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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3号

伊甸园在那里?


——创二、三的文学类型及历史因素
房志荣
一、一般人的看法及其解答
    第一次读创二~三的人很可能发生的反应是:「神话!故事!反科学!」如果要将一般人对乐园的见解综合一下,大概不外以下几点:
    1人曾一度在乐园里生活,那里不需劳作而应有尽有,可惜那一段黄金时代已成过去。
    2天主的禁令是外加的,看不出内在的理由,所禁止的事本身并非坏事,禁果的说法未免有些可笑。
    3罪是别人犯的,子孙却要因别人的罪而遭殃。罪是不确定的,罪罚却绝不可逃。
    针对这些相当普遍的见解,能作以下的解答:
1.以全部圣经的内容来说,「人类开始的黄金时代」这个主题几乎绝无仅有。所谓的乐园有时指天主所许下的一块地,有时指新创造,甚至有些经句直截了当地指出,那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只有创二~三果然是描写失去的乐园,但并不怎样夸张。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整个乐园的叙述也许是朝着一个许诺而构想出来的。
至于说在乐园里不须劳作,那是一般人的幻想,与圣经所说并不符合。创二说明说天主将人安置在乐园,是要他耕种并看守乐园。因此人在犯罪以前已经有他的工作和使命。人须看守乐园,假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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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侵犯的可能 ,这表示人是在赶路,在冒险。伊甸乐园是一个受考验的地方, 并不是只有乐,没有苦。
2.天主的禁令果然只是外加的吗?好像并不那么简单,否则又何必需要蛇的狡猾的干预?因为狡猾便在于使一个内在的动机发生作用,这从女人的答话里可以知道,她说:「是蛇骗了我,我才吃了」(三13)。女人是怎样受骗的呢?教父传统所给予的解释是厄娃信了蛇的话,一这个信和违命不一样,是在违命之前。蛇的话能使女人相信,其中必有很深的内在理由。
    关于禁果,圣经并没有说是苹果或其他的果类,而只说「一棵好吃、好看、能增人智慧、因而值人贪恋的树」(三6)。这种概念和说法不但毫不幼稚,并且和非常成熟的若望一书二16所说的深相投合:「肉身的贪欲,眼睛的贪欲,及人生的骄傲……」
     3.罪是别人犯的:亚当也这样想,他控告厄娃说:「是你给我作伴的那个女人……」(三12)。厄娃控告蛇,我们控告亚当或责怪亚当而使首尾衔接。这是作者的原意,要我们这样互相控告吗?不是,作者所写的有一个更真实的价值,一个使人在罪恶的重压下感到轻松的讯息,他给人启示出来,罪的根由不在罪人身上。人固然对自己的罪负责,但只靠自己无法完全摆脱罪恶的束缚。这篇叙述能引起一种归咎于别人的感觉,但叙述中已加以纠正,因为这里不断用「男人」和「女人」,而不用「亚当」或「厄娃」(厄娃之名在篇末三20才出现),好似说罪是每一个人的事,不只是某甲或某乙的事。
关于惩罚,本叙述中所用的口气与日后先知们所用的不同,这里没有不吉祥的词句,而所谓的罪罚也只不过是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所应分担的辛劳和痛若。与乐园及与天主的亲密关系固然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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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但应该怨谁呢?
