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伊斯兰」一词源自于阿拉伯文,其字义是归顺、服从、安宁、和平,即本着顺从造化养育宇宙万物的真主,获得身心的安宁,社会的安定与世界的和平。
(二)伊斯兰之教名来自于古兰经,在我国亦被称为回教、清真教。
(三)「穆斯林」一词亦源自于阿拉伯文,意思是「归信并顺从真主命令的人」。
二、伊斯兰教的六大基本信仰
(一)信真主:「认主独一」,即相信真主是造化、调养宇宙万物,掌管今世与执掌后世最后审判的唯一主宰。
(二)信天使:相信真主造化及差遣的天使,他们绝对忠诚顺从真主,执行真主的命令,而且是人们行善作恶的见证与记录者。
(三)信天经:相信真主降示给人类的经文和启示,包括以前的「旧约」和「新约」,但因其中部份失传或遭窜改,因此穆斯林只遵从唯一可信并受真主保护而完整的「古兰经」。
(四)信圣人:相信真主在不同时代,对每一民族所差遣以警告世人并引领于正道的众使者,始自阿丹※而终至最后的先知-穆罕默德圣人※(简称穆圣)。我们遵敬并听从他们的教诲,但绝不崇拜他们。
※代表「愿真主赐福给他」。
(五)信后世:相信人死后,至世界末日来临时,将要复活,并接受真主公正的审判;在今世时,归信真主并行善者,将得到天堂乐园的报赏;不信真主而多行不义者,将受到火狱的刑罚;今世是短暂的,而后世是永恒的。
(六)信前定:相信宇宙一切事物之发生皆系真主的安排与事前制定的,但是真主亦赋予人类理智选择善恶行为的自由,个人需为自已的行为负责。
三、认识伊斯兰教
(一)穆斯林仅敬拜造化、调养宇宙万物,掌管今后两世,大仁大慈,全能全知,独一无二的真主。不拜任何圣人、偶像与神祇。阿拉伯文称呼真主为「安拉」,意思是独一无二,永恒不灭的主宰。
(二)古兰经是真主差遣天使降示给穆圣※也是给全人类的最后一本天启经典,前后历时约23年。古兰共分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两百三十六节,经文是以阿拉伯文颁降,奉行于全世界十二亿余穆斯林,是伊斯兰教教义之根源。古兰经适用于任何时代、地区与民族,自降示后一直被完美无缺地保存到现在,真主许诺会永久保护古兰经。
(三)古兰经内涵真主给全人类的命令、警告与诫谕,教人「认主独一,行善止恶,坚忍不拔,善尽人责,得到今后两世的吉庆与报赏」。
(四)古兰经明文宣示「宗教信仰不可强迫」,而古兰经是穆圣※归真十九年后,始由第三任继承人欧斯曼考证汇整成三十册的,有心人士说穆圣※「一手持经,一手执剑传教」是不正确的。
(五)伊斯兰教教法是根据「古兰经」与「圣训」制定的,是穆斯林生活行为的准则和法典。「圣训」是穆圣※奉主命传教后之言行记录,一切均遵循古兰经之规定,是穆斯林生活之规范与榜样。
(六)伊斯兰教教法禁止事项
1.信仰:严禁为主举伴、崇拜人物偶像鬼神、迷信行为(抽签、算命,卜卦、风水)。
2.行为:禁止杀人、自杀、诈欺、侵犯他人财产名誉、奸淫、赌博、吃利息、不公(循私及斤两)、背信、浪费等。
3.饮食:禁止饮酒、吃猪肉、吃血液秽物、吃自死与非经宰杀死亡之动物、吃非诵真主尊名宰杀之动物、吃毒蛇猛禽兽与低等动物。
四、伊斯兰教传入我国之概况
(一)自伊历三十年(西元六五一年),唐高宗永徽二年,分由阿拉伯、波斯商人从陆上丝路、海上香料之路传入我国,在长安、广州、泉州建立多座清真寺,千余年来,穆斯林遍布大陆各地,约占总人口数之十分之一,系中华民族五族共和之重要成员之一。
(二)明清时代即有教胞或因军旅、行商,分自福建、陕西等地移民来台,散居鹿港、嘉义、淡水、台北等地;民国三十八年,有更多的教胞随政府迁台,目前总人口数约有六万人,并在台北、中坜、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建有六座清真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