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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36号

基督的苦难与死亡


1、本讲题的重要性
这个题目的重要性很明显:十字架是教会的记号,包括天主教、东正教、誓反教;我们在礼仪高峰时说:「基督,我们传报你的圣死」,圣保禄在格林多书信中说道:「我会决定在你们中不知道的,只知道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格前二2)。这届研习会的中心问题是:「你们说我是谁?」标准答案中一定包括「你是被钉十字架的那个人」;若非如此,它一定不是实在的基督徒的答案。
2、这个题目在研习会的位置
a、前导:耶稣的教导和绝对要求、他的比喻和奇迹、隐含的基督论导致了他的死亡。也许我们会问:耶稣只给人讲好道理、指引人路途,为什么会被钉死?可能我们从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刑罚,更能了解他的特殊性,以及他对自己的权威所表示的自称。
b、后文:耶稣的复活。早期新约信仰格式常把基督的死亡和复活相连,至少隐含地相连。初期信友无法只想耶稣的复活而不想他的死亡,他们信仰的中心是被钉十字架而复活的基督。「耶稣的死亡」是了解耶稣复活意义的基础,因为了解耶稣死亡的意义才能了解天主使这个人复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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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个题目的需要
「基督的复活」、「基督的名号」等演讲作补充,才知道谁经过这样的死亡。谁是被舍弃、被交付的。同时,也需「基督的救援」的演讲作补充,以便了解基督的苦难和死亡对我们的意义。
 
壹、耶稣苦难和死亡的史实
我们需要以纯朴的眼光看耶稣死亡的情况;从没有信仰的人、普通人、宗徒们的立场,看耶稣的死状,才了解他究竟是怎么死的。然后,我们才明白他的死亡和救援与整个信仰的关系。
(一) 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实
他死亡的事实,没有任何疑议。甚至Bultmann认为虽然我们对耶稣的言行所知甚少,但是他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是不可怀疑的历史事实。
1、从外教人得到耶稣死亡事实的材料:Tacitus书中说到耶稣在比拉多治下被钉。这段记载是在反对基督教的文件中保存下来,所以有历史价值。
2、基督徒信仰的主要泉源:对观福音、若望福音及圣保禄都一律说到被钉十字架的纳匝肋人耶稣。当时人深深体会到被钉十字架的凌辱,所以教会不可能去凭空捏造耶稣被钉十字架而死。这是毫无疑问的。
(二) 十字架的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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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人知道被钉十字架的刑罚是很残忍而羞辱的事:不但新约中不少处说到十字架的羞辱,如:格前一23,迦五11,希十二2,十三13;而且在外教人的作品,如Cicero的书中,也说到被钉十字架的刑罚,是最残忍、最丑陋的。罗马公民不但得豁免被钉死十字架,而且连想到或听到这刑罚都是难以忍受的。只有奴隶、逃犯和强盗才会受十字架刑罚。
实施此刑罚的步骤(参阅圣经辞典一六OO):人们先把犯人严厉鞭打;然后把他绑或钉在横木上,让他赤身背横木游行示众,有时加以鞭打。刑场通常在城外。当犯人到达刑场后,人们便把他连同横木挂在固定的竖木上;这时痛苦更强烈。有时会让犯人坐在木头上,好似让其休息,其实是为延长犯人受苦的时间;所以有时犯人悬在木架上数天不死。受刑时犯人的哀号、痛苦、咒骂及血泪是可想像而知的。犯人死后他的尸体仍让它留在十字架上任飞鸟走兽啄食。
在认清十字架刑罚的真实情况,以及其凌辱后,让我们想想:一位被钉十字架而死的人如何能被称为几百万人、甚至罗马人的救主?——常时的人只称呼罗马皇帝及治病的神为「救主」。为什么耶稣的救援需经过痛苦?路加福音中「默西亚必须受这些苦难」(二十四26f),是什么意思?
(三)犹太人与基督的死亡
耶稣宣讲天国的道理,他是导师,为什么这好人会被钉十字架?
