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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集锦III
作者:天主教在线 发布时间:2008-01-07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夫妻生活,用避孕套是罪?
那现在的这种社会情况是计划生育的!
那应该怎幺办呢?难道每次都去告解?

首先教会认为性是为了表达爱的,所以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是为了维系夫妻关系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此外教会也认为夫妻之间的爱应该是向生命开放的,而作为表达爱的性自然也应该是向生命开放的。最后教会也强调人作为社会的成员应该对社会负责任,也对自己的将来负责任,所以也不应该没有节制的不停的生育,需要看自己的家庭以及社会的承受能力,需要看自己是否在将来可以很好的教育自己的子女,所以教会所强调的是负责任的生育。
真爱是把自己完全给对方,全部的,没有丝毫保留的。而性爱是最深,也是最具体的表达。人都不希望与爱人拥抱亲吻的时候隔着玻璃或塑料布,但当人用人工的方式在此真爱最深之表达时加以阻隔的时候,这爱的交付已开始成为欺骗,只享受其快乐,不愿负责任!
为调和这几方面,教会认为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安全期的夫妻生活。也就是说尊重天主安排的自然秩序.在女性的生理周期中有一段时间如果度夫妻生活是不会怀孕的。虽然,利用安全期和人工避孕达到的目的一样,不能怀孕。但心态完全不同:人工避孕倾向于享受,而利用安全期需要节制,为爱主而奉献此快乐.所以,结婚之后也不能随心所欲,在此时特别与耶稣一起背十字架.可以去请教本堂神父,也可以发E-MAIL:
luwei0319@sina.com.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们.

现在离婚率这幺高,假设一方不是教友,决心要解除婚约,
那是教友的另一方能再婚吗?
这样的情形需要通过教会当局用保禄特权来解除,作为教友的一方可以通过当地教会负责人申请。

如果彼此相爱,确实决定在一起相守了,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能结婚,彼此家长也都同意认可了.他们发生了性关系,还能领圣体吗?

我们做什幺事情都要有次序。身体彼此的交付,要有婚约的基础,否则很容易是享乐的借口。其实,从教会来说,婚姻是一件圣事,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结合,也是天人之爱在人间的记号。所以,决定永远在一起,就要认真的考虑,并为此做准备。我不知道他说的现在不能举行婚礼是什幺意思,但终身大事必须有基础。
退一万步来说,可以去询问他们的本堂神父,是否能先证婚,到合适的时候再举行婚礼,好吗?
必须遵守规则,必须认识婚姻圣事的神圣和伟大,并为此做很好的准备。所以,他们不能再领圣体,因为这是妄用性能力。应该先办告解,与天主和好。性是最亲密的,也是最神圣的。务善用!
祝他幸福,常享天主所赐的平安!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反驳,只是不明白.
前面有人问:
"被天主祝圣的婚姻是不能离婚的,可哑巴郎犯了重婚,天主不但没有惩罚他,反而特别降福他,这是为什幺?"
在线回答是:
"我们不可以用现代人的价值观与婚姻观去评价旧约时代人们的婚姻。这是很重要的,读旧约需要注意这一点。我们不必以现代人的价值观伦理观去评论古代人,评论他们就如同评论我们老祖宗为什幺可以三妻四妾,妾生的为什幺不可以继承产业一样。"
那为什幺现在的年轻人生活不能被理解呢?前面我提问的情况是这样的:两个人都已经单身独立在外生活了.离开了父母有了自己的工作,他们互相扶持,照应时间长了,就有了情不自禁...
但因为钱还不够,父母想举办婚礼,所以延迟.那怎幺办呢??

