一些情景,使天堂反映在人间的圣堂内。

    到了近代,所建的圣堂,一部分抄袭古代的格式,也有一部分纯属现代化的格式。圣堂演变的历史告诉我们决定建成一座教堂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有关圣堂性质的宗教或神学思想;(二)圣堂的用处或功能;(三)自现代的建材与建筑艺术。

    (一) 圣堂不是普通的建筑,它是天主的居所,也是天主子民的聚会所;我们的教堂常常向人类讲论天主。「新订教堂奉献(祝圣)礼典」中指出教堂的主要意义:

    1. 象徵基督:「基督籍自己的死与复活成为新约的真正而完美的圣殿,把得救的子民聚集在一起」(前言1)。这种思想古代时已经有了,因此许多古老教堂的图样采十字形。

    2. 象徵教会:「由活石所建成的天主圣殿」(前言1)。教堂是「基督徒聚会的建筑物,在此听天主圣言,一起祈祷,领受圣事,举行感恩祭。」因此外文「教会」与「教堂」是一个字。

    3.「旅途中教会的有形标记」,「天上教会的影像」(前言2),这也是古代对教堂所有的思想,而在建筑教堂时,把它表现在建筑、绘画…艺术上。

(二) 圣堂是专为天主子民聚会,并为举行圣事、圣礼而建成的固定性建筑物(参阅前言2)。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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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教堂与其他宗教庙宇所不同的一点。圣堂应具备相当宽广的场地,以供一地的基督徒团体聚会之用,尤其为参与感恩祭及其他圣事之用。

    (三) 圣堂既非普通建筑物,自应在建筑艺术方面表现出来。建筑的图样、建筑物的外观、内部的设计与装饰都应合乎教堂的本质与尊敬。如何利用现代的建筑艺术和材料来完成合乎现代需要的教堂,而且带有我国文化色彩的教堂,是建筑师应首先研究的课题。所谓「教堂本地化」,不是像某些人所想像的,采取我国官殿式或寺庙式的建筑格式就可以了。教堂不应只注意外观的美、是否具有本地建筑的特点与风格,更应注意其神圣性,是否合乎现代的神学思想,是否合乎新礼仪的需要。

最近三十年来,在台湾建筑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教堂,有独立式的建筑物,也有公寓式的小型教堂,大多数是抄袭欧美式的教堂图样,但是由于财力的不足,很少教堂建筑得雄伟壮观。当然也有少数教堂采取了中国传统式的建筑格式,但是这些教堂在外观与内部的设计、装饰等方面,是否真正表达了教堂(教会)的奥迹,值得进一步研究。要想建成真正具有中国色彩,又能表现出中国教会特点的教堂恐怕仍需要一段时间;不过在目前的情形下,对现有的教堂,都可以与建筑师、艺术家合作,将内部重新加以设计、「改装」,使之具有中国建筑物的特色,合乎我国人的宗教情绪,一如台南主教座堂、台北板桥华福堂所做的尝试。对新教堂的建立, 一定要多方面的因素详加考虑与研究,才能达成比较理想、而实用的教堂。

(二)美的圣像

如果我们有机会参观一些天主教国家古老的大教堂,就好像进入一个充满画像、浮雕、细石镶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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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像、各种雕像的世界,宣际上,自从第三世纪始,直到今天,圣像在教会的敬礼中占有一个很重要的位置。犹太教与回教都反对以人的形像来代表神;但基督的教会却喜欢给教友提供一些圣像,作为一面镜子,以便瞻仰那「不可见的」,因为天主圣子虽然是不可见的天主,却取了人性的形像,出现于人间,供人瞻仰,「使我们在他身上认识降生可见的天主,而向慕那不可见的美善」(圣诞节颂谢词)。这是我们敬礼圣像的神学基础与宗教意义。因此礼仪宪一早说:「在圣堂内供奉圣像让信友敬拜的习惯,仍予保持。」(一二五条)

甲、圣像与礼仪的关系

    实际上,圣像与礼仪的密切关系有以下数点:

    1. 直接用于礼仪中的圣像:如游行时所用的十字架苦像,或其他圣像,祭台上方供奉的苦像、举行各种敬礼时所供的圣像,如圣心像、圣母像或其他圣人像。这些里像本身并非我们敬拜的对象,而是圣像所代表的基督或圣人圣女。圣像只是一面镜于,让我们以信德的眼看到实际人物的反映,而予以敬礼,这不是偶像崇拜。东方教会圣堂中向以圣像著名,但是只是平面的画像,从未采用雕塑之像,大约也是为避免趋向偶像崇拜。西方教会则在第十世纪时,已出现雕刻的圣像,这为东方基督徒看来,似乎是将那「难以言喻的」以过分物质化的方式去表达。但是不可否认的,圣像在东方教会的礼仪中似乎占有更重要的位置。

2.  用作美的装饰:圣堂内部穹顶、墙上的细石镶嵌式里像或壁画,以及彩色玻璃窗等为礼仪的举行,形成一种光耀辉煌的气氛。我们举行感恩祭是期待主的光荣显现,也是「预尝」将来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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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体圣事给予我们日后光荣的保证」(礼仪宪章47)。因此,一些罗马式大教堂的圆形天花板或其他部位,惯常绘制默示录描述的天上情景,胜利的羔羊与二十四位长者(默四。2-11),光荣的十字架,公审判的图像。

    3. 无声地表白信仰:整个礼仪是信仰的表现,藉著动作、言语、记号等来表达所信仰的真理;而圣像正是一种不发声、无动作的记号,然而它确实是宣讲信仰的一种有力工具,也是助人了解礼仪本质的教育方法。参观一些古老的教堂,可以看到有关圣洗、圣体等圣事的图像,如亚伯尔、亚巴郎的牺牲,默基瑟德的奉献,选民过红海,基督的奇迹…这些圣经故事的图像对教友的礼仪教育都有极大的帮助,尤其在古代时,一般教友不识字的很多,这些图像,一如以上所说,就成为他们学教义不可少的「要理问答」。

    4. 不可见的事物的反映:尤其在东方教会中,圣像有一种更崇高的任务,它给人打开那「无形世界」的门,它给人启示一种超越现世的实体,把天上境界显示出来。在某种意义下,圣像也代表著精神实体的临在,因此,在教会中有些圣像虽为装饰用,而有些圣像却特为信徒敬礼用。圣像帮助人举心向上,进入祈祷的气氛,与「那不可见者」进行交谈:这正是礼仪的本质。

乙 礼仪所要求的圣像

    要使圣像达到其各种任务,必须具备一些条件:

1. 真正「美」的圣像:所谓美的圣像不只是线条的谐和和、色彩的鲜艳等使人悦目的特点,它应该放射出圣洁之光,信德之光、真理之光。因此,不是一张电影明星照片或画像,头上加上光圈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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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帧圣像,可供人敬奉。一如以上所述,它应该真正成为一扇打开的门,使人窥见、体会那精神的美,而不只是停留在视觉的层面上。

    2. 符合信仰的圣像:艺术在表达真理,圣像在表达宗教真理,也就是我们的信仰。因此,那些奇形怪状,或是有碍信徒虔诚、动摇信徒信仰的作品,不应该置于圣堂之中。

    3. 真正的「圣像」:一帧画像之称为「圣」,在于它能激发人心对天主或对圣人的敬畏爱慕之情,能吸引人更与天主接近,更希望精神的美善;藉著它应该让天主的神圣性渗透人心,转变人心,使人改恶迁善,而得到圣化。

    所以,礼仪的圣像应该达到真正「传神」的境界,把天上的真、善、美、圣传播、放射出来,让人分享。如何达到这种理想,宗教艺术家,不仅应该长于绘画的技巧,而且应该藉着沉思、祈祷而能对天上事物、圣人圣女的精神有所体验,才能完成不朽的杰作,真正的宗教艺术作品——圣艺。因此,所谓的中国本位化的圣艺,也不只是将神圣的人物换成中国面孔,配上中国服饰就成功了,仍需要高度的「传神」艺术,这种艺术是需要靠信仰而培养的。

