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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第八条 罪过


 

罪过

    一、慈悲与罪过
  1. 福音是在耶稣基督内,天主对罪人慈悲的启示。天使向若瑟宣告说:「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为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们的罪恶中拯救出来」(玛1:21)。感恩祭、救赎的圣事,也是这样:「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
  2. 「天主创造我们,不需要我们,但他为救赎我们,不愿没有我们」。若要获得天主的仁慈,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的过错。「如果我们说:『我们没有罪过』,就是欺骗自己,真理也不在我们内。但若我们明认我们的罪过,天主既是忠信正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过,并洗净我们的种种不义」(若一1:8-9)。
  3. 如圣保禄所肯定的:「罪恶在哪里越多,恩宠在那里也越格外丰富」。但是为进行它的工作,恩宠必须指证罪恶,以便改变我们的心灵,并给我们「正义,使人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获得永生」(罗5:20-21)。天主就如良医,在治疗伤口之前,必先深入探测,就是藉着他的圣言和圣神,对罪恶投射强烈的神光:
    皈依要求对罪的认清,包括良心内在的判断,这是真理之神在人心灵深处行动的证明,同时也成为获得新赐予的恩宠和爱的开始:「你们领受圣神罢」。因此,从「关於罪过的认清」来看,我们发现双重恩典:良心的真理之恩,及救赎的确定之恩。真理之神就是护慰者。
    二、罪过的定义
  4. 罪过是一个违反理性、真理、正直良心的过错;罪过是因了对某些事物反常的依恋,而欠缺了对天主和近人的真爱。罪过伤害人的本性并伤害人的连带责任。罪过定义为「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
  5. 罪过是一个冒犯天主的行为:「我得罪了,唯独得罪了,因为我作了视为恶的事」(咏51:6)。罪过是起来违反天主对我们的爱,并使我们的心背向天主。如同第一个罪,罪过是违命,反抗天主,愿意成为「如同天主一样」,要认识和决定善和恶(创3:5) 。如此,罪过是「自私自爱,竟致轻天主」。 因这自傲自大的高举自己,罪过与救主耶稣的顺命完成救恩,背道而驰。
  6. 正是在苦难中,基督的仁慈克胜罪恶,也在苦难中,罪恶十分清楚地显示了它的凶猛及其多面的邪恶:首长和民众的无信、杀人的仇恨、排斥、嘲笑,比拉多的怯懦,兵士们的残暴,犹达斯对耶稣如此无情的背叛,伯多禄的否认以及门徒们的遗弃。然而,就在这黑暗和今世首领的时辰,基督的奉献隐秘地成了宽恕我们罪过的源源不绝的泉源。
    三、罪过的不同种类
  7. 罪过有许多种类。圣经列出了一些罪过的清单。致迦拉达人书把肉体的作为和圣神的效果互相对立:「本性私欲的作为是显而易见的:即淫乱、不洁、放荡、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竞争、嫉妒、忿怒、争吵、不睦、分党、妒恨、醉酒、宴乐,以及与这些相类似的事。我以前劝戒过你们,如今再说一次:做这种事的人,决不能承受天主的国」(迦5:19-21)。
  8. 罪过的分类可按其对象,一如人的任何行为,可按其相反的德行,不论过分或不及,也可按其所违反的诫命而分类。罪过也可按对天主,对近人,对自身的关系来加以区分;可分为属灵和肉欲的罪过,还可分为思想、言语、行动或缺失的罪过。依照主的教导,罪恶的根源发自人的内心,发自人的自由意志:「因为由心里发出来的是恶念、凶杀、奸淫、邪淫、盗窃、妄证、毁谤。这些都使人污秽」(玛15:19-20)。在心内也有爱德存在,这是美善和纯洁事工的本原,但为罪恶所击伤。
    四、罪过的严重性:大罪和小罪
  9. 按严重性来审断罪过是适宜的。把罪过分为大罪和小罪,这在圣经中早已有迹可寻,也成为教会的传统。人们的经验也证实如此。
  10. 大罪是严重地违反天主的法律,摧毁在我们心内的爱德;大罪是人把低下的美善放在天主之上,背离作为自己终向和真福的天主。