1、耶稣和犹太人的冲突
日常生活中,耶稣好似一个热心的犹太教徒,和别人一样地遵守宗教习俗,但他也有不同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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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息日法律,谷二23-36,不守斋,谷二18-22,不守取洁的规则,谷七18-22。他的教训显示伟大的权威,他讲道时,引起听众极大反应,谷一27,「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新的教训,并具有权威……」。从耶稣基督的教训和绝对要求可看出他常表示出超越人、甚至超越梅瑟法律的权威。我们可以去看山中圣训,尤其玛五21、27(大概属于原始经文)的句型:「你们一向听说过……我却对你们说……」。他以此种话修改天主的法律,因为圣经中被动语法,如:玛五27「你们一向听说过……」,是表示主词是天主,意思就是「天主说……」。他决定一个人与天主的关系,如:他和罪人同席,这行动对犹太人而言,表示把罪人接纳到自己与天主的关系中,隐含了赦罪的意义。他要求人「为了我」而放弃一切,(谷十28f),并要求人弃绝自己而跟随他(谷八34-38)。
2、耶稣与犹太人冲突的核心
a、耶稣显示了特别的权威,可是他并未受经师训练,也没有任何正式的职份。在对观福音中,耶稣却自称高于撒游满、约纳,高于安息日及圣殿(参看玛十二1-8,41f)。他来自纳匝肋乡下地方,而使人说:「纳匝肋能有什么好事?」所以他对自己的身份和权威的自称,对当时犹太人是难以接受的。尤其当耶稣不回答大司祭的问话,他自置于犹太教的至高权威之上;这是犯了亵渎天主的罪,按法律应砸死(肋十四16,申十三5-6)。
b、自犹太人的观点来看,耶稣不但摧毁了他们宗教的根本,而且也造成国家的危险,因为不少人误解了他的使命,并把他当作政治性的默西亚,而引起骚动,所以大司祭盖法恐惧罗马人干涉,会毁灭了圣殿及全民族(若十一48)。换句话说,耶稣一方面是宗教理由,另一方面是政治理由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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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耶稣的死亡与罗马人(比拉多)
1、耶稣与罗马人发生冲突的事实
由于被钉十字架是罗马的刑罚,可见耶稣的死亡,是他与罗马人发生冲突的结果。犹太人也可处人死刑(按一些看法):斯德望是被石头砸死,若翰是被斩首。耶稣被钉十字架却是罗马人对政治犯所能施行的刑罚。
谷十五26所提到的「犹太人的君王」,只在罗马人的眼中才是罪。
2、耶稣与罗马人冲突的原因
耶稣批评罗马人的朋友——黑落德,称他是狐狸。耶稣从没有批评过热诚派,却批评了与罗马人合作的黑落德(路十三32)。耶稣的门徒热诚者西满,可能是热诚派,该派想以武力推翻罗马人的统治。耶稣被捕时,他的门徒身上带剑(路二十二33-38,谷十四47)。此外,民众拥戴耶稣为他们的默西亚,因而罗马人认为他是危险人物,杀掉他可解决问题。实际上,罗马人并不懂犹太神学问题,只担心扰乱。罗马人也可能是为了讨好犹太人而答应犹太人的要求,因为犹太人虽在一些事情上和罗马人合作,却憎恨罗马人。
所以许多不同的因素导致耶稣的死亡。现在我们要研讨一下,在他的死亡中,人的罪和误解究竟扮演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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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的罪及误解与基督的死亡
1、罗马人
按圣经的记载,耶稣的死亡是罗马人罪的结果:比拉多清楚了解、也承认耶稣无罪(路二十三4、13-26),但是仍「为了满足群众」(谷十五15)而把他处死。政治领袖应拥护正义,怎能为满足人民而杀无辜?
另一方面我们可问:比拉多对耶稣真正了解多少?他是靠其他人的资料、消息,恐惧民间骚动而除掉耶稣。
2、犹太人
按照得前二15、宗二23f,二36,若十九11,圣经清楚的表明耶稣的死是犹太人的罪的后果。另一方面伯多禄在他的演讲中说:「我知道你们所行的,是出于无知……」(宗三17)。
我们无法分辨罪及误解的因素,也分辨不出比拉多对或不对,及犹太人是误解或善意地把耶稣交付给罗马人。这是典型的人类情况,例如:谁能分辨今日战争的双方谁是谁非?
虽然我们人无法分辨、判断人之罪恶、误解、或善意,但是明白耶稣的死亡是人的罪恶和误解的结果。这项事实对使我们了解耶稣死亡的救恩意义很重要,因为这些因素构成耶稣被钉十字架及复活的具体情况,也是天主交付耶稣以及使他复活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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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耶稣和他自己的死亡
(一)耶稣对自已死亡的了解
1、耶稣是否意识到他的死亡临近了?
过去很容易答覆这问题,例如引用圣经中耶稣几次预言苦难的经文。但今日释经学家认为这些经文是后来教会的信仰反省而写的,不是真实记录。因此,我们需探讨耶稣是否知道他冒著被处死的危险?我们根据以下所列举的理由,可肯定他确知自己在死亡的危险中:
a、在若翰波斩首之后,耶稣批评杀害者黑落德是狐狸(路十三32)。当时一些人称耶稣是复活起来的若翰(谷六14)。在耶稣的传教活动中,黑落德党人早已是耶稣的对头(见谷三6法利塞人一出去,立刻便与黑落德党人作陷害耶稣的商讨,为除灭他),这些事所引起的危险,耶稣不会不知道。
b、耶稣知道公会议有权把亵渎天主的人砸死(例如:斯德望)。公议会中的撒杜塞人是护法者,他们控诉耶稣违反犹太法规,并犯亵渎天主的罪(谷二7)。人们早就以为他藉著魔鬼之力行奇迹(玛十二24);并且早就在观察他的行为,以找出他的错误(谷三2,十二13f)。
c、耶稣也知道罗马人可把政治仇敌钉在十字架上;并知道在自己的门徒中也许有了热诚派政治份子,如:热诚者西满、依斯加略犹达斯(路六15)。此外,耶稣宣讲天主王国,有时甚至导致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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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他为王,很容易使罗马人误为政治行动。他知道罗马人担心一切默西亚运动。
2、耶稣是否把自己的死视为具有赎罪行动?