(三) 美的音乐

    音乐是另一种艺术,「有声」的艺术。自古以来,音乐在礼仪中常占著重要的位置。礼仪宪一早称圣乐,「尤其配合著言语的圣歌,更变成了隆重礼仪的必需或组成要素」(一一二条)。因此「普世教会的音乐传统,形成了超越其他艺术表现的无价之宝」(同上)。

在过去,教会只以额我略曲为罗马礼仪的木有歌曲,尤其为歌唱或大礼弥撒,而且是以拉丁文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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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礼仪宪章(一一六条)仍以随我略歌曲为礼仪本有歌曲,与其他条件相等的歌曲相比,仍占有优先的地位。

    但是礼仪宪章一一八及一一九两条,为礼仪中的圣乐却是一项革命:在礼仪行为内(举行礼仪时)也允许歌唱宗教性的民歌,这些歌在以前只能用于举行热心善功(如圣体降福…)时;同时,在传教区,礼仪行为也为各民族的传统音乐开了门;此后,只要符合礼仪的精神,每个地区的教会可用本地语言,出自当地文化的音乐、歌曲、以及乐器来举行礼仪(礼仪宪章一一九、一二O条)。

教会圣乐这种革新的目的,主要在促进民众主动的参与,「培养各民族的宗教意识……使敬礼适应其民族性」(一一九条)。自从礼仪宪章公布实施以来,大多数教堂的礼仪已放案了传统的额我略歌曲,而代以所谓的民歌,并且有泛滥的趋势,并没有完全符合礼仪的精神,达到圣乐应有的目标:「发挥祈祷的韵味,或培养和谐的情调增加礼仪的庄严性」(一一二条)因此目前各教堂礼仪的唱歌的情形令人有杂乱无章的感觉,不但未能增加礼仪的美,反而予以破坏。主要原因是:

1. 缺少理想的歌集:目前国内教会虽有几册圣歌集供人选用,但绝大多数的歌曲取自西方教会旧有的歌集,而配以中国文词。现代的一些歌曲也多取自欧美,很少国人自己的创作;而且一些不适于在教堂演唱的歌曲也收集在某种圣歌集内,造成圣乐的混乱。正如电影明星相片,头上配上光圈,不能成为圣像;同样,流行歌曲或情歌,配上宗教性歌词,也不能成为圣歌,随意在礼仪中演唱。因此,要使我们的礼仪能配以真正美好的圣歌,需要把现存的圣歌集彻底的加以整理,同时也希望我国教会的音乐家能多创作一些合乎礼仪精神,并富有我民族色彩的圣乐。

2.选择歌曲时无一定原则:由于无理想的礼仪圣歌集,因而举行礼仪、尤其举行弥撒时,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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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到适当的歌曲。大多数圣歌集中的圣歌并非专为弥撒圣祭写的,所以用来为「进堂咏」、「奉献咏」……只是代用性质;因而通常在一台弥撒中,我们用一首西式的「进堂咏」代用曲,又用一首江文也圣咏作为「奉献咏」,用现代的一首流行曲作为「领主咏」,礼成式后则唱大家熟悉的「圣母经」作结束。所以,在同一台弥撒中的圣歌时中时西、忽古忽今,破坏了弥撒圣祭的整体美,怪不得许多人士深深怀念以前拉了文的弥撒曲,一台弥撒或用「天使弥撒曲」,或用「圣母弥撒曲」……总使人感到弥撒各部份前后互相连贯与和谐。这也是组成弥撒礼仪之美重要成分。

    礼仪革新以来,国人也有一些创造,大致符合礼仪精神,如李振邦的「弥撒曲集」、「新礼弥撒用曲」,刘志明的「感恩礼赞」等,这些著作虽为少数懂得礼仪与圣乐的人士所赏识,尚未能在各堂区普遍采用。