对于阅读旧约的章节,我们需要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阅读,这并不是说我们就赞成这种做法,而是说这是一种文学表达的手法,我们从中应该看到的是天主通过当时的文学表达所启示给我们的内容。而对于婚前性行为,性在所有的文化中都属于人类的隐私,没有任何一个文化是把性作为一个公共的宣传来做的,所以性只有在夫妻生活的完全的交付中才可以实现,在没有达到这个完全的交付之前,就开始实现属于完全隐私的性行为并不符合人性,教会是信仰宝库的守护人,更是人性尊严的守护者,所以教会认为婚前性行为从根本上来讲不符合真正人性内在的要求。对于这一方面,天主教教理2390号这样写道:
自由结合是当一对男女达到性亲密的关系,却拒绝给予法定和公开的仪式。这种结合方法是骗人的:在这种结合下,双方并不承诺任何事情,因而表示对另一方、对自己或对将来都缺乏信心,这种结合有甚麽意思呢?自由结合包括各种状况:姘居、根本拒绝婚姻本身、不能长期承诺受约束。这些情况都侵害婚姻的尊严;摧毁家庭的观念;削弱忠信的意识。它相反道德律:性行为应该只在婚姻内发生;婚外性行为常构成一个重罪,并被排除于圣事共融之外。
因着洗礼,我们成为新人."我已同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这是保禄致迦拉达人书的一段."我们已不再是奴隶,而是儿子了."儿子是要完全信赖父亲,接受父亲的教导的。"但在起初不是这样."这是玛窦福音第十九章的内容.希望天主的圣言给你的生活更多的光照!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作为教徒要履行婚姻生育的责任是互相抵触的。我们有能力抚养培养自己的孩子,国家也不允许你多生,在这时,我们采取安全期的避孕法仍然是不被教会允许的,对吗?

天主教教理2368号:“为了正当的理由,夫妻可以计划子女出生的相隔时间。他们应查证自己的意愿,不是出于自私,而是出于慷慨,此慷慨符合负责的生育计划。再者,他们应按照道德的客观标准,来规范他们的行为:
对调和夫妻之爱及负责的传生人类的问题,其实际行动的道德性,并不仅以个人的诚意及其动机的评估为标准,而应以人的本性及其行为作客观的标准;在真正夫妻之爱里,要尊重互相交付及传生人类的整个意义。要做到这点,人们非诚心潜修夫妻的贞洁不可。”
运用安全期,是出于慷慨的心而间隔子女出生的时间。所以,不只是为避孕,也应向生育开放。间隔子女出生的时间是为负责任,不是因为有钱就可以生很多的孩子,同时要有能力培育他们成材。
所以,两方面:尊重婚姻的两个不能分开的目的:结合和生育。对子女的教育要有更宽的视野。

我的一位朋友家里是名门望族,他的儿子跟一位舞女(确切说应该是妓女)谈恋爱,朋友叫我劝说他儿子,要他选择一位良家妇女作为对象,不要沉迷不洁的女人。朋友夫妇的观点认为一个不懂自爱的女人是绝对不能娶她为妻的,她会给他们的儿子的婚姻,前途,名誉带来不幸以及家族声誉严重的蒙羞。
我应不应该帮我的朋友劝说他的儿子?

提醒他两点:门当户对和真正的爱情。前者是中国人特别注重的,关系到自己、家庭甚至整个家族的名誉与声望。后者是让他注意:选择我爱的和爱我的。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懂什幺是爱情,这是最应提醒的。如果真的相爱,她的身份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两者当然后者更重要,但必须告诉他,真正的爱情不只是感觉和激情,更是一份抉择,要相偕到老,要负责任。

朋友夫妇并不是有门户之见,他们是不理贫富,权贵的。他们认为选择妻子最重要的是人品,贤惠,出身贫穷并不怕,人的高贵在于人品,而不在于社会地位和金钱。
他们认为儿子的女朋友品行不端,人格不高贵,他的选择是盲目的,婚姻不仅仅是爱就够的,没有良好的人格是不能带给婚姻的质量的。
站在做父母的立场,我认为他们考虑的是深远的,承诺容易,但没有良好的人格承诺就很难实现。而且毕竟娶一个不名誉的女人给自己的儿子前途名誉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何况家族是有名望的,影响更是巨大,这也是事实。他的儿子就将承受自己想象不到的压力。因为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是不可避免的。这份压力有可能影响他儿子的一生。
而且,娶一个人品不好的人为妻,在一生的婚姻当中,谁又能保证什幺?我认为他的儿子还是慎重的考虑,不要认为现在彼此相爱就可以了,更何况真爱在没有真正的考验面前,是很难知道真伪的,语言的表白还要在生活中真正的表现出来。
所以,我觉得他父母的意见是正确的。想要一段好的婚姻就必须先考虑人品,再决定去爱。