二、文学类型的辨认
   由上述我们已略知创二~三所说的是什么,现在要问那里所说的是真是假?为答覆这个真假的问题,必须先问这段文字本身是什么?这就是文学类型的辨认。因为知道了文学类型,才能按照所说事物的不同性质去了解。同样的一句话在一部小说里,或在一篇社论里,或在一节新闻报导里能有不同的意义。创二~三的文学类型相当复杂,既不是纯粹虚构的故事,也不是人类初期的历史,而包括神话和历史,及二者之间的许多层次。在乐园的叙述里有不少神话资料,如由一个泉源流出的四条河,用一条肋骨造成女人,神奇的树,说话的蛇,有革鲁宾把守的地堂之门等等。圣经作者将这类神话及其他资料嵌入一个典型的说法,或本篇的主要文学类型,那就是智慧文学。
    创二~三主要是一篇智慧文学作品,智慧文学的特点有以下几项:
    1一般性和家常性:所述是职业生活及家常生活等。在这一方面智者不同于先知,因为先知所面对的是个别、而非一般的事件,也不同于司祭,因为司祭所担任的是神圣、而非日常的事。
2以大自然为对象:撒落满的智慧表现于他的言论中:「他讲论过草木,从黎巴嫩山上长的香柏,到墙上寄生的牛膝草;也讲论过走兽和飞禽,爬虫和鱼类」(列上五13)。箴言书提到很多动物的名字,约伯传并予以描写。动植物外,另一个智慧文学的主题是女人,以各种形式出现的女人:母亲(智慧之泉),爱人(雅歌),主妇(箴卅一),诱惑者(箴一~九),智慧的位格化(同处)。训道篇提出劳作,生命,及死亡之间的关系:人为了保存生命而劳作,但终归失败而死亡。以上这些题材都是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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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庸俗的,但同时也都是神秘的事,合在一起便成为智慧世界的特征。
    2固定的价值观:智慧首重认识,知识就是能力,由之而得到财富、名誉、权势、子孙。次一级的智慧属于技艺界,人藉以从事各种行业。在最原始的阶段,智慧也能指诡诈和狡猾。在某些著作中(如箴一~九)智慧已进入宗教的领域,但智慧本身也有非宗教或反宗教的价值,换句话说,智慧不一定是单方向的,直接的指向善,而还包括人的独立自主的性质,及人建立自己的企图。智者也重视伦理价值,认为伦理法律,外面能藉父母的教导来学习,内里能藉良心的声音而感受。至于启示,要等到一个相当晚的时期才进入智慧的世界(智慧文学还有自己的形式和语气上,这里从略)。若将以上的这些特点与创二~三的内容和写法对照一下,便不难发现,创二~三的确是一篇关于起源的智慧性叙述。
    1)在接近事实的观点来看,创二~三所写的是一般性的和日常的事:劳作、出生、死亡。在智慧的世界里没有个别的名字,只有典型的名字,没有年月日,没有具体的事件。创二~三就是如此。如果讲事件,只讲宇宙的第一件事,就是创造,但这一事件不能局限于某一点,因为它一直在延续着。
2)创二~三的主题确实是智慧类型的:亚当像撒落满一样知道各种禽兽的名字,各种树木,由地下流出的河,神奇的动物:蛇。以上都是大自然的主题。女人的主题更加明显:她是妻子(二23因出自男人),母亲(三20:厄娃,意谓众生之母),诱惑者(三17:因你听了你妻的话),最后她有某种救援的能力(三15:在你和女人之间我要建起仇隙)。这样厄娃集智慧文学关于女人所说一切属性的大全,创二~三给厄娃所绘的这幅画和箴一~九及卅一章所描写的女人可谓异曲同工。至于天主给亚当和厄娃所下判词的内容(三16-19)正是智慧类型所常有的主题,即劳作和死亡。人一生主要的使命是工作和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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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所受的惩罚很自然地在这两种行动中生效。
    3) 关于价值,创二~三所写的就是智慧类型所重视的。首先是认识,这里便有知善恶树。知善恶就是知好歹,而知好歹这个说法是指知道一切,同时并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处世为人。反过来,不知好歹,就是一个笨伯。另一棵神秘的树,即生命树,也属于智慧的范围,箴言就把智慧及其他的美果比做生命所给的果实:箴三18,十一30;十三12,十五4。此外智慧文学也采用乐园叙述中所有的水的主题,而铸出「生命之泉」的说法(箴十11,十六22;参阅十三14及十四27)。以后德训篇的作者将智慧、树,和水打成一片,而他所说的水就是约旦河。从此可见,与创二~三的作者同时代的人很容易将生命之树懂成真实的智慧,而伊甸乐园就是智慧的所在地。
三、历史的成份有多少?
