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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教会如何对待东方闪电

二、应慎重处理进入闪电者




  "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22/23)。在各地教会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人,因着许多不同的原因,蒙受闪电的迷惑,甚者已加入闪电组织。若你的教会有过像这样的个案,就请教会的牧者,一定要慎重对待这些受迷惑的人,且不可对其避而不见,或加以弃绝,以期不了了之。 



 (一)对待已受迷惑的人

  对于那些受闪电迷惑的人,教会同工应在上帝面前,对其本人及教会负责任。一旦听说有人被迷惑进入闪电,我们就要本着基督的爱心,为他们祈求(约壹 5:16),就其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的措施,竭力将其挽救。 

  1、劝受迷惑者悔改 

  从很多人以往的经历中,使我们可以知道,进入闪电的人大多是因受迷惑,或被迫进入的。因此,作为教会同工,我们应当首先理解他们,给他们一次悔改的机会,并且要派几位同工一起主动去探望他;要存怜悯的心切切地劝诫他们。但要极度小心,从心里厌恶被"情欲沾染的衣服",才可去接近劝导他们。借此,用真理对他进行引导,根据圣经给他指出闪电的错谬,进入闪电邪教之危害等;也要劝勉他悔改,或者主会给他一个悔改的心,使他可以脱离魔鬼所设的网罗(提后 2:25)。 

  2、暂停其教会生活 

  态度暧昧的受迷惑者,会说"我不清楚"、"我不敢说",或者说"怕说错了亵渎圣灵"等等;对于这些人,我们一方面要劝他悔改,另一方面要暂时停止他的教会生活;若是同工也可暂时停止他在教会中的服事。要严密注意他是否与闪电的人有暗中来往,防备他到各地拉拢神的儿女。不过在此时,一定要和当事人讲清楚,教会之所以这样做,是在给他机会,使他能认真地反省,这不但对教会有益,也对他自己有益;并要强调,教会并非是在有意将其疏远,只是在本着原则作事。这期间,同工们要有计划地对他进行轮流探访,帮助他明白真道,且仍要待他如弟兄,不要视他如仇敌(帖后3:14/15),以主的爱来感化他,直到他表示公开地认罪悔改。 



 (二)对待愿意悔改的人

  如果被闪电迷惑的人,或参加过闪电训练的人,自己主动地,或经同工劝勉后认识到了闪电的错误,表示愿意悔改时,教会的同工们,应根据圣经的原则,及各人的不同情况具体对待各人。 

  1、要爱心谨慎接纳 

  教会同工必须本着爱心,鼓励愿意悔改的人,敞开自己的心,把被迷惑和参加闪电训练的详细经过,向同工们坦白地完全讲出来;同时,也要鼓励他,把自己因哪一点受迷惑,及如今又为何能明白过来,讲给弟兄姊妹;并要求他,奉主的名宣告与闪电断绝关系。同工及弟兄姊妹,应在"凡事相信"的爱中(林前13:4/7),接纳当事人,并为其代祷,恢复他正常的聚会生活。待确认其已经与闪电彻底断绝关系,然后才可恢复他在教会中的工作。闪电邪教完全被说谎的邪灵所控制,他们也会假装悔改而潜伏下来,因此,我们要向主求智慧,以便及时辨别闪电的假冒和骗局。 

  2、帮助他调整心灵 

  无论一个自愿,或是被迫参加过闪电学习的人,他的思想多少都会受些影响;又因闪电对真道的毁谤,及闪电对当事人所施的各种手段,都会使其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特别是那些表示已接受闪电,并写下保证书,或被迫发过毒誓的人。对于这些人,同工们要帮助他们砍断从撒但而来的恐吓和咒诅,帮助他们重新建立对主应许的信心,带领他们祷告,废掉所发的誓言,使咒诅变成祝福,除去他们心理的障碍。在此期间,同工们要多用神的话,鼓励和安慰当事人,并要注意保护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安全,以免闪电的人对其进行报复,而后又声称是神的咒诅临到。作为当事人,虽然你已经悔改了,但仍要有接受教会监督的心态,以示自己彻底悔改之心。 



 (三)对待不愿悔改的人

  若教会同工们已对受迷惑者,进行过一两次劝勉引导,而受迷惑者却仍不表示认罪悔改,不愿坦诚地讲出被诱骗的经过,也不接受教会暂时的处理,不断绝与闪电的关系;这时,教会的同工们应立即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果断处理。 

  1、应从教会中除名 

  有些人一意孤行不愿悔改,接受多次劝勉后,他仍死心塌地跟从闪电,煽惑他人,而且教会有指证他的凭据或见证。为了对群羊负责,不论他名望有多大,教会决不能姑息这些人。同工们要对其进行最后一次警告,若他仍不听从,此时就要依照圣经的原则,"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们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 18:17),要在全教会的聚会中宣布:奉耶稣基督的名,将其从教会中除名;并宣告,此人如果以后再有任何问题,都与教会无关。同时,也要通告凡能联系的教会,使其知道详情,以免受害。各教会应互相尊重主权,一同弃绝那些从教会中除名的人。 

  2、要将其交给撒但 

  对于进入闪电的同工或信徒,在被开除教会之后,如果他拒绝并反抗教会的处理,大肆地攻击教会同工,毁谤真道,破坏教会,拉拢弟兄姊妹参加闪电,或向同工们施行报复。此时,教会同工们应当同心合意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将此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或许可以使他停止对神的抵挡。昔日,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曾抵挡谤渎真道,使徒保罗就把他们交给了撒但,使他们受责罚,他们就不谤渎了(提后2:17,提前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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