很高兴你又谈出你的观点。婚姻是终身大事,应该慎重考虑。真爱需要人品的基础而更绚丽多彩,硕果累累.但也要小心,不要让孩子成为家族的牺牲品!这是古代不断上演而今天仍在继续的,虽然比较少了.舞女的人品不好,但不能说她已经定型,无法改变了.当然,我不是袒护她.但我们要给每一个人回头改过的机会。谁能保证一辈子不犯错呢!
我们也应更注重家庭教育.这也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孩子就无法面对人生.希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同发展.

我06年想结婚,可是听说耶酥受难期间不主张结婚,我想问一下,在3月和4月具体是哪段时间是不主张结婚的

教会没有严格的规定。只是建议不要在这段时间举行喜事。
明年的三月一日到四月十五日是四旬期。这段时间是耶稣受难时期。四月十六日之后就可以结婚。最好不要遇到主日和星期五(因为是受难的日子).

 

1,张港(化名)为外教.与另一外教李某结婚后又离婚.
2.王领(化名)为教友与一外教(孙某)结婚 (未获宽免)
后来两人协议离婚.
3.现在张港想领洗进教 并想和王领结婚.
请问他们该怎幺做?(此外他们两人已公开同居)

去找本堂神父.他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这里涉及到教会法律及特权的应用。本堂神父会告诉你怎样去做.

佳播小兄弟;如果我能找到本堂,还会来找你吗?
你好:因为为解决问题,必须要有本堂神父申请。
首先,在中国有特权,即使没有求宽免,王领与孙某的婚姻也有效.是否按特权,我不知道,要去问本堂神父.如果特权有效,就要请求圣座以伯多禄特权豁免.对于张港以前的婚姻,法典要求询问对方。但特权可豁免.他可以用保禄特权,即是,领洗本身使他自由.所以,一定要找到本堂神父才能有一个方案来解决。我能肯定的是:他们现在必须离开。不能在一起。因为他们来问教会,一定愿意在信德内让这一切合法化,那,首先要遵守天主的诫命.结婚之前,不能住在一起。愿天主祝福他们。愿他们的事情早日有一个答案.

我和我的男友原来有过一个孩子,但是当时情况不充许我们要,于是打掉了,请问我这个罪可以被宽恕吗

需要认识到,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只有天主自己是生命的主宰,而天主所愿意的是生命,不是死亡,所以人没有权利这样去作。面对生命,人所应该做的是尊重,是维护,人没有权利摧毁生命,在任何情形下都没有为了毁灭而消灭生命的权利!所以教会面对这样的事情是很严肃的。如果是有意的堕胎,是要受到教会相应的处罚的。当然任何一个真心悔过的罪人天主都是乐意宽恕的。所以你的情况需要向神父说明,正常情形下,神父当时没有权利直接赦免你的罪,通常情况下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神父请你自己到更高的教会当局那里重新告明你的罪。另一种是神父通过适当的渠道请求教会当局给予他赦免这样的罪的权利。你可以放心,神父在请求的过程中绝对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人你的名字,所以你在告解中告诉神父堕胎的事情不会从神父口中泄漏出去。没有人知道是你做的。但是基于事情的严重性。神父必须以匿名的方式通告教会当局这一件事情并请求教会当局有权赦免的人来赦免。

佳播小兄弟,我有件事想请教你,我的一位朋友家境很富裕,他跟他老婆三年前结婚,他们谈恋爱时我知道,当时我的朋友说要找一个真心的伴侣结婚,他的老婆明明看上他的家境但却骗他,她是喜欢他的人。我的朋友因此与她成婚,婚后才发觉自己上当了,经常吵架,最近他跟我诉苦,说他忍不下去了。
他们的婚姻有效吗?

