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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不可错误性


教会不可错误性

jiàohuì bùkě cuòwùxìng

CHURCH, INFALLIBILITY OF  THE

参阅: 411教会 403教宗 418教会训导权 426教会权威 452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 415教会的不致缺损性 574圣经的无误性

()概念说明:不可错误性(infallibility)接近无误性(inerrancy),但后者通常是保留给圣经。其实,infallibility的正面内容就是「真理」( 335),或「真实性」(truthfulness)。但它与「灵感」( 575)有别,因为灵感只应用在新旧约启示之上,而不可错误性则是圣神的恩宠,特别赐给后宗徒时期的教会。因为启示的完成并不意谓天主的恩佑停止照顾教会和教义的历史发展,所以不可错误性可以视作教理发展的结果;再者,假若考虑「真理」的圣经意义:忠诚(fidelity),那么,infallibility就是天主的忠诚,是天主实现祂在历史中的许诺,忠于那在基督身上已经达到的不可逾越的圆满启示。有人以为,infallibility也暗示无罪(不可堕落),但这是不正确的。

()圣经基础:教会不可错误的出发点仅能是主的许诺。若望福音临别赠言,特别是护慰者真理之神的许诺(若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圣神领导门徒到达真理,与他们同在,帮助他们固守真理(若八32)

保禄神学有「福音」的概#TXT1=保禄神学有「福音」的概念,那是天主的话和天主的德能(罗一16),它永不错误(格后十一4)。弟茂得前书说教会就是「真理的柱石和基础」(15)

在对观福音,教导的使命交托给门徒,他们的话就是主基督(路十16),而他们的信仰要为伯多禄所坚固(路廿二32)。总而言之,复活之后的教会反省它信仰和宣讲的可靠性,觉察到给予它的许诺,以及它留驻真理之内的责任。

()历史发展:教父时代没有讨论教会不能错本身,不过,「教会」和「真理」间的密切相连却常常在其他题目中(如宗徒传承)提到,也显示在拒绝异端的行动中。宗教改革( 273)的刺激,引发了不少反省;十九世纪初,教会的不可错误性普遍为人接受,虽然教宗的不可错误性在某些地区仍有争论。许多大神学家如纽曼(J.H. Newman, 1801-1890)等都曾提到,整个天主子民(包括平信徒)都包含在教会的真正不能错中。梵一大公会议(1869-1870)以前,最普遍的立场却是:把最不受限制的不能错方式归属予教宗。梵一准备了一个教会不能错的草案,但真正获得定断的却是教宗训导权的不能错(DS 3065-3075)。梵一以后,不管支持者或反对者都一面倒地强调教宗的不可错误性,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重申梵一的理论,却把它整合在主教(联合教宗)的集体性,及教会之为天主子民的大前提中。

()神学解释:

(1)     神学反省可以自梵二《启示》宪章开始;它视整个教会为「聆听的教会」,这样,教会的不能错可以说是「被动的」;它就是教会之被建立于(也生活于)天主圣言之末世启示这件事实。教会的首要活动是聆听、接受在今日仍然响彻并显示在言语、也在事件中的天主之启示。第二步是「主动的」宣讲,尤其是宣布定断的信理;聆听的教会为真理作最隆重的见证。

(2)     到底谁是不能错的主体呢?古典的答案是圣神。不能错来自圣神,而流向训导的团体,以及信众的团体。因此,在人的方面,不能错的主体就是整个教会,因为圣神在整个教会中生活和工作。所谓整个教会,它包括教会内所有的成员和所有的职务,它的主教团和可见的元首(教宗)在内;换言之,是整个有组织的团体一起领受了不能错的恩赐。不过,如果教会一定要举出一个权威性的训导机构,那就是联合于教宗的整个主教团。当这些机构在训导时,教会在它们中认出自己,而所谓训导不仅指教会平时的普世训导权,更指训导教会的机构聚合在一起举行大公会议的时候。这时,整个聆听的和训导的教会都代表性地临现其中。

(3)     同样,有关教宗的不可错误性也必须循这方向来理解:当教宗以教会内的一个机构的身份说话时,整个教会都代表,也都集中在他身上,如此,他的教导在信理的钦定时是不可错误的。

(4)     论到不能错的范围,梵一指明那是「有关信理或伦理的道理」(DS3074),因为不能错的许诺是为了保守和解释启示,它必定与启示有关。梵二《大公主义》法令提醒基督徒注意公教教义内「真理的层次」(11) ( 336);换言之,那些所谓「不能错误的次要真理」(如圣母被提升天,圣人列品等等),虽然它们由教会训导被宣布为信理,但是它们的重要性不如有关天主圣三、耶稣基督、恩宠等真理那么高。

(5)     教会不能错误性并不意谓训导权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不能错误的。在教会平时的训导中,不能错是嵌入教会的生活和宣讲中的,却不一定经过信理的隆重定断方式而建立(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宗徒信经〉);教会的不能错是在特殊的训导权上才达到最高峰。信理的定断必须由整个教会的代表(公会议或教宗)向整个教会隆重宣布,而且仅限于信理或伦理的范围。

()合一问题:

(1)     教会不能错的理论,特别是它在梵一所表现出来的方式,为许多分离的基督徒所垢病。他们指责:这理论似乎有教会高于圣经,教宗高于福音,及启示等于教会之嫌。其实,许多焦虑都只与教宗权柄之说有关,因而希望确保教宗和教会不会逾越他们本身的限制。

(2)     因此,在合一的讨论上,除了必须对天主教的立场给予全面性的解释外,尤须强调:

1)绝对的不可错只属天主。

2)教会训导权并不高于天主的语言,而是为天主圣言服务。

3)不可错,意即教会的成员在兄弟姊妹的爱中联合起来共寻真理。

4)个别基督徒的良心仍是他们抉择的标准。

5)信理定断的言语仍然不免为其时代所限制。

6)教会在平时的情况中仍不免人为的错误。

7)信理仅是教义发展的里程碑,而不是其终点。

8)所谓普世教会,仍须考虑分离的基督徒团体在内。

参考书目:

参考相关条文的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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