    小罪虽然触犯和伤害爱德,但仍让爱德留在我们之内。

  11. 由於大罪攻击在我们内生命的基础,那就是爱德,因此需要一个来自天主仁慈的新主动和一个心灵的皈依,这通常於修好圣事内完成:
    当意志导向一件事物,若这事物在本质上违反人生终向的爱德,这时,就其对象而言,即构成了大罪……,不论是反对爱天主,如亵渎、发虚誓等等,或者是反对爱近人,如杀人、奸淫等等……。反过来说,有时罪人的意志趋向的一事一物,其本身是一种错乱,但并不反对爱天主和爱近人,如无益的废话、多馀的嘻笑等等,这一类的罪,便是小罪。
  12. 一个罪成为大罪,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大罪是指其对象是严重的事情,又是明知而故犯的罪」。
  13. 严重的事情,依照耶稣答覆富少年的话,是经由十诫所确定:「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不可欺诈,应孝敬你的父母」(谷10:19)。罪过的严重性有轻重的分别:杀人比偷盗更为严重。受害人的身分也在考虑之列:向父母施暴,就事情本身来说,比对外人施暴更加严重。
  14. 大罪必须是知道清楚,又是完全同意的。这假定事先知道该行为是有罪的,是违反天主法律的。这也包括同意经过足够的考虑,可以称得上是个人的抉择。伪装的无知和冷酷无情的心地不但不减轻,反而增加罪过明知故犯的程度。
  15. 非故意的无知能减轻,甚至免除严重过错的归咎性。但是人人应该知道铭刻在每一个人良心中的道德律原则。感性的冲动和情欲,一如外来的压力和病理学的困扰,同样能够减轻故意和自由的程度。恶意的罪过,存心选择邪恶的罪过,是最严重的。
  16. 大罪,一如爱本身,是人自由的根本抉择。大罪导致爱德的失落和圣化恩宠的丧失,就是恩宠状态的丧失。人若不藉着悔改和天主的宽恕蒙受救赎,他将招致被摈弃在基督的神国之外,和地狱的永死,因为我们的自由有能力作出永久而无可挽回的抉择。然而,就一个行为本身而言,我们固然能够断定是一个严重的过错,但是对人的判断,我们应该信赖天主的公义和仁慈。
  17. 犯小罪是人在轻微的事情上,不遵守道德律的规定,或在严重的事情上,违反道德的规律,但不是清楚知道,或不是完全故意的。
  18. 小罪使爱德衰弱;流露出对受造物错乱的爱慕;阻碍灵魂修德行善的进步;招致暂罚。故意的小罪,若不忏悔,将使我们渐渐倾向於犯大罪。不过,小罪不中断与天主的盟约。依人性来说,小罪是可以依靠天主的恩宠弥补的。「小罪并不剥夺圣化或神化的恩宠,也不剥夺爱德,因而也不剥夺永远的真福」。
    没有一个人带着自己的肉身,在此世度生,能连轻微的罪都没有犯过;这里所谓的轻微的罪,你却不可视为微不足道,因为分别衡量,微不足道,合计起来,心惊肉跳。积沙成塔;滴水成河;粒米成丘。这样,我们还有甚麽希望呢?首先,就是忏悔……。
  19. 「为此,我告诉你们:一切罪过和亵渎,人都可得赦免;但是亵渎圣神的罪,必不得赦免」(玛12:31)。天主的仁慈固然无限无量,但谁若故意拒绝天主的仁慈,不愿悔改,就是不接受罪过的宽恕和圣神所提供的救援这样的固执顽强能够导致死不悔改,永远丧亡。
    五、罪过的扩散
  20. 罪造成犯罪的倾向。若重复同样行为,就滋生恶习。结果造成邪恶的倾向,蒙蔽良心,腐蚀具体鉴别善与恶的能力。因此罪过有繁殖和加强的倾向,但是不能根除道德的意识。
  21. 各种恶习能够针对其所违反的德行来排列,或各自归属於为首的罪宗,这就是基督徒历来随从圣若望.加祥和圣大额我略画分的罪宗。称之为宗,因为是其他罪过和其他恶习的制造者。罪宗就是骄傲、悭吝、嫉妒、忿怒、迷色、贪饕、懒惰。
  22. 教理传统也提及存在着「向天喊冤的罪过」。向天喊冤即:亚伯尔的血;索多玛的罪;以色列子民因埃及人压迫而发出的哀号;外侨、寡妇和孤儿的呼号;对雇员的不义。
  23. 罪过是个人的行为。再者,在别人犯的罪过中,如果我们给予合作,我们也要负责,如:

    ——直接地、故意地参与犯罪的行动;

    ——下命令、出主意、给予赞扬或认可;

    ——当人犯罪时,虽有义务而不揭发,或不阻止;

    ——袒护作恶者。

  24. 於是罪过使人们互为同谋,促使私欲、暴力和不义在他们中间为王。罪过引起反对天主美善的社会处境和制度。「罪恶的结构」是许多个人的罪过的表现和结果。罪恶的结构反过来又引诱受害者自己去作恶。就类比的意义说,它构成「社会的罪恶」。
    撮要
  25. 「天主把众人都禁锢在背叛之中,是为要怜悯众人」(罗11:32)。
  26. 罪过是「违反永恒法律的一句话,一个行动或一个愿望」它是一个得罪天主的行为,亦即人在一个逆命的行为上,起来反抗天主,与基督的服从背道而驰。
  27. 罪过是一个与理性相反的行为,它伤害人性和伤害人的连带责任。
  28. 一切罪过的根源发自内心。罪过的类别和严重程度,主要是取决於罪过的对象。
  29. 犯大罪就是刻意地,亦即明知和故意地,选择一件严重地违反天主法律和人终向的事情。它摧毁在我们之内的爱德,缺乏这爱德就不可能承受永生。为此,若不对此悔改,就导致永死。
  30. 小罪是指一种道德的错乱,但可藉爱德来补救,因为小罪仍让爱德留在我们之内。
  31. 若重复地犯罪,即使是小罪,就滋生恶习,其中首推七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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