    经过细心的分析,能在创二~三里发现一个图案,那就是:先有天主的恩惠,后加上一道命令;忘记了恩惠,不信任天主,违反命令,失去生命。这一图案实际上是盟约历史的基本格式,亚当和厄娃成了这一历史的典型人物,成了与天主结盟者的代表。从此可见,伊甸园的叙述是和以色列的历史有关的。为一个犹太人,叙述中的许多说法使他想起自己民族的历史:
    ——天主由土中举起人来(二15三19 23)。为希伯来人动词「举起」有挑选的意义,说出雅威去寻找,去由别处选出自己人民的行动:创廿四17(亚巴郎),咏七八70(达味)……
——天主将人安置于乐园中三8  15)。「举起」与「安置」两个动词连在一起是描写与应许之地的古典说法:由一地将人举起,是要给他另一块地,即许诺之地(参阅则卅六24,卅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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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要吃」。既然全篇叙述都围绕若一个关于吃的禁令,因此动词「吃」是用得最多的字句中的一个:在天主的判词中出现六次,在女人与蛇的对话及失足中出现七次,在第一部分及天主的审问中出现八次。许诺之地的赐与最后是在饮食的恩惠上具体化,这在创造的叙述中业已如此:司祭本在写完创造的工程之后,及提到天主的安息之前,用一个关于饮食的措施做他叙述的结束(创一29-30)。咏一O四,一三六等赞美诗里也足这样。福地是流奶与蜜之地,末世时期的土地是用出产的丰盛来予以描写。由这些例子里可以看出,伊甸乐园就是一这样一个地方,那里要吃什么,就吃什么,并且(如果天主愿意的话……)还可以吃到生命树的果子。所谓饮食,自然还有其特殊的含义,以后申命纪将这种超越有形饮食的思想推进,而说「人不仅靠面包生活,还靠出自天主口中的一切言语」(申八3)。
    ——在态与福地及享用福地的美果之间,还有另一个因素,即诚命。创二15-17写著:「雅威厄罗亨举起人来,将他安置在伊甸乐园里,为耕种、看守乐园。雅威厄罗亨给人下令说:乐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你都可吃,但是……你必定要死」。这一小段中的许多字句充满了神学内涵。挑选(举起)及安置两句前面已经解释过,耕种和看守两词在希伯来文是   ahad和 shamar 。前者除耕种劳作外也指事奉天主,后者除看守园子外也指遵守诚命。此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与饮食之间的密切联系。这不能不使人想起一些历史事件,并看出伊甸园和许诺之地在很多方面是多么相似:在同样一个行动里,天主养育自己的人民并给他们一个法律。为什么用一个行动作两件事?或者:为什么一个行动有两个面貌,这二者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和变化?为答复这些问题,就不得不看看诱惑的意义,及饮食,法律,及诱惑三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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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诱惑」nasah是说:作一「尝试」,为能知道。为创二—三章,诱惑的主题正是如此。要知道(或看见):是或不是。另一方面诱惑的主题每每与信仰的主题相对立。将诱惑的这两方面看清以后,我们便能根据出谷纪十六章来看诱惑与饮食的关系。诱惑的发生普通是在某种过程里,如旷野的行程,或以时间来说,在一段历史中。无论是时间或空间,总有一个先,一个后,在出十六里就是这样。在由埃及至福地的行程中,以民所想的只是他们所放弃的过去:「我们在埃及国坐在肉锅旁,吃面包吃的满饱」(出十六3)。他们是面对着过去来解释天主行为的意义:他们不说:天主领我们走向一个更好的境地,而说:天主夺去了我们的肉和面包:「你们领我们到这旷野里来,是想叫这会众饿死啊」(出十六3b)饮食缺乏是一个事实,而以民的过失在于他们给予这个事实的意义(「是想」)。
诱惑的行动就夹在这些先后发生的事件里出现,而能有两个方向:由人的一方面,和由天主的一方面。由人一方面所发动的诱惑,在于人愿意得到一个凭据,藉以知道,天主真要赐给我们他所许下的。昨天我有肉吃,天主许下明天我也有肉吃,但是因为今天没有,对于明天我不敢相信,除非天主即刻给我付出一份—好似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这是讲条件,是愿意看出到底要走向那里去。事实上,有关旷野中的诱惑的种种传统,都是大同小异地这样记载着。