    3. 缺少领导歌唱人材:近年来我国教友中虽出现了不少音乐家、音乐教授,但是在举行礼仪时,却很难找到合适的琴师、指挥、圣乐团。因而在许多圣堂,仍是没有歌声的弥撒,又怎能表现出弥撒礼仪的美呢?堂区主任应设法在教友中发掘一些音乐人材,加以适当的训练,来领导堂区教友团体,在主日、庆节弥撒中歌唱。有美的圣乐才能有真正美的礼仪。

(四) 美的服饰与用品

甲、美的祭衣

祭服的演变有很长的历史,祭服的制作与当代的艺术也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同时通常也与圣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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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艺术相配合,因此以前的祭服(包括祭器)也有所谓罗马式、哥德式等。圣礼部会在一九二五年禁用哥德式祭服,只准用罗马式。这项禁令已于一九五七年撤消。

    梵二大公会议后,教会不再坚持祭服的款式,而允许各地「主教团依各地区的习俗与需要作决定」(弥撒经书总论三O四条)。近年来,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中已有不同款式的祭衣出现,在我国教会中,也喊出祭衣本地化的呼声。在祭衣的款式改革之前,首先要明了祭衣的意义:

    1. 美化执行礼仪的各级人员:一如在世俗生活的社交聚会或宴会中,各位与会的人士都要身著适当的或规定的礼服,同样在礼仪的聚会中,尤其感恩祭中,各级人员,包括参礼的教友,都应该服装整洁。在欧美各天主教国家中,教友去参加主日弥撒时,通常都换上赶赴盛会的服装。圣职人员的礼服(祭衣),十几个世纪以来,都是以特别质料定制,配以各种珍贵的装饰品、图像等。时代的演变,这种古代的特制礼服,已不为一般现代人欣赏,因此「弥撒经书总论」(三O六条)有以下的指示:「各种祭服的华美与高贵,并非来自装饰品的过分堆砌,而是由于取用的质料与式样;应废除不宜于神圣效用的饰物。」换句话说:教会在一般情形下,并没有放宽举行弥撒应穿祭服的规定,反之应穿「华美与高贵」的祭服,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是「华美而高贵」的祭服。

    2. 识别各级圣职人员的固有职分:祭次首先使每位圣职人贝暂时隐藏他个人的身分(校长、教授、木堂……),而显示出他在举行礼仪时所尽的职务(主礼、执事、辅祭……)。「弥撒经书总论」(二九七条)说:「在基督奥体——教会内,并非所有肢体都尽同样的职务。这些不同的职务,因著不同的圣服显示于外。」

3. 祭服各部分的象徵意义:中古世纪时,对祭服各部分的解释并非真正的象徵意义,而是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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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Allegory),比如将领带比作「主的轭」,视祭披为爱德的记号……。这与象微意义不同:比如所穿的长白衣,这是「所有各级圣职人贝的共同祭服」(弥撒经书总论,二九八条),它具有根据圣经的真正象徵意义:圣洁、光明。在默示录中,人子显示时是穿著细麻衣,天上的军队穿著洁白纯洁的细麻布,得救的人穿著白袍……;在洗礼中,白衣象徵新的创造,穿上它就好像穿上基督,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参阅洗礼授白衣礼),它又象徵基督徒在末世的婚宴礼服:「羔羊的婚期到了,他的新娘也盛装以待;她获准穿著发光与纯洁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默十九8)。因此,新礼弥撒特别强调长白衣的重要性。

    领带在新礼弥撒中不再提中世纪时比喻性的意义,它只象徵司祭或执事的职权。因此,普通情形下,每次举行圣事时,司铎应该佩带。

    祭披是举行圣祭之司铎的专用礼服,它加强行祭者角色的重要性和庄严,它的不同颜色指示出所举行的圣祭与不同庆节、与礼仪时期的关系。除了白色以外,红色象徵圣神之火,基督之血,以及殉道者的血;因此五旬节、耶稣受难日、殉道圣者的庆节,均用红色祭服。其他颜色没有特别的象徵意义。因此,「关于祭服的颜色,主教团得依照各民族的天赋与需要,而加以决定,并将适应措施呈报宗座」(弥撒经书总论三O八条)。

