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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审判

shěnpàn

JUDGMENT

参阅: 90末世论 665历史 435基督来临 154死亡 213良心

()概念说明:审判judgment是指将一种分辨行为,即它把具体环境中事实的真面或假面,或真价值或非价值肯定性地分别出来。这种概念可应用到四个平面上:

知识论平面:是对理性在肯定或否定所反省的客体加以判断,如果所判断的合乎真相,则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判断的事实与真相不符,即为错误的判断。

法律平面:审判即是法官的判决,主要在维持社会的秩序。

伦理道德平面:伦理判断主要在分别善或恶的行为,有其理性因素。伦理判断的表达方式各有不同,最内在性的即是良心的声音,有其权威性;此外也有社会中具体的道德规则,以及在文化背景中,面对人世所呈现的原则,例如:修养……等。

宗教神学平面:审判即是天主自己成为人善恶的标准。因为天主是绝对而无限的善,所以人经过死亡,在无限真善美圣的天主面前,人自己看清他的生活是否有价值。

基督徒信仰传统将审判分成私审判与公审判二种性质,即是指个人( 202)或人类整体( 78)在绝对无限的善之前所呈现出的善恶状况。

()宗教历史指出在大的宗教传统中,论及末世审判时常含有伦理道德的向度。换言之,人死后和生前的生活方式有其关联,生前存善,死后则有善,反之则否。此外,人的一生中也会有犯罪─ 惩罚、迫害─ 奋斗等过程,有些过程在审判时也将解决。很多宗教传统中都有许多有关审判的神话图像。在这些神话图像中,已假定宇宙中存有一位最高的神,这神建立并保护了伦理道德的制度,祂更是整个人类历史的指导者。尚有许多宗教传统论及炼狱( 618)。这些有关审判的神话,都涵盖着一个意思─ 人生终极实有一个绝对的标准。

()圣经多以拟人法来描写审判,但圣经更指出审判绝非天主对人最高的行动,在审判之上还有天主的恩宠与仁慈,所以不应将人被判成罪人视为审判的最高准则。旧约和新约特别发挥公审判的思想。而少论个人性的审判。由于犹太宗教直到旧约晚期尚分不清楚人死后的生命究竟如何( 230),所以以色列人也难以解决审判的问题,如约伯书中即在讨论这个难题。也因着以色列人重视此世的生活,这种思想模式使他们无法了解为何义人受迫害,恶人却享世福。在无法解答中,以民只有肯定雅威是那最高标准,但却不知祂究竟如何实行祂的审判。直到希腊文化中灵魂不灭的概念影响了以民思想时,以民才找到了答案:如果生前没有绝对的解答方法,那么决定性的审判是在人经过死亡来到雅威面前时才会发生。

()基督宗教一直宣扬公审判的思想。自第四世纪以来,才逐渐发挥私审判的概念,这概念指出在死亡中人面对绝对的标准─ 生活的天主圣三时,就可显露出他一生的价值。

()教会训导权自始即宣布了公审判(DS 10, 76, 150),但却没有一份直接论及私审判的教义或信理,仅有一些间接的文件指出私审判的问题(DS 859, 1002, 13041306)

()中国的儒家及道家传统中特别重视人文,也强调现世的生活,因此应在此传统中,将审判的宗教意义及良心的伦理道德向度予以整合,这样才能发挥出末世公审判的意思。

参考书目:

Boismard, M. E.  "Le retour du Christ."   Lumière et Vie  11 (1953): 53-76.

Haekel, J. and others.   "Gericht."  LThK,  vol. 4. 726-737.

Michel, A.  "Feu du jugement."   DThC,  vol. 5.2239-2246.

Rivie, J.  "Jugement."   DThC,  vol. 8. 1721-1828.

谷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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