以上所描写的是人试探天主,有时是天主试探人。这样,在出十六人民的抱怨2 、7节)后,天主所给的答覆就包括饮食、法律、诱惑三个主题:「看,我要从天上给你们降下食物,百姓要每天出去收敛当日所需要的,为试探他们是否遵行我的法律(出十六4)这里明白说出,为了饮食有一个试探,这试探是经过一条法律,藉以知道百姓是否遵行。这一次人民所要求的记号获得允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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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将知道,是雅威领他们出离了埃及(出十六6)。可是,如果他们要将这记号当做一分产业来把持,那时就要「被虫子咬烂,发出臭味」(出十六20)
    在「贪饕的坟墓」(户十一5-6)那里还发生过一大悲剧,见户十4-9。及31-35。人民吃玛纳吃厌了,他们开始埋怨:「谁给我们肉吃?我们记得:在埃及我们可以随便吃鱼、胡瓜、西瓜,韭菜、葱和蒜。现在……我们所看到的除玛纳以外,什么也没有」(户十一5-6)。这次的答覆是一个亲身体验的认识:「难道雅威的手短了?你现在要看见我对你说的话是否应验」(十一23)。这个认识就是那些贪吃的人的死亡:送到「贪饕的坎墓」来的鹌鹑肉致了他们的死命(十一33-34)。
    饥饿后得到玛纳,玛纳后得到肉,得到肉就得到了死刑。以后咏七八予以重述:「他们在内心试探了天主,要求他们所贪吃的美味……难道天主能在旷野里大摆筵席?他击石出水,水湍湍而流,但面包和向他岂能供给?」(18-20)。他们为何要哭泣埋怨呢?无非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天主,也不肯依靠他的救援」(22节)。
以上这些例子足够证明饮食与诱惑之间的密切连系,诱惑与知道之间的连系,以及如何天主立定一个法律就是做一个试探(诱惑),这种种都和盟约的格式相关联。事实上,在盟约的法律部分以前,常要先回忆立法者的许多恩惠上,这些恩惠使立法者有资格立法,同时也造成服从法律的动机。出谷纪廿章的十诫就是一例:「我是雅威,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为奴之家,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廿2—3)。接下去的才是十诫。将这一格式移用在创二~三上,可以用下面的话说出:「我雅威厄罗亨将你由土中举起,把你安置在乐园中,为耕种、看守乐园。我给你出一道命令。」藉命令天主知道人是否遵从,一如在出十六4及关于十诫所说的一样(出廿20)。但叙述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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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是人起来试探天主,愿知道天主是或否,这样侵占了天主的位置。这样看来,出十六~二十的神学与创二~三的神来的确是平行的,虽然它们之间仍有重大的区别(例如在出谷纪中法律常在过错之后才颁发)。
    在创二~三以外研究人关诱惑的种种成分所得的结论,和分析女人与蛇的对话所得的结论相同,那就是在以色列民的行程中,在某一重要关头所遭遇的诱惑或试探,是以饮食为对象,而最后并正式的对象则是对天主的信仰,或信赖天主的行为。
    这一结论的价值能在两个可能下来看。首先,如果出十六~廿与创二~三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彼此互不相关,而它们神学的雷同只是不谋而合。在神学的观点来看,这种不谋而合的现象大大提高结论的价值。
    但是如果这两处不是互相独立的,而是雅威典(J)利用了有关旷野叙述的资料来写创二~三,那么二者的相接近就有另一个价值:创二~三与出十六~十七主题的相同是作者有意加以强调的。在诠释学的立场来看,这类证据非常中力。事实上究竟是怎样呢?事实上出十六~十七由不同的文件组合而成,不易分辨,但有不少关于诱惑主题的说法是归于雅成典的。
    由以上的研究所得的光,给天主在伊甸园所颁的法律又一层光照。那条诫命的最后意义是:「禁止人在走向生命树的路上试探天主」。在诫命中所包含的「认识善恶」,固然可以解作人类愿意作自己的法律,愿意成为厄罗亨。但这里最重要、并为我们最富教训的,还是程序和动机,就是如何并为什么人愿成为厄罗亨。「到生命树去的路」,这乐园叙述最后的一句话(三24)暗示那个程序和动机。由叙述本身我们固然不知道,天主是否给第一对夫妇准   了永生的恩惠,那只是一个可能,人是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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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生命树去的路」上。但在本叙述以外,由圣经其他地方,我们知道天主给那些以信仰接受法律、服从命令的人许下了生命,持别是在申命纪里:「我已将生命与死亡,祝福与诅咒,都摆在你面前,你要选择生命,为叫你和你的后裔得以生存,你应该爱慕雅威你的天主,听从他的话,完全依据他,因为这样你才能生泛,才能久存,…」(申卅19-20)愿意知道天主的许诺是否真实,并且要求天主预先支付一部分,就是把申命纪所描写的爱放在一旁,而去追求那以羞耻为结局的「认识」。