要改革祭服的款式,决定祭服的适当颜色,除了要了解其意义外,仍须注意主祭的牧灵职务,他在举行弥撒,或其礼仪时,是代表基督,是司祭、主礼、证人。近年来,有不少神父提倡葬礼弥撒用白色祭披,婚礼弥撒用红色祭披,并非真正的适应本国文化。白色是丧服的显色,但是丧服是应该由亡者子女、近亲穿的,而不是主祭神父;再者,新礼追思弥撒经文特别强调我们对复活的信仰,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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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高唱「阿肋路亚」,宣扬复活的喜讯。同样,举行婚礼时,依照传统风俗,新娘应穿红色礼服(现在大多数已改穿西式白色长袍礼服),而非作证婚者的神父应该穿的!仔细思考一番,这种适应实在是不伦不类。

乙、礼仪用品

    历代举行礼仪所用的许多物品,如游行时用的十字架、圣爵、圣盘、圣盒、酒水壶、圣体光、甚至弥撒经书及各种礼书等,都表现出高度的艺术。欧洲一些博物院,或古老的教堂中,仍保存著不少古代礼仪用品,大多数是艺术珍品。这说明历代教友如何重视对天主的敬礼。

    现代教会不再要求用极珍贵的质料,以制造圣爵、圣盒等,也不严格要求祭器等的式样。但是却要求「祭器应以坚固的、和依照各地区的舆论,认为高尚的质料制成」(弥撒经书总论,二九O条);「祭器可以较适宜的式样、与合乎各地区习俗而制成,这是艺术家之职,只应注意使每件祭器合乎指定的礼仪用途」(同上二九五条)。「其他次要的用品,也要顺应艺术的要求,并常保持著高尚、朴素和清洁」(同上,三一二条)。这是教会关于礼仪用品与艺术之关怀的指示,也给艺术家指出了工作的方向。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礼仪用品仍多是「进口的」,还没有本地的创作。要使礼仪本位化,这也是一项现在就可开始的工作,弥撒经书总论已给予清楚的指示。

(五) 美的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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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举行美的礼仪,除了以上所说的客观条件之外,仍需要一个极为重要的主观条件,就是「举行礼仪的艺术」,这是一般神父所忽略的。所有执行礼仪者,也就是礼仪中的角色,应该知道「如何」使礼仪行为本身的进行达到美的境界。所谓美的礼节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甲、礼  

    礼仪是一个团体行动,需要礼规来指示礼节的进行,来维持进行程序的和谐,换句话说,来保障礼仪的美。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

    1. 执行礼仪者(包括主礼、辅礼……以及全体参礼者)都应熟悉礼规,熟悉自己的职务。有人把礼仪,尤其圣祭礼仪比作交响乐,乐队的每个成员,都应熟练自己的职务,才能奏出和谐的音乐。因此,为了举行比较隆重的礼仪,主要负主见人都应预先对礼节加以练习,好能使礼仪和谐地进行。同时,在礼仪中要按照礼规,各尽己职,不可越权,也是美化礼仪的必要条件。

2. 尊重礼规:虽然今日的礼仪不再严格地要求礼节的一致化,并且允许改变某些礼节,以适应木地文化(参阅礼仪宪章,三七三九条),但是在合法当局作出决定之前,「神父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变礼仪的任何部分。」(礼仪宪章,二二条),经验告诉我们,神父个人所作的改变,往往破坏礼仪整体的美。一个具体的例子:有不少神父大声,或让教友跟他一起诵念领圣体前的准备经文(这原是神父应个人默念的),声称这端经文为教友也有好处,但是在不自觉之中,却破坏了「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与「请看天主的羔羊」两端经文的连贯性。礼规的制订是经过不少学者,艺术家……精心设计的,每部分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在改变之前应先善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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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言  

