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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4号

谈弥撒后的谢圣体


 

(一)

近年来,由于时代环境的改变,社会生活结构的大幅度变动,教会多方面为适应现代世界所作的努力,引发了许多新问题,甚至许多过去大家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成了问题。不仅念玫瑰经、拜苦路,早晨的默想也渐渐为人所忽视,连对圣体圣事的木质都有人提出异议。弥撒后的谢圣体成为一个问题也是一个例子。

本来,最好的谢圣体是弥撒中的谢圣体,而不是在弥撒以后。这是说:举行弥撒圣祭像施行任何成年人的圣事一样,要求个人的参与,也就是说:个人跟耶稣一同合作向天父做服从至死的爱情奉献,作为对天主的感谢,感谢天主在基督身上赐给我们救恩。这种感恩的合作是在弥撒圣祭中实现。用灵修术语来说:是以虔诚地举行弥撒圣祭来感谢主恩。此外,弥撒礼仪中的经文和动作提供给人很多积极分享圣祭本身实效的可能性,因此,我们无论是从事虔敬圣体的教育工作,或者是自勉上进,都应努力利用弥撒圣祭中的这些可能性,培养起我们个人的虔诚。Eucharistia有感恩祭的意义,感恩祭以后的感恩,跟应以个人感恩的心情去举行弥撒祭比较起来,只能是次要的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再三强调:无论什么圣事,任它本身能有什么实效,不能取代个人「主观」的虔诚,不能使个人的虔诚轻而易举,也不能使人藉圣事较比在圣事外更容易获得圣宠神恩。而且,我们应当强调:领受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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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意义,是否有效果,全看个人如何主动、积极地去完成领受圣事的全部活动。对弥撒圣祭来说,主要的便是举行或参与弥撒这件事的本身,个人的感恩应当在弥撒圣祭中进行,应当伴同著弥撒圣祭完成。只知一味注重形式,强调守法,匆匆忙忙地行礼如仪,以为圣事本身便能机械式地产生实效,纵然弥撒后还有谢恩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我们知道,天主教信徒在这方面往往有著类似「人格分裂」的情形;有不少人以为只要具有伦理神学为妥颜圣事、要求的最低条件(弥撒亦然)。比如有正当的意向、会有大罪等。圣事本身便自然而然地发生效果,个人灵修方面的热忱与虔敬生活方面的认真只是日常生活里的事,是所谓「神修训练」的工夫,与圣事无关。而实际上施行或领受圣事应当是人行为中与存在最有关系的行为才是,当然对有些天性不喜爱团体敬礼仪式的人或者由于仪式木身所产生的种种困难上 种理想往往不易达到,也是事实。不过,基本上,我们应当时时处处努力,使圣事本身的实效跟个人的虔诚一致才是。在这种观点下,举行弥撒圣祭的第一个任务是:弥撒圣祭的举行也应是完成个人对在基督内获救的一种感恩。

(二)

不过,弥撒圣祭后的谢恩仍然有它的意义,而且值得称赞。当然,如果一个人很虔诚而积极地参与或举行了弥撒圣祭,弥撒后的谢圣体并不应当视为一种特别应行的责任;因为缺少成立这种责任的有力论证。可是我们应当记得,很多事虽然没有具体的约束力量——不做没有什么罪过——但是并不因此而成为多余或者无意义。而另一方面不顾事情的本质要求,只注意形式的约束力量,正是现代人所厌恶的典型的「守法主义」(Legalismus)。我们知道「法制精神」和「守法主义」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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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位肯认真培养司铎应有态度的神父,弥撒后的谢圣体仍可以是很有意义而且值得称赞的。理由是:

    1、对很多神父来讲,弥撒后的谢圣体实际上成了他们一天内惟一敬礼圣体的机会。

2、凡对虔敬心理和宗教历史有认识的人都无法否认:在不抹杀「罗马礼仪」任何价值的前提之下,由于它特有的枯燥、严峻和守法主义的倾向,使参与礼仪的人心情不易开朗,时间上也没有余裕,为满全个人积极参与礼仪的要求。我们只要将罗马礼仪与东方礼仪稍作比较,便可以看出这一事实。如果我只就好的一面去讲,我们以为东方礼仪远比罗马礼仪更具有抒情意味,更适于歌唱,更能发人深省,也更为感动人,我们所说个人的积极参与并非意味着感情至上,更不是感情用事。而是说:一个有精神生命能自负己责的人,出于自由的信仰、希望和爱心,把自己的全副人格动员起来,参与弥撒,获致弥撒作为宗教崇敬仪式和圣事的效益。要以这种方式参与弥撒圣祭,不能只靠一点「善意」,还需要有充裕的时间、需要有耐心、,会沉思,能聚精会神,心平气和,沈潜到祭礼中去。这些要求都不是一蹴可就的事。也许有人想:我们可以做些准备工夫,使弥撒圣祭本身好像成为我们敬礼活动的高潮,而且渐渐使这种准备成为弥撒的一部分。在这样的条件下,弥撒后的谢恩自然便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从我们日常生活的习惯来讲上 种弥撒前的准备要比弥撒后的谢恩还要困难得多。因为弥撒前的默祷、沉思工夫本身已成难题,为不少人怕只是理想的计划,难以实现。另一方面,从然我们承认参与者真有善意,有内心的了解 (我们知道,个人的积极参与当然不只是一点善意和个人内心的理解工夫),我们仍不能不说:罗马礼仪提供给个人积极的参与弥撒圣祭(其他的圣事亦然)太少的空间和可能性:时间太短,经文格式浓缩得太过,也太严峻。私人的敬礼因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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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而生,来抵消团体礼仪中所有的困难和禁抑。历史很清楚为这事实作证:西方教会应当认可容许各大私人敬礼存在,东方教会却好似没有这样的需要。而这种困难不只是因为礼仪用语是拉丁文所致,大公会议后,礼仪用本地话,困难并未消除;照这种情形继续下去的话,困难也会继续存在。当然,教会也可以制一套礼仪,帮助我们很好地参与圣事,而没有礼仪以外私人特别敬礼的需要,这当然并非不可能,不过事实上我们没有,因此,弥撒后私人的谢圣体不只有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且是教会中最有意义的敬礼天主的方式之一。

    3、教会的礼仪严格地说起来是团体对上主的敬礼。礼仪的实效和影响不应土于个人。礼仪应当产生个人生活具体的圣化作用。人的生活里不能够划分为两个区域,好似有一个神圣的区域和一个平凡的区域。人的生活应当是在圣堂外敬礼天主的延绩。可惜罗马礼仪由于经文和礼节的缺乏伸缩性,略嫌死板,因而使礼仪圣化生活的作用难免有些「抽象」,不够实际。复杂而多变的人生有问题,有困难,有乐,有苦,一方面多采多姿上方面广汉无垠,本来都应由礼仪孩到圣化的,而在教会官式礼仪中却只能获得一些模糊、淡薄的表现。这是非常可惜的事。

    现在,我们既然知道具体生活的圣化应当从祭台开始,那么我们便不能不努力在礼仪和实际生活之间建立一个「居间的」地带,使两者相遇。在这里个人以私人的祈祷和努力使圣祭的精神沉浸于俗世的实际生活中。而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需要辛苦地把在祭台上对天主的敬礼和在实际生活中对天主的崇拜联系起来,于是便不能没有一个圣祭后「谢圣体」的阶段。因为这种感谢不是别的,就是一个为基督的圣祭所圣化的人,武装自己以求在实际生活中完成对天主的奉献与崇敬。

为许多现代的司铎—— 一般信友更是如此——清晨起床后较长时间的默想,几乎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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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自然是很可惜的事——因此为了使司铎能把在祭台一前所行、所体验、所获得的引渡到实生活中去,弥撒后的「感谢」那段时间便格外显得重要,甚而必须。固然这里我们无法详述这段感谢的时间里应有什么样的内容,那应是神修生活研习会或退省时研究、反省的最好资料。我们只能简单地说:

    1)圣教法典第八一O条「……为这一大恩惠而感谢上主……」不足以解释弥撒后感恩的重要与必须。我们感谢天主不只是因为天主容许我们举行一次弥撒圣祭。而是因为举行圣祭是个人参与在弥撒圣祭中真实重演的救世工程,同时是使这一救恩进入个人的实际生活中,而使对基督的信仰生活化。而这两种目的照罗马弥撒礼仪现状看只能有一定程度的实现,不能充分达到。