原则上来讲,经过圣事的婚姻是有效的婚姻。针对你所说的情况,可以经过适当的调查去看是否有明确的证据可以确认女方是欺骗。如果有确切的证据,那幺可以通过教会当局根据教会法典1098条申请无效婚姻。但是所有的这些调查手续以及宣布的程序都要通过教会当局,所以应该首先和当地的神父联系,具体选择取证和调查的过程。

你好,我是温州教区的一位女教友,我想请问:我的老公他不是教友,我们在88年结婚,当时我和他到教堂请神甫为我们求了宽免,到前几年他提出离婚,我在极力挽留不能的情况下只好同意离了,请问我还可以和别的男士共结连理吗?谢谢!

可以,你的情况可以通过保禄特权来解除,所以可以通过当地教会负责人申请。

为什幺说有效的婚姻离婚后与他人结合不能领圣体呢?如果与另结合的伴侣离婚后是不是可以领圣体?

因为按照教会法典915条的规定,如果处于明显的重大罪恶中的人,不能够领圣体。如果第一次的婚姻圣事有效,那幺就不可以缔结第二次婚姻,如果这样做是严重的违反教会的纪律而没有悔改的具体行为,所以不可以领受圣体。如果与第二次结合的伴侣分开经过教会适当的手续可以领受圣体。

我不知道一件事情,也不知道现在怎幺做.你可以帮我一下吗./我已经和他婚配圣事的事了,但本人现在和别人在一起怀孕了,因为我和以前哪个人分开了好几年,他先找的,还有孩子了,现在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幺也去找了,我已怀孕了,不知道也怎幺做呀./我想告诉家人.家人一定会气死的,我已经后悔了,我想回头也不知道怎幺做.是把孩子那掉也不行,孩子也是生命呀,把他生下来也是不行在天主的台前我就是不坏孩子,我真的不知道怎幺做.如果走不好的路我就怕没灵魂了.现在我才知道有灵魂的全在.我知道错了,教我怎幺做好吗?

看到现在的处境, 很是为你着急, 会为你祈祷的。 求天主帮助你度过难关。孩子不可以打掉的, 要想办法先生下来, 然后想办法养育。 你可以求助于当地的教会帮你解决一下现在的处境。如没有办法与当地教会联系,可以去请教在线咨询。婚姻是神圣的,不能离散。孩子是无辜的,必须爱他。马上与你现在的这一位分开。每天学习热心祈祷,在天主内一切都有答案.

佳播小兄弟,我是天主教友,但我爱人不是,当初结婚时我们只领了结婚证,然后再去旅游,没有举行结婚仪式。
请问我是不是做错了什幺?我该怎幺补过?
我爱人在我的熏陶下,对天主已生爱意,但他还没有领洗,不过,我相信他以后总有一天会领洗的。

按照特权,这是有效婚姻。你最应该做的,是用你的善行影响他(她)和整个的家庭。天主不再看以前,他希望我们每一位都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去承行他的旨意.

 

我有一个朋友,因丈夫有外遇,而且经常辱骂她.后面他时在无法忍受,所以跟他离婚.因他们在结婚时有在教堂作婚配.我想问她可以像一个平常的教友领圣体、告解吗。

她依国法离婚的原因是为保护自己,而且是不得已的。她现在可以办告解,领圣体。但需要接受这现状,即使她是受害者,也不能再婚。这是为忠于婚姻誓言而做的美好的见证!虽然是以非常痛苦的方式。

 

两人同居了,彼此都在天主前许愿会终生在一起了,但没婚配和领结婚证。但是有一方要分手了,怎幺办呢?
正常情况下,愿意结婚就应该有见证人,以一个公开的仪式表达出来。找本堂神父,把情况具体的告诉他,他应该这样解决!请原谅我不能给你具体解答,因为这是比较罗嗦的事,必须询问之后才能够有答案.

 

我的男友是外教,而且离过婚,但他是个好人,我们相处了9年了,现准备要结婚,他也不反对我的信仰,甚至有时陪我进堂,由于各种原因我们在一起居住了3年多,但是他很尊重我,我们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请问佳播小兄弟我有罪吗?是否需要办告解?