    言语是礼仪最重要的成分之一,包括读经、祈祷、讲道、劝语……。礼仪中的言语,除了歌唱以外,仍分不同的类型:有默念的、有低声诵念的、有高声地诵的;有独自诵念的、有对答式诵念的;有祈求式的,有由宣报式的。礼仪革新以来,似乎很少人注意礼仪中言语语这些区别,但是这也是使礼仪优美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要美化礼仪。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 音调与声音强度必须按照礼仪经文类型有所调整(弥撒经书总论十八条)。一般习惯用拉丁文作弥撒的神父,现在举行弥撒或行其他礼仪时,仍保持诵念拉丁经文的方式,毫无音调、强度的改变;而有些神父都常是以大声朗诵,但是却像从前学童朗诵四书的样子,非常死板,千篇一律。听久了会令人厌烦。

    2. 应以适中的速度诵念。太快的速度是我人对神圣的言语不尊敬的表现:而速度太慢会令人疲倦、心烦……。举行礼仪的时间是神圣的,应该善为利用,礼仪的美可带给人心灵上的平安、喜乐、慰藉和天主的种种思宠。

    3. 发音要清晰、读字要正确。不可能要求每个人学习标准的国语,然而,欲美化礼仪,起码的条件,是清晰地发音,使参礼的人都能听到、都能了解。读错字是在新礼中不可原谅的过错,这种过错会影响听者的情绪,令其分心,也会破坏上主圣言,或祷词的美,甚至有时会造成无知的异端。现在用我国语文举行礼仪,不同于用拉丁文,决不可以速读,也不可以错读,因为大多数教友不谙拉丁文。

丙、动  

    除了言语外,动作(身体的举止态度、手势……)是礼节的另一重要成分,也与礼仪的美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举行礼仪时,有行走、站立、坐下、跪下、画圣号、鞠躬、请安、洗手礼、亲吻礼、以及每件圣事礼专有的动作等。如何去作这些动作,如何作的美,需要特别的注意,也需要练习,更需要有一种对美的直觉和意识。要使动作美,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个人的基木动作:这里所谓基本动作是指有意识的动作,而不是机械式的行动。我们对某些礼节熟练之后,就往往变成机械式,意识中不知道在做什么,常见有神父在成圣体、圣血后询问辅祭者是否他已经成过圣体或圣血。这是人性的软弱,应努力克服,好使礼节成为真正「人」的行动。

    2. 举止安详平和:举行礼仪不可作速度上的比赛,急躁中所有的动作,都不会是优美的、高雅的。外在的动作应表现出内心的宁静、平安、虔诚与信心,这也是作好各种礼节的基本条件。即使有时作错某项礼节,也不该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反而应保持安静,慢慢补救或处理,如同没有发生错误一样。

3. 顾及团体:礼仪是团体行动,应保持举止态度的一致。因此礼书中都印有详细的礼规,大家一致遵守,才能表现出礼仪的美。弥撒经书总论(一九二二条)也给参礼的教友规定了应共同遵守的举止态度,例如何时应起立、坐下或跪下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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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要目的,在唤醒大家的注意,使我们的礼仪举行的更美,我们在努力使礼仪本地化,目的也是要美化礼仪,成为国人所能欣赏,并乐意接受和喜爱的礼仪。美不仅是属于美学的,也是一种神学,美的神学。柏拉图称美是‘真’的光辉,因此美也是导向天主的道路,因为天主是最后的真理、是美的源头。找到天主,才能找到真正的美、永恒的美。现世的美只是天主无限美的反映。使礼仪变提更美,也就是使天主的美更彰显出来,使我们更能窥见天主的面貌——美的本身。

本文参考资料

    1.维护宗教艺术,刚恒毅枢机著。

    2.Art et Liturgie,par P.Jounel dans La Maison Dieu,no.136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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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五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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