    2)在弥撒圣祭中,我们不仅领受主的身体作为圣宠的有效标记。我们在这祭祀中实际上是举行主的死亡。我们跟基督一同感谢天主创造救赎了世界,我们个人也表示同意基督的服膺上主命令为我们人类死亡,我们以信心、希望、爱认可:世界的改造从基督的死亡和复活开始;在弥撒中,我们自由献身,以冀进入主的圣爱之中——弥撒就是对主的圣爱的庆祝、主爱的实际重现、对我们发挥出真正力量的场合——这一圣爱意在把一切人团结起来,使人类日渐亲密,最后形成基督的惟一神妙身体,我们充满信赖期待著我们自己的光明未来即主的再度来临;我们进入基督的胜利、获得罪赦、成为他神国的一员,我们批准了天主以他圣子的血与人类缔结的盟约;当我们敬礼基督的死亡之际,我们将自身奉献给他人性中的一切弱点:他的能够受伤,甚而能够死亡,我们委顺上主在我们每人身上行动的意旨——这才是正确的举行弥撒圣祭。

   3)如果举行弥撒圣祭果如上述,如果个人积极的参与圣祭构成举行圣祭本身真真实实的一部分,那么信友便不容在举行弥撒圣祭后马上断然走开,使圣事生活与日常实际生活截然分成两个不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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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而应表现出一种内在的连贯和持续,使得信友能以从举行圣祭所获的基督精神果决地去面对现实,能够如此去考验信文心志的诚与不诚。同时也使我们了解:「感谢圣体」并不只意味著感谢一件已经完成而且过去了的恩惠,而是使我们在举行弥撒圣祭时所实现的理解、情感、志向都在实际生活中持续下去。我们不能够为「感谢圣体」划下任何狭隘的界限。无论什么样的心情或感受,苦也好,乐也好,希望也好,计划也好,只要是来自一个虔诚祈祷的心,都构成「感恩」的内容。当然,我们不容忘怀,无论是从神学观点,或从灵修观点,最重要的还是一切使我们真正完满举行圣祭的那些因素。个人的参与越完美、越深刻、从神学观点看越精纯,如此「谢圣体」的问题便越容易解决!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反对「谢圣体」的必要或对「谢圣体」不感兴趣的看法可以给我们提出来一个问题:就是这种看法是否来自弥撒本身举行得好不好的问题。

    4)私人的「谢圣体」在今天似乎较过去更为需要,不仅因为在现行礼仪中圣事与实际生活难以打成一片,还有别的理由。过去,教友离开圣堂后,生活在一个信仰基督的社会,这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标准都来自基督的教训(当然,社会是否真正完成基督的理想,是另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凡不合乎基督教训的,普遍被视为「罪恶」),而在今天信仰基督成了个人的私事。他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无信仰的世界,他应当自己作决断,树立自己的标准,有自己的立身处世原则。因此信友必须有私人的祈祷和努力以准备自己具体的日常生活。

