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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诺大公会议


维也诺大公会议

wéiyěnuò dàgōnghuìyì

COUNCIL OF VIENNE

参阅: 412教会史 22大公会议 419教会会议 418教会训导权 426教会权威

()概念说明:维也诺大公会议Council of Vienne是教会第十五届大公会议,13111016至翌年56日在法国维也诺(也译维恩)城举行。

()历史背景:

维也诺大公会议的举行正值教会多事之秋。它首先必须面对圣堂武士团(Knights Templars)所引发的非议。圣堂武士源自十二世纪初东征的十字军(8);随着势力和财力的日渐膨胀,这个组织的精神也渐渐衰微;恶习、不道德与抗命的行为屡屡出现。1307年法王斐理四世(Philip the Fair IV, 1285-1314)暗中部署,一夜之间逮捕所有武士。教宗克雷孟五世(Clement V, 1305-1314)得悉此事马上向法王提出抗议,因为他已侵害了教会的权力(圣堂武士直属圣座),并要求把整个案件交与教廷审理。除了圣堂武士的案件之外,教宗也必须面对另一个难题,就是法王一再要求谴责前任教宗鲍尼法八世(Boniface VIII, 1294-1303)。教宗虽已正式拒绝法王的请求,但他却无奈地答允在大公会议中提出审理。

为了处理这一连串事件,也为教会内部的更新,教宗克雷孟五世乃宣布维也诺大公会议的召开,日期定于1311101日。

()大公会议过程:大公会议共分三期。教宗亲任主席:

在第一期会议中,教宗委派两个委员会仔细审查圣堂武士的案件;期间教宗也私下征询其他枢机主教的意见。然而法王斐理四世却不断提出干预;1312217日及32日两度向教宗提出要求,并于319日亲临与教宗会商。322日教宗不得已颁下《声在高天》诏书,取消圣堂武士团。教宗保留审判武士团长的权利,至于其他武士则交与地方会议处理。

至于斐理四世的第二个请求,就是惩处已故的教宗鲍尼法八世,维也诺会议却没有让步;大公会议正式宣布鲍尼法是一位合法的教宗,并非如斐理四世所说是一位异端论者。

此外,在教义、纪律、和信仰上,维也诺会议也颁定了一些法令,但却很难确知它的数目,甚至不能确定那些的确曾经颁定过:

1)根据现存的资料,大会似乎在第三期会议中谴责了贝格派(Beghards)及贝干诺派(Beguines)有关成全的谬论(DS 891-899):如人可以到达不能犯罪的境界,届时他将不用守斋、不用祈祷,而且他能让肉身自由地随意行动,无须听命任何人,也无须服从教会的法律,他甚至不该向圣体致敬,因为这些行为都会令他变得不成全。

2)在教义方面,第三期会议拒绝奥理奥(P.J. Olivi, 1248/49-1298)有关基督的肋伤、灵魂是肉身的型式( 294) 及婴孩的洗礼等错误的主张(DS 900-904)

3)在纪律方面,大公会议除针对奥理奥的争论之外,也曾颁发一些有关教会中牧职生活费、主教与君王的关系、隐修会纪律、修会会士与教区圣职人员的关系、教宗的选举等等的规定。

4)最后,在学术方面,大公会议还命令在各大学府内成立研究希伯来文、阿拉伯文、及加色丁文(Chaldean)的中心,此举开西方学府内研读东方语文之先河。

在三期会议之后,教宗克雷孟五世于131256日宣布会议结束。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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