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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性行为的问题集锦
作者:天主教在线 发布时间:2008-01-06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请问我们的教会关于婚前性行为是否要受到绝罚?还是神甫有赦免的权柄,或是保留至主教?

教会认为人是一个整合的人,人的性是为了爱服务的,只有在夫妻生活中才可以合法的表达。所以除了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其他比如婚前的性行为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践踏,所以教会一直反对这样的行为。当然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可是按照教会法律的规定,这样的行为并不构成与教会完全的分离,所以不会收到绝罚。除非有特殊的原因,正常情形下神父有权在告解圣事中赦免,不是保留于主教的罪行。当然这并不表示是一件无关轻重的事情。

如果一方在婚前与别人发生性行为,那结婚是是否可以进行婚配圣事?谢谢

婚姻圣事是所有没有阻碍的天主教徒的权利。婚前性行为尽管是一个很严重的缺失,但是并不构成为举行婚配圣事的阻碍。所以原则上来讲是可以的举行圣事的。

我和以前的男朋友发生了关系。现在我们分手了,我知道我不再是一个圣洁的人,我是不是不能在和其他男子在一起了?以后是不是也不能结婚了?我怎样,才能赎清我的罪呢。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罪恶,但并不构成婚姻的阻挡。如果你没有领洗还不是教友可以找本地的神父谈谈具体的加入教会的事宜。洗礼不但赦免原罪也赦免本罪,也就是说赦免一切的罪罚。
如果你是教友的话,你需要找到神父办告解,有真心的痛悔和定改天主一定会宽恕的。

我和一个天主教的女孩相恋了,还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她说她的灵魂死后不能安稳了。我很内疚。不过她家里人不同意,还给她找了一个也是天主教的。她现在也有点喜欢那个男的,她不知道她应该选择哪个,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不会像现在这样过得辛苦呢?

婚前性关系无论是在教会内还是在教会外都是不对的,不过并不构成结婚的阻碍。女孩子有她的选择的权利,你自己也有选择的权利。我们认为爱不仅是双方的也是为对方的,所以爱绝对不是为自己谋求什莫,如果你真正的爱她就应该给他真正的自由选择权。但无论怎样女孩子的选择绝对不应该是在压力之下做出的。

我跟一个女孩拍拖,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后来我发觉了我们性格合不来,勉强在一起不会幸福。我想跟她分手,她以死威胁,我应该怎么办?因为有时分开比勉强结合反而要好的多,虽然大错已铸成。

从你的经验中可以看到性是为了爱服务的,只有在真正的夫妻生活中才可以合法的表达性。“偷尝禁果”实在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谈恋爱的过程不应该只是花前月下的美好誓言,更应该是试图了解对方,也让对方了解自己的一个过程,在这个对对方还不了解的情形下发生性关系实在不是真正的爱。你应该对你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面对这样的情形,需要耐心,有时候时间是最好的方法。

我跟她谈了两年多恋爱,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她隐瞒自己的性格,等到我们发生了性关系,她才原形毕露,我发觉自己上当了,我承认自己冲动,但结合只会带来更大的不幸。如果不是这样我是会娶她的,我这样决定是错吗?

当然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如果你还没有举行婚姻圣事,也没有在国家机关登记结婚,那么结婚对你并不构成任何法律责任。但是你需要了解性对于婚姻生活的重要性,尤其对于女性。你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希望你能够妥善而谨慎的处理。

我们教会为什么要求人不得婚前性行为啊,谁定的规矩,为了达到什么目的才设这个规矩呢 请具体回答 越详细越好!!

性在所有的文化中都属于人类的隐私,没有任何一个文化是把性作为一个公共的宣传来做的,所以性只有在夫妻生活的完全的交付中才可以实现,在没有达到这个完全的交付之前,就开始实现属于完全隐私的性行为并不符合人性,教会是信仰宝库的守护人,更是人性尊严的守护者,所以教会认为婚前性行为从根本上来讲不符合真正人性内在的要求。对于这一方面,天主教教理2390号这样写道:
自由结合是当一对男女达到性亲密的关系,却拒绝给予法定和公开的仪式。
这种结合方法是骗人的:在这种结合下,双方并不承诺任何事情,因而表示对另一方、对自己或对将来都缺乏信心,这种结合有甚麽意思呢?
自由结合包括各种状况:姘居、根本拒绝婚姻本身、不能长期承诺受约束。这些情况都侵害婚姻的尊严;摧毁家庭的观念;削弱忠信的意识。它相反道德律:性行为应该只在婚姻内发生;婚外性行为常构成一个重罪,并被排除於圣事共融之外。

