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十诫禁止撒谎,连善意的谎言也不可以。可是具体到具体的事件中,有时候撒谎了可能并没有罪" 上面的说法不是很矛盾吗? 天主十诫属于否定形式的条文,而否定形式是不可以更改的。但条文与实际情况并不是完全划一的,因为一个人是否犯罪和这个人的认识程度、意识、自由、意向、处境等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外在的条件而只是套用戒律就会成为法律主义。根据这些不同的条件就是改变罪类及加重或减轻罪过。 很多时候我们会触犯法律条文,但我们也并不见得就一定100%的负有伦理责任,不见得一定有罪。比如一个妇女被强迫堕胎了,她的确触犯了不可杀人的诫命,但是我们认为实际上她并不负有完全的罪行,因为她是被迫的。 再比如,一个人出去打猎,以为前面是一头野猪就开枪了,可是实际上是一个人。那么,从结果来看,这个猎人的确杀了人,也触犯了诫命,但确确实实是一种“误认为”,如果这个猎人知道前面是一个人的话他也绝对不会开枪了。所以,这个猎人就不会负有100%的伦理责任。 最后再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行人闯红灯被您开车撞死了,显然您触犯了不可杀人的诫命,但没有人会将所有的责任都归到您的头上。但毕竟撞死的是人,这也不是一个儿戏,所以您一定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谈到说谎,我们不能说谎,因为一切的谎言都是来自魔鬼,但很多时候,根据不同的情况说谎了并不负有伦理责任。比如为保护一个人的生命对追杀他的人说这个人往东跑了,而实际上是往西跑了,那么,这样的谎言并没有罪过。但我们不可以根据这样的例子就说谎言是许可的,是合法的了。 结论:触犯法律不等于一定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