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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的目的
作者:汤汉 发布时间:2007-11-04 来源:  点击:

(甲)导言
创世论今天已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一)首先面临圣经诠释的挑战-在圣经的次序中,先是创世纪,后是出谷纪。但事实上,先有出谷的记载,然后才有创世的记载。因为从埃及的遭遇,以色列民才体会上主的救赎,再而引申出上主的创造。故今天研究神学的人不单视创世论为基督论的前导,且着重基督救赎的意义和创世的意义的紧密关联,因而也着重人神交往的宗教体验。(注一)
(二)其次面临公会议文件注释的挑战-现代人在接受教会训导前,试图仔细分析这些文件的历史背景,研究它怎样产生?为何产生?主要针对的是什幺问题?那一点是必需坚持的信理?那一点可以随时代变迁而更改?所以对于论及创世的训导也不如以往囫囵吞枣地全部接受。(注二)
(三)还有面临进化宇宙论的挑战-往昔教会训导及研究神学者多视进化宇宙论为假说,今天却多视为论。德日进神父的进化理论尤其风行,所以在这种情形下,研究创世论的人亦不能不重新反省它的内容和解释。(注三)
基于以上数项显着的挑战,创世论中的很多问题,比如:创世的目的,创世的时间性,创造的意义,原罪…等,均是很时尚和为人所争论的问题。现在我们试抽选其中的一个问题-即「创世的目的」-来研究,先阐述一下种不同意见,然后略作比较和批判。
 
(乙)信仰的内容及相关问题
翻开教会训导文献,我们不难发现两件明显的宣言论及世界受造的的目的。第一件即一八六0年科伦(Cologue)会议的条文:「天主的光荣与人类幸福互相密切联系,因为借着光荣天主,人增加自己的功劳和幸福;反过来说,天主赋给人的美善愈大,愈显出祂的美善,也因而愈显出祂的光荣。故二者相辅相成。但、假如有人问及这两个目的孰先孰后,答案该是:天主的光荣乃创世最终鹄的,而受造物及人的幸福则应位列其次,因为天主的光荣远超过人的幸福。」(注四)
第二项文件则是一八七0年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的宣言:「天主凭借着自己的善良与全能的力量,完全自由地从虚无中创造了神体和形体两种受造物…。这创造并非为增长自己的幸福,也并非为得到自己的幸福,而是借着赋予受造物恩惠,来彰显祂自己的完善。」(注五)
虽然,上列两段短短文献指出世界受造的目的乃为了「天主的光荣」及「受造物的幸福」,但尚未完全清楚说明两个目的的关系如何。是否我们承认了「天主的光荣」为首要的目的后,仍须坚持「受造的幸福」为次要目的?抑或我们也可视两为同一目的的两面,无分首次?这就是神学家们所提出的问题。
 
(丙)三个不同意见
随着时代的进展,神学家对这个问题已有显着不同的答复,兹试阐述如下:
(一)第一个意见颇拘泥于训导条文的文字,认为「天主的光荣」乃创世的首要目的,而「受造物的幸福」乃次要目的,因为科伦会议明显地说明这点。而在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的训示中,「为显示祂的完善」是主句,「凭借祂所赋予受造物的恩惠」是副句,故由该会议条文分析,亦可获得同一结论。(注六)
(二)第二个意见则较着重圣经及教父的言论,认为「天主的光荣」及「受造物的幸福」乃创世的同一目的之两面,二者无分首次,因为圣经并未明文指出那一个目的是首要的或次要目的;反之,圣保禄却在致格林多人后书第三章第十八节说过:「我们众人以揭开的脸面反映主的光荣,渐渐地荣上加荣,都变成了与主同样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所变化而成的。」这里,保禄宗徒指出「光荣天主」与「分享天主美善」(即受造物的幸福)相辅相成,二者合而为一。此外,一些教父(如:额我略尼森,奥力振等)亦指出:分享天主美善就光荣天主,而光荣天主也就分享天主美善,因为光荣天主该溯源于天主圣三内在的认识与爱慕,同样,分享天主美善亦该溯源于圣三内在的交流,故分享天主美善与光荣天主产自同一来源,是分不开的;理性受造物认识与爱慕天主时所归于天主的光荣,同时也构成了理性受造物自身的幸福;非理性受造物则靠自身的帮助理性受造物认识及爱慕天主,因而亦有份于光荣天主。(注七)
(三)第三个意见是较新的,试图把德日进的进化宇宙论融合在上述第二个意见内,俾能以基督为中心,透过进化现象,表现出创世的两个目的-「光荣天主」与「爱造物的幸福」-合而为一。根据这意见,宇宙有内在动力,不断进化,由「宇宙层」而「生命层」,再而「心灵层」,以至人类的出现及成为万物的中心。降世的基督则潜入物质中,指导进化现象:祂用融合和升华的方式,继续将人类吸向自己,以期达到圣保禄所指「上主在万有之中作万有」的地步。所以依照这个意见,万物以人为中心,为人的好处而存在;人愈真正参与宇宙进化就愈达成自身存在的意义,愈达成自身存在的意义就愈与基督结合,愈与基督结合就愈分享天主美善,愈分享天主美善就愈光荣天主。(注八)
 