释经学家认为圣经中最后晚餐耶稣所说的话,很可能已反映出耶稣复活后教会的神学反省。因此著名的天主教释经学家如:Vogtle 认为我们不能引用耶稣所说的任何话,来解答这个问题。但是根据对耶稣的言行概括的了解,我们可作下述肯定:
a、耶稣没有把自己的死亡当作救恩或赎罪行动。他所宣讲的是天主无条件的爱及仁慈,并未把自己的死亡作为天主赦罪的条件。他从没有说:「你们悔改吧!天主爱你们;但是我必须死,他才宽恕你们。」
b、此外,耶稣面临死时,从未改变他对天主的信赖和对天国来临的希望。从天主使耶稣复活的事实,我们可以肯定:耶稣面对危险、面对死亡时,知道这失败、苦难、黑暗,与他的使命及他所宣天主照顾人、天主仁慈的安排并不矛盾。换句话说,他从不怀疑自己及所宣讲的天主,不怀疑自已的使命。如此,我们至少隐含地知道他残忍地死亡是出于天主慈爱的计划!而这一切是有意义的。
(二)耶稣对自己死亡的接受
耶稣如同我们人一样地感到痛苦和畏惧(谷十四32-42)。希五7很清楚地叙述他的挣扎:「当他还在血肉时,他以大声哀号和眼泪、祈祷和恳求……」(希五7)。这段描写与耶稣山园祈祷的题材类似。换句话说,他面对十字架的死亡,实在有人的情绪:怕惧和痛苦。但是他在痛苦中面对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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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保持他对父的信赖,并以最亲匿的称呼,称天主为「阿爸」(谷十四36)。简单来说,他在极大的痛苦、失败中,对天主父的安排、照顾,表示了极大的爱、服从和信任。保禄为了强调基督的服从,在被钉十字架时达到了最高程度,他在斐理伯书信里所引用的「赞美诗」中,加上了「听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三、天主与耶稣的死亡
我们必须面对天主与耶稣死亡的问题。当我们看到了耶稣被钉十字架上,不免要问:那天地的主宰的天主、那对屋上的麻雀也加以照顾的天主,在这件事件中,他的意思是什麽?圣经对此问题给了我们两个答案:
(一)天主把耶稣交出(罗八32)
天主放弃、舍弃了他,因为他让此事发生。
圣经作者不需任何新启示来推论出这个答案。按照旧约的道理和耶稣的话中,他们相信天主实在是主——上主是我的保护者、我的牧人。另一方面,他们看到耶稣死时,天主并没有让奇迹发生,使耶稣免於死亡。他们似乎可自然作结论:天主把他交出。马尔谷福音记载了许多奇迹;但是,耶稣被钉十字架并没有奇迹发生。所以可说天主交出了他。
许多经文,如:罗四25、谷九31、十33、十四21,路二十四7 都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因为这些经文中被动语的用法,表示天主是主词。这意思在宗二23 特别明显地表达出来「他照天主已定的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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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知,被交付了。」
(二) 但天主使他复活(宗二23f)
这是新约的中心讯息。在新约中「你们杀死了他,天主……使他复活了」(宗二23,24)及类似的词句常常出现。这表示:天主一方面交付了耶稣,另一方面却使他复活。
为了明白基督死亡与复活的意义,应了解:
1、耶稣的复活不是他回到我们人类的生命中(导向死亡的生命),而是进入了不朽的生命。
2、他的复活并不解决下面的问题,天主为什么把他交出(舍弃)?为什么默西亚救主必须要受这样的死亡?新经中所说的「基督为了我们」,「为我们的罪而死」,是什么意思?
 
1、基督的死亡是许多因素所造成的事件,可分为不同平面:人的因素(不论政治或宗教方面,人的罪、误解及善意),基督论平面(耶稣对自己死亡的预知,对死亡意义的了解,耶稣的死亡和他自我了解的关系,以及他对自己使命的了解),天主平面(天主舍弃了他,却又以创造之力复活了他)。
2、这演讲需要其他演讲的补充:在基督复活意义的光照下,我们可更了解他死亡的意义。在研究了「基督的名号」之后,我们才了解是谁遭受十字架的凌辱?是谁被复活?在「基督的救援」演讲中,我们才可明白基督死亡与他给我们救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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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们的信仰和礼仪中耶稣的死亡和复活常是相连的。从信仰角度看二者应彼此配合和补充。但是,有一次,我们专看基督的死亡在历史平面上的情形,是很有意义的;并且会帮助我们明白为什么我们能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称为神圣的死亡。我提出一个似乎亵渎的意见:我们应该有一次在弥撒成圣体后,不说「基督,我们传报你的圣死」,而应该说「我们想念你丑陋的死亡」;不在弥撒中赞扬十字架的光荣,而应描绘十字架的凌辱。如果我们不体会基督十字架的丑陋,也就不能了解他死亡的神圣性,若不看十字架的凌辱,也就见不到十字架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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