我和男友在一起时他摸了我的身子包括最隐秘的部位我当时也很克制自己的欲望但出于人性的软弱我屈服了当时那样做只觉得不好,但我不是故意的.这算不算犯了第六戒的罪啊???希望神父能帮帮我,在这个社会中我对第六戒命感到很模糊,在自己软弱和不知道严重程度的情况下犯下的过错应该怎样对待?

天主因为爱按自己的肖像创造了人,他也愿意人分享他爱的,也就是生育繁殖的能力.而生育繁殖是借着婚姻。所以,爱一个男孩子,愿意与他永远在一起,是一件好事。但爱情首先要求尊重。爱你的人会尊重你的一切,包括你的身体。恋爱中,可以有一些身体的接触,拥抱甚至是亲吻.但不要成为自己犯罪的机会.所以身体的抚摸,尤其是某些敏感的部位,需要很慎重,因为年轻人很容易冲动;再加上现在的人越来越淡化男女之间的适当的节制,交往的分寸,因而出现很多的问题。
身体是好的,性能力也是好的,但对于现在的你们,需要节制.只要还没有走上红地毯,就要对于双方的身体尊重。处于无知所做的,没有很严重的罪过.但要小心,注意两个方面:不要给自己故意制造犯罪的机会;有时间去学习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天主教在线的首页的教理的卷三,第六诫和第九诫对此有很详细的叙述。可以抽时间去读,为让自己活得更明白,更真实,良心更平安,更喜乐!

佳播小兄弟: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你们,我跟以前的男朋友分手了,分手的理由是他是外教的,不懂的教规,我跟他发生了关系,后来我跟他说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改过来,可能是情不自禁吧,于是我跟他交往了两个月分手了,我后来回来跟神父告解了,请问还要做什么吗?

从这里你可以发现性只能是在完全的爱的交付中实现,那就是婚姻。当然人都是软弱的,都可能跌倒,告解圣事正是让我们在每次跌倒之后都能重新去注视天主的爱,去重新回到天父的怀抱。所以如果你已经妥当的领受了告解圣事,你可以安心,因为天主已经赦免了你的罪。你只要很好的在每天的生活中不断的度好自己作为基督徒的生活就好。

你好,请问,以前在恋爱的时候发生过关系,后来做了和好圣事,告解领圣体,现在是单身,如果想做修女,可以吗?

原则上来讲没有问题,如果你没有为做修女的其他阻挡,只要经过告解而且真心的痛悔自己的罪,天主是乐意宽恕的。而且在申请进入修会之前没有必要将这件事情告诉负责人,因为你已经在告解中告诉过听告解的司铎,所以属于内廷的问题。

我还没结婚就同居,可是还去办告诫领圣体只后还犯。我该怎么办可以弥补吗?

离开犯罪的机会, 既然知道错了就应该去改正。然后办一个妥善的告解, 耶稣是仁慈的, 他在等待着我们的悔改。
加强祈祷, 我们我们人性是软弱的, 很多时候我们没有力量自己去做到, 求仁慈的主帮我们, 使我们能在跟随他的路上前进。

你好,我是一名教友,我和我的男朋友在婚前就发生了关系,并且有了一个孩子,在当时的情况下选择了不要,请问我犯了这样的大罪,还可以被宽恕吗?如何做才能被宽恕?谢谢!

首先我们要看的是天主的仁慈,罪一定不会大过天主的仁慈。是因着他的深情大爱,我们才敢回到他的身边,向他认罪,求得他的宽恕。他仍然爱你,爱现在的你!这是非常重要的!你犯的是两方面的罪:第六诫(婚前性行为)和第五诫(杀人)。而且,如果你知道堕胎要受罚,还需要去找主教或有权利的神父告解。因为堕胎罪要受保留于主教的自科绝罚。不要怕!他仍然爱你!赶快回到他的身边!只要你愿意回来,他非常高兴!他非常渴望找到你这只迷失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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