(丁)批判
首先比较第一和第二个意见,我以为第二个意见较为可取,因为:
(一)正如上述,圣经并未明文指出那一个目的是首要或次要的;反之圣保禄宗徒的说话及一些教父的言论却指出二者相辅相成,合而为一。
(二)虽然科伦会议的训导不是大公会议的宣布,也未算是不能错误的道理,但它仍是教会权威的教导,我们应当接受。不过,在接受这条文之前,我们不妨先研究一下它的历史背景。原来它是针对海穆斯(Hermes)及君特(Gunther)而发表的,当时他二人提出这样的诘难:如果天主创世的最后目的是为了目己的光荣,这将是一种不可原宥的自私,故「光荣天主」乃创世之次要目的,而「受造物之幸福」乃主要目的。(注九)所以科伦会议的训导主要针对海、君二氏的错谬,声言「天主的光荣」不能被视作创世的次要目的,而该视为终目的;至于我们是否要坚持「受造物的幸福」是创世的次要目的?这似乎不是会议训导主要针对的对象,可视之为附设解释;如找到适合的解释,亦可随时变更。的确,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重申科伦条文时,已把首、次之分的文字删去,去用了「凭着祂所赋与受造物的恩惠彰显祂的完美」一句话表达出来。
(三)采取第二个意见的说法, 似乎可似避免类似海、君二氏所提过的质难:如果天主创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祂自己的光荣,这岂非是一种自私?固然,这个质难是无法成立的,因为受造物不能增加天主的完善与幸福,而且由于天主的活动是至善的,祂的活动必须吻合高目的(注十)。但在两种可以采纳的说法中,我们为什幺不采取一种较能避免质难的法呢?
至于比较第二和第二种意见,我以为后者更能引导我们领悟下列三点神学意义:乃「阿耳法(元始)和敖默加(终末)」。第三个意见之较第二个意见圆满,在于能显示出创世与救赎之密切关系。因为它指出降生成人的基督乃宇宙与人类的唯
(一)创世与救赎的密切关系-正如若望默示录第一章第八节所指出,基督一中心,与整个世界紧紧相连;藉此我们可领悟出救赎乃创世的目标,而创世的观念亦可彰显救赎的普及性。(注十一)
(二)人与神交往的重要-正如卡尔。巴特在其所着「教义学纲要」一书中所指出:当我们相信天主创造宇宙天地时,我们相信天主创造了我与整个宇宙;信仰创世主要不是指天主与万物,而是指天主与我的交往。(注十二)第三个意见比较第二个意见更清楚显示出这点意义,因为它指出万物以人为中心,人以天主为中心,故其重点不在于告诉我们天主为何创万物,乃在于天主为何造我。所以这不是神物关系的问题:而是神人交往的宗教问题;这也不是指世界过往的问题,而是人现在所面临的抉择问题。
(三)入世观与出世观的和谐-基督信仰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有追求上主的出世精神,另一方面又该具备寻求进步的入世责任。但如何把这两个不同领域调协起来,而不产生矛盾呢?关于这个问题,似乎亦是第三个意见能供给我们较清的答案,因为它告诉我们天堂与大地不是对立的,应从建立大地而达到天堂;整个世界不断进化,而基督是进化过程的开始、中心和终结,因而宇宙化与基督化调和并进,互成因果;因而基督徒应彻底入世,因为他要对世事满怀热诚;他也应彻底出世,因为他要通过对世事的热诚而走向基督。(注十三)
 
(戊)结论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近代的神学家不断努力,他们希望向现代人解释信仰, 表示进化的宇宙观不但与教会道理没有冲突,反而可以调协。
此外,今天的神学由于接受挑战而生反省,由反省而获致进步,故神学的视野扩大了。当解释某端道理时,神学家已不解释这端道理的内容,而且还解释这端道理与整个信仰中心的重大关系;亦不单解释道理本身,而且也研究到道理与人生的亲切关系。(注十四)
 
 
附注
(注一)Scheffczyk L., Creation and Providence, Herder and Herder, 1970,PP.3-37.
    Schmaus M., Dogma 2, God and Creation, Sheed and Ward, N. Y., 1969, PP. 67-83.
    Barth K., Church Dogmatics, vol. III, part 1, T. and T. Clark, Edinburgh, 1958, PP. 3-93.
    库尔曼(Cullmann O.)着:新约基督论,道声出版社,一九六五年,第二八九至三一五页。
    房志荣着:创世纪研究,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第三十九至四十二页。
(注二)张春申着:原罪四讲,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第十四页。
(注三)Alszeghi Z., Developments in Doctrinal Formulations on Evolution, in: Concilium, vol. 6, n. 3, PP. 14-17.
(注四)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edited by Rahner K., The Mercier Press, Cork 1967, PP. 114-115, n. 187.
(注五)Ibid., pp. 116-117, n. 191.
(注六)奥脱着:天主教信理神学上册,光启出版社,一九六七年,第一四0 至一四二页。
(注七)Dalman J. and Sagues J., Sacrae Theologiae Summa, vol. II, B. A. C., Matri, 1958, pp. 515-538.
(注八)Smulders P., Creation, in: Sacramentum Mundi, vol. 2, p. 28.
    德日进着:人的现象,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
(注九)The Teaching of the Catholic Church, p. 111.
(注十)奥脱着:天主教信理神学上册,第一四一页。
(注十一)但尼路(Danielou J.)着:开天辟地,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第四十七至五十四页。
     Barth K., The Faith of the Church, Fontana Books, London, 1960, p. 46.
(注十二)卡尔.巴特(Barth K.)着:教义学纲要,基督教文艺出版社,一九六三年,第一0 一页。
(注十三)德日进着:神的氛围,光启出版社,一九七二年。
     王秀谷等着:德日进与人类的远景,现代学苑月刊,一九六九年,第八十七至九十一页。
(注十四)Gilkey L., Maker of Heaven and Earth, A Doubleday Anchor Books, N. Y., 1965,pp.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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