    伊甸园的过失是如此重大,以致造成原罪吗?有两条路答复这个问题。一条是以色列的意识,另一条是神学的推敲。以色列知道自己在不断地试探天主:「他们已十次试探了我,不听我的话」(户十四22)。「他们多少次在旷野里触犯了他,在沙漠中激怒了他,三番五次试探了天主:」(咏七八40)。当以色列藉着先知们意烈到自己的怙恶不悛,并意识到这种罪的根底是在祖先身上时,他们不得不下结论说,这样一个悠久的现象只有一个使人满意的解释,就是由人类第一人所传下来的一分遗产。这一解释假定了以色列的另一个意识,就是世界各国各民族是和他们分担着同样的一个罪。第二条路是神学的推敲:如果试探天主的罪是人类的第一个罪,那么该检讨一下,这个罪在基督所遇到的抵抗中是否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以色列民族没有把基督的来临和临在当做一个「知道」天主是谁的机会,而要求另外的征兆(玛十六4:「邪恶淫乱的世代要求征兆」)。但耶稣的被钉十字架正是指明天主拒绝给予任何征兆,为治疗人对求知所有的贪心。由基督一方面来看,他的苦难和死亡是他信赖天父的最高表现。相反,以色列面对耶稣的罪是试探天主或不信任天主。至于饮食、法律,和诱惑三者之间的关系,基督在给人「吃我的体」这道命令时也兑现了。当然,为看出其中的联系和意义,必须将这道命令在若望福音第六章的整个神学内涵里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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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 
    创二~三是智慧文学作品,但其内容却受了先知们的影响,这样便产生两线合流的现象。智慧文学的特点是说出普遍的,各时代,各地方的人情事故,相反,先知的特点是关注于个别的、现实的,一次性的人和事,一如以色列民族在旷野所犯的罪。两者相遇及合流的结果是:先知主义的最终任务为智慧潮流所吸收。几时先知发现一件新事,他不能不将这事推到一大串事实的源头处,而这些事一起便成了一个普遍的法律,这一程序可以称之为「先知主义的智慧化」。
    在圣经中这一程序是数见不鲜的,特别是在第二依撒意亚里有一系列的先知式报导,一直追溯到起点,即世界的创造,这便是由个别到普遍的推进或追溯。由创造的起点回顾,那么创造被看做一句话,一句先知话,既是先知话,必唤起第二、第三……个创造。这样又由普遍回到了个别。创二~三就是如此,我们能将它智慧化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先是普遍化,后来将那个普遍的事放在源头或开始。「开始」这一概念,本质上就适于将智慧潮流和先知潮流合在一起而使之交流。关于创二~三的历史性,以及属于那一类历史的种种问题,必须循着这条路线去找解答。这篇叙述不是非历史的,因为它不是纯智慧型的,这是研究一段文字的文学类型、所能达到的重要结论。
追溯到开始不仅是达到一系列时间的最初一站,而还带来一个质的改变。原罪不仅是其他的罪中的一个,而且因为原罪是第一个罪,它和其他的罪不同。用另一个说法来表达就是:以下两个肯定是有分别的:1一切的人都是罪人,没有一个例外;2人类的第一人会犯罪。在第二个肯定里,藉着亚当的图像或典型,说出了一切人在一个罪里的真实关联,这一关联在第一个肯定里却没有说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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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肯定所说的要比第一个多。
也许有人要问:我们的罪是在亚当身上这一概念,并不见于全篇叙述中。答案是:一段文字讲述开始,应该是讲某件事的开始。全部创世纪所发挥的,就是一系列的祖先或民族的开始。发挥中,每个祖先都给他的种族带来罪和罪债:含带来迦南的被诅咒,依市玛耳造成所有阿拉伯人的命运,厄撒乌决定了厄东人的命运……这样下来,直至若瑟的哥哥们。如果亚当的罪不是人类一系列罪的真实源头,那么将是唯一的例外!追溯到亚当的程序其实有一层更深的意义:我们的罪超过每个单独个人,罪比单独个人更大:除非以整个人类为尺度,不能了解罪是什么。不仅如此,罪还超过整个人类集团本身,罪有一个在人类以外的原因:没有蛇,也就没有罪;这不仅是本篇叙述的一个细节,且是攸关重大的一点,蛇所受到的诅咒就是明证。这篇叙述使人发现,罪超过我,并且超过任何人的能力以上。这一发现能引人失望,但事实上是为得到救赎的条件。罪超过人,但天主超过罪,因此才有给女人许下的胜利。如果罪是一切人的事,是整个历史的事,那么救赎也是和一切人有关的事。从此看来,创二~三里实在已充满了普世救剩的希望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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