    4.生在过去预备儿童初领圣体时,教他们注重谢圣体的理由之一是:领圣体后耶稣「还」实实在在存在领者之内,或者说:因为耶稣「还」实在存在领者之内,领者可以因为感谢圣体的努力,自然而然地增强圣体圣事的效果。这种意见从神学观点来讲,纵然不说是错谬,至少可以说没有充份的神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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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圣体圣事之增加人的圣宠不是因为有「圣体实在存在」,而是人之「以耶稣的体血为饮食」。从神学观点来讲,人领受了耶稣体血之后,耶稣的体血便不存在。因为基督圣体的存在条件并不是说耶稣成圣了的体服虽然在人饮食以后仍然如未饮食前一样地存在。基督的体血成为人的饮食,食用以后,食物被吸收—并没有食物的存在了。通常如果说,人领受了圣体后,基督「存」在人心中,应当很清楚地分清:基督的存在是一种精神性的实在(penumatic)而不应了解为纯肉体性的存在(somatic)。当然。基督的体血是真正的体血,但领圣体后,这体血也真正为人的身体所吸收,这种食用和吸收是天主借用外在的记号作为赐给人与基督亲密结合的圣宠方法,而人真正能获得圣宠与否,还在于人是否真正在心灵精神上与耶稣结合起来,否则我们不应说耶稣在我们「心中」,而应说耶稣在我们「胃里」。否则,最后晚餐时犹达斯领受圣体和别的宗徒领受圣体又有何分别?不过,虽然基督的体血在食用后不复存在,但是并不构成圣祭后不容谢圣体的原因。圣体圣事的效果全在于个人领受而食用圣体时内心所有的准备,在于个人存在的深度以及信仰生活的高度,全照若望福音 第六章耶稣对此所有的教训。那么我们可以提出这个问题:如果一位信友圣祭一结束便马上尽快离开那神圣的处所,投身于日常的世俗生活中,他如何能培养起上述的心情去领受圣体呢?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一个人努力培养发展为与基督亲密结合的那种心境,为使圣体圣事发出充分的效果,他一定会尽可能地去迫使自己以默祷与收敛心神的努力停留在圣体奥秘影响的气氛中。这样,一个人在领受圣体后用来默祷的时间多少可以用来衡量他的信心和个人参与程度的高低。而许多人弥撒一完便匆匆离去能够予人一种印象:他们参与圣祭泰半是出于浮泛的心情,大约是不会错的。不过我们应特别小心别警惕,这种批判标准用在自己身上可以,最好不要用在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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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最后我们要谈谈谢圣体时间长短的问题。显然的这个问题是因人而异的,因为人与人内在外在的环境差异很大。另一方面,基本上任何祈祷都不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是个人努力的强度和深度。不过完成默祷时间的长短究竟对祈祷的品质不无影响,在这一观点下,祈祷时间的长短有它的价值。针对著我们的问题——谢圣体——我们可以说谢圣体需要时间的长短应当看个人的需要如何(也应照顾到个人的实际环境的许可),由个人去判断决定,而目的都是一样:使参与弥撒圣祭跟个人实际的生活发生最密切的关系。圣依纳爵在「神操」第七十六节中说过:退省者在默祷时,尽可以安心地停留在某一点上,不往前去,直到他认为满足的时候。圣依纳爵信任人自己有这种能力判断,何时自己在可能范围内达到了默祷的高潮,何时可以继续前进。谢圣体也有类似的可能性。对圣体圣事的感谢并非是一个新的、独立的精神活动,而是参与弥体圣祭行动的延续,虽然就钟表时间来说,已经超出了圣祭的范围。一个人如果以为自己已经尽了力,以为自己真正为自己实际的生活获得了弥撒圣祭所能发生的效益,他便可以安心离去。如果他能说:弥撒圣祭前后他已不复是同样的人,那么他的谢恩便是做得好,他可以回家。谢圣体并非是私人给弥撒圣祭礼仪所加上的一个小尾巴,而是人对天主在弥撒礼仪中向参与者所发圣言的答覆,这种答覆本身仍属于弥撒圣祭本身。

为了好好地完成「谢圣体」的责任,也许个人需要团体的帮助。往往个人忽略弥撒圣祭后的谢恩并非都是因为不知恩,而是因为不大会做个人的祈祷,或者嫌麻烦。因此,团体祈祷谢恩应是很有意义的事,对个人能是很好的帮助。事实上,弥撒中的「领圣体后经」便是团体的谢圣体经。过去教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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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后让教友继续共同祈祷一段时间,也就是这个意思。

(注):

(一)本资料全部来Karl Rahner SJ.所著神学论集。Sendung und Gnade:中的一篇文章,该文题名为…,Zur Eucharistischen Froemmigkeits erziehung,第一次发表在一九五九年 Geist unb Leben杂志中。

(二)本文虽非狭义的翻译,但思想内容及文字结构全来自原作者,不容掠美,特敬谨声明。

(三)本文所据原文虽成于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以前,但丝毫未失去其现实意义。

(四)欲参阅英文者可读:Karl Rahner S. j “Mission and Grace” Vol. 1 Sheed and ward 1963, 27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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