他离过婚,那有些麻烦。你们没有性生活,就没有罪,但面对这个婚姻,首先需要去找本堂神父。他的前婚有效,需要请求宽免。解决的方式是他领洗进教,以保禄特权解除前婚。否则现在你们还不能结婚。

我喜欢了一个女孩子,她是一个你们的教友,我是家中的长子,也是独子,我现还是无教派,但每过年过节和清明我必须要上香给祖先,这是风俗习惯。早几日我听她说要和她结婚必须要入教,这是真吗?入教需要做什幺仪式?有什幺义务?入了教还可以上香给祖先吗?如果不可上香给祖先,我妈肯定不允许。一边是我的长辈,我不可做不忠不考的人,另一个是我喜欢的人,我又不想和她分开。请您指导我如何处理好?

首先你要爱她,这是最重要的。你不要问入教有什幺仪式,先要问教会到底是什幺。你如果不明白,只是因为她而盲目的加入,有一天会很后悔的。入教不会使你不孝,但教会要有自己的表达孝顺的方式。不要很为难,找到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是最重要的。然后去认真的了解教会到底是什幺,我是否应该加入。

一个女教友因支持她的女儿流产(没有结婚),这个女教友该如何那?她的女儿该如何那?

如果她们知道的话,要受保留于主教的自科绝罚。她们可以去询问本堂神父。

一个女教友当时有点模糊不太懂道理,和一个离了婚的男子结了婚,她能正常的办神工领圣体吗?

需要去了解他离婚的原因,找本堂神父调查。清楚之后,才能领圣事。

在有些地方农村里的教友思想封建,只认传统观念,不许儿女们自由恋爱,只许媒妁之言的才可以; 有很多---可以说是大多数是男女双方并没有爱情可言,根本没有爱的感觉,只是为了让父母高兴.让父母不在为自己的婚事操心,而结了婚,请问,这样没有爱情,没有感觉的婚姻有效吗?这样他们所谓的先结婚后恋爱的婚姻可行吗? 那要是结婚后因为没有感情,没有爱爱情夫妻不和怎幺办?

教会也提倡青年人能自己找到情投意合的伴侣,因为强迫的婚姻及父母操办的婚姻最容易出现婚姻合意问题,而没有婚姻合意婚姻是无效的。不过,也不能因为出现了一些小小的摩擦或者不合便说原来的婚姻是父母操办的没有婚姻合意,因为婚姻合意是很难调查的,也很难拿出令人凭信的根据。
一方面,对于已经结了婚的双方要努力寻找共同点,彼此担待,培养感情。爱情不是天生就有的,爱情需要小心呵护才是。我们也不要有一个偏见,就是凡是父母操办的婚姻就都是不幸的,其实很多自由恋爱的婚姻有很多就破裂的。
另一方面,青年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应该学习锻炼自己,培养负责任的态度。也不要认为自己的看法就是千真万确的,多听听长辈们的建议也是有好处的。

帮帮忙,帮我解答一个问题吧!我很困惑!我不小心怀孕了,可是当时我吃了对孩子不好的药,也就是说这个孩子要不成的,如果出生也不会是健全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了流产,我和丈夫很困惑,我们这算不算是犯罪呢?可是如果真的让孩子出生的话对他也很不公平的,而且我认为也是很痛苦的,帮帮我们吧,我们觉得很有负罪感,连告解都没有勇气!

人吃药也不总会知道药效是否会对胎儿产生哪些影响,在这方面可以放心,因为你们不会为了让胎儿不健全才吃药的,就是说不是故意的。不过,让胎儿生下来也不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堕胎对胎儿来说更为不公平,怎么说我们也没有权力决定一个胎儿的生死。很多时候根据医学的检查并不是100%可靠的,有人为了要男孩,一旦检查发现是女孩就马上堕胎结果却是一个男孩的事情发生的多了,医学检查认为是天生有缺陷残疾的但生下来却没有问题还很健康的事情也很多。
既然已经将胎儿打了下来就应该接受这个事实,因为没有可能还原的。一味的谴责自己也不是办法,我们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的跟神父谈谈,天主不会不宽恕悔改的人。要相